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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哈佛大学

  在大学的选择方面,母亲对我的影响很大。父亲有意避免向任何一个儿子说明自己的倾向性,因为他相信这应当是我们自己独立的选择,拒绝以任何形式来影响我们的决定。结果,多少有些令他失望的是,我们没有一个人进入他的母校—布朗大学。在另一方面,母亲则希望我们当中有一个人能念哈佛大学。她最喜欢的兄弟—温思罗普·奥尔德里奇—就毕业于哈佛大学,她希望我们有人会沿着他的足迹走。我的哥哥们都上了其他学校,因此我是她最后的希望。虽然她并没有向我施加过多的压力,但她那静静的说服力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虽然我是17岁上的大学,但并不是因为我在学业上有多么聪明。我5岁那年进林肯学校上一年级—比大多数人早了一年—是因为我所有的哥哥们都上了学,而我不喜欢独自一人在家。由于林肯学校特别重视个人的发展,这样我才得以跟上班级,并在16岁毕了业。林肯学校没有教给我规规矩矩的工作习惯,在教我阅读、拼写和语法方面很不成功,当然我在诵读方面的自身缺陷也是一部分原因。这一点造成了我在哈佛大学的第一年颇为不易,不过,通过勤奋刻苦,我还是获得了平均为b的成绩。在学习方面,这一年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

  羞于交际

  我感觉自己不适应的是社交生活。我不仅比我的大多数同班同学小一岁,而且我是在备受保护的环境里长大的,与同龄人在一起时不那么世故和轻松自如。我的哥哥们基本上不理睬我,因此我的大多数社会交往对象是成年人。事实上,我在跟公众人物或着名艺术家交谈的时候,比跟我的同龄人在一起感觉更加舒服。

  与我同年进哈佛大学的有1 100个学生,其中只有两人是我以前在林肯学校的同学,而且哪一个都不是我的好朋友。我住在塞耶大楼—那是哈佛大学校园里最老的新生宿舍楼—4层的一个单间里,在威德纳纪念图书馆所在的普林普顿大街对面的大学生俱乐部就餐。我在校园里闲逛、上课以及在俱乐部吃饭的时候,遇到了许多高档预科学校的男生,比如格鲁顿、圣马克和圣保罗。他们好像都跟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模样英俊、身材魁梧、充满自信,并且穿着时髦的哈里斯牌花呢夹克和灰色的法兰绒裤子。我只能在远处羡慕他们。他们是大学时尚和成熟的象征,但我跟他们没有什么可说的,他们也没表现出跟我交谈的兴趣。结果,跟我关系最密切的是住在塞耶大楼的其他学生,包括我们班唯一的非洲裔美国人沃尔特·泰勒。沃尔特好像也不很适应,有点茫然不知所措,因此我们有很多共同点。不幸的是,由于我一直没有弄明白的原因,沃尔特在度过了第一年之后,再也没有回到哈佛大学。

  我现在意识到,如果我曾经在寄宿学校读过书,就像许多有钱父母的孩子们那样,那么我就能成为这个我心里羡慕不已的集体的一分子—可是我当时感觉自己是如此格格不入—而且我在哈佛大学的日子就会立刻变得更加欢快,当然一切也就会大不一样了。但是,在将近70年以后回忆这段日子时,我相信如果那样的话,我一生的经历也就不会那么有趣,或者那么有创造性了。由于被迫应对我在哈佛大学早期的不安全感,要挣扎着在学业上取得进步,并获得大家的认可,因此我变得思想更加开放,忍耐力更强。

  奥尔德里奇家族

  虽然在我大学一年级的生活中有过一些寂寞的时刻,但有两件事却奠定了基础,使我能够全面而愉快地投入到大学生活中。

  第一件事—我母亲娘家有几个人住在波士顿地区。母亲最小的妹妹—埃尔西·奥尔德里奇·坎贝尔—全家人都住在布鲁克林,距离剑桥市只有几英里。她邀请我到她家吃饭,并鼓励我带上我在大学里的朋友。她总是热情地招待我们。许多年以后,我的一个室友、坎贝尔家的常客本吉·弗兰克林娶了埃尔西姨妈的女儿海伦娜。

  我还多次前往普罗维登斯,到伯内沃伦特大街110号露西·奥尔德里奇姨妈的家里拜访她。她和母亲以及她们的兄弟姐妹们就是在那里出生长大的。露西姨妈心直口快,情绪多变,相处起来让人充满了活力和乐趣。

