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一步算一步
我当天晚上就被送到鼓山一路的高雄地方法院看守所。临走前,纪秉忠和小胖拿了两万块钱给我。到了看守所,被编入第三工厂,工厂的大组长也是个被告,叫郭正瑞;他由岩湾管训出来之后,又杀了人,被判重刑,在看守所第三工厂里当大组长。我们过去认识,交情还不错,他马上设法将我调到他的舍房里,由于我一身都是伤,他请人来替我按摩敷药。
到了那里第三天,小胖和纪秉忠就来看我,到了会客室,我才发觉小玲也在。我们隔着玻璃铁窗用电话交谈,我叫她不要担心,我很好,马上就能出去的;她劝我不要再胡思乱想,好好祷告认罪。那时候我实在听不下去,只是虚与委蛇,应付她一下。我又和纪秉忠、小胖讲话,我说我把伤养好之后,一有机会就闪出来。他们又问我有什么需要,我说我不需要什么,我仍然有两、三万元,足够用的,叫他们不要担心。谈话时间很短,只有十分钟到十五分钟,时间一到,电话就被切断,我便挥挥手叫他们回去。
我每天都在舍房里运动;在原地跑步,运动完,有人来替我按摩,一面吃伤药。大约七、八天之后,为了护照的事情出庭,因为案子不重,只是侵占遗失物与伪造文书,我申请易科罚金,就蒙批准了。护照案子解决之后,接下来就是脱逃的事情。我是由台东脱逃出来的,台东地方法院发出通缉令,所以我必须回到台东归案。
我开始盘算,如果我被送到台东地方法院归案,脱逃的机会就少了;如果要想脱逃,只有在由高雄到台东的这一段路上打主意。于是我每天计划,并打听法警是怎么押送犯人的。按照一般的规定,每一个犯人是由两个法警押送,犯人带着手铐或绑着绳子都不一定。由高雄乘直达车去台东,大概要坐七个小时左右;大约在四个小时之后,就会到达枫港,由枫港进入山区。
我在看守所里待了十天,伤势渐渐复元。那天下午,我正和人聊天的时候,突然主管叫我的名字,要我收拾东西,准备移送台东。我心里又紧张又高兴,马上就整理行李,和朋友们告别,互道保重。我被带到中央台,就是检查行李的地方。行李检查过后,法警就来了,替我戴上手铐。我在第三工厂的时候,已经有人为我准备了一把万能钥匙,是开手铐用的,我偷偷地藏在袖子里。没想到法警在我手上加了两副手铐,又拿铁丝将手铐上的洞穿起来,用钳子夹得紧紧的;我的心里马上凉了半截,现在就是有钥匙也没有用了。除非把上面的铁丝夹掉,可是哪里来的钳子呢?何况法警坐在我的旁边,一步都不离开,根本就不会有机会,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有一个法警对我说:「吕先生,我们现在要送你去台东,希望我们在路上彼此合作!」
我回答说:「当然,我们彼此尊重,你们如果尊重我,我一定也尊重你们,大家互相互相!」
主啊!我该不该逃?
他们替我背行李,坐出租车先到法院办手续,再去火车站对面的公路局车站。我们到达车站时,所有的人都对我行注目礼,看得我很不舒服。十一点钟左右,金马号直达车来了,我们便上了车。法警安排我坐在走道左边中央靠窗子的位子上,一个法警坐在我旁边。他把窗关上,又拿出铁丝,在关起来的部分,用铁丝绕了几圈;不但是我旁边的窗子,又把前面、后面的窗子都绕上了铁丝。这样做完之后,他才坐下来,并请我抽烟。不久,车子就开了。他问我过去的一些历史,我只是应付他,心里一直在盘算如何脱逃。目前看来,我连一点机会都没有。
聊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有点疲倦,我就开始闭目养神,心里仍在计算着,用什么法子来脱逃。我必须在车上脱逃,因为管训队里有好几个官长都被记过处分,他们一定会怀恨在心;而且因为我脱逃在外才八个月,官长多半没有什么调动,仍在原来的岗位上,这次被送回去,一定有许多苦头吃。我现在算算,身上还有两、三万的现金,身上穿着便服,头也不是个光头,如果脱逃,别人也看不出是个囚犯。只是用什么办法来突围,把手铐打开呢?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殴打法警,然后跳车。
