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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心"与"劳力"相结合的人本思想

  "劳心"与"劳力"相结合的观点实际上也就是脑力与体力、知识与劳动相结合的观点。这里不是讲它们的相互作用关系,而是讲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能否实现结合的问题。因此这里就不能不引进"人"的范畴。因为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主体是人,我们讲"劳心"与"劳力"的结合,当然是指在"人"这个认识主体上的结合。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潘季驯做出了他的独特回答。

  (一)在治河活动中对人的作用的规定

  潘季驯治河,十分重视"人"的因素。他认为能否调动治河人员的积极性,使人与堤紧密结合,是治河工作有没有时效,能不能持久的一项重要保证,他说:"臣惟河防在堤,而守堤在人。有堤不守,守堤无人,与无堤同矣。"①他认为:"管河之官必以河为责,而它务俱所未遑;防河之夫,必以河为事,而诸工有所不逮。朝于斯,暮于斯,饮食起居必于斯,功以久积,业以专成,如此而犹有颓败之患者,臣所未解也。"②他比喻说,这就好像防御敌人进攻,"环城而攻,惟在守城者加之意耳。"③由此可见,潘季驯在这里所指的"人"是一个范围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各级治河官吏,也包括普通的河工役夫。

  由于治河工作的性质,潘季驯比较接近实际,所以他能够注意到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广大劳动群众的疾苦,认识到改善广大河工的生活待遇会给治河工作带来极大的效益。因此他向朝廷建议说,国家应当"优恤各工夫役",蠲免他们的科税。他说:"贫民自食其力,冲寒冒暑,暴风露日,艰苦万状,纵使稍从优厚,亦不为过。"④因此他提出:"合无每夫一名,于工食之外,再行量免丁米一年,容臣等出给印信票帖,审编之时,许令执票,赴官告免。

  州县官抗违,许其赴臣告治。如此则惠足使民,忘其劳矣。"潘季驯的上述建议很快得到了当时的首辅张居正的支持。①为了加强堤防修守队伍的建设,潘季驯除了规定严格的组织措施之外,还主张对普通的堤夫改善生活条件,因为他们"终岁劳苦,虽得官给工食,糊口不敷。合无令三府掌印官,即于近堤处所,勘刷地段,堡老每人给予六亩,堡夫五亩,以便耕种,稍种食用,??免其粮差,则人心乐为之用,而堤防可久矣。"②这些请求都反映了潘季驯在某种程度上对普通劳动人民的同情心,反映了他重视人的因素,特别注意从加强工程管理上发挥劳动者积极作用的基本措施。但是从封建士大夫的立场出发,潘季驯更主要的还是依靠作为管理者阶层的管河官吏队伍的建设,他认为这是驾驭和驱使广大河工役夫协力工作的最关键因素。他是这样表述其重要性的:"议照治河不难而守成为难,守成不易而得人自易。然所谓得人者,司道固为提纲挈领之官,而画地责成则全在管河官也。臣等每见伏秋之时,堤防之有疏虞者,必其所管之官奸欺闾阎者也;而其官之贤有才者,虽当要害之处,异常之水而必不致有疏虞之患,此其屡试屡徵者也。"因此他① 潘季驯:《申明河南修守疏》,见《河防一览》卷一一。

  ② 潘季驯:《申明修守事宜疏》,见《河防一览》卷一一。

  ③ 潘季驯:《河议辩惑》,见《河防一览》卷二。

  ④ 潘季驯:《河工事宜疏》,见《河防一览》卷七。

  ① 张居正,《答河道潘印川》、见《张太岳集》卷三一。

  ② 潘季驯:《申明河南修守疏》,见《河防一览》卷八。

  得出结论:"由此观之,河之系于人也,诚切矣。"③由此可知,潘季驯虽然承认作为治河活动的实践力量,劳动者和管理者都是应当重视的、但是他的阶级立场又规定了他往往只是把管理者阶层作为认识和改造客观对象的能动主体。在他心目中,劳动者只不过是被驱从的实践力量,他们并无主动认识和实践客观对象的**。所以在更多的场合,潘季驯所力陈的"人"的作用。

