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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处世之道

  人类自诞生起,即以群体形式出现。无论是在什么时代,人始终只能是社会群体中的一员。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真正的离群索居者。吕祖谦说得很对:"人不能以独处,必与人处。"①人生在世,总得要和他人发生交往,人际关系由此产生。人际关系处理得好与坏,不仅直接影响到某个具体的人能否立足于社会,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关系着社会的治乱。所以儒家一向重视人际关系,力倡以能否妥善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作为检验自身人品之高低,道德之有无,志向之宽狭,学问之醇疵的重要标准。处世之道,所要回答的就是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十分明显,处世之道是受其理想人格制约的。不同的理想人格有着不同的处世之道。吕祖谦的处世之道,概括起来说就是要求人们以圣人的处世哲学为样板。虽然其中多是在其他理学家那里亦能见到的陈词滥调,但也提出了若干直到今天仍必须重视的基本② 同上卷20《杂说》。

  ① 《文集》卷17《论语说》。

  ① 《文集》卷17《论语说》。

  原则。

  一、责己不责人

  封建社会人情险恶。用吕祖谦的话就是"世故峥嵘"。为了保证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应付如裕,左右逢源,吕祖谦认为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实为关键所在。他说:人须当做一个人,则为学,是合做底事。止缘资质薄,志趣狭,抵当不过,遂觉众人容他不得。不知何必如此。他的意思是说,只要向圣人学习,按照封建主义义理原则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就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自然会受到社会的接纳。现在有些人总觉得别人"容他不得",究其根源,乃是他本人"资质薄。志趣狭"所致。换句话说只要自己资质渥厚、志趣广大,也就不存在"众人容他不得"的问题。

  由此引伸开去。他认为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碰到了麻烦,应该首先是主动点检自己主观道德上的缺憾。他说:凡事有龃龉,必在我者有所未尽。此其形而彼其影也。于此观省最为亲切。②爱人不亲反其仁。自求多福,圣门之学,皆从自反中来。后世学者见人不亲、不治、不答,只说枉了做许多工夫,或说好人难做,此所以工夫日退一日。圣门之学,见人不亲、不治、不答,反去根原做工夫,所以日进一日。??大抵天下事果不在外,只缘人信不笃。孔子所谓求诸己、求诸人,正是邪正圣贤君子小人分处。所谓"此其形而彼其影",即自己的主观道德必定要在和他人交往过程中反映出来。如果自己的道德完全符合封建主义义理要求,"十分正当",他人自然会有积极的反应,而不存在"龃龉"。相反,尽管主观上有爱人之动机,而在和他人交往时,别人反映冷漠:"不亲、不治、不答",不要后悔"枉了做许多工夫",或者认为是"好人难做",而应该从自己主观方面找原因。这也是正邪、君子小人的分水岭。

  凡是有人群的地方,总有善恶之分,尽管善恶之内涵会随时代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吕祖谦赞成做一个封建主义的"善类",反对做封建主义的恶人,但是他却不赞成"喜善疾恶"。

  如戒以喜善疾恶此四字最好,善者以为善,恶者以为恶。此乃是正理。若善上添一喜字,恶上添一疾字,便是他为善恶动了。只缘义理之上不可增减分毫。这是说善恶是客观存在的。善就是善,恶就是恶。这犹如黑白不能颠倒一样。然而却不能"喜善疾恶"。因为"善上添一喜字,恶上添一疾字",这就是"惟欲点检他人","志尚其外",而无暇于增进自己的主观道德,有悖于反求诸己的"圣门之学旨"。他在评论西汉大臣窦婴被杀一事时,曾有这样一段议论:窦婴喜善疾恶,与圣人所谓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大率相似。然窦婴反此以败者,何故?只缘圣人之言求诸内,窦婴之事求诸外。圣人使人见善则省察自己,常恐不能及。见不善则省察自己,恐被人染着。此所以为圣门学者之事。至于窦婴之喜善疾恶,则此心一向在外,只管看他人善恶,却都不自检点,此所以招怨而取败也。窦婴,① 《文集》卷20《杂说》。