坐在我后边那个法警通常都是在闭目休息。在我旁边的那一个,我只要用力打他的头,把他打昏了,就可以从走道上冲到门口,大声叫司机停车,司机也许会被我吓住而停车,我就可以把门打开跳下去;但是车子速度很快,跳车太危险了,万一跳不好,摔死或终生残废都划不来。我一直想象着如果不跑,回去之后的惨况,就决定破釜沈舟,孤注一掷。可是车开得太快,我只有在枫港行动;因为车子到了枫港,会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
不久,车子便到了枫港,司机说:「现在休息十分钟,旅客们要下车的可以下车,去上厕所或买什么东西,十分钟后开车。」坐我旁边的那位法警问我要不要去上厕所,我说不要去,这位法警就陪着我留在车上,另外一位法警要上厕所、买槟榔,就下去了。旅客们多半都下车去走动,因为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子,大家手、腿都有点发酸。
我故意假装闭上眼睛,偷偷地瞄着窗子外面,这里周围都是山,把法警打昏之后,往山里面跑,成功的机会很大。行李可以不要了,反正身上有两、三万块钱。虽然有点害怕,但最后我还是下定了决心,于是我便举起双手,在往窗子移动,这样打起法警来,力量就可以大些。正当我高高地举起手,就要用力朝他眼睛打下去时,他突然转过头来看我,吓出我一身冷汗。我马上在耳后根猛抓,假装在搔痒。还好,他没有察觉异状,又和我聊起天来。
十分钟很快就过去了,另外那一个法警买了槟榔上来,旅客也纷纷上车,车子就开了。我失去一个翘脱的大好良机,心里好难过。车子进入了山区,在弯弯曲曲的公路上,速度并不快,跳车的危险性比较小些。我再一次下决心,现在,原本坐在我旁边的那个法警,已经换到后面去睡觉了,后面那个便坐到我的旁边,我心里想,我如果打法警而没跑成,就造成了伤害和妨害公务的罪名。而且他也一定会报复,我要他的命,他岂会轻易地放过我?如果没有把握,就千万不要跑,若跑不掉,可就更惨了。我心中一直在喊:要跑!要跑!可是又犹豫不决。再想想我的一生,都是过着逃亡的生活。如果这次再脱逃成功,我将永远都这么逃下去,将来下场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如果不幸把那个法警打死了,我也一定会被判处死刑的;不打死他,把他打成重伤,也要判上十几年有期徒刑。我一辈子真的就这样坏下去吗?
这时候,我突然闭上眼睛祷告,我是从来不祷告的,只有在小玲面前,和她一起祷告过。当时也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可是现在,我竟然开口祷告了。我说:「主啊!我想逃,但不知道该不该逃?如果我不逃,回去后要受严厉惩罚;如果逃的话,一旦成功,我将永远坏下去;如果不成,后果不堪设想,我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好,求主指示我该怎么做!」
祷告之后,我望着车窗外面,忽然看到天上出现一道彩虹,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彩虹。我看呆了,车上的乘客也都叫着说:「好美丽的彩虹啊!」马上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平安,笼罩在我心头。我觉得上帝好像在对我说话,要我稍安勿躁,不要胡乱出此下策,于是我决定暂时放弃脱逃的念头,等以后再作打算。
当我放弃了这个念头时,我的脸色就自然和缓多了,不再像先前那样紧张,甚至开始和法警有说有笑。
当天下午,我们到达台东,法警把我送到台东看守所,完成移交手续。当法警替我解开手铐时,我对他们表示感谢,他们也谢谢我的合作;临走前他们还告诉我一件事,使我心有余悸。原来他们在和我初见面时,看我的言行举止和神态,加上我的脱逃前科,以他们押解人犯多年的经验,就预料我会脱逃;所以他们沿途非常小心,防备我随时会趁机脱逃。因此法警坐在车后座休息,表面上是在睡觉,事实上是全神戒备;甚至在枫港休息十分钟时,那法警并没有去买槟榔,反而躲在车后预防有状况发生。我听了,暗暗感谢上帝的保守,我差点就自掘坟墓!
