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坊
传记文学

首页 > 努尔哈赤全传 > 第十三章 学习先进

第十三章 学习先进

  女真人的生计问题

  后金汗努尔哈赤的“计丁授田”和“按丁编庄”,对于满洲社会完成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对于辽东地区相当发达的封建经济,又是一次历史的洄漩。

  建州女真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努尔哈赤在历史政治舞台上,演出威武雄壮活剧的物质基础。

  女真奴隶制已有长久的历史。明初的建州女真,奴隶制经济形态占据支配地位;但是,它既出现了封建制因素,也保留着氏族制残余。在女真奴隶制形态下,奴隶的主要来源是虏掠:“劫掠人口、牛马、财产,孤人之子,寡人之妻。”(《李朝世宗实录》第60卷)这是因为,“野人之俗,不相为奴,必虏汉人,互相买卖使唤”(《燕山君日记》第17卷)。所以奴隶也叫“使唤人口”。据明朝辽东六件《信牌档》的不完全统计,仅永乐二十一年(1423),被虏人口竟达一千零八十九人。但女真内部也有少量债务奴隶或罪犯奴隶。此外,奴隶即阿哈被允许结婚后所生的子女,也是奴隶。

  女真奴隶主经常剽掠汉人和朝鲜人卖作阿哈。据朝鲜史书记载,许多辽东汉人“被童猛哥贴木儿掳掠到阿木河为奴使唤”(《李朝世宗实录》第36卷)。奴隶既用于家内使唤,又用于农耕、渔猎、畜牧、采集等生产方面,也用之于经商,做“贸易使唤人”。在猛哥帖木儿的斡木河时期,由于建州女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明朝和朝鲜封建经济的影响,在其奴隶占有制经济形态中,已经出现了封建因素。斡木河地区社会生产组织是封建制的。猛哥帖木儿在这里拥有大量的耕牛和农器,从事农耕。朝鲜史书记载,建州女真人,耕田交租,或“服役纳赋,无异于编户”(《李朝太祖实录》第8卷)。这就为后来努尔哈赤进行社会改革播下了种子。

  建州女真辗转迁徙至苏克素浒河、浑河流域之后,这里的土壤和气候比较适宜农业生产;与抚顺毗邻,受汉族高度发达封建经济的影响;汉人的大批流入,以及通过“朝贡”和“马市”换回大量铁制农器与耕牛,使女真社会生产力迅速提高。耕牛和农器为建州女真“所恃以为生”。早在天顺三年(1459),建州卫头目从北京返回旧居时,“沿途买牛,带回耕种”(《明英宗实录》第300卷)。到万历初年,海西女真和建州女真买回的耕牛、农器数量是很大的。如万历十二年(1584)三月的十七次农具交易,女真人买进铁铧四千三百八十八件,其中一次为一千一百一十三件;同月二十九次买牛交易,买进耕牛四百三十头,其中一次为九十七头(东北档案馆藏:明档乙107);同月的二十七次交易,参加的女真人共有一万三千七百八十人,平均每次五百一十人,最多的一次达一千一百八十人。

  同时,建州等卫女真人到北京“朝贡”,人数众多,“借贡兴贩,显以规利”(《明神宗实录》第495卷)。据《明神宗实录》记载,“祖宗朝建州、海西诸夷世受抚驭,故进贡许一年一次,每次贡夷数逾千名,天顺、成化间为其供费浩繁,量议裁减,嗣后仍复加至一千五百名”(《明神宗实录》第530卷)。即到万历中期,“海西每贡千人,建州每贡五百人”(《明神宗实录》第373卷)。他们车辆辐辏,汇聚京师,熙来攘往,开市贸易。在返回时,将所买货物装车,货位高达三丈余,仅瓷器一项,有时“多至数十车”。尤其是建州灭哈达之后,原哈达的三百六十三道敕书,“奴酋夺而有之”(《明神宗实录》第519卷),扩大了对明朝的直接贸易权。由于“朝贡”和“马市”贸易的不断扩大,汉族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进入女真地区,促进了女真奴隶制经济的发展。

  建州女真的经济,以农业为主,也有渔猎、采集、畜牧、矿冶、手工业和商业等部门。努尔哈赤在费阿拉“称王”后,建州女真的农业经济,由于普遍使用耕牛和铁制农具,以及耕作技术的不断提高,已经达到较高的水平。如申忠一到费阿拉,见婆猪江、苏克素浒河一带地方,“无墅不耕,至于山上,亦多开恳”;粮食产量较高,“田地品膏,则粟一斗落种,可获八九石,瘠则仅收一石”(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图版17)。后来李民寏也有同样记载:“土地肥饶,禾谷甚茂,旱田诸种,无不有之。”(李民寏:《建州闻见录》)并大量种植山稻,如兵士出征打仗,常携带蜂蜜炒米。努尔哈赤强调说建州不同于以吃肉衣皮为生的蒙古,而是以“种田吃粮为生”(《满文老档·太祖》第13卷)。所以他重视女真农业生产的发展。如出征不违农时;不许将牛马拴在果树上,以防啃磨树皮;牛群毁坏庄稼,牧人要鞭二十;牧畜踏坏农田,每匹罚银一两。他在春耕季节,带领诸贝勒大臣等出城巡视农耕。他还责令额真要重视种植粮棉,如额真所属诸申等秋后衣食不足可告状,然后将其从收成较差额真那里,拨出交给收成较好的额真,以示奖惩。