  ② 《文集》卷5《与学者及诸弟》。

  ① 《文集》卷18《孟子说》。

  ② 同上卷19《史说》。

  ① 《文集》卷19《史说》。

  西汉初年大臣,为窦太后之侄。在平定七国之乱时被封为魏其侯。汉武帝时一度为相。因推崇儒术,反对黄老之说,而遭到喜黄老之言的窦太后之罢黜,后被杀。在吕祖谦看来,窦婴之所以被杀,并不是他本身有什么大的罪恶,也不是因为推崇儒术有什么错误,而是由于他"喜善疾恶"之性格使然。吕祖谦认为人一旦"喜善疾恶","只管看他人善恶",其结果只能是以放松"自检点"为代价。自己的道德水准不高,毛病不少,而又疾恶如仇,恶者就不难找到报复的理由,这就是窦婴"招怨致败"的根本原因所在。和窦婴不同,圣人对待善恶的态度是"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无论是见"善"与"不善",都是以"自检点"为务,一切归结为"求诸内",而不是"求诸外"。这就是圣人在峥嵘世故中如鱼得水的根本原因。在这里,吕祖谦表达了这样两层意思:

  一、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建设,应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

  二、应该放弃对恶势力的抗争,与坏人和平共处,相安无事。这就大谬而不然了。因此"戒以喜善疾恶"之理论,与道家所提倡的不谴是非的圆滑处世哲学如出一辙,必须予以严正之批判。

  从反求诸内的观点滥觞开来,吕祖谦主张在和他人交往过程中,严于责己,而不是责备他人。所谓"大抵君子之心,常于身上求,不是责他人。"①认为只要自己的主观道德无可挑剔,对他人充满至诚,总归会收到良好的效果的。

  今人与朋友亲戚交感,但责人而不责己,只说我诚意己孚而彼不应,不知己之诚未孚,如足指之方动,安能感人?此一爻不以诚已孚而责人不应,但以志尚在外而不能自足。吕祖谦认为和他人交往,不仅主观上要有诚意,而且还要让对方相信自己有诚意,别人才会为自己所"感通"。如果对方对自己表示不信任("不应"),这就说明自己的"诚未孚"。与其责备他人之"不应",倒不如退而责己,使己之诚大孚于人更有效。

  交感是双方的,如果双方都有至诚之心,这当然是最理想的。但这不是说,只有对方有了至诚之心,我的至诚才会收到预期的效应。吕祖谦指出:天下之理有通有塞,以诚相感,无所不通。??若我至诚,必待彼至诚,然后谓之交相感,则是有待于外,彼或不诚,则不能相感矣。此说甚未安,我苟至诚,则天下自然相感,初无待于外也。吕祖谦之所以不同意"彼或不诚,则不能相感"的说法,是因为这种观点仍属于"责人不应"的变种,"是有待于外",而不是反求于内。他认为只要自己确实对他人怀有"至诚",是"无诗于外"的,不管对方有无至诚,都会为自己所"感通"的。

  语言是交流思想感情的工具,无论是在社交活动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没有语言非但不能沟通彼此双方的思想感情,而且连起码的正常交往也不能进行,因此在和别人交往时,不能只注意主观动机之"至诚",还应该重视语言对思想感情的表达准确得体,因为辞不达意或言过其实,是无法起到交流感情、沟通心灵作用的。因此,吕祖谦本人虽然"讷于言",常常是"心欲言而口不能明",但重视"修辞",讲求语言的表达。将"修辞"规定为"立诚"的"下手处"。他这样说:凡人有所作为,必先见乎辞。故疾人者有忌辞,怒人者有忿辞,既修则中可知矣。

  ① 《文集》卷18《孟子说》。

  ② 同上卷13《易说·咸》。

  ① 《文集》卷13《易说·咸》。

  诚所以立也,正学者下手处。②确实如此。在一般情况下,当人有所思想活动时,总是要通过语言流露出来的。如对人有憎恶之意,则说话时难免忌刻之辞;而对人恼怒时,说话就会忿忿不平。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吕祖谦强调人们注重语言之准确得体。他认为语言既要铿锵有力,但又不能锋芒毕露。