牛郎织女,隔墙相对
法警把我送到台东看守所之后,管理员立刻就把我铐上脚镣。我向他们抗议,我没有犯错,为什么要铐脚镣?他们说,这是这里的规定,凡是有脱逃纪录的人,都必须铐脚镣。铐好之后,我就被送到二楼;那时候,我因脚铐铁镣情绪很不好,进了四房,看见李明辉,这个人是我在管训队认识的,过去我很照顾他,老朋友见面谈得很高兴,他也是脱逃案受审,是本房房长。房里大约有七、八个人,里面不干净,味道很不好;我一进去就要大家大扫除,清除每一个角落,整理得干干净净的,味道也好多了。这个地方可以说是我们管训队员的地盘,我身上又有好几万块钱,再加上我跆拳二段的头衔,所以还算被尊重。
那时候,我一直不断地和小玲通信,为了避免混淆起见,我们在每一封信都编上了号码。她至少每两天来一封信;有一天她告诉我,她在青年节有十天的假期,将要和纪秉忠、小胖一起来台东看我;于是我每天都引颈翘盼,后来三二九青年节她终于来了。可是和小玲来的并不是纪秉忠和小胖,而是一个叫陈杏梅的女孩子;陈杏梅是小玲的朋友,我也和她很熟,她在台北做事,家住在花莲县的玉里镇。
我们用电话交谈,我问她为什么纪秉忠和小胖没有来?她说不知道,因为一直没有他们的消息,所以联络不上。我心里就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会联络不上呢?因为时间有限,我没有再多问,小玲说她能见到我,是经历一番波折的。按照台东看守所的规定,必须父母、子女和配偶三等亲以内的家人才可以来探监,朋友则一律不可以。我就问她是怎么进来的,她说她去找警卫科长,说她是特地由台北搭飞机来看我的,警卫科长才特别通融,但下不为例。我心里实在很难受,她来十天,只能和我见这么一次面,真令人肝肠寸断。这时我忽然想到一个变通的办法,就对她说:「妳出了大门之后右转,可以在围墙前面的路灯下站着,我在二楼可以看得见妳,我们还可以讲话。」
因为二楼离那个路灯很近,往来行人讲话的声音,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于是我们就这样约好了。我再指指脚上的东西,她看不见,我就用力跳起来,她才看到我的脚镣,立刻显得很悲伤;我挥挥手叫她不要难过,告诉她这是小事情,不痛不痒的,算不了什么。她又给我带来很多好吃的东西。我回到舍房之后,马上叫人拿棉被垫得高高的,让我站在棉被上看窗外;过了一会儿,小玲便在路灯底下出现了,我俩遥遥相望,有如牛郎织女,讲话声音不敢太大,怕被巡查的主管看见,也避免哨台卫兵过来干涉。
我们只有轻轻地说,并不时用手势表达,她大约站了一个多小时就离开了;临走的时候说,第三天再来这里看我,因为她要去杏梅家里。第三天她又来了,但是杏梅没有来,我就问她是什么原因;她说杏梅接到妹妹来信说要结婚,请她回去当伴娘。当时我很担心,因为小玲在台东并没有什么亲戚朋友,我问她住在哪里,她说她要在旅馆里住八天,因为她的飞机票已经划好日期是八天以后的。
她每天吃过晚饭,就来到路灯底下,我俩就这样面对面相望,有时候默默无言,四目相对;一个是自由身,一个却是阶下囚,精神上有说不出来的痛苦。
小玲在旅馆里每天都写一封信给我,其中有一段这么说:「代豪,不要认为你又失去了自由,这正是你蒙恩的开始;脱逃总有一天还是要被捉回去的,现在不要再胡思乱想了,这是你被上帝拯救的机会……让我们隔墙共勉!」这些话,我当时一直没有办法接受。在那十天当中,她每天都来看我,而且每一次都送菜与水果来。虽然我们不能够在会客室见面,但是可以一个在墙内、一个在墙外,彼此内呼外应;很幸运,我的舍房是在二楼,要是在一楼,就有围墙挡着,看不到了。
时间过得很快,八天后小玲返回台北,我也去台东法院出庭受审。法官问我有没有脱逃,我当然不能说没有;他又问我为什么要脱逃,我就编了一套谎话,说那时候母亲生病,请假不准,只好出此下策,请法官原谅。法官就判我六个月的徒刑,如果易科罚金的话,一天是以银元三元来计算。
那时候我才关了一个月,但是我知道在台东法院要申请罚金是不可能的事,于是我上诉到高等法院花莲分院。过了不久,我就被法警押到花莲分院的看守所,一样被铐上脚镣。到了舍房里,房内有四个人,我差不多都认识,都是管训队的人。这里面有脱逃的,也有杀人的,大家彼此都很照顾。在黑社会里混,或在监狱里蹲,人面熟这一点对我倒是很方便的。有一次,小胖的父亲特地坐飞机来看我,受宠若惊。我问小胖和纪秉忠的近况,他也不太清楚。我就请他帮我想想办法,因为我一直在担心管训队的事情,希望能不回到那里去。但是,我是从管训队里脱逃出来的,非回去不可,除非能有相当的人事关系。他答应去替我试试看。在花莲这段日子里,小玲几乎天天写信给我,一直要我认罪悔改,但我一直硬着颈项。