  本吉和迪克

  我在大学一年级的关键时刻是遇见了小乔治·s·弗兰克林(我们叫他本吉)和理查德·沃森·吉尔德。

  本吉是纽约市一位着名律师的儿子,比我大两岁。他很聪明,是名优秀的学生。他做事非常认真,无论干什么都是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他是个优秀的网球运动员、出色的赛舟运动员。他曾经连续9年获得寒春海港游艇俱乐部(cold spring harbor yacht club)在长岛举办的太平洋级赛舟夏季冠军。

  迪克·吉尔德是个无忧无虑的人,也非常聪明。他是《世纪杂志》(the century magazine)创始人的孙子,并与其祖父同名;同时,他还是伟大的艺术家、蒂芙尼公司(tiffany & company)创始人刘易斯·康福特·蒂芙尼的外孙。迪克是一名优秀的运动员,是哈佛大学壁球队的队员。他长得也很帅气,在女孩的眼里,他几乎就是挡不住的诱惑。迪克喜欢辩论,很强势,常常反传统,无论在政治问题上还是经济问题上。

  作为预科毕业生,本吉和迪克在哈佛大学有许多朋友。他们将我纳入他们的社交圈中,因而消除了我的孤立感。我们在哈佛大学的最后3年里一起住在艾略特楼,与其他几个朋友住得很近。事实上,到了大学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的套房—包括四间卧室和两间客厅—被叫做“金鱼池”。我不知道这个称呼确切的意思是什么,但可能是由于我们几个都来自名门望族,在校园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r·h·梅西家族的奥利弗·斯特劳斯也曾经住在我们的套间里,直到他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离开学校。小沃尔特·罗森取代了他的位置。小沃尔特是着名纽约私人银行雷登塔尔曼(ladenberg thalmann)老板的儿子。他的母亲是一名泰勒明电子琴演奏家。这种电子琴像一个黑匣子,里面有一个电场。弹奏的时候用手做出各种神秘而缓慢的动作,如此便改变了电场,从而产生一种幽雅的声音,很像科幻影片里的音乐。我们都觉得它很好玩,虽然她曾经一度拥有过一群认真的崇拜者。

  到了大学四年级,我们接通了第三个套房,里面住着另外两个朋友:德国实业家之子厄恩斯特·蒂弗斯,保罗·盖尔—他们家创办了辛辛那提铣床公司。

  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踢过足球,但很快就对它失去了兴趣,因为我对竞技体育没有兴趣,也没有体力去玩那些。我改为冬天打壁球,春秋打高尔夫球。我曾经做过一阵子哈佛大学《绯红报》(daily crimson)的业务经理助理,除此以外,我没有参加过任何有组织的学校活动。我的社交活动中心是参加波士顿的首演晚会,拜访住在该地区的亲戚和同学。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被邀请参加玉玺学会(signet society)—那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午餐俱乐部,许多有趣的教职员工定期与大学生们共进午餐,其中包括哈佛大学法律教授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此人不久就被指定到高等法院工作。

  富有挑战性的课程

  我父亲希望我—跟他对所有儿子的希望一样—能够学习一些富有挑战性、有意义、对将来的生活有帮助的课程。父亲在布朗大学的学习成绩很出色,曾经被推选加入美国大学优秀生全国性荣誉组织。虽然他从来没有明说过,但我相信他希望自己的每一个儿子都能做得至少跟他一样好。结果,内尔森的表现最出色—虽然他的诵读问题比我严重得多—并在达特茅斯被推选加入此荣誉组织。

  所有新生都被要求选学至少两门为期一年的入门课程。这些课程中,最令人难忘的是艾略特楼光彩夺目的导师—罗杰·梅里曼教授—执教的欧洲现代史。这门课非常受欢迎、非常有趣,涉及中世纪的欧洲政治经济发展情况,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梅里曼是个很有感染力的老师,把历史课讲得栩栩如生。

  由于我对甲虫和其他昆虫长期抱有兴趣,因此我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选修了大学水平的昆虫学课程。蚂蚁群体生活的权威人物威廉·马顿·惠勒教授教这门课,我得了a—那是我大学四年期间唯一的a!