  语言有力而不露锋芒者,善言也。在此基础上,吕祖谦论述了"修辞"与"立诚"的关系。

  修辞立其诚,此乃下工夫处。大抵人之于辞,当谨其所发。辞之所发贵出乎诚。敬修于外而不修于内,此乃巧言令色,非所谓修辞。所谓修辞立其诚,立字学者最当看。②专以口舌感人,譬之巧言如簧,其口虽不能辨,其心终不感、且如二帝未尝无典谟,其所以感人者,乃在典谟之外;三王未尝无训诰,其所以感人者,乃在训诰之外;孔孟未尝无答问,其所以感人者,乃在答问之外,若无诚意,而徒有典谟、训诰、答问,未免为滕口说也。"辞"与"诚"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不加强修辞,就不能准确表达己之诚,因而其诚就立不起来。同样,内心缺乏诚意,只是"以言语牢笼人情,岂能感人?"①这种"辞"只能是花言巧言,而为仁人君子所不取,以二帝、三王、孔孟而言,他们"所以感人",虽然不能不借助"典谟"、"训诰"、"答问"这一形式,但更主要的是因为他们对人怀有至诚之心,如其不然,即使"有典谟、训诰、答问",也只能是"为滕口说也",而不值一文。因此"立诚"与"修辞"虽然不可偏废,但相比之下,"立诚"则比"修辞"更为重要,因为只有出乎"诚"的"辞"才是值得珍惜的。

  二、交友与降意

  人生在世,不能没有朋友。俗语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虽然这句话的正确程度尚有进一步商榷的必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人生的旅途中,朋友之间的真诚帮助是无比珍贵的,为其他因素所不及。无论在什么时候,真正的朋友总是不嫌其多,惟恐其少的。吕祖谦说:如所谓德不孤,必有邻。凡善类皆朋也。凡日用间遇事互有相发明吾之善者,皆朋也。万善会聚于吾身,自然无咎。基于此,吕祖谦将"多贤友"作为人生三大乐趣之一:乐多贤友,夫友所以辅仁也。友贤者而至于众多,则渐磨之益亦多。①然而,却不能因此说随便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引以为友,也不是要"牢笼尽天下人"②。在现实生活中,因交友不慎而走上歧途造成终身遗憾,甚至身羁杀戮之祸者是不乏其例的。这就要求交友必须慎之又慎,决不可有半点苟合。吕祖谦指出:一个人如果交友马马虎虎,其人品也不会高到什么地方去。

  人若求师取友之心泛泛,则可见平日工夫亦是悠悠。泛爱众而亲仁,居是邦也。事① 《文集》卷20《杂说》。

  ② 同上卷12《易说·乾》。

  ③ 同上卷13《易说·咸》。

  ① 《文集》卷20《杂说》。

  ② 《文集》卷13《易说·复》。

  ① 《文集》卷17《论语说》。

  ② 同上。

  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古人之于师友其切如此。这就是说"爱"与"友"是有原则区别的。"爱"可以不分对象。众人都在"爱"之列,而"友"则有严格的标准,必须是"士之仁者"才行。吕祖谦提出了"直"、"谅"、"多闻"三条具体标准。

  凡人之取友必须端正,然后渐染气质,做得好人。直乃刚直之人。我才有过,便得其规正,然所贵乎友直者,不独有过赖其规正,与此等刚直人处,则我非心邪虑自然不敢前。谅是忠信之人。我有事得其至诚相与,然所贵乎友谅者不独有事赖其相与,与此等忠信人处,则朝夕渐染,涵养吾之气质,亦将为忠信之人。友多闻,非特取其闻见博洽,盖此等人历事久阅义理多,见事通透,与此等人友,不独赖其相与,谋事亦觉自己疏漏,自然激发进步。为学友此三等人,安得无益?交朋友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朋友的真诚帮助,在其优秀品德的感染和丰富学识的教育下,克服自己的缺点,增长自己的才能,做一个好人。从这一目的出发,吕祖谦以为与刚直之人为友,不仅自己一有错误,即可"得其规正",而且与这种人为友,违背封建义理的"非心邪念"不敢萌发,久而久之,自己亦能成为刚直之士。与忠信之人为友,遇到麻烦,其能以"至诚"相待,决不会落井下石。尤其与他们相处日久,即能受其熏陶,涵养自己的气质,终究有一天自己亦会跻身于忠信之士的行列。与多闻义理者为友,也有这样两个好处。一是他们"久阅义理","见事通透",因而与之共事可以少犯错误。二是与他们相处,自己的"疏漏"就会明显显露出来,从而可以产生上进的念头。