几天后我接到一张传票,五月四日将要开庭。我就写信告诉小玲。开庭的时间是在五月四日下午三点钟,上午忽然有人来看我;我想,这时候还会有什么人来呢?却没有想到是小玲,我高兴得不得了。
我问她:「妳今天不是要上课吗,怎么又跑来了?」
「请假。」她说。
我深深受到感动,现在回想起来,单单男女之间的爱,是不能够使她做到这个地步,三番两次远远地坐飞机,来看望一个顽固不化、毫无前途的囚犯,这乃是因为耶稣基督的爱,在她的心里头奔腾的缘故。可惜当时我却领会不到这一点。
我对她说:「小玲,我今天下午三点钟要开庭,妳可以来吗?」她答应了。
到了下午,我坐拘留车去花莲高等法院,整个法院,只有我一个人出庭;到达法院时,小玲已经等在那里了,就向她打了个招呼。进了法院,我便被关在拘留所里,一直看不到小玲;没有多久,我就被叫出去。法官一共有三位,其中一个问我为什么要上诉,我说,申请罚金。
他说:「地方法院不是判你罚金了吗?」
我说:「判是判了,但是申请不准。」
于是他们研究我的案情和脱逃的动机,然后将我押回拘留所。我央求法警帮我一个忙,无论如何让我和小玲再谈一次话,因为她是特地由台北赶来看我的。由于我一再拜托,居然感动了法警,他们就允许小玲过来,我们便隔着一道铁栏杆谈话。她将手扶在铁栏杆上,我们相对都说不出一句话来,我请她不要担心,我很快就会出去的。她说:「我不是在担心你会不会出来,我是在担心你有没有悔改。这是你一个蒙恩的机会,你千万不要放弃,你有没有接受耶稣做你的救主,求祂带领你一生的道路?」我顾左右而言他,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谈了十分钟,法警一再催促,她便回去了。
过了一周,我接到高院判决书,我的上诉被驳回;我想我已经被关了两个月,还有四个月,忍耐一下也很快就会过去的。谁知道,有一天突然有办公室的人找我说:「吕代豪,缴罚金啦!」原来我申请罚金已经准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因为犯脱逃罪,罚金多半是不准的;以往判六个月以下徒刑的人是可以缴罚金的,因此就有很多人不怕,而相继地脱逃出去,以致职训总队就开会,向法院提抗议,以后就不许缴罚金了。我一共罚了一千多块钱。我一付清了罚金,就被送回管训队。
你终于回来啦!
一九七七年五月,我被送回岩湾职训总队。那一天,有两个法警前来押我回去,也是替我上了两副手铐,不可能有机会脱逃。上了火车,我简直像被押送法场去枪毙一般地战兢。我脱逃在外一共八个月,管训队的人大多数还认识我,回去一定会被他们好好地磨练一顿的。我曾见过以前脱逃出来的人,被送回去之后,所受到的磨练,真是令人闻之色变,可是再怕也是要回去的。我没有意思要批评管训队,因管训队这么做并没有错。如果他们不这样的话,人人都要想办法脱逃出来;如果你怕受这种的苦,就不要脱逃。我是自讨苦吃,怪得了谁呢?我在火车上越想越胆颤心惊,后来又安慰自己说,船到桥头自然直,大丈夫敢做敢当。我又在想,我已成了好讼的刁民,精通法律,谅他们也不敢把我怎么样。如果他们罚我罚得过分,我就准备一纸状子递到法院告他们。
下了火车,法警叫辆出租车,送我去岩湾,我心里还是很紧张,扑通扑通直跳。回职训总队之后,法警把我带到行政组,办理交接手续。
行政组有个黄少校一看见我就说:「怎么?吕代豪,你终于回来啦!」语气大为讽刺。
他又对旁边的人说:「这个人就是去年脱逃的那个家伙,我对他印象最深了。这家伙神通广大,追都追不到;还冒大队长的名义骗人,又把一个营务官整得好惨。」
我实在哭笑不得,不知说什么才好。
法警走了,行政组就打电话到新收队;过一会儿,一个队员来将我带去,编到第五队。队长叫唐志铭,以前也曾当过我的队长,所以认识我。
他看见了我也说:「吕代豪,你回来啦!你终于回来啦!我看你本事还是不行嘛!」
我闷声不响地站在那里,他立刻打电话到大队部,找大队长汪中。我一听「大队长」这三个字,全身都发麻,自己的良心也在责备我;过去大队长对我那么好,我怎么还有脸再见他?