  农业之外还有渔猎经济。女真人渔猎经济源远流长,如辽金元时海东青的捕猎,明初的貂皮贸易都可说明。但是,努尔哈赤兴起之后,貂皮、明珠等贸易,使其民殷部富。《清太祖武皇帝实录》记载:

  本地所产有明珠、人参、黑狐、玄狐、红狐、貂鼠、猞狸狲、虎、豹、海獭、水獭、青鼠、黄鼠等皮,以备国用。抚顺、清河、宽奠、叆阳四处关口互市交易,照例取尝,因此满洲民殷国富。(《清太祖武皇帝实录》第1卷)

  可见渔猎经济在建州女真中有重要地位。后来明开原道薛国用也呈称:“盖奴酋擅貂、参、海珠之利,蓄聚綦(qí)富。”(《明神宗实录》第519卷)为着捕获貂鼠和捞采珍珠,到了采捕季节,女真人成群结队,或深入松林,貂巢其上,张弓焚巢,貂坠于网;或拥入河汊,猎架渔梁,幕棚马迹,珠采于袋。

  畜牧业也是一个重要的生产部门。家畜的驯养比较繁盛。如申忠一目睹建州女真,“家家皆畜鸡、猪、鹅、鸭、羔、羊、犬、猫之属”(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图版17)。自给自足的个体经济占有相当的地位。牛马的牧放非常兴旺。《建州闻见录》载:“六畜惟马最盛,将胡之家,千百为群,卒胡家亦不下十数匹。”女真的雄马不骟,马匹也不喂菽粟,夜间圈围在不蔽寒暑的棚栏里,白天牧放在水草丰足的原野上。因马匹牧放的膘情直接影响其军事力量,所以努尔哈赤常常亲自检查马匹肥羸——肥壮的受犒赏,羸弱的受鞭责。

  采集经济仍占很大的比重。采集主要包括挖人参、酿蜂蜜、拣松子、摘蘑菇、收木耳、拾榛子等。建州女真地区盛产蜂蜜。蜂蜜是努尔哈赤岁贡和市易的重要物品,“酋岁贡蜜,兼开蜜市”(黄道周:《博物典汇·四夷附奴酋》第20卷)。为建州蜂蜜事,有人敷衍出一个贻笑远人的故事。

  人参在女真采集经济中占据首位。人参喜欢生长在露水浸润的丛林里,在美丽的小花凋谢后,结着圆圆的蒴(shuò)果。每逢采参季节,倾部出动,百十为群,深入密林,挖掘人参。女真人在挖参前,虔诚地默默祷告;挖参时,顺着参茎掘其根部,小心翼翼地唯恐误伤根须;挖完后,将人参放在河溪中洗涤泥土,用桦树皮包装,再回到原地祷告。世界上可能再也找不出第二种植物像人参那样神圣,引出那么多的神话和传说。这是因为就某种意义说,人参是建州女真经济的生命线。为此,明廷官员试图以减买人参,遏制努尔哈赤就范:“奴儿哈赤擅参为利,该道欲于市易中默寓裁减之意,使商贩渐稀,参斤无售,彼之财源不裕,自将摇尾乞怜。”(《明神宗实录》第531卷)明廷一度停止互市,建州女真两年间腐烂人参达十余万斤。努尔哈赤为打破明人对人参贸易的控制,对人参生产技术进行革新,于万历三十三年(1605)即改浸润法为煮晒法:

  曩(nǎng)时卖参与大明国,以水浸润,大明人嫌湿推延,国人恐水参难以耐久,急售之,价又甚廉。太祖欲煮熟晒干,诸王臣不从。太祖不徇众言,遂煮晒,徐徐发卖,果得价倍常。(《清太祖武皇帝实录》第2卷)

  努尔哈赤的上述改革,不仅是对中药学的宝贵贡献,而且使女真人获得实际的物质利益,更提高了他在女真人中的声望。

  手工业也得到发展。建州女真早在明初就有冶匠,但“箭镞贸大明铁自造”(《李朝睿宗实录》第2卷)。后又能淬(cuì)火,“设风炉造箭镞,皆淬之”(《李朝成宗实录》第255卷)。到万历二十七年(1599),女真经济中发生一件大事:三月,始炒铁,开金、银矿。开始较大规模地采矿、冶炼。这更促进建州手工业的发展。当时主要有官营军事手工业和家庭民用手工业两种。如申忠一往费阿拉,见“峰上设木栅,上排弓家十余处,栅内造家三座”(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图版12)。其后汗城的官营军械工匠,“北门外则铁匠居之,专治铠甲;南门外则弓人、箭人居之,专造弧矢”(程开祜:《筹辽硕画·东夷奴儿哈赤考》首卷)。手工业内部有分工,“银、铁、革、木,皆有其工”(李民寏:《建州闻见录》)。工匠有女真人,如朝鲜通事河世国见费阿拉的“甲匠十六名、箭匠五十余名、弓匠三十余名、冶匠十五名,皆是胡人,无日不措矣”(《李朝宣祖实录》第69卷)。但后来更多的工匠是汉人,也有朝鲜人。这些善手工匠加速了建州手工业的发展。“一自铁人入去之后,铁物兴产”(《李朝宣祖实录》第134卷)。他们制造的锁子甲等,坚硬精巧。明官员徐光启言:后金“兵所带盔甲、面具、臂手,悉皆精铁,马亦如之”(《明经世文编·徐光启辽左阽(diàn)危已甚疏》)。《满洲实录》称征叶赫“盔甲鲜明,如三冬冰雪”。这些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后金手工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在进入辽沈地区之后,后金社会已能淘金、炼银,掌握焊接技术,炼制黄色火药成功,并接管明朝辽东的铁矿、冶炼设备和大批工匠,从而手工业有了更大的发展。