  吕祖谦认为朋友之间,应该相互坦诚相见。所谓"朋友之道亦只是推诚相与,自然无疑"②,而相互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比什么都重要。

  "大抵人之交际,最要看一个虚与实。如今人闾巷酒食之交,当时非不甘若醴,及一旦遇事则都不见。缘其初交,本不曾理会著实底事,若交际之间,始若淡薄无味,然其气味却长。始若亲昵,其终必不久。如东坡刚说两句极好,全我者皆平日所畏人也,误我者皆平日所爱人也。平日所敬畏之人,终必有益。①大抵易合者必易离。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成,小人甘以坏。

  且如闾巷之交其初非不欲常,其终必变者,何哉?以其不知久敬之道也。凡人之交际皆然。朋友之间的真诚友谊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的,而不相互吹捧恭维,也不是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以图表面上的"亲昵"无间,所谓"君子之交淡若水"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正因为这种友谊来自理解和信任,而不掺杂利害得失,所以它不为岁月之流逝而淡漠,不为利害得失之冲突而动摇,能够长久地保持下去。相反,依靠各自的利害得失建立的友谊,虽然表面上"甘如醴",但终究会因为利害得失之冲突而瓦解。我们认为吕祖谦对于友谊的这种理解不愧为真知灼见,给人启迪颇多。

  交友应该掌握"直"、"谅"、"多闻"之标准,那么什么人一定不能引以为友呢?吕祖谦认为千万不能友"便辟"、"便佞"之辈和"善柔之人"。

  辟是邪僻,谓之便者以其便利;善柔是循循无能为之人;便佞是可媚于我者。友便辟、便佞所损固不言可知,善柔之人未见得有损于我处。??与循人无能为之人处,便③ 同上卷20《杂说》。

  ① 《文集》卷17《论语说》。

  ② 同上卷12《易说·豫》。

  ① 《文集》卷19《史说》。

  ② 同上卷13《易说·恒》。

  入便辟便佞之媒梯。一则与此等人处无所观瞻,并自己亦放倒了,不能振发进步,故善柔最是害事。学者须当自点检。若所友直、谅、多闻则固可自喜。若是便僻、善柔、便佞,则便当引避。否则为小人之归必矣。"便辟",是专为一己之私利考虑的邪恶之徒。"便佞"则是为了一己之私利而溜须拍马之小人。与这两种人为友,其危害不言自明。故而吕祖谦着重分析了与"善柔之人"为友的坏处。

  "善柔之人"虽然没有直接危害自己,但由于他们"循循无能",从他们那里得不到任何有益的帮助事小,但与他们相处日久,会使自己的上进心消磨殆尽,"不能振发进步"。久而久之也就会沦为"便辟"、"便佞"式的人物,因此应该远避"善柔之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尽管吕祖谦说的"直、谅、多闻"以及"便辟、善柔、便佞"是以封建义理为标准的,但在其阐发的过程中,亦有可资借鉴的因素。