唐队长在电话上说:「报告大队长,过去脱逃的吕代豪已经回来了,请问大队长该怎么处理?」
由于大队长的回答我听不到,所以我更紧张了。
只听到唐队长在说:「三副,是,三副。」「三副」就是三副大脚镣。
这一点我懂,一副是十二公斤重,三副就是三十六公斤,这下子可惨了!
我又听见唐队长说:「是,马上把他带过去。」
大队长要见我,哇!怎么办?
唐队长放下电话就说:「卫兵!拿三副脚镣来。」我的腿立刻就被铐上了三副笨重的脚镣。
我回去的消息早就传遍了整个总队,很多人都跑来看我,有的是慰问,有的则说了些风凉话;我想既然回来,也只好认了,就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故作微笑状,一直和人打招呼,其实心里苦得很。分队长带我到大队部去,因为脚镣太重,我就慢慢地拖着走。
到了大队部的大队长室,我喊一声:「报告!」
大队长说:「进来。」
我进去之后,向他行了个军礼,说:「大队长好。」
他好半天不说话,把头抬起来,定睛看着我说:「吕代豪,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顿了一下,他又说:「吕代豪,你想要再逃吗?你有本事跑,我看你能跑多久!」
我满脸通红,说不出一句话。
「你想想看,你这样做对吗?我对你这么好,你要什么,我都尽力来帮助你;现在你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他这番话,都是发自内心的。
我感到万分惭愧,就说:「报告大队长,我愿意接受处罚。」
他说:「这一切都是你自己找的,怨不了任何人。」
他叫分队长将我带出去,在这种情形下,我还能说什么呢?第二天早晨点名的时候,我们在操场上集合。
大队长叫我到升旗台上去,向队员们训话说:「各位队员,我今天给你们介绍一位新来的人,你们很多人都认识他,也有人不认识。这位队员姓吕,不是吕布的吕,而是汉朝的那个生活很放荡的吕太后的吕;名叫代豪,代不是国大代表的代,而是乌龟、玳瑁的玳去掉『王』字边;豪也不是英雄豪杰的豪,而是豪猪的豪去掉『犬』字边。」
他又接着说:「这个队员生性狡猾诡诈,他假冒大队长的名义,想把田嘉仁骗出来,结果六队的分队长精明,不上他的当;他就利用营务官,把田嘉仁骗出来了,害得许多官长记过。他脱逃的手法诡诈到极点,你们少跟他接近,他现在正在接受惩罚。」
自作自受
这次的惩罚,我吃了很大的苦头。是我自作自受,怨谁呢?
每天早上八点钟开始,就在大太阳底下罚站;台东的太阳很大,晒得我焦头烂额,两、三天之后,全身都在脱皮。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洗澡了,身上奇臭难闻;我被解下来后,当天傍晚就去洗澡。那时我的脚肿得很大,奇痛无比;而且三副脚镣,行动不便,没有办法将身上的长裤脱下来。有一卫兵班长叫林振生,他本来和我并不认识,却主动过来帮我的忙,帮我把裤子脱下;我就洗了一次有生以来最痛快的澡。我用肥皂洗了很久,才把这一身肮脏清洗干净。唉!沦为盆鱼槛兽的日子,还有什么生活比这更痛苦的?和我一起站在太阳底下,脚上带着脚镣的一共有十几个人,也都是脱逃被捉回来的。我们只是站在太阳底下晒,也不必走动;一站就是八个小时,每五十分钟,可以休息十分钟。
这样站了两天之后,我觉得时间这么浪费掉,也怪可惜的;于是我想出一个办法,把口袋里的一本六万字的英文袖珍字典拿出来背,每背一个字便打一个钩。趁着休息十分钟的时候,可以坐下休息,我就背十个生字;等站立的时候,再把这十个生字不断地默背。因为在站的时候,不能拿字典出来看,被官长看见了又要处罚;每天站八小时,我就可以背八十个生字,日子就比较容易打发,也比较不会胡思乱想。
过了几天,我又觉得八十个生字太少,就趁休息时刻用原子笔在手上多写上二十几个字,就这样一面站、一面趁官长不注意时,偷偷地看看手上的单字背。到了下一次的休息时间,我便用口水擦掉原来的单字,再另写二十个上去。这样,一天就可以背上二、三百个生字了。别人被晒得头脑发胀时,我却在那里大背英文生字,背得很过瘾,起劲得很。我最大的享受,就是晚上洗澡的时间,和官长分发信件的时间。小玲仍然不断地来信给我。晚上有时候要上政治课,听官长们讲三民主义;有时看电视,我对电视节目不感兴趣,只看每天七点半钟的新闻报告,知道一些国内外的大事,其余时间,我就猛啃英、日文。
突然被借提
过了三个月,有一天,我突然被借提到台北去。心里蹦蹦跳,我怎么会被借提呢?借提一定是另外有案子,不然是不会被借提的。虽然我在脱逃的时候,也犯过些案子,但是没有一件被发现,怎么会被借提呢?