  我对昆虫学的兴趣让我开始了在哈佛大学第一年的另一项课外活动。通过菲利普斯·布鲁克斯学社—那是哈佛大学赞助、鼓励学生自愿活动的机构,我每星期一次给波士顿南部的文教馆林肯学社里的一群少年讲授自然研究。每年春天,我都会带着那个班的学生们去农村捕捉昆虫,认识树木和野花。其中有一个男孩—西班牙石匠的儿子弗雷德·索拉纳—表现出比别人更浓厚的兴趣和激情。最后,我请他帮我收集甲虫—我把自己的收藏带到了哈佛大学。在后来的3年里,我雇用弗雷德给昆虫编排门类并照看昆虫。我还资助了他在波士顿大学的部分开销。战争以后,弗雷德加入了大通银行,有了一份很好的事业,但是他从来没有失去过对甲虫的兴趣。在25年里,他每个星期六都要来哈得孙照看收藏品。我的孩子们喜欢在他工作的时候跟他一起坐在地下室里,对他十分依恋。

  希特勒德国之夏

  要想满足哈佛大学的语言要求,对我来说是个不小的难题。我在林肯学校没有学过经典语言—杜威的理念认为希腊语和拉丁语与现代世界无关—而我根据哈佛大学的毕业要求,必须要熟练掌握两种语言。我的法语程度已足够我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应付一门现代课程—法国文学,由着名学者安德鲁·莫里斯(andré maurice)教授用法语讲授。

  德语却是另外一回事。我发现很难跟上入门课程,因此在第一个学期结束的时候把它放弃了。我的目的是通过阅读考试,为了准备考试,我决定到慕尼黑度过1933年的夏天,以便学习德语。

  我住在汉斯·德弗莱格夫妇经营的一家膳宿公寓里,每天跟极具才华的老师伯曼女士上德语课。她的“沉浸式”强化训练计划很有效果。虽然我在夏天结束的时候还不能翻译歌德的作品,可当我那年秋天回到哈佛的时候,却通过了阅读考试!

  德弗莱格夫妇在巴伐利亚艺术圈非常有名。我房东的父亲—弗朗兹·冯·德弗莱格是位备受尊敬的19世纪浪漫主义艺术家。德弗莱格太太对她的客人非常感兴趣,周末开车送我们去参观巴伐利亚附近的地区,有时甚至走得更远。她非常熟悉德国艺术和历史。我们参观了许多历史古迹,包括在巴伐利亚南部比比皆是的洛可可式教堂。在参观的过程中,她向我介绍了杜勒和克拉纳赫的绘画作品,以及蒂尔曼·里门施奈德的木刻。德弗莱格太太讲解了宁姆芬伯格宫(nymphenburg palace)的建筑秘密和美丽的中世纪城镇的发展,比如罗腾堡和纽伦堡。我开始懂得欣赏巴伐利亚人娱乐的方式,对创造出这些奇迹般艺术作品的德国历史和难以置信的文化产生了一种感觉。晚间,我们常去慕尼黑着名的hofbrau haus—那是一个巨大的啤酒屋—一边豪饮着啤酒,一边跟着庞大的人群一起唱歌。

  与此同时,我看到了希特勒正在创建的新德国,而我所看到的一个侧面让我感到不安、不适。德弗莱格夫妇把我介绍给了希特勒的密友之一厄恩斯特·普茨·汉夫斯塔恩格尔—他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希特勒当政期间负责处理媒体关系。普茨高高的个子,一头茂密的头发,有一种艺术家的随和气质。他有一部分美国血统,毕业于哈佛大学。人们对他毕恭毕敬的态度表明了即使在那个时候,人们已经对德国意志坚强的新领袖身边的任何人都产生了恐惧感。后来,他与希特勒决裂,逃到了美国。

  希特勒上台刚刚几个月,人们已经开始悄悄地议论盖世太保,而且有报道说起了关押新政权反对派的“集中营”。关于德国行政部门内驱除犹太人和犹太人后裔的第一批法律已经实施。对于反犹太人的最狠毒语言得到公开默认,我个人感觉无法忍受,但绝不是因为正在教我学习的伯曼女士是个犹太人。我同样痛恨的是,有些人似乎没有经过认真思考就接受了纳粹的断言,即犹太人是德国所有经济问题的祸根,理应得到惩罚。

  三位令人难忘的教授

  在波士顿剑桥地区的那年秋天,我必须选择一个更加专业的学习领域—我挑选了英国历史和文学。我还决定争取获得“优等生学位”,有了它,我就有资格有一名导师,实际上就是一个学习顾问,其工作就是帮助我选择课程,并推荐课外读物,以便我扩大专业领域的知识范围。优等生必须每个月与自己的导师见两三次面,讨论学业进展情况,甚至是更具有私人性质的事情。