  实际上主要局限于河官队伍的范围。

  (二)在用人上提倡重用内行,主张以实践经验作为考核和提升河官的基本标准

  综览潘季驯的奢述,举荐、甄别、保留、铨补、举劾管河官员的奏疏有六七十篇,约占他全部治河奏章的1/4 强。他有这样一句名言:"夫知人贤而不以告之君父,非君道也;生则籍其力而死不扬其美,非友道也。臣窃附大臣之未,而何忍以非臣非友之道自处也。"①生动地反映了他为河防建设举荐人才的拳拳之心。

  潘季驯举荐河官的一个最基本条件,就是"重久任以便责成。"他在万历八年的一篇奏疏中写道:"河道关系最重,类非可以穿凿于聪明,勾干于仓促者,全在得人任久,乃可责成。"认为这"最为治河先务。"因为通过长期的治河实践,他已深深体会到这样一个道理:"治河固难,知河不易。"②只有经过长期治河实践,对河性了如指掌的人,才能充当治理和管理河防的重任。这种治河工作的实践特性,显然是由被治理对象的复杂特性所决定的。

  自然河流是一个无时不变、无处不变的运动客体,所以人们的治理措施也只能相应地不断变化,才能产生最佳的工程效果。而这二者之间互相适应的直接途径,便是治河者事无巨细、长期不懈地亲自观察和实践。因此潘季驯认为,越是接近河防前沿,深入河防工地的人们,越懂得治河的真谛;治河越久,实践经验越丰富,则越有利于治河事业。所谓"职守益专,而河防允赖矣。"而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由于成天泡在"文移调动之间",或"控制于数千里之间",只能依靠基层河工部门汇报的情况来制定政策,其认识的偏差就相对大一些。因此对于统帅全局的总河衙门来说,任用好基层河官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为此潘季驯向朝廷大声呼吁:"凡遇各官升调去任,即便就近推补勒限赴任。"他说:"部臣初至地方,未知原经首尾,岁月稍久,头绪颇知,而转擢之报又至矣。臣于万历八年具疏题请久任,奉有成命,而数年之间,卒未有能行者,又何怪乎河工之作辙也。伏望敕下该(工)部,再加查议,如遇中、南两河郎中员缺,即于工部主事,查有曾经分司河上及历俸未及三年者,邻选推补,查照旧规,新旧交代,以河上事体,转相转告,代后克修职业,任内并无疏虞,容其历俸九年,方为破格开擢。则练习久而河防自熟,区划当而河患可弭矣。"①他还从理论上阐发了之所以这样要求的理由:"以大禹之智,必十有三年而后成功,盖其诹谘荒度,非假以岁月之久,不得也。何也?水性有顺逆,河情有分合,地势有夷险。堤形有高卑。

  某处迎溜,作何卷筑,以当其冲;某处扫湾,作何帮护,以防其汕。至于分派官夫,皆有定额,置办器具,各有攸宜,储蓄物料,栽插柳株,一切琐屑③ 潘季驯:《议补管河官员疏》,见《总理河漕奏疏》(三任)卷四。

  ① 潘季驯:《优恤病故忠实大臣疏》,见《总理河漕奏疏》(三任)卷五。

  ② 潘季驯:《复议善后疏》,见《河防一览》卷九。

  ① 潘季驯:《复议善后疏》。

  事宜,种种皆经料理。总理衙门,眇然一身,控制于数千里之间,岂能一一亲为之哉?所恃分司与该道而已。故总河所恃以干济者,分司官为多也。"②这就是潘季驯在用人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它完全建立在重视以实践经验作为评价标准的思想基础上。当然,潘季驯的这个观点还很不彻底,他虽然表面上意识到了治河主体的实践性优点,但是却把它仅仅局限在一个小小的治河官群体"分司与该道"之间,这样就很难产生普遍的社会意义,使他上述观点的价值大为降低。但是对于一个封建时代的高级官吏来说,主张以实践经验作为考核河官的基本标准,认为下属比上司更接近实际和了解情况,认为领导者只有依靠基层部门的工作才能做出正确决策,这些见解却是难能可贵的。所以当时他的许多同僚和下属都高度评价他"公之能知人也!"①感到在他手下工作很愉快。