我把行李收拾好,被两个法警押到高雄,再坐火车到台北,然后坐出租车到土城的台北看守所。这是一个新的看守所,原来是在北市爱国东路一号,后来迁到台北的近郊。到达土城,在新收房里过了一夜,我写信给小玲,要她立刻前来看我。
第二天,主管要给我分配舍房,因为我是管训队借提的,所以我被送到管训羁押的舍房里去,这地方在信二舍;主管又问了我一些话,问我是从哪里来的。我说我是从管训队借提来的,他又问我是什么案子,我说不知道,然后他就把我分配在第三房。
我拿着自己的棉被和衣服,进到那间房里,当我把门一打开,看到一个人,大大惊异-原来是张正国!我们紧紧地握着手,互相拥抱在一起。这个世界真小,老朋友又见面了。虽然我们过去曾有过误会,可是现在大家都在牢里,仍然是好朋友,有很多的话要聊。他问我是怎么被抓到的,我把经过情形大致说了一下。我也问他,他说是被人家密告出卖,被抓回来的。他又问我来这里的原因,我说不太清楚,出了庭我才会知道。当天小玲来看我,带来许多吃的东西。她对我那么关切,我心里实在受感动;这一份关怀,是我一生从没有领受过的。张正国和我在一起,我就觉得日子好过得多了。张正国能画一手好画、写一手好字,他的女朋友也时常来看他,给他送些图画纸来。我心里在想,如果将这些图画纸制成信封,画些图在信封上,岂不很美吗?我把这个意见提供给张正国,他认为很好,于是我们制成很多这样的信封。我开始向张正国学画,最初我画得很不好,可是我慢慢耐心地画,因为这里有水彩颜料和彩笔,我的画也日有进步。以后我写给小玲的信,每张信封上都有我所画的画。
过了一个星期,我突然出庭了,心里有些惶惶不安,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在中央台前面,看见那边坐着两个人,又是我的朋友,一个是田嘉仁,另一个是纪秉忠。纪秉忠和我分开之后一直没消息,原来他也来这里了。田嘉仁呢?我们过去曾打过架,他说他要给我死,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地方。见了面,我过去问他们,他却含含糊糊地没有正面回答我;他们问我为什么来这里,我说我也莫名其妙。后来我们都被戴上手铐,坐拘留车,去法庭出庭。一路上我一直不住地想,我为什么会被借提呢?我们被带到地方法院第二十七法庭上。
扶陷攀诬
法官有四十多岁,他问了我的年龄和籍贯,和有没有前科累累,我都一一回答。
「吕代豪,你知不知道你为何被借提?」
「报告法官,我不知道。」
「你自己心里有数。你认不认识田嘉仁和纪秉忠?」
「认识。」
「你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过去是在监狱里认识的。」
「×年×月×日你有没有和田嘉仁、纪秉忠一起犯过案子?」他把案情说给我听。
原来田嘉仁和我打架分开之后,没有办法谋生,就参加了一个犯罪集团,犯了一千多万元的重大刑案,有恐吓勒索和窃盗,后来被刑警大队逮捕。在询问案情制作笔录时,刑警问他有没有共犯,他想到这正是报复我的好机会,就一口咬定我,说我是他的共犯,和他一起犯罪。刑警大队就将这份笔录直接送到检察处,检察官也没有把我借提调查,就直接起诉送到刑事法庭。我才明白,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我当时的愤怒实在无法形容,但是仍按下怒气,对法官说:「报告法官,我是冤枉的!我没有和他们一起犯罪,是他们故意咬我的。」
法官不相信地说:「那他为什么会故意咬你,而不咬别人呢?」
「是因为我过去和田嘉仁有仇,我曾打过他。」
法官回答说:「看你过去的资料,前科累累,而且你们又是一起从管训队里脱逃出来的,像你这样的人,不犯罪又靠什么维生?」
这样问过之后,我就被还押,送回看守所。我心里非常难过,又忿恨。但是田嘉仁不和我在一个舍房里,不然我真会把他杀死。然而我想,法官总不至于这么武断,就只根据一面之辞而定我的罪吧,我要再继续打官司。第二次又开庭,我仍然坚持自己是冤枉的。法官就把起诉书上的犯罪事实念一遍给我听,并把犯案的日期、地点也逐一念出。我说,他们诬陷我的案件中,其中有四条的日期,我已经被羁押在台东看守所审理脱逃罪了,难道台东看守所所长会把我放出来,坐飞机回台北犯罪吗?另外我举出许多不在场的人证与物证,证明我并未参与犯罪,可是法官不予采信。
