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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读者 岁月没有志趣,历史没有洁癖

  一个倒骑小毛驴的老头儿,一路黄沙,蓬头垢面,看不清眉眼,身上那件褐麻布衫,早已辨不出本色。老头儿却懒得抖去布衫上的风尘,只管蹒跚独行。小毛驴蒙了双眼,只顾前奔,不管前路,更记不得来路。老头儿却把去向归宿全拜托给了胯下的畜生。老头儿如此信得过它,理由很简单:因为这畜生的命比老头儿见过的所有人的阳寿都长。

  我正走在这条道上,听见蹄声得得,偶尔抬眼一瞥,从背影认出了老头儿和他的毛驴——不知哪年哪月起,见过这一人一骑的人们就管老头儿叫“历史”,管毛驴叫“岁月”。这一回,就近这一瞥,我看出了他俩的个性——岁月没有志趣,历史没有洁癖。

  小说另有怪癖,偏爱传奇。从茶馆说书的话本,到当代流行小说,不知塑造了多少传奇人物。理由很简单:因为传奇,人最爱看。

  小说中传奇人物又分两种:一种是小说家脑袋瓜里想出来;一种是人世间本来就有的,小说家只是将其写得更加传奇。其实人世间还另有一种人物,活鲜鲜天生平实,后来一生做成的一桩桩事,人人亲见,人人受用,便称之为“建功立业”、“丰功伟业”。又因这种人做起事来虽然平平实实,但做出事来每每令人匪夷所思,事成之后,很难想象一个常人竟能做成这样的事,便称其事为“奇迹”,称其人为“真实的传奇人物”。过往百年的中国,这种人何止一二?一旦遇上这种人,小说家只消照原样实录下来,便自成一部今古传奇。怪只怪没有洁癖的老头儿骑着没有志趣的毛驴,只顾了埋头赶路,眼睁睁让一路风沙,将多少真实的传奇人物掩埋在路面上的蹄印里……

  其实,“历史”骨子里最爱的恰恰是干净。这老头儿连停下来掬一捧路边泉水洗把脸的工夫都舍不得,理由很简单:因为他早知道,就这么骑着胯下的“岁月”不紧不慢地赶路,走上个百十年,总会遭遇一场瓢泼大雨……

  好雨知时节,百十年不遇的这场雨,让我遇上了。

  雨后,路前头那一方天空拱出一道七彩的虹,一轮红火大太阳正蓄足了劲要冒出头来。老头儿一张脸洗刷得清清爽爽,依旧鹤发童颜,一身褐布衫冲刷得干干净净,跟刚穿上身时没啥两样。我这才看出,这老头儿原来是披褐怀玉,那毛驴踩下的那一长串蹄印中竟有深藏偶露的天机。就在此时,一个百十年难遇的“真实的传奇人物”活鲜鲜出现在我眼前的这条道上。于是我赶紧用小说写下来,理由很简单:一要对得起我,二要对得起你。

  小说书名就用了这个人的人名。如果一定要效仿前辈同行,在扉页上写下“谨以本书献给”某,那就第一献给你,最后献给他。

  张鲁 张湛昀

  201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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