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锅炉工,林肯又随一艘轮船沿着密西西比河逆流而上。当他在炎热的六月夜晚,从他的锅炉旁沿台阶上去,看到甲板上的人们喝酒,谈笑时,他那善于比较的脑袋又一次不得不进行深邃的思考,分析不同阶级的权力以及奴隶制度和其它制度的区别了。
出于对林肯工作的满意,奥弗特决定让他经营自己将在纽萨勒姆开设的一家商店,于是他就把林肯派到那里去了。林肯在父亲的家里作了短暂的停留之后,便永远地跨出了家门,再也没有回去过。由于马和船只都不属于他,所以,在炎热的夏天里他就徒步穿过了广阔的草地,一步一步走向他崭新的家园。
到了那儿,起先他并未找到奥弗特,更没有看到什么商店。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小镇子上他能做些什么呢?他没有任何计划,更没有料到他将会在这个美丽的小镇度过六个年头。他先是在那里认识了一些人,而后就开始工作。一个书记员搬走了,林肯暂时接替了他的工作,在此之后,他又一步步介入了地方政治。不久后,奥弗特终于来了,但商店却连影子也没有。林肯必须得先从干木匠活开始,盖房子,做家具,造木筏等等,他早已干惯了这种活,所以很快便作完了。最后,他又扛来了一捆捆,一包包的各种商品,摆上货架,一切准备妥当了,两人才在门面上挂出了一块招牌,上面写着:“顿唐。奥弗特”。从此,这个店铺里的高大年轻人每天都忙忙碌碌地把商品销售给这里的居民了。
一段时间以后,这里几乎所有人都认识了他,原因之一是,他的店主奥弗特常在众人面前夸赞他。可在林肯听来,奥弗特的口气和当年奴隶贩子夸混血女奴的口气大同小异:“他非常强壮,完全能够打败这里最棒的拳击手……”于是,马上就有人向他挑战,一场比赛便拉开了帷幕。在这个小地方,摔跤比赛,斗鸡和决斗算是最盛行,最激动人心的娱乐活动了,所以这场比赛吸引了好多人。林肯见到了这里最棒的拳击手,那是个极其强壮,结实又富有经验的老手,但林肯胸有成竹。比赛开始后不久,他便巧妙地把对手打倒了。这时,掌声和抱怨声同时响起。对手的朋友大声吆喝着,指责这个新手,这个他们称作“长腿”的家伙,没有按比赛规则出手。可被打倒的那个人却很谦虚地站起来,向获胜者伸出手去并强调说,一切都符合规则,此后,他们两个便成了好朋友,而且这友谊—直保持了很久。是的,有时命运会给人带来美好的瞬间,一个人的彬彬有礼和真诚待人,会引起别人的好感,也能使自己渡过难关。
在商店里工作的日子着实不错。整个店铺里收拾得窗明几净,货架上的货物:
衣、帽、布料、油、盐、酱、醋、咖啡、糖都摆放整齐。箱子里和桶里装满了人们需要的日常用品,地上还摆放着盆盆罐罐和各种酒类。夜里,林肯和另一个帮手在店铺后面的小棚子里休息,有一张很像样的床。一百年前在整个西部有几个人能拥有和享受到一张像样的床呢?他们当时住的那个新开发的地区,只是零零星星的住着不到两百人,所以很多东西在那儿无法买到,这可就需要老板奥弗特和他的年轻伙计林肯动动脑筋了。
在商店里,林肯有充足的时间看书了,只是对他的大长腿来说,整个店房略显局促,于是他想了个办法:在柜台的一端放上一卷花布当枕头,让自己平躺在长长的柜台上看,这倒是满舒服的。他总觉得看书时若是读出声来,就可以同时通过视觉、听觉的双重功能达到加深记忆的双重功效,所以他总是大声朗读,当然,这样也就使得一下子撞进来看到这幅情景的顾客感到双倍的惊奇。不过久而久之,他们彼此都熟悉了,见到这个场面虽会哑然失笑,但不会有人大惊小怪或抱怨什么,而林肯也会立刻进入工作状态,翻身跳下柜台,绕到柜台后面,拿出顾客想要的东西;如果顾客得花上一段时间认真地挑选商品,那么当他选好想买的东西时,准会发现这位店伙计先生又已经坐到小板凳上专心致志地大声念起书来了。
显然,没有人会责怪这个强壮聪明的店伙计,他有时会当着顾客的面一个人把整整一桶威士忌酒搬到桌子上,让顾客目瞪口呆,有时也会躺在柜台上把一杯水搁在放平了的靴子底上,用牙齿把它叼起来,却洒不出一滴水,而且他似乎总显得心情愉快,所以若是他不来上个诸如此类的小把戏,顾客就不会轻意离开。此外,他还热心地替每一个需要他帮忙的人写信,因此吸引了这里的每一个人。哪个店主能找到比他更好的店伙计呢?他不吃零食,烟酒不沾,虽然算得上本地最强壮的青年,却从不滋事吵架,有时他宁愿坐在地上跟孩子们玩耍。孩子们可以围着他转,可以跟他打闹,开他的玩笑,他从不发火。最主要的是他为人诚实可靠,人们完全可以信赖他,因此,不久后他的名子就自然而然地被传开了,大伙都亲热地称他“真诚的亚伯拉罕”。