过了一个月,我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田嘉仁被判十年六个月,纪秉忠被判十年,邹鼎也被陷害在里面,判了两年,但因他还在东海大学就读,所以交保在外;另外小胖也被田嘉仁咬了一口,但是他没有被提到,并且屡传不到,所以尚未判刑。我几乎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回到看守所,整整一个星期,我几乎茶饭不思,心里忿恨到了极点,整个人就像要炸开一样。
我想,九年六个月,加上管训一期五年,一共是十四年六个月。当时是一九七七年,我算一算,要到一九九一年才能够出来,那时候的我将近四十岁了,人生还有什么盼望呢?漫长的刑期教我怎么捱过去呢?于是脱逃的念头又在我心里油然滋生。另外,因为我被处重刑,情绪不好,房里那些囚犯尽量避免和我讲话,怕惹毛了我找气受。在看守所里脱逃,比在管训队还要困难,尤其像我有脱逃的前科,他们对我就特别防备,因此脱逃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我的案子若上诉不成功,三审定谳之后,就要被送到绿岛去唱那痛苦的〈绿岛小夜曲〉了。但在去绿岛之前,他们会先送我到板桥,等新收训练完毕,立即项目送绿岛;因为绿岛距台湾有十八海里,是一个孤岛,而且戒备森严,根本就插翅难飞,脱逃是不太可能的事,要脱逃只有在板桥。
预备「打冲锋」
于是,我准备用「打冲锋」的办法,就是来硬的。但是这必须有足够的体力,我就每天花一个小时的时间运动,在舍房角落原地跑步五千下,练习跆拳,保持体力。在运动场上,我看见一个人叫林舜官,是福建厦门人,犯了重大的窃案,除了五年徒刑以外,又加上保安处分七年,加起来一共是十二年。每天运动时间一到,他就沿着篮球场,从头跑到尾,我想他可能也是想要脱逃,否则不可能如此训练体力。有人介绍我认识他,他外号叫「珠宝大盗」,是专门干重大窃案的。他曾偷过电影明星王羽的家,也偷过一些名人财阀的家。我每次都跟他一起跑,因为白天、晚上都运动,骨头会发酸,必须有人来替我按摩松软一下筋骨,但是谁肯替我按摩呢?按摩固然很舒服,但是替人按摩的人则要费很大的力气,出一身汗的。因此就只有找那些新收进来的被告或比较柔弱型的人,算他们倒霉。有个人叫小毛,我叫他每天临睡前替我按摩。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找出很多的理由开始上诉;虽然我一方面想脱逃,但是上诉仍是最好的办法。那时候我对国家的法律毫无信心,认为法律如同古代的衙门一样-有理无钱莫进来。于是我打算花钱去请律师,走后路。到了一九七七年,高等法院仍判我有期徒刑九年,只减了半年而已。我真是万念俱灰,心想惟一的一条路就是脱逃了。但是我绝不能让小玲知道,在信上也一字不提,免得她担心,变成我的困扰。这些日子,她的信像雪片一般地飞来,我也写了将近二百封信。她简直就变成了我的私人宣教士,向我讲十字架的救恩,要我向上帝认罪、祷告;小玲的诚意,我万分感动。我也曾试试看,照她所说的读圣经、祷告,但是我始终觉得,宗教都是迷信,是一种心灵的寄托,是给那些乡下不识字的老太婆用的。像我这么一个受过教育的人,身体和头脑都很健全,何必去信这个?难道真的有效?真有上帝吗?上帝在哪里?让我看一看,我一定相信祂。祷告?闭上眼睛,自言自语的,说给谁听呢?我也翻过圣经,什么上帝用泥土来造人,完全是神话,和中国的《封神榜》一样。主耶稣的宝血可以洗我们的罪?祂是在将近两千年前死的,怎么能洗除我的罪呢?若真能洗我的罪,我也不会被判九年徒刑了。小玲相信这个,我却信不下去;我很怀疑,不相信这种空渺的宗教信仰能够改变我。小玲在一九七八年初寄来第一百五十九封信,信上是这么写的-
代豪:
今晨再看一遍你的第一六二封信,真教我心底发愁。代豪,你真的渴慕成为神快乐的孩童,自由、公义、智慧的弓箭吗?那么,代豪,首先要做的事,是灭绝自己和世界!仅存一颗谦卑、渴慕并敬畏耶和华的心……。代豪,试想近三年前,我是个纯属圣灵的基督徒(许多基督徒皆认为我跟天堂只有咫尺那么近),而你却是个无恶不做(圣经上所数的罪名你几乎都犯上了),连世人都厌弃的大坏蛋,你以为神为何将我放置在你的手中?神可是不眷顾我了吗?神可是要丢弃我了吗?哦不!我永远有一颗爱神、敬畏神的心,神不会丢弃我的,我就是再蠢、再无知,神也不会丢弃我的。但,代豪,认识你以后,我却开始尝尽了人间各种的辛酸(天下还有什么辛酸会比生命受到大激荡来得多)。代豪,你以为神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呢?噢!代豪,难道你不明白吗?神许久以前就立意要拣选你了,虽然你心刚硬顽昧,但神总不放弃,总借着你可能的软弱,彰显了祂自己,祂向你证明祂是创造宇宙的神,祂是具有智慧、慈爱、公义的神,难道你视若无睹?代豪,祂需要你就如同你需要祂一样。打从一开始,你惟一吸引我的一点,我想也就是神深深喜欢你的一点,就是你有一颗较常人专注、火热的孺慕之情……。代豪,我常常担心我讲得太多会逾越了我的本分;但我更担心,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偏离神的面。代豪,你虽然祷告,但你只为属世的事祷告,你不曾关切过神,对吗?代豪,你错了,你实在错了,让我狠下心肠告诉你,如果你不将所有属世的一切看为粪土的话,如果你不将神看为你生命中的第一位的话,我俩 将是不同世界的仇敌;换句话说,从今起,你我若不「分别在基督里」成为神至爱的孩子的话,你我将永远不在基督外结合。代豪,懂我的意思没有?(我这样一个小女子,岂敢在你的心目中,与神争夺地位呢?)(不要以为我这些话是开玩笑的,从你的每一封信中,在在都表现出,你能尽全心全力地爱我,却不一定能尽全心全力地爱神,不是吗?)代豪,看我今早讲话多么激动,但我讲的一切都不是开玩笑的。除非你更加倍地爱神、顺服神,否则,就算我不愿离开你,神也会把我从你身边挪去……
小玲 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三日
洋洋洒洒五张信纸。她经常都是用五、六张信纸写来的;每写一封信,都要花两、三个小时以上。她在大学里读书,还要抽时间出来写信;我也常常回信给她,可是我的信是很世俗的,都是一些想念她的话,请她替我请律师打官司,及需要吃些什么菜等等。不过我每一张信封,都画了一个图案,画得很漂亮;但我心中仍然顽固不化,不能接受她所说的,也没有照她信上所指示我的去做。每天仍然在运动,准备找机会逃走。我心里在盘算,我现在正上诉到最高法院去,如果这次又失败了,我就必须在没有被送到绿岛之前,想办法脱逃。可是我一个人力量不够「打冲锋」(即硬闯),一个人很可能会被哨兵开枪打死的。因为板桥职训第一总队防卫森严,卫兵持枪在门口站岗,四围都有铁栏杆和高墙,想要脱逃,几乎没有机会。被告在法院判完徒刑后送管训单位时,是一批一批送去的,送到之后,法警会把我们的手铐解开,把人正式交给管训单位,算是完成移交手续,然后我们就站在操场上等候分发到各队去。在手铐打开,尚未铐上脚镣之前,就要利用那一刻的时间,打冲锋到大门口。警卫通常只有两个到三个,大铁门是关的,旁边有一个小门是开着的;一定要十几个人一起跑,机会才大,警卫不可能开枪打所有的人。到时候我们一起发难,谁跑得快算谁幸运,跑不掉的算他倒霉,反正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于是我找几个刑期较久,想要脱逃的人,利用早上二十分钟在操场运动时,和他们商量。我找到十个人左右,都是十几年徒刑的重刑犯,可能会同一批被送去板桥。在操场上,只要一个人喊:「冲!」大家便一窝蜂往大门口冲出去。我每天都在训练腿力,体能很强,相信不会那么倒霉殿后的。只要一冲到门外马路上,叫一辆出租车就可以跑掉了;不必像以前在台东岩湾出来时,还要躲在山里面。因为职训第一总队位于板桥市四川路口,到处都是车辆、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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