  在手工业中,车船、纺织、制瓷、煮盐等均有所发展。女真人的陆路运输用独轮车,“家家皆用小车”;水陆交通用船,制造的“小船可乘八九人,极轻捷”(李民寏:《建州闻见录》)。船的数量较多,据朝鲜备边司启文称其“造舡千艘”(《光海君日记》第7卷)。这或有所夸饰,但足资说明建州造船手工业的规模。天命初为进取萨哈连部,在兀尔简河造船二百艘。女真人的纺织,李民寏目睹“女工所织,只有麻布”(李民寏:《建州闻见录》)。自从汉族缫丝、棉织技术传入建州,其纺织业有了发展。如攻抚顺时遇雨,四旗后金军有雨衣,“弓矢各有备雨之具”(《清太祖武皇帝实录》第2卷);攻辽阳时,自称“旌旗蔽日”。显然后者含有夸张之意。后金进入辽沈地区,已能织蟒缎。女真人的制瓷是在占领辽阳之后。先前他们用木制碗、盆,后来逐渐使用汉人烧制的绿碗、盆、瓶等器皿。女真人的食盐,先是来自“贸盐”(李民寏:《建州闻见录》)。后明廷断绝盐路,建州吃盐困难。努尔哈赤说:“包衣阿哈们逃走,都是因为没有盐吃。”(《满文老档·太祖》第21卷)于是,万历四十八年,天命五年(1620)六月,努尔哈赤派兵去东海煮盐。据朝鲜国王李珲奏言,“俄倾之间,收得四百余驼”(《明熹宗实录》第13卷)。收得的食盐,按男丁分配。努尔哈赤特命给修筑萨尔浒城者每人半斤盐,以资恤励。至占领辽东海、盖、复地区,许灶户不纳公差,鼓励多煮盐。如盖州一次贡赋盐一万斤(《满文老档·太祖》第26卷)。后金的食盐问题始得到解决。

  建州手工业的发展,是与努尔哈赤重视工匠分不开的。他出于征战的需要,对进入女真地区的工匠,“欣然接待,厚给杂物,牛马亦给”(《李朝宣祖实录》第134卷)。夺占辽沈地区之后,更为重视工匠的作用。努尔哈赤在下达的文书中说:

  有人以为东珠、金银是宝,那是什么宝呢?天寒时能穿吗?饥饿时能吃吗?收养国的贤人,理解国人所不能理解的事情,制造出国人不能制造物品的工匠,才是真正之宝。(《满文老档·太祖》第23卷)

  后金汗在文书中视工匠同贤人,列为国中之宝,这是难能可贵的。显然提高工匠社会地位,给予各种优厚待遇,有利于建州手工业的发展。但是,实际上他们仍处于工奴的地位。

  还有商品交换经济。建州通过“朝贡”、“马市”和行商,同明朝、蒙古和朝鲜等进行贸易,以貂皮、人参、东珠、马匹、皮张、干果、蜂蜜等,换取牛、铧、锅、针、盐、布、猪等。努尔哈赤在青年时期即往来抚顺经商,后多次到京师边“朝贡”、边贸易,又曾一次派三十名商人往黑龙江地区做生意,还在家中同蒙古商人交易,也通过女真商人把光海君咨文从朝鲜王京带回赫图阿拉。建州商业的活跃,推动其生产的发展,促使其生活的提高。但是,长期以来,女真的商品交换主要是以物易物。所以“掠钱无所用,高积如山”(黄道周:《博物典汇·四夷附奴酋》第20卷)。随着商品交换经济的发展。万历四十四年,天命元年(1616),“铸天命通宝钱”(《清文献通考·钱币考一》第13卷)。今天见到的是用红铜铸造的“天命汗钱”。它一面无字,另一面为无圈点满文:左为abkai,汉译天;右为fulingga,汉译命;上为han,汉译汗;下为jiha,汉译钱。但努尔哈赤的铸币并未大量流通,后以“银子充足,不必铸钱”,而停止铸币。当时主要流通的货币,仍是明朝的白银。努尔哈赤攻占辽阳后,设置管理贸易的额真,商品的价钱和税收,援依明例,并允许原有商人继续开店做生意,只是对偷税者实行惩处。

  总之,后金汗努尔哈赤从巩固其统治和征战需要出发,重视建州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关注商品交换的发展。努尔哈赤同其他各部女真首领相比较,确实对建州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女真人民生活的提高,更多地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他因而赢得女真人的拥戴,击败角逐争雄的对手,取得统一女真各部战争的胜利,也夺取对明战争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女真的各部统一,对明的战争胜利,不仅促进其经济的发展,而且推动其经济的改革。所以,在建州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其社会内部的经济结构,有许多严重课题摆在努尔哈赤面前,亟需加以解决。

  二“计丁授田”与“按丁编庄”

  随着建州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后金夺取辽沈的胜利,后金汗努尔哈赤颁布了“计丁授田”令。“计丁授田”令的颁布,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