当然,有时他也会情绪低落,但这不会影响任何其他人,他从不会把自己的情绪强加给别人,无论何时何地待人总是友善温和。反过来,大家对他也一直很友好。
如果有人笑他的话,那么他们只是善意地笑他奇特的举止言谈,不会有什么恶意,比如说他会捧着一本书在马路上走走停停,并大声朗诵,或者对大家宣称:“只有等到我彻底转变了对现在北方、南方、东部和西部的看法时,我才会感觉比较舒服。”
一次,一位顾客告诉林肯,他家里有一本英语语法书,还附有练习;林肯马上就赶了一里多路借回了那本书,并且生平第一次正经八百地学习了自己母语的语法。
另一个人送给他一本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神父还给了他一本历史书;此外,他有空也到本地的学校里去,在那他也能学习到很多知识。他还时常在别人那里打破砂锅问到底;会从进口包装盒子的图案上学点地理。他觉得从任何人那里都能学到些东西,即使是最愚蠢的人也懂得点有用的事情,而自己所应该具备的只是如何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由于他读了很多书,所以,每逢村里集会,人们就会请他上去讲话。他也毫不推辞,三步两步蹦上讲台,滔滔不绝地谈论起诸如道路的修建和当地的铁路建设等等问题。作为船夫,他曾游历到很远的地方,曾历经坎坷。他主张建立一个州银行,因为那样,货币可能会比较稳定。不久后,就有一位朋友向他建议说,他应该到州议会去毛遂自荐,在那个小圈子里,眼下实在没有几个能人。于是他有些犹豫不决地,也不抱任何幻想地尝试了一次,却因成绩不佳而被淘汰。
那个功林肯从政的人叫着若特雷治;他是这里的第一个移民,是他建立了纽萨勒姆村。他拥有一座让奥弗特先生赞口不绝的磨坊,还经营着一家客栈。年轻的店伙计林肯中午常到那去坐坐,有时候晚上也去。这其中的奥妙可能在于若特雷治有个女儿。她肤如凝脂,身材美丽修长,红色的头发总泛着光泽,她总是坐在那里刺绣。只可惜这个十八岁的女孩已名花有主了;可或许就是这种遗憾,这种心驰神往、有危无险,吸引着这个在女孩面前总是惶恐不安的青年:深深地根植于内心的憧憬和希冀让他总有一种恍如梦中的感觉,而这种美好的情感又是绝对不会为严酷的现实所破坏的。
像他这样一个贫穷的追求者是没法和女孩那富有的未婚夫相提并论的。尤其,女孩的父亲若特雷治也拥有很多的土地和金钱,他是绝对不会轻易把女儿嫁人的。
他未来的女婿麦克。纳莫非常富有,他从岳父那里购买了许多土地,有人说,因为他在这边有几个重要的亲戚,所以他在这儿已经投资两千美元了。假使奥弗特不那么轻浮也不那么倒霉的话,那么,喜欢独处,惧怕女孩的林肯或许还会继续终日用怜爱的目光追随着若特雷治的漂亮女儿的。
然而,开张还不满一年,也就是第二年的三月份,奥弗特的店铺就宣布倒闭了,他的竞争对手赫恩顿出了一点钱接管了破产后的店铺。可即使是精明的赫恩顿也难以保证林肯在这儿的生计。
幸亏这时候,河上出现了一艘蒸汽船,为了驶过湍流,它需要一名领航员,最后,船长看中了林肯。这份领航的工作让林肯赚回了四十美元,足以维持一段日子了。
不久,林肯的人生似乎又面临着转折了:现在他可以作船夫,店伙计,或进入政界或当士兵,他可以在这四种职业中进行选择。事情是这样的,当时一个印第安酋长举兵威胁边疆,年轻人纷纷应征入伍。林肯也有心在任何环境下都做些尝试,积蓄资本,以便有朝一日进入州议会,所以他也报名参了军。
在竞选的过程中,他简单的身世让他利弊兼得。当然大部分人都认识他,甚至看到他来了大家还会暗暗高兴,因为他们在期待着一个好听的故事呢。他就这样树立起了自己的威信,并获得了博学多才的名声。
当时竞选形式相当简单。开始时,这个二十三岁的农民、船夫兼店伙计完全有机会表现自己。在那个小小的地区,根本没有宣传员,他必须自己介绍自己,自己展示自己。当他骑马在路上溜达,时不时帮助一下地里劳作的农民时,他的举止都自然而然恰到好处,他和被帮助的人都不会以为他是在刻意表现什么。晚上,大家都来到酒馆,那里,人们会举行各种比赛,比如扳手腕或者喝威士忌酒什么,比赛休息时,年轻的候选人林肯便会不失时机地登上桌子,来段演讲。
他身强力壮却从不欺侮别人,有求必应乐于助人,又从不虐待动物,这样的一个年轻人怎么会不受到拥戴呢?这里,在所有有头脑的农民来看,林肯的品德,能力和所做所为比那些被惯坏了的城市佬强百倍,这种令人惊喜的好感使得林肯在竞选中成了一名实力强劲的候选人。人们看到,他还是一如既往地一得空就捧起书朗读,人们也照常听到他讲的故事,而且比其他任何一个人讲得都动听。当然,他的外表装束也的确有些奇怪,裤子似乎总是短上五六英寸上衣的袖子会突然不知从哪儿“哬拉”一下子扯开,另外,他的一套黑色燕尾服更是小得他压根就穿不上。