  我的第一个导师f·o·马西森是位知识渊博的英国文学教授。不幸的是,我和他几乎没有任何共同点。我跟他在一起感到很别扭,他也有同样感觉。我根本没有准备好充分利用他那微妙而精细的思路。因此,在我最后的两年里,我又转向更加容易接近的约翰·波特教授—他是位历史学家,后来成了艾略特楼的导师。

  我非常幸运,因为我跟三位教授都学习过,他们打开了我的思路,让我接受创造性思维和强有力的新思想。他们的课程现在听起来很狭隘、很迂腐,但是他们教课的方式为我打开了过去只是模模糊糊感觉到的一个新世界。

  查尔斯·麦基尔韦恩教授教的是从大宪章到16世纪的英国立宪史。麦基尔韦恩教授是名卓越的律师,研究了英国从其原来的封建体制到出现中央集权体制的政治演变过程。麦基尔韦恩运用法律和历史文件—从大宪章本身开始—来阐明自己的观点,但是,他给那些陈腐晦涩的文件注入了活力,让我们从历史和人文的角度来看待它们。我开始理解了为什么民主和法制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如此重要,以及为什么实现民主和法制如此艰难。

  同年,我又修了约翰·利文斯通·洛斯教授的课:柯立芝和华兹华斯的诗歌。这门课中最激动人心的部分是柯立芝的两首伟大的诗作《古舟子咏》(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和《忽必烈汗》(kubla khan)。我们用的是洛斯的书《仙那度之路》(the road to xanadu)—该书悉心研究了柯立芝在撰写那两部杰作时所受的影响。洛斯不仅读了柯立芝的所有着述,而且还读了柯立芝读过的所有书籍,从而找到了激励这位伟大的浪漫诗人写下那些史诗所受到的个人和文学的影响。我还学到了,好文章是一个综合产物,它能够清晰而优美地表达思想的文章:开始可能是灵感,但还包括个人阅历、正规教育、潜心研究和大量的艰苦劳动。

  阿博特·佩森·厄舍教授的《1750–1860年英国经济史》课程则是另一种启示。厄舍是个乏味的老师,但是个严谨的学者,揭示了经济变化的潜在过程。他向人们展示了英国是如何通过在耕作、施肥和良种应用方面的一系列发明创造而实现了其农业生产革命的。在同一时期,单缸蒸汽机的问世,以及许多与铁、纺织品和其他工业产品的制造相关的发明,改变了英国普通人的生活。那些事实并非新闻,但厄舍在解释其内在关系时运用的清晰方式堪称典范。他把历史叙述得栩栩如生,让我感觉那么真切。许多年以后,我在处理拉美和世界其他地区艰难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问题时,常常回忆起厄舍教授对历史所包含的复杂过程的分析。

  我在自己上学期间数次发现,一个启发型教师能够刺激人的思维,且与所涉及的是什么主题无关。我永远感激麦基尔韦恩教授、洛斯教授和厄舍教授,是他们教会了我如何思考。

  国内外的暑期活动

  读完大学二年级后的夏天,我和保罗·盖尔参加了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american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组织的大峡谷昆虫学探险活动。活动的领队是博物馆的昆虫学主任弗兰克·e·卢茨博士。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在纽约塔克西多公园附近的昆虫学习站跟他一起度过了两个夏天。1934年的昆虫学探险活动的目的,是要研究大峡谷底部和旧金山顶峰附近不同海拔高度的不同昆虫种类的变化。那是一种生态研究—这个术语当时没什么人用,表明了大峡谷底部的昆虫种类与墨西哥相同,而在几英里之外的山顶上—高度相差10 000英尺的地方—昆虫的种类却产于阿拉斯加。简单地说,由于相应的温度变化,纬度在确定昆虫种类分布问题上可能与经度同样重要。那年夏天,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清楚地懂得了大自然的内在秩序。

  暑期快要结束的时候,令我惊喜的是,父亲要跟我度过一个星期。这并不是预先计划的,而且我一直没能完全理解他为什么会决定坐两天的火车来看我:冲动行事完全不是他的性格。我们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在亚利桑那北部的莫纽门山谷参观了佩恩蒂德沙漠上的霍皮族村庄,以及谢伊峡谷的印第安部落阿纳萨茨(anasazi)废墟。

