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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借题目搞陷害

  康生到达苏联的第二年,突然发生了基洛夫被杀事件。不久,苏联宣布此事系由托洛茨基派所干。于是,在苏联全境之内迅速掀起了一个“镇反肃托”运动。这一运动,无疑打击和镇压了一些真正的敌人,但也确实冤枉了不少好人,犯了肃反扩大化的错误。这正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称之为“大疯狂”的时期。

  康生在国内就曾利用领导错误,趁火打劫,混水摸鱼,而且从中捞到了“好处”。对于苏联这次肃反扩大化的错误,他当然要重操故技,再次陷害别人以抬高自己。事情也就这样发生;正当苏联“镇反肃托”运动刚刚发动的时候,康生就闻风而起,伙同王明迅速成立了一个所谓肃反办公室,按照苏联的规格,在中国共产党旅居苏联的党员干部中,也要照样搞一个“镇反肃托”运动。本来,康生自己的历史就不那么干净,但是由于他从一开始就控制了运动的领导权,从而使他不仅不受审查,而且还能审查别人。康生正是利用这个方便条件,打着“肃反”的幌子,以“叛徒”、“特务”、“间谍”、“奸细”、“托派”等等罪名,通过苏联公安机关任意捕杀大批好同志。这那里是肃反,这纯粹是借肃反之题,达其杀人灭口、排除异己的目的。康生认为,地处异国,知者甚少,又无从查对,实属秘密,怎么会走漏风声呢?任何干见不得天日的罪恶勾当者,都以为神鬼莫知,藏起屠刀,就当菩萨!可是,血债,总不会在历史上自行消逝的。当时旅居苏联的同志中还有幸存者,他们现在仍还健在。他们共同回忆了当时康生借题害人的情景。有的同志说:当时旅居苏联的中共党员中,经常有人失踪或被捕。这些失踪或被捕者,有的被处死,有的被流放,有的被劳改,有的至今下落不明。例如:一、肖寿煌、武胡景、欧阳新等四人的被害。肖寿煌,广东人,一九三二年到中共中央某机关工作。武胡景,又名林大生或吴福敬,山东人,曾任山东省委书记,一九二九年调中央组织部工作,一九三一年调东北任北满特委书记,一九三二年调上海中共中央军委工作,一九三三年复任中央某机关负责人。欧阳新,又名王子春,化名老大,湖北人,一九二九年前曾去苏联学军事,一九二九年后在中央某机关工作,曾任某机关二科科长。

  还有一位,也是湖北人,详情不清。他们四人于一九三五年春受中共中央某机关所派,去莫斯科学习。一九三六年,皆以“托派”“特务”之名被捕处死。

  二、王环、苏长(又名罗佐)、刘光等三人的被捕。这三人当时都在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学习。他们三人突然于一九三六年被捕,至今下落不明。

  三、王德夫妇的被害。王德,又名马良,一九三二年由上海调任满洲省委书记,大约一九三四年去莫斯科,曾在《救国时报》工作过。一九三七年突然被捕,至今下落不明。其夫人唐国夫,又名谭国甫,曾任满洲省委宣传干事,一九三五年去莫斯科,也曾在《救国时报》工作过。王德被捕后,唐国夫被迫去莫斯科附近的一个小地方给人家当佣人。从此,也下落不明。

  四、杨光华被流放。杨曾继王德之后任满洲省委书记。因省委遭受破坏跑到苏联。王、康诬他为“国际间谍”,让苏联公安机关予以逮捕。不久被流放到北冰洋附近达二十一年之久。一九五六年方才获准回国。

  五、王润成被判刑。王曾在抗日联军二军二师任政委。一九三六年,经组织批准带了几个中国干部去苏联学习。途中,遇上一位姓姜的朝鲜女同志带着全家老小在逃难。王未经组织批准,就把他们全家带到苏联。康生得知此事,信口诬说这位女同志是“叛徒”,硬是交苏联公安机关判了刑。

  王润成本人也以带叛徒去苏之罪,交苏方判了八年徒刑,送到北极地区的一个煤矿去劳动。刑满后又劳动了八年,一九五三年方才。回国。

  六、李立三被判刑。李立三同志早在一九三〇年就被解除中共中央职务,送苏联长期检查反省。王、康先后到达苏联后,进一步加紧对李的打击迫害,不准他回国。一九三七年冬,王、康两人正准备离苏返国之际,突然通知苏方,以所谓“托派”之名,将李逮捕判刑。直到一九三九年十一月,周恩来同志去苏治疗臂伤时,经过多方交涉,方才把李放出,后来,回到国内。

  七、陈郁被劳改。陈郁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六大的中央委员。苏联“镇反肃托”时,王、康突然以“同情托派”之罪,给以党内警告处分,并将他化名“彼得”,送到列宁格勒一拖拉机厂去劳改,妄图让其默默无闻地了其终生。还是周恩来同志那次去苏治病时,得知此情,立即派人将陈接到莫斯科,随即带回国内。