他倒背双手站住不动时的样子,再加上那张粗线条的,显得不太年轻的面孔,使他就像是一个木制雕像一样;而当他开始活动,满怀激情地把长长的胳膊抬起又放下,沉思着走近桌边时,所有听众就会忘记了他演讲的内容,而去观察他的动作。
他平时的声音并不动听,声调略高,听起来很严厉,但只要他开始演说并进入状态,他的声音就会逐渐变得悦耳起来。在演讲结束之前,他总会讲几个故事作结尾,因为大家都盼着听这些故事呢,他懂得如何充分利用这种容易让人们接受的形式,来把自己的观点阐述得清楚明白。大家都知道,虽然他语言表达能力很强,天生的一副好口才,但却绝不会成为一个光芒四射的煽动家;因为他更多的是斟酌着转述,而不是传授;他更喜欢用道理说服大家,却不愿蛊惑人心。但就算如此,他也比那些舞台上的演员们更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西部的小酒馆里,人们经常也会谈论国家政治大事,在这种谈话中,林肯总是默不作声,他只限于谈论那些他理解,又涉及到当地百姓利益的事情,比如说河流的治理和道路改善问题。而且,他总是呆在他原来呆过,或是将要进入的圈子里,仔细倾听,观察着那些听众。一次,他看到一个粗野的家伙,在大厅里揪住了他的一个朋友,便马上从讲台上跳下来,抓住那个家伙的衣领和皮带,把他扔出老远,而后转身返回讲台,整理了一下衣服,继续演讲,直至结束。其实,他这样做只是出于一种扶弱的习惯,但人们却因此对他更加敬仰。他讲过的故事在那个地方起码还要流传一代人那么久。
至于他加入哪个党派,当时还不太重要。起初,他算是个民主派人士,就像父亲和表兄弟一样;但辉格党“的首脑,亨利。克莱演讲时洋溢的激情,以及丹尼尔。
韦伯斯特讲话中严密的逻辑深深地吸引了他。这个党的纲领别人无法正确阐述,总的说来,它倾向于接纳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们与民主党派的区别主要是主观问题而不是客观问题。这个党派的惟一特点是:他们更加坚定地维护宪法,而这正中青年林肯的下怀。他的人生经历促使他去尊重国家的创建者和父辈们,并维护自由、平等的思想。所以自此,林肯便开始了他追求独立自由,坚决维护公民的平等地位,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动摇这一基础的漫长奋斗历程,他的一生都在为此而奋斗。1830年,欧洲的特权思想曾一度卷土重来,但在美国,人们起码仍在反抗着奴隶制。因此,林肯一生都怀着无比敬仰的心情谈论着他们的父辈,追求着自由,维护着国家的秩序,并且英明地将无数年轻的爱国者吸引到一起来。
二十三岁的林肯以这样几句言简意赅的话结束了他生平的第一篇严谨的竞选讲稿:“我心目中的政治就像一位老者的舞蹈那样短小精悍。我主张创建州立银行,征收保护税。如果我能当选,我将衷心感谢大家;如果我未能当选,其实也不太坏。”
说完这席话,他就跳下讲台,坐到了听众当中。多么令人诧异的结尾啊!它表现出了林肯性格中的第二个特点。他懂得,放弃会使他免受野心的尘染;他居安思危,知道如何客观地看待问题。他的这些优点都来自于他贫穷、艰苦的童年时代,同时也决定于他坚定不移,颇有主见的性格。
他这样结束自己的演讲并非出于一时冲动,因为听众在大厅里听到的那个结尾,也以书面形式写在了通告里。这篇讲稿是由林肯撰写的,但由于他对自己的拼写没有信心,所以他又把讲稿交给一位受过教育的朋友修改整理。在他的讲稿中,人们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我出生成长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里,我没有富有或显赫的亲戚朋友可以推荐我,自由的选民们必须不受其它因素的影响,自己做出选择。如果我当选了,我将会尽职尽责回报大家对我的厚爱。如果我亲爱的乡亲们出于更加明智的考虑选择了别人,那也没有关系,我对于失望和悲伤已经习以为常了……”
这里表现出来的放弃充满了讽刺意味,其中明显流露出对其卑微出身的不卑不亢。
为这段话执笔的人感觉到,这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肯定会出人头地,因此他在文章中着重强调了一切依靠自己,白手起家的贫穷奋斗者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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