  虽然我已经19岁了,但那是我和父亲第一次单独在一起。我们两人都很放松,而且他也坦率地谈到了他自己和他的童年。那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好的时光之一。

  1935年春天,我和迪克·吉尔德决定暑期驾车游览一下欧洲。促使我们作出这个决定的一部分原因是我们上过的两门艺术课程,我们希望能够亲眼看一看学习过的一些欧洲艺术大作。结果,我们在6个星期的时间里参观了大约30家博物馆。然而,与此同时,我们被德国不祥的政治局势所吸引,对未来感到深深的忧虑。

  我们乘坐的是“奥林匹克号”旅游舱,并带上了父亲给我在大学期间使用的a型福特车。我们驱车穿过了低地国家后,在巴黎停留了几天,然后继续开车前往德国,并在德国待了两个星期。

  这个国家已经明显成了第三帝国。在驱车穿越德国的时候,我们看到公共广场的杆子上贴着将犹太人斥为德国的“祸根”的标语。全国上下似乎有一半的人身穿某种制服。一天晚上,我和迪克在黑森林郊区的一家客栈里,这时一群士兵走进来,坐在邻近的桌子旁,与我们交谈起来。他们对美国很好奇,而且很善谈。深夜时,他们对我们说起了他们自己的人生故事。他们友好极了—直到在黑森林旅行的一对夫妇进了客栈。屋子里仿佛蒙上了一片阴影。我们刚刚琢磨过来怎么回事,这时士兵们明显地朝新来的人背过身去,开始大声谈论犹太人,以及犹太人对德国构成的威胁。那对夫妇离开的时候,一个士兵转过身,举起右臂,说,“嗨,希特勒”—这是德国的法定礼数。那个妇女非常客气地说,她不使用这种官方的敬礼,不过还是祝他们晚安。接着,他们走出了门。我们感觉很不是滋味,没过多会儿也离开了。

  我和迪克经常在夜里收听电台广播,而我会竭尽全力翻译希特勒那慷慨激昂的铿锵之词。尽管我们无法听懂每一个词,我们还是感觉到希特勒有力地控制了德国人民—这一点,我们从兵营式的日常生活中也看了出来。迪克只要听到希特勒说话时抑扬顿挫的节律,就会又气又怕。希特勒的讲话结束时,迪克的眼里会噙满愤怒的泪水。迪克后来说,正是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广播让他确信,我们最终将不得不与纳粹作战。他说,任何具有那种催眠般力量来驱使、改变他人的人都是十分危险的。

  拜会帕德雷夫斯基和弗洛伊德

  离开黑森林,我们驱车进入了瑞士。我们跨过莱茵河,然后继续前往日内瓦。途中,我们在莫日尔停了一下,拜见了伊格纳西·扬·帕德雷夫斯基(ignacy jan paderewski)。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的时候还当过一小阵子波兰的总理。1934年,他在我父母在纽约的住所举办音乐会的时候,我就见过他,并为他的个性和才华所吸引。他是个令人肃然起敬的人,留着一头蓬乱的白发。他盛情接待了我们,带我们参观了他的家。离开帕德雷夫斯基的家以后,我们又参观了父亲在几年前为国际联盟建造的图书馆。

  不久,我的嫂子托德加入了我们的旅程。那年夏天,托德和内尔森住在英国,内尔森在大通银行伦敦分行工作。在离开纽约之前,我和迪克曾经邀请她跟我们一起旅游一个星期,但并没有指望她能来。当她表示同意的时候,我们喜出望外。她在卢塞恩与我们会合,然后我们一起前往瑞士和奥地利交界处的阿尔卑斯山。我的a型福特车没有行李箱,几乎没有多少地方容纳托德和我们的行李,但我们将就得很好,一路非常愉快。这次快乐的旅行让露西姨妈感到震惊。她认为一个已婚女子在没有年长妇女陪伴的情况下与两个年轻男子一起旅行是极其不合适的。实际上,这种想法多虑了。我和托德在6年前的埃及之行中就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而在大学假期期间,她和内尔森有好几次为我在“阿比顿山庄”举行家庭晚会时充当了监护人的角色。托德就像是我的大姐,我觉得她非常喜欢跟我们这两个大学生一起嬉笑玩闹。