  (三)大胆提出"劳心"与"劳力"相结合的观点。

  触及到"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所谓"劳心"是指人的脑力活动,或曰从事精神生产活动的人;所谓"劳力"是指人的体力活动,或曰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人。关于"劳心"与"劳力"的关系,在中国古代的思想家那里一直是被颠倒认识的。从哲学家孔子开始,几千年来,历代的儒士们都对此做出大致相同的形而上学解释:"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在他们看来,"劳心"与"劳力"这两种活动在一个人身上不可能实现统一,它们只能分属于不同的社会阶级或阶层,成为各自所独占的特权。

  但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看来,人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实践的主体,他与自然界的事物之间同时发生着两重本质的关系:一是主体改造客体,形成二者之间的实践关系;二是主体反映客体,形成二者之间的认识关系。因此从人的认识本性来说,不存在"劳心"与"劳力"的绝对分割,更不存在"劳心"就比"劳力"尊贵的规定。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在人对客观世界认识过程中的作用是同等重要的,它们之间也是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只是在谁是本原的意义上劳动实践才具有更为深刻的涵义。虽然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古典阶级社会里,社会分工把这两种属性对立起来,强制剥夺了大多数人从事脑力劳动的自由,而使它成为极少数人的特权和压迫人的工具。但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这种强制的分工必然会逐渐地克服.人类本身终将会得到全面的发展。

  生活在明代的封建官吏潘季驯当然不可能自觉认识到辩证唯物主义的这一深刻思想,但是他认为治河家身上既具有"劳心"的特点,又具有"劳力"的特点,认为河官群体既与无知无识的普通百姓相区别,又与那种不事劳动坐而论道的儒生阶层相区别.却在现象上模糊地触及到了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早在万历七年他就形成了这一重要思想,认为管河官员是一种集劳心与劳力于一身的特殊知识分子。他说:"窃照天下之事,劳心以治人者,其力或可少恿;劳力以治于人者,其心或可暂闲;维兹河工必须心力俱瘁,方克有济。故虽以大禹之智,犹不免手足胼胝也。"①正是本着这一信念,潘季驯每一次治河工毕。总要不厌其烦、事无巨细地将每一位效劳河臣的功绩列表上奏,并且用最美好的语言赞扬他们,说他① [明]李迁:《督抚江西奏疏序》。

  ① 潘季驯:《病故管工官员疏》,见《总理河漕奏疏》(三任)卷二。

  们"心存河务,志在急公,当祁寒暑雨之际,昼夜栖身于河浒,险阻何辞?

  值工繁期迫之时,朝夕董役于风霾,容颜俱瘁。"称赞他们"殚力奉公,小心尽役,取土则如垒巢之燕,惜之不啻黄金;运石则如负重之蚤,视之真如白壁。止宿狂风烈日之内,形神俱敝于焦劳;出入泥滓淤浊之中,筋力已疲于奔走。"这些发自肺腑的赞美之言,深刻地折射出潘季驯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说明他把"劳心"与"劳力"相结合看作是治河者身上所独有的一种思想美德,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来颂扬的。潘季驯能提出这样的观点其实并不奇怪,这完全与治河工作的高度实践性密切相关。而且他本人也就是率先这样做的。他曾不止一次地谈到自己在河工繁忙的时候"日篷头垢面与役夫相从于畚镭之间。""自受事以来,日与夫为伍,以舟为家,冲寒触暑,宿水食风,虽尺寸之堤,竹头木屑之事,皆臣所目击而心惟者,二千里堤防庶几稍称有备也。"①在这种特殊艰苦的工作环境中,潘季驯是完全可以得出上述深刻观点的。