  以上所举被害者,仅是知其姓名,知其概况者。实际上,王、康借苏联肃反扩大化所迫害的中共党员干部,比这里所列举者要多得多。

  针对上述同志的被害,不少同志曾经当面质问过康生。康生或者含糊其辞,说他们有历史问题,但又说不出历史上有什么问题;或者说他那时在法国不在苏联,被害情况不清楚;或者把迫害责任完全推到苏联保卫机关身上,说什么那是苏联人干的,与他无关。的确,除了仅受党内处分者外,

  凡是被捕判刑者,都要经过苏联保卫机关之手。但是,当时的苏联党还是尊重中国党的。当时的苏联保卫机关,如不得中共代表团的批准或申报,是不会任意逮捕中共党员的。而当时任中共中央代表团正副团长的不是别人,正是王明和康生。特别是康生,他作为代表团副团长,主管我党在苏干部的审查、分配和遣返;在“镇反肃托”运动中,又是运动的主管者。

  因此,康生的任何掩盖、推脱、遁词都不能抹杀他“借题害人”之罪。

  康生为什么要借苏联肃反之题,诬害我党干部呢?从上面所举确实被害者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怕人知道他的历史之谜。一九三五年被中央某机关派到苏联学习的四位同志全部以“特务”之罪予以处死。说他们四人是“特务”,这完全是莫须有的强加之罪,是拿不出任何证据的离奇之说。所谓“特务”云云,不过是康生的诬陷。其实,无非是因为这四位同志或是与康生同时,或是继康生之后在中央某机关工作过,康生生怕这四位同志知道他在上海工作时的一段历史之谜。做贼心虚的康生,为了消除后患,便利用职权,捏造所谓“特务”之罪,—一将他们灭口。

  第二,怕人知道他伙同王明破坏东北党的罪恶。已知的被害者,许多是在东北工作过的同志。他们深知“王、康指示”给东北党的危害,并曾积极反对过“王、康指示”。为了掩盖自己的这桩罪行,康生乘机,将在东北工作过的主要党员干部,—一调往苏联,或以“国际间谍”之名,或以“叛徒”之名,或以别的什么罪名,统统加以逮捕、流放。许多人至今下落不明。所谓“国际间谍”、“叛徒”等等,当然都是捏造,是对知情者封闭的有效措施。

  第三,为了向王明邀功请赏。比如对陈郁同志的迫害就是其中一例。本来,陈郁与康生并无任何利害关系。康生之所以加害于他,这完全是为了迎合王明之意。原因是这样的:早在一九三一年的时候,王明为了排除异己,拉帮结伙,硬把不跟他走的国际列宁学院中国部负责人周大文同志诬为反党分子,送远东地区伯力城劳改(至今下落不明)。对此,当时正在该校学习的陈郁、林铁、杨秀峰、何一鸣等同志均表反对。然而王明却一意孤行,不但不改正错误,反而于一九三二年八月将林铁、杨秀峰、何一鸣等反对者全部送到乌拉尔附近的加利华工厂去劳改。只因陈郁同志是六届中委,王明一直未敢动他。可是,待康生到达苏联之后,王明自感如虎添翼,就肆无忌惮地迫害起陈郁同志来。而善于溜须拍马的康生,早已把王明的心意当作待人处事的标准,并且竭尽全力作为向上爬的梯子,加害于陈郁同志,以得宠于王明,从而邀功请赏。

  第四,为了排除异己。武胡景同志惨遭杀害,固然他曾在上海中央某机

  关工作过,担心他知道康生的肮脏勾当,是个重要原因,但不完全是这个原因。据武胡景的爱人侯志同志揭发:当初,康生曾经千方百计地拉拢过武胡景夫妇,以便使之成为自己的驱使者。只是这般拉拢未能凑效,方才对他下了毒手。在王明、康生那里的逻辑:顺者就昌,逆者则亡。

  第五,为了捞“革命”资本。王润成同志的被害,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在赴苏的半路上碰到一个逃难的朝鲜女党员,并将其带到苏联,而康生不经任何调查,就一口咬定那位朝鲜同志是叛徒,硬是将王润成同志加以逮捕判刑。这完全是为了表白自己对苏联“镇反肃托”的拥护。康生就是这样以捕人来立功,借国际支柱来飞黄腾达的。

  可见,康生手段之毒辣,目的之卑鄙,是出乎做人道德之常规的,更不用说共产党人之道德了!值得深思的是,康生的这一切为什么在革命队伍中却—一如愿以偿呢?现在看来,他之所以通行无阻,首先是由于他一开始就伙同王明控制了运动的领导权。有权就有一切!康生早创于林彪。有了权,他就可以把自己排除在被审查之外;有了权,他就可以任意诬陷好人。这是康生积四十多年的经验总结!第二是由于苏联肃反犯了扩大化的错误,认为一切地方都是特务如麻,叛徒成堆。这样,康生就可趁火打劫,混水摸鱼,按他的目的来任意危害革命。第三是由于共产国际的支持。当时的共产国际是以是否拥护苏联的“镇反肃托”运动作为是否赞成革命忠于国际的标准的。拥护者,就是赞成革命、忠于国际;否则,就是不赞成革命、不忠于国际。这样,善于投机钻营的康生,就可以臆造罪名,大肆残害革命干部,以便踏着革命者的尸体去领取奖物 这是多么沉痛的教训呀!

  应该指