  结束了阿尔卑斯山的旅游后,我们驱车穿过奥地利,来到维也纳。在那里,我们拜见了弗洛伊德。这次拜会是迪克的姨妈安排的。她曾经接受过弗洛伊德的分析,并一直住在他们家,陪伴安娜·弗洛伊德,并与她一起撰写了许多有关儿童心理学的书。那个时候,弗洛伊德已经很老了,颚部的癌细胞正折磨着他。尽管他有明显的不适,对我们却是非常友好的。对于讨论弗洛伊德心理学—我们几乎一无所知—他的兴趣似乎不如谈论他收集的、堆满了书房和客厅的大量埃及、希腊和罗马的艺术品。他对我去过埃及的事情非常感兴趣,仔细地询问了我的所见所闻。我后来发现,弗洛伊德几乎迷上了无形事物发展史,尤其是人类自我的历史沿革。我们还花了一些时间跟安娜一起讨论了心理学中一些比较熟悉的内容。她很能说服人,我对我父母说:“显然弗洛伊德的信念被那些嫉妒他的批评家们曲解了,因为我们从她那里听到的东西是最神圣的。”

  洛克菲勒家族遗产

  1934年秋天对于我以及我的家族的未来而言,是个关键的时刻。父亲决定要设立一系列不可更改的信托财产,为母亲以及他的6个孩子每人留下6 000万美元。通过这些1934年信托财产—我们家族里是这么称呼父亲的决定的—父亲能够至少将家族财富的一部分资产在免财产税的情况下传给3代人。如今,这些信托财产构成了我们家族的主要财富。没有这些信托财产,洛克菲勒家族的绝大部分财富就会通过税的形式交给政府,或者捐献给慈善机构。

  听起来可能不可思议,但我从来没有想当然地以为自己会继承巨额财富。诚然,我知道父亲非常富有,但我同时知道,大萧条给他以及所有人都带来了巨大损失。我清楚地记得,在我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收到过父亲的一封信,他在信里说,鉴于形势的发展,我非常有可能不得不“打工谋生”。尽管大部分人都会作此打算,但此话出自全美最富有的家庭之一,却叫人有些惊异了。

  我知道,父亲在平衡处理相互竞争甚至相互矛盾的各种金钱需求:有源自他大量的慈善承诺和洛克菲勒中心的经济责任,也有家庭的经济需求。父亲明白,我们需要一定程度的经济独立性,而这是他必须满足的需求。但是,他认为我们都还太年轻,太缺乏处理大量资金的能力,离不开专家的监督和指导。说到底,他的父亲是在他到了40多岁的时候才开始将可观的钱财传给他的。而且,正如我在前面说过的那样,祖父最初可能根本没有打算给他留下大部分财产。我猜测,父亲原本希望再等上几年,然后再决定如何分配他的财产。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罗斯福总统针对富裕阶层的税收政策,说服了父亲在这个时候采取如此的行动。1934年,馈赠和财产税税率的大幅度提高让父亲相信,如果他希望让我们能够独立起来的话,他别无选择。但是,他真正担心的是我们的成熟程度和经验的多少,这促使他设立了信托财产,严格限定任何一个受益人获取收益、动用本金的条件。

  父亲的初衷是给他的孩子们每人一小笔钱,然后逐年增加,直到我们30岁。信托财产的设立就是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在我们30岁之前,信托财产的收益除了支付给我们的以外,并不是用于再投资,而是分别捐献给数个指定的慈善机构,包括洛克菲勒研究院和里弗赛德教堂。

  1935年,也就是信托财产开始运作的第一个整年,我只收到2 400美元,是收益总额中的很小一部分。这笔钱包括我的所有生活和大学费用—除了学费以外,然后是每年400美元,也就是父亲在我上大学期间每年给我的。有时,我的确发现自己手头拮据,不得不请求父亲提前给钱。而他通常会把我的请求当做教诲和指导的机会。他在1935年写给我的一封信中表达了他的不悦:

  你在这个期间花的钱远远超出了预计的收益—如你所说,这当然是因为计划不当,是个错误……你当然想象得到,我对你感到有些失望,因为你再一次陷入了经济困境。当你每年获得1 500美元的时候,你并没有什么问题。随着数额的增加,好像困难也加大了。“财富越多,人越容易失去理智”,这句老话很有道理。我希望从现在开始,你能计划好自己的开支,不再验证这句老话。今天我就把400美元汇到你的银行账户上。