  万历十七年,他的一位忠实僚属南河工部郎中罗用敬,因积劳过度,在工地上以身殉职。当人们为他衾殓遗体时,竟发现他囊无余资,一贫如洗,只是在潘季驯和同僚们的曲为捐助之下,始就棺殓。罗用敬的死,给河官们以很大的震动,他们纷纷上言,要求追赠死者。接受僚属的委托,潘季驯特意奏上《赠恤司官疏》,借罗用敬之死,感慨地陈述了他心中的思念和担忧。

  他首先怀着沉痛地心情迫述了罗用敬的勤奋一生,称赞他:"朝于斯,暮于斯,饮食起居于斯,已绝生人之乐;寒不息,暑不息,烈风暴雨不息,常怀殉国之心。??形神俱敝,智力两穷,寸心如焚,诸火并发,"最后以身殉职。"又闻本官未死之二日.犹扶疾遍历诸工,口不能言,惟以手指。医人立劝归暑,就榻即仆。古人所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己者,非其人哉?身死之后,囊无余资,臣等与地方诸察,曲为捐助,始就棺殓,又可知其生平矣。兴言及此,不觉泪下。"①语云愤怒出诗人,悲伤悟哲理。正是在这样一种将心比心的沉痛回忆中,使潘季驯的思想又一次得到升华,他动情地写道:"臣再照天下之事,劳心以治人者,其力或可少憩;劳力以治于人者,其心尚有余闲。维兹河工必须心力两尽,方克有济。故虽以大禹之智,犹不免于手足胼胝也。"可以说这是中国古代水利思想史上最早明确谈论知识分子劳动化的观点。走这条路是十分艰难的。潘季驯深沉地回忆道:"十年之内,但经河工大举,必有殉身之臣。两淮运同赠行太仆寺少卿黄清、中河郎中余毅中、山东参政冯敏功、徐州道副使莫与齐、河南金事余希周、南河郎中罗用敬,相继客死工所,臣等皆所目击。而其他卑官散佚,混没无闻者,未可悉数。"②正是由于河官工作的十分艰辛,却又俸禄微薄,所以难倒了封建官僚队伍中的绝大多数人。

  对于他们来讲,学习知识不过是为了谋得高官厚禄,而决不是为了再去吃苦,与广大河工役夫厮混在一起。所以潘季驯痛斥那些只想劳心、不屑劳力的大小官员们"视河官如桎梏,偶得脱免,若释重负。"③尽管他十分痛恨这种局面,但是却无回天之力。在封建社会里,他找不到使士大夫乐意趋从河工的① 潘季驯:《患病乞休疏》,见《总理河漕奏疏》(四任)卷三。

  ① 潘季驯:《赠恤司官疏》,见《河防一览》卷一一。

  ② 潘季驯:《赠恤司官疏》,见《河防一览》卷一一。

  ③ 潘季驯:《赠恤司官疏》.见《河防一览》卷一一。

  良方,只好求助于封建伦理道德的激励,求助于封建皇帝"俯赐矜怜,曲为优处。"①用表彰逝者的办法来激励生者的道义感,这种办法所造成的影响实际上是微乎其微的。

  不过对于后世的评论者来讲,我们正是从这里窥见了潘季驯那丰富的内心世界。我们看到,潘季驯虽然也是一个进士出身的高级儒家知识分子,但他是很看不起社会上那种空谈心性义理、不尚社会实际的儒者,而是一再地强调注重践履,强调务实。而且,他所务的"实",跟当时一般进步思想家们所讲的"务实"也不完全一样,就是直接的治河活动,也就是他所讲的"劳力"与"劳心"相结合。这样一种务实的思想,不仅在当时程朱理学和阳明心学广为传播的明代社会环境下显得极为珍贵,就是在整个封建社会的知识分子中间,都是极为可贵的。

  ① 潘季驯:《赠恤司官疏》.见《河防一览》卷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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