  前节所述,建州铁制农具和耕牛的广泛使用,生产技术的显著改进,手工业和交换的相应发展,使女真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日趋剧烈。这种矛盾必然表现为建州社会奴隶同奴隶主之间的阶级冲突。早在努尔哈赤起兵之前,女真奴隶因被掳使唤,不堪其苦,而纷纷起来反抗。如汉人孙良被掳,卖与豆尚介家为奴,“杀其主母”逃亡(《李朝世宗实录》第91卷)。汉人汪仲武,被掳转卖李豆里家为奴,改名斜往;他“以斧并击杀”奴隶主李豆里及其子胡赤,夤(yín)夜逃奔。汉人罗伊巨被奴役在金波乙大家里十五年,“杀其妻子”逃亡(《李朝成宗实录》第166卷)。

  逃亡是当时女真奴隶反抗奴隶主的主要斗争形式。据《李朝实录》的不完全记载计算:十五世纪前半叶,每年逃往朝鲜的女真奴隶约有十五人;到十五世纪中叶,逃亡奴隶增加五点七倍,而到十六世纪中后期,逃亡奴隶约为十五世纪前半叶的六十八倍,最高达到每年千人以上。奴隶的大量逃亡,沉重地打击了女真奴隶主阶级。奴隶们反对奴隶主的斗争,是奴隶制生产关系变革的基础。

  女真奴隶反对奴隶主的斗争,是其奴隶制生产关系变革的内在根据,而汉族强大封建制生产关系的影响,又是其生产关系变革的外在条件。因此,女真族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在奴隶反抗斗争和汉族封建生产关系影响的双重推动下,不得不对女真社会进行改革。这个巨大社会责任,历史地落在努尔哈赤肩上。

  努尔哈赤起兵之后不久,即着手对建州社会进行改革。这种改革,最早见于朝鲜南部主簿申忠一的记载。万历二十四年(1596),努尔哈赤在统一建州女真之后,推行屯田制。当时女真人中存在着“拖克索”。“拖克索”的满文体为tokso,就是汉语的田庄,又称“农幕”。这年申忠一从朝鲜到费阿拉,沿途所经八十余处居民点中,仅见六处“农幕”。这些“农幕”规模不大,受奴隶反抗斗争的打击,日趋衰落。如“大吉号里越边忍川童阿〔下〕农幕,而自上年永为荒弃云”(《李朝宣祖实录》第71卷)。废弃“农幕”,推行屯田。如“奴酋于大吉号里越边朴达古介北边,自今年欲置屯田云”(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图版17)。

  建州女真对屯田并不陌生。明朝在辽东地区,实行“分屯所领,卫兵所耕”的封建军事屯田制(《辽筹》上册)。时“军屯则领之卫所,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明史·食货志一》第77卷)。屯田的办法是“人授田五十亩,给牛种,教树植,复租赋”(龙文彬:《明会要》第41卷)。努尔哈赤的先世猛哥帖木儿在斡木河时即以“复业屯种”。后来据朝鲜史记载,建州女真“各处部落,例置屯田”(《李朝宣祖实录》第71卷)。所以努尔哈赤以明朝的军屯和先世的传统为借鉴,开始推行屯田制。屯田的部民,“每一户,计其男丁之数,分番赴役,每名输十条”(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图版17)。在这里,地租与赋税是合并在一起的,主要是劳役地租。实行屯田,不是为了给农奴使用土地,而是为了使他们分摊劳役地租。

  万历四十一年(1613),努尔哈赤在基本上统一扈伦四部和东海女真、设立四旗之后,在其辖区内实行牛录屯田。他规定:

  每一牛录出男丁十名,牛四只,以充公差。令其于空旷的地方垦田耕种粮食,以增加收获,储于粮库。(《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第1册)

  万历四十三年(1615)建立八旗制度后,努尔哈赤又重申:

  因向国人征粮作贡赋,国人必定困苦,乃令每牛录出男丁十人,牛四头,耕种荒地,多获谷物,充实仓库。任命十六名大臣,八名巴克什,掌管仓库粮谷的登记收支。(《满文老档·太祖》第4卷)

  按照牛录屯田,实行编户齐民,使政治上的统治权与经济上的占有权相统一。牛录屯田的劳动者主要是诸申。每牛录三百男丁中出十名男子,四头牛,耕田植谷,粮交官仓。这是“三十税一”的封建领主劳役经济。努尔哈赤通过牛录屯田,使八旗的各级额真成为大小封建主;同时,使大部分诸申转化为农奴,并进行劳役剥削。因此,牛录屯田是把女真农奴“当作土地的附属物定牢在土地上面的制度”。

  实行牛录屯田之后,诸申要披甲执弓,从征厮杀;种田植谷,交纳贡赋;筑城应差,负担徭役。《建州闻见录》记载:

  凡有杂物收合之用,战斗力役之事,奴酋令于八将,八将令于所属柳累将,柳累将令于所属军卒。

  这就是说,凡是应征的赋税、兵役和徭役,努尔哈赤派给八固山额真,八固山额真又派给所属牛录额真,牛录额真再派给隶属的兵丁。从而加强了对诸申的剥削、控制和奴役。

  万历四十四年即天命元年(1616)前后,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部的过程中,把许多处于原始社会状态,“不事耕稼,唯以捕猎为生”的“野人”女真部民,或“收取藩胡,留屯作农”(《李朝宣祖修正实录》第41卷);或“编入户籍,迁之以归”(王先谦:《东华录·天命一》);或“选其壮丁,入旗披甲”(何秋涛:《朔方备乘》第1卷),把他们就地屯田、纳为民户、编丁入旗,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安置。这就使“野人”女真的路长和部民,转化为后金的封建主和农奴;或则转化为奴隶制下的奴隶主和自由民。所以,努尔哈赤伴随着统一战争而推行的社会改革,加速了“野人”女真部社会的发展。

  同时,努尔哈赤重视与牛录屯田、拖克索田庄相并行的个体经济的发展。他特别“告谕”国人要养蚕、植棉。这同建州女真衣服奇缺有关:“闻胡中衣服极贵,部落男女殆无以掩体。近日则连有抢掠,是以服著颇得鲜好云。战场僵尸,无不赤脱,其贵衣服可知。”(李民寏:《建州闻见录》)后金汗提倡要饲养家蚕,以缫丝织缎;种植棉花,以纺纱织布。从而促进了男耕女织的、一家一户的、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封建个体经济的发展。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制的基础。努尔哈赤的上述政策,对于巩固后金农奴主政权、加强封建生产关系和加速农业、手工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万历四十五年即天命二年(1617),后金汗颁布禁杀农奴的法令。规定:无故杀害农奴者,贝子以上罚“诸申十户”,贝子以下“则戮其身”(《清太宗日录》清钞本)。这是一项很严酷的法令。它旨在从法律上保护农奴的身份。奴隶与农奴在其身份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奴隶被奴隶主完全占有,即被当作牲畜来买卖屠杀;农奴则被农奴主不完全占有,即虽然“可以买卖”,但“已不能屠杀”。因此,农奴与奴隶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可以屠杀。努尔哈赤这道禁止杀害农奴的“汗谕”,对于保护社会劳动力,改革旧的生产关系,有重要的意义。

  万历四十六年即天命三年(1618)四月,后金首破明辽东重城抚顺,得降民一千户。努尔哈赤对新降附的汉民没有降作阿哈,而是依照明制,采取了封建的生产关系。《清太祖高皇帝实录》记载:

  命安插抚顺所降民千户,父子、兄弟、夫妇毋令失所,其亲戚、奴仆自阵中失散者尽察给之。并全给以田庐、牛马、衣粮、畜产、器皿,仍依明制,设大小官属,令李永芳统辖。(《清太祖高皇帝实录》第5卷)

  朝鲜《燃藜室记述》也记载,努尔哈赤“得辽之后,不杀一人,尽剃头发,如前农作”。“不杀一人”显系溢词,不足征信。但是,“仍依明制”和“如前农作”均说明努尔哈赤不仅在后金原有辖区,而且在新占辽东地区,都实行封建制生产关系。

  天启元年即天命六年(1621)七月十四日,努尔哈赤进入辽沈地区之后,发布“计丁授田”令。他综合明辽东封建军事屯田制和后金八旗牛录屯田制,颁布“计丁授田”制度,是对女真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变革。他命将收取海州地方田十万日,辽阳地方田二十万日,共计三十万日,给予在该处驻居的兵丁。如田不敷用,再将松山堡以东,包括铁岭、懿路、范河、沈阳、抚顺,东州、马根单、清河,直至孤山堡之田都来耕种。如仍不足,则可出境耕种。努尔哈赤下“汗谕”:

  今年耕种的庄稼,各自收获。吾今计田,每一男丁,种粮田五日,种棉田一日,均平分给。你们不要隐匿男丁;如隐匿男丁,便得不到田。原来的乞丐,不得再讨饭。乞丐、和尚都分田。要勤劳耕种各自的田地。每三男丁种官田一日。每二十男丁中,征一丁当兵,以一丁应公差。(《满文老档·太祖》第24卷)

  同年十月初一日,后金汗再令辽东五卫的人,交出无主田地二十万日,海州、盖州、复州、金州四卫的人,也交出无主田地十万日,共三十万日,实行“计丁授田”政策。

  后金汗努尔哈赤,发布“计丁授田”谕令,将辽东地区“无主之田”,按丁授与满、汉人户。所谓计丁授田制度,就其土地所有制来说,后金国家是土地的最高所有者,把土地分为官田和份地,直接生产者除以无偿劳役耕种规定的官田外,便在所得份地上经营自己的经济,而并无真正的土地所有权。就其直接生产者的地位来说,直接生产者虽不像奴隶那种人身隶属关系,但不许隐匿人丁,被钉附在土地上,成为八旗封建主的依附土地的农奴。就其分配形式来说,生产者耕种规定官田作为劳役地租,份地则为“一家衣食,凡百差徭,皆从此出”(《天聪朝臣工奏议》上卷)。

  “计丁授田”制度表明,它的土地所有制、直接生产者地位和产品分配形式,都属于封建生产关系的范畴,而其基础则是满洲八旗封建土地所有制。因此,努尔哈赤继牛录屯田之后,又颁布“订丁授田”之令,进一步从法律上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在经济基础中的统治地位,标志着我国东北地区满洲社会,封建制取代了奴隶制。

  努尔哈赤继把牛录屯田发展为“订丁授田”之后,又发布“按丁编庄”令,下令将奴隶制拖克索转变为封建制拖克索。上面已叙及奴隶制拖克索即“农幕”的衰落。建州的拖克索有一个变化的历史过程。它先为奴隶制田庄,努尔哈赤起兵不久,在奴隶反抗斗争冲击下,逐渐废弃。尔后,奴隶制田庄仍继续存在着。八旗军进入辽沈地区之后,将大量俘获汉人降为奴隶,编入奴隶制田庄。但田庄的奴隶不能聊生,叛亡殆尽。努尔哈赤鉴于田庄奴隶的反抗,辽东封建经济的影响,奴隶制田庄濒临瓦解的状况,便发布“按丁编庄”令,将奴隶制田庄过渡为封建制田庄。从此拖克索发生了质的蜕变。

  天启五年即天命十年(1625)十月初三日,后金汗努尔哈赤发布“按丁编庄”谕:

  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编成一庄。将庄头的兄弟列入于十三丁之数。庄头自己到沈阳,住在牛录额真家的邻近。使二庄头住在一处。如逢役使,该二庄头轮流前往督催,诸申不要参与。把庄头之姓名,庄中十二男丁之姓名,牛、驴之毛色,都写上交给村领催,由去的大臣书写带来。

  若收养的人,置于公中,会被诸申侵害,全部编入汗、诸贝勒田庄。一庄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田百日。其中二十日纳官粮,八十日供自己食用。

  每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编为一庄,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每备御给与一庄。(《满文老档·太祖》第66卷)

  后金的“按丁编庄”,每庄男丁十三人,牛七头,地百日,其中二十日交纳官粮,八十日供壮丁食用。这是大规模地用划一标准建立起来的田庄。

  “按丁编庄”涉及的问题很多,但就其生产关系来说,田庄的土地,分为纳粮和自食两个部分:纳粮部分,壮丁用自己的劳动、耕牛和农具,耕种农奴主的土地,产品作为劳役地租,归农奴主占有;自食部分,对壮丁来说它提供生活资料,对农奴主来说它提供劳动力。田庄的壮丁,有自己的经济,其身份已然不是隶属于主人的奴隶,而是附着在土地上,成为为封建主服徭役、纳租赋的农奴。这表明奴隶制田庄已转化为农奴制田庄,奴隶制拖克索转变为封建制拖克索。

  田庄的数目,虽限定“每备御给与一庄”,但实际上远不是这样的。据《建州闻见录》所载后金的田庄“将胡则多至五十余所”,田庄如云,遍布沃野。田庄中,“奴婢耕作,以输其主”。在按丁编庄之后,“奴婢”也就是农奴。

  总之,后金汗努尔哈赤进入辽沈地区之后,控制了其辖区的全部土地。他通过后金政权,一面使牛录屯田发展为“计丁授田”,就是将其中一部分土地,授给后金诸申和汉族民户,从而使屯田转变为旗地;另方面使奴隶制拖克索转化为封建制拖克索,就是将其中另一部分土地,分给大小军事封建主,“按丁编庄”,从而使庄田转变为官田。无论是“计丁授田”或是“按丁编庄”,其共同特点是,直接生产者作为农奴被束缚在土地上,而且必须为土地占有者交纳劳役地租。这正如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中,论述封建徭役经济特点时所指出的:“在这种经济下直接生产者必须分有一般生产资料特别是土地,同时他必须束缚在土地上,否则就不能保证地主获得劳动力。因而,攫取剩余产品的方法在徭役经济下和在资本主义经济下是截然相反的:前者以生产者占有份地为基础,后者则以生产者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为基础。”

  所以,努尔哈赤实行“计丁授田”和“按丁编庄”,都是封建主占有土地,农奴分得份地,依附于土地,为地主纳租税、服徭役,并受其超经济的强制。这表明,满洲社会以牛录屯田为标志,开始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又以“订丁授田”和“按丁编庄”为标志,初步完成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至于后来实行部分汉民“分屯别居”,这在生产关系上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只不过是为缓和满汉民族矛盾所采取的一种手段而已。当然,后金进入辽沈地区以后,仍有大量奴隶存在,如沈阳附近的开城就有买卖奴隶的市场。但总的说来,奴隶制已不再是后金社会的主要经济形态,仅仅是保留在封建制中的残余。

  后金汗努尔哈赤的“计丁授田”和“按丁编庄”,对于满洲社会完成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对于辽东地区相当发达的封建经济,又是一次历史的洄漩。他在辽东地区的经济政策及其实施,主要引起三种人的不满。一种是后金诸申的不满。如在计丁授田时,上等肥饶之地,或被本管官占种,或被豪家占据,余剩薄地,“绳扯分田,名虽五日,实在不过二三日”(《天聪朝臣工奏议》上卷)。他们除纳劳役地租外,还应公差,服兵役。连年战争,马不卸鞍,卖牛典衣,买械治装,丧身疆场,妻子无依,其生活苦不堪言。另一种是汉族地主的不满,征发“无主之田”和实行“按丁贡赋”的政策,直接损害辽东汉族地主的利益。因为“无主之田”原是有主的,其主人多为原辽东官僚地主、缙绅豪富,他们或死或逃,同后金贵族利益相矛盾。同时,“按丁贡赋”对辽东汉族地主也是一个打击。如努尔哈赤向辽东汉民下达文书言:

  我来辽东之后,见各种贡赋都不以男丁计,而是按门户计。按门户计,有的门户有四五十男丁,有的门户有一百男丁,有的门户只有一二男丁。如按门户计,富人以财物免役,穷人没有财物,须经常应差。我不执行你们的制度,用我原来的制度。不准诸贝勒大臣向低下的人索取财物。贫富都公平地以男丁计。(《满文老档·太祖》第28卷)

  尽管这项政策不能真正执行,但仍在不同程度上打击了隐匿丁额的辽东汉族地主。再一种是辽东汉民的不满,辽东汉民无论是“计丁授田”的民户,还是“按丁编庄”的壮丁,其身份都被降作后金汗、贝勒、额真的农奴,所受人身奴役更为严重。

  后金统治者给辽东地区汉族人民,捆上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绳索,激起了辽东汉民的反抗。

  迁都沈阳:离大明再近一些

  随着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和对明征战的不断胜利,其人口日众,疆土日广,骑兵日强,国力日盛,其军政中心相应地进行转移:最早为费阿拉,后迁至赫图阿拉,又移至界凡,再搬往萨尔浒山城,复徙至辽阳,最后迁都沈阳。

  费阿拉是努尔哈赤的第一个根据地。费阿拉东依鸡鸣山,南靠喀尔萨山,西偎烟筒山(虎拦哈达),北濒苏克素浒河,位置在苏克素浒河支流加哈河与首里口河之间三角形河谷平原的台地上。万历十五年(1587),努尔哈赤在费阿拉筑城三层,兴建衙门,启筑楼台,设堂祭天。《清太祖武皇帝实录》记载:

  丁亥年,太祖于首里口,虎拦哈达下,东南河二道——一名夹哈,一名首里,夹河中一平山,筑城三层,启建楼台。(《清太祖武皇帝实录》第1卷)

  这时努尔哈赤二十九岁,已起兵五年,尼堪外兰授首,建州本部统一。努尔哈赤在这里“定国政”,费阿拉成为建州第一个政治中心。他在费阿拉居住十六年,统一建州,吞并哈达,创建军队,制定满文,后迁至赫图阿拉。

  赫图阿拉是继费阿拉之后努尔哈赤的第一个都城。它位于费阿拉北面,在苏克素浒河与加哈之间。万历三十一年(1603),努尔哈赤从费阿拉迁往赫图阿拉。《清太祖高皇帝实录》记载:

  上自虎拦哈达南冈,移于祖居苏克苏浒河、加哈河之间赫图阿喇地,筑城居之。(《清太祖高皇帝实录》第3卷)

  后金汗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居住十六年,灭辉发,并乌拉,创八旗,兴屯田,征抚东海女真,降服萨哈连部,发布“七大恨”誓师,获取萨尔浒大捷。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立后金,强化汗权,奠下了他政治大业的基础。但是,努尔哈赤不循旧苟安,他为着锐意进取,又放弃赫图阿拉,徙驻界凡。

  界凡城是努尔哈赤向明发动大规模进攻的前哨阵地。万历四十七年即天命四年(1619)二月,努尔哈赤派夫役一万五千人往界凡运石筑城。他在三月获得萨尔浒之捷后,决意将后金政治重心西移,在界凡建衙门,修行宫,屯田牧马,待机攻明。六月,界凡城修竣。界凡又称者片,在赫图阿拉西一百二十里,位置于苏克素浒河与浑河之间:“者片城在两水间,极险阻,城内绝无井泉,以木石杂筑,高可数丈,大小胡家皆在城外水边。”(李民寏:《建州闻见录》)界凡城初步竣工后,努尔哈赤的迁驻之议,受到诸贝勒大臣的阻挠,但他力排众议,决计迁居界凡。史载:

  上谕贝勒诸臣曰:“吾等勿回都城,筑城界凡,治屋庐以居,牧马边境,勿渡浑河,何如?”贝勒诸臣议曰:“不如还都,近水草,息马浓阴之下,浴之、饲之,马乃速壮;且使士卒归家,缮治兵仗便。”上曰:“此非尔所知也。今六月盛夏,行兵已二十日矣。若还都二三日乃至,军士由都至各路屯寨,又须三四日,炎蒸之时,复经远涉,马何由壮耶?吾居界凡,牧马于此,至八月又可兴师矣。”遂驻跸界凡,令军士尽牧马于边。(《清太祖高皇帝实录》第6卷)

  诸王贝勒不理解后金汗的政治抱负与军事意图,力请解缰释弓,燕居家园。努尔哈赤说服贝勒大臣后,接亲眷,摆大宴,迁驻“四面皆险截”的山城界凡。努尔哈赤迁居界凡后不久,即率师出征,两月之间,擒介赛,陷铁岭,灭叶赫。努尔哈赤在界凡栖驻一年零三个月后,又移居萨尔浒山城。

  萨尔浒山城在界凡西十里许。努尔哈赤为向辽沈地区进军,迁至萨尔浒山城。不久,即连陷沈、辽。他在萨尔浒山城未及半年,便迁都辽阳。

  辽阳原为明辽东首府。天启元年即天命六年(1621)三月,后金占领辽阳后,努尔哈赤立即拟议迁都辽阳,诸贝勒大臣因循旧习,不愿迁都。努尔哈赤说服他们,遂定迁都辽阳之计。《清太祖高皇帝实录》记载:

  上集贝勒诸臣议曰:“天既眷我,授以辽阳,今将移居此城耶,抑仍还我国耶?”贝勒诸臣俱以还国对。上曰:“国之所重,在土地、人民,今还师,则辽阳一城,敌且复至,据而固守。周遭百姓,必将逃匿山谷,不复为我有矣。舍已得之疆土而还,后必复烦征讨,非计之得也。且此地,乃明及朝鲜、蒙古接壤要害之区,天既与我,即宜居之。”贝勒诸臣皆曰:“善。”遂定议迁都。(《清太祖高皇帝实录》第7卷)

  后金迁都辽阳议定,诸福晋在众贝勒等的迎接下来到辽阳。她们踏着芦苇席上铺设的红地毯,进入后金汗的衙门里。翌年三月,努尔哈赤议另筑辽阳新城。他召集诸贝勒大臣曰:“天眷佑,遂有辽东之地。但今辽阳城大,年久倾圮。东南有朝鲜,北有蒙古,二国俱未弭帖。若舍此征明,恐贻内顾忧,必更筑坚城,分兵守御,庶得固我根本。”诸贝勒大臣以兴建城郭,辽民劳苦为谏。努尔哈赤执意建筑新城,他说:

  今既与明构兵,岂能即图安逸?汝等所惜者,一时小劳苦耳!朕所虑者大也。苟惜一时之劳,何以成将来远大之业耶?朕欲令降附之民筑城,而庐舍各自营建。如此虽暂劳,亦永逸已。(《清太祖高皇帝实录》第8卷)

  众贝勒大臣同意努尔哈赤另筑新城之议,后金汗即命在辽阳城东太子河畔,兴筑辽阳京城宫殿、城池、坛庙、衙署,是为东京。据乾隆《盛京通志》记载:

  东京城在太子河东,离辽阳州城八里,天命六年建。周围六里零十步,高三丈五尺,东西广二百八十丈,南北袤二百六十二丈五尺。城门八:东向者左曰迎阳、右曰韶阳,南向者左曰龙源、右曰大顺,西向者左曰大辽、右曰显德,北向者左曰怀远、右曰安远。(《盛京通志》第5卷)

  营建东京,大兴徭役,征发降民,夫役繁苦,引起辽沈汉民的不满与反抗。然而,后金迁都辽阳,是努尔哈赤的重要决策,也是女真发展史上意义深远的重大事件。这反映了他的远见卓识和英明果断。从此,努尔哈赤将明朝统治东北的政治中心,变为后金的都城;将明朝对抗后金的前线,变成后金进攻明朝的基地。努尔哈赤在东京统治达四年之久,最后迁都沈阳。

  沈阳城当时仅有辽阳城一半大。如熊廷弼所说:“况辽城之大,两倍于沈阳有奇。”(《明经世文编》第6册)但是,后金汗努尔哈赤最早看出沈阳比辽阳更有发展前途,于是提议迁都沈阳。天启五年即天命十年(1625)三月,后金汗与诸贝勒大臣就迁都沈阳一事,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论:

  帝聚诸王臣议欲迁都沈阳。诸王臣谏曰:“东京城新筑宫廨方成,民之居室未备,今欲迁移,恐食用不足,力役繁兴,民不堪苦矣。”帝不允,曰:“沈阳四通八达之处,西征大明,从都儿鼻渡辽河,路直且近;北征蒙古,二三日可至;南征朝鲜,自清河路可进;沈阳浑河通苏苏河(苏克素浒河),于苏苏河(苏克素浒河)源头处,伐木顺流而下,材木不可胜用;出游打猎,山近兽多,且河中之利亦可兼收矣。吾筹虑已定,故欲迁都,汝等何故不从!”乃于初三日出东京,宿虎皮驿,初四日至沈阳。(《清太祖武皇帝实录》第4卷)

  后金汗努尔哈赤分析了沈阳在地理、政治、经济、军事和交通上的重要地位之后,认为它是“形胜之地”,便于控制整个东北地区,决定后金政治中心由辽阳迁至沈阳。从此,沈阳发展成为我国东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的中心。

  努尔哈赤迁都沈阳,后称沈阳为盛京。盛京,满文音译为穆克屯和屯,简称穆克屯。其满文体为mukden hoton,mukden意为兴盛,hoton意为城郭,合意译为盛京。后金迁都沈阳后,开始改建沈阳城,兴修沈阳宫殿。先是,努尔哈赤凡遇大事或宴赏,则张天幕八座,为八旗诸王大臣分列处座之所。他迁都沈阳后,住居在一座二进式宫院里,其前有宫门三楹,门内为一进院,院内正中突起高台,上有穿堂。其后,为二进院,中为正殿三楹,东西各有配殿三楹,均为悬山夹前后廊式建筑。但是,努尔哈赤为着典礼与议政之需,命将昔时设置天幕营帐之制,兴建为大政殿前之十王亭。这也是辽、金以来“帐殿”之遗意。大政殿和十王亭是沈阳宫殿的主体建筑,也是后金汗努尔哈赤进行统治的权力中心。大政殿坐北朝南,宏伟壮丽,金碧辉煌。基台周围用雕刻构件垒砌,纹饰生动,造型优美。台基上矗立朱红圆柱,正面有金色双龙盘绕,玲珑剔透秀丽,象征威严吉祥。它为亭子式八角重檐建筑,殿顶满铺黄琉璃瓦,缘镶绿色剪边,上列十六道五彩琉璃脊。这种重檐庑殿、木架结构、丹漆彩绘和五彩琉璃,是汉族传统的建筑形式。大殿内的梵文天花,又具有少数民族的建筑特点。大政殿八脊顶端聚成尖状,上面安设相轮宝珠与八个力士的宝顶,具有喇嘛教色彩。大政殿左右列署为十王亭,即右翼王亭、正黄旗亭、正红旗亭、正白旗亭、正蓝旗亭,左翼王亭、镶黄旗亭、镶红旗亭、镶白旗亭、镶蓝旗亭。大政殿与十王亭合成一组完整的建筑群。它既是后金汗与八和硕贝勒等议政的殿亭,又是八旗制度在宫殿建筑上的反映。

  总之,努尔哈赤从费阿拉到沈阳,为加强和发展其统治权力而走过了漫长的历程。他进入辽沈地区后的许多重大军政,都是在辽阳或沈阳决策与实施的。其中一项就是西渡辽河,进攻宁远。

· 推荐:中国名人传记 红色经典 世界名人传记

点击收藏 小提示:按键盘CTRL+D也能收藏哦!

在线看小说 趣知识 人生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