  1934年,父亲在设立信托财产的时候告诉我、劳伦斯和温思罗普,我们的信托资金所包含的资产远远少于他留给母亲和其他兄弟姐妹的数额。父亲给我写了一封信,解释了他的理由。他的信很好地描述了他对年轻与金钱之间危险结合的感觉:“我在第一次与你谈论这件事的时候,我脑子里想的是给你们3个小儿子留下与其他孩子一样多的财产。回头一想,我认定这么做对你们将是不公平的……首先,因为那样可能会导致你们陷入一种境地,使你们感到彷徨和无措,因为你们突然背上了沉重的、相对新的责任……其次,那样会严重破坏你们在成长期间获得指导和忠告的机会,而提供这种机会是做父亲的职责。”

  但是,当国会在1935年提高了馈赠和财产税税率的时候,父亲不得不改变自己的策略。他很不情愿地得出结论,如果他不现在就提高自己留给3个小儿子的信托资产的话,他就会永远丧失机会。于是,他增加了给我们的资产份额,并因此将所有的信托资产提高到大约1 600万美元的水平。我是到了数年之后才被告知自己的信托财产数额的。

  1935年6月中旬,父亲在我和迪克踏上欧洲之行后不久,给我写了封信:

  我原本不应当现在就采取这个步骤,可是形势似乎在逼迫我这么做。关于如何明智地管理和处理财产,要获得这种知识,最好是通过经验的逐步累积。我在赠送你们所有财产的时候,这种想法一直在我脑海中占主导地位……我把巨额信托资产给了你们。但是,我知道,你们永远不会让我后悔这么做的。

  爱你的父亲

  选择职业

  在毕业那年,我忙于撰写我那篇关于费边社会主义的毕业论文—《费边主义者眼里的赤贫》(destitution through fabian eyes)。该论文针对的事实是,对待贫困的传统欧洲模式依据的是基督教的戒律,即赎罪的方法是施舍给穷人。其重点落在施舍者来世的好处,而不是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即每个人都有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的社会义务。在比阿特丽斯和悉尼·韦布的领导下,费边社会主义者持的是相反的观点。在他们的眼里,获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是所有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政府固有的责任。

  韦布夫妇和其他费边主义者提出的理论奠定了贝弗里奇的研究基础。贝弗里奇当时是伦敦经济学院的院长,该学院也就是我后来进修的地方。贝弗里奇后来成了福利国家的主要设计人之一,这种福利制度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开始在英国得到认可。

  大学生活临近结束的时候,我还不很清楚自己这辈子要干什么,甚至不清楚毕业后要从事什么职业。我有点想在国际领域追寻些什么,而且倾向于某种独立于“家庭办公室”的事情,因为我的3个哥哥已经在那里工作了。进修商务或经济类研究生课程对我有些吸引力,但那也不是一个明确的目标。我感觉自己需要听取某个我尊重的、自己的一生已取得了成功的人士的意见。

  多年来,我一直敬仰威廉·莱昂·麦肯齐·金,而在与父亲一起处理拉德洛惨案的后事以后,他已经成了父亲的密友。金先生后来担任加拿大自由党的领导职务,并于1935年当上了总理。他在纽约的时候,经常跟我的父母在一起,有时也会去参观锡尔港。他对我总是非常热情、友善,跟他交谈时让我感觉非常随意。我所认识的麦肯齐·金与我后来听到的他在加拿大的强硬、古怪、遥不可及的口碑完全不相符。

  征得父亲的同意以后,我给渥太华的金先生写了封信,请求拜访他并听取他的意见。金先生立刻回复,邀请我在1936年的春季跟他一起度过一个周末。通过长时间讨论我的选择和兴趣之后,显然对我最有意义的事业是在政府界或国际金融界谋职。无论作什么选择,金先生始终认为我最好获得经济学的博士学位—那是他自己多年以前学过的课程。这不仅有利于取得政府界和金融界有用的知识培训,而且还能让我在他人面前建立起诚信度,因为若非如此,人们可能会觉得无论我从事什么工作,主要都是因为受到了我家族的影响。

  金先生的观点令人信服,因而我决定在哈佛大学继续学一年研究生课程,以便开始跟着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学习经济学。完成了那一年的学业后,我的计划是进伦敦经济学院,然后在芝加哥大学完成进修,这样我就能最大程度地扩大自己的知识面。通过在3所大学学习,我将有机会结识许多世界上最伟大的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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