  交友必须慎之又慎,从严掌握,非"直、谅、多闻"之士不交。然而天下众生芸芸,究竟哪些人才是"直、谅、多闻"之士呢?不经过长期接触和观察是无法了解的。这就要求接触面要尽可能地大些,所谓"要宽,莫教窒窄。"②吕祖谦强调指出:大抵为学须当推广大之心。凡执卷皆是同志,何必与亲厚者及相近者方谓之同志,而疏远者便不是同志之理。此只是一个忌心。??大凡人处心:贤者敬之,不肖者怜之;庸常者容之,如此便好。孔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此三句益见圣人广大气象。又如何有可厌可弃之人?盖四海之内皆兄弟,何尝有内外?人人有此心,和气自然薰蒸,太平丰年之气自此感格。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小圈子。这就难免有亲疏。但不能因此认为只有和自己"亲厚及相近者"才是同志,而与自己性格不合。关系疏远的就一定是奸佞小人。说不定其中亦有"直、谅、多闻"之士。这里的关键是要彻底根除嫉忌之心。吕祖谦认为孔于超出常人之处就在于他具有"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伟大胸襟。这应该成为每个人的处世准则。如果人人都坚持以"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度量去待人,就不会有亲疏之分、内外之别。整个世界就会其乐融融、亲密无间。然而这正是吕祖谦的一厢情愿。因为事情是明摆着的:不仅"凡执卷者"决不可能都是志同道合的正人君子,而且在充满压迫和剥削的封建社会中,"四海之内"也决不可能是"皆兄弟"。

  从"贤者敬之、不肖者怜之,庸常者容之"的思想出发,吕祖谦提出了"降意以求"的原则。

  与人相与处,最当理会降意两字。不降而升,小则忿怒,大则暴戾。世界是复杂的,而其中又以人为最。每个人的生活信念、旨趣不尽相同,加之生活经历、素养、性格的差异,因而不同的人在观察、思考、处理问题时,其出发点和方式也不会完全相同。这就要求不能以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需要"降意"而求,即对他人存点宽容。

  吕祖谦指出,在和别人接触过程中,不能一听到对方有些活不中听就翻脸,正确的态度是撷取对方议论中某些合理成分,加以演绎扩充,这样于人于己都有益。

  ① 《文集》卷17《论语说》。

  ② 同上卷20《杂说》。

  ① 《文集》卷19《史说》。

  ① 《文集》卷20《杂说》。

  听人说话,或有不中节者,亦无都不应答之理。说十句中岂无一句略可取?将此一句推说应之,亦于其人有益。认为别人的议论即使总体上是错误的,但其中总有一些可取之处,因而不能"都不应答"。当然这种应答不是无原则的敷衍,而是充分肯定其中可取因素。吕祖谦这一主张体现了与人为善的精神,必须给予适当的评价。

  从与人有益的观点出发,吕祖谦进而提出了"治人便是治己"的思想。

  他说:天下事只有治己治人,更无他事。然振民便是育德,治人便是治己。虽名两事,元非两事。无事则内欲自育其德,临民振之而已。中庸曰成已仁也,成物知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盖终日所行,若不入此两事,则皆非吾所当事矣。今人所作不是无益于已,无益于人。即有害于已,有害于人。①吕祖谦认为世界上的事情虽然千头万绪,但归根结底只有两种:"治己、治人",即增进自己的主观道德的同时,提高别人的道德,而提高别人的道德,也就是增进自己的道德,因此"治人便是治己"。"治己"与"治人""虽名两事",其实是一回事。同样的道理,"无益于人",即"无益于己","有害于人"也就"有害于人"。

  吕祖谦还专门论及了与小人相处应注意的两个问题。他认为要不被小人"染着",重要的是自己品行端正。只要自己既仁且义,不仁不义的事从来不做,不仁不义的话从来不说,那么就会收到"不仁者不敢登其门,不义者不敢造其室"②的效果,自然也就可以不受小人之"染着"了。如果君子不幸而与小人共事,应该自觉保持一段距离,不能与其讨论私事,如果是公事,则另当别论。

  公事有未晓,不与之言,则辱君命,固是不可。若公事外,又与他私说,便失待小人之体,两者须仔细看。后世之待小人,若太过则与之共事时,公事亦不与言;不及时,往往私事亦与之言。吕祖谦认为与小人共事有两种倾向应该予以纠正。

  一是与小人讨论私事,这是犯了"不及"之错误。一是连必要的公事也不与之言,这也有点过分。因为公事,关系着"君命",如果小人对要办的公事不熟悉,而不与之解说分明,则可能贻误公事,甚至辱没君命,因此犯有"太过"的毛病。

  ② 同上。

  ① 《文集》卷12《易说·蛊》。

  ② 同上卷18《孟子说》。

  ① 《文集》卷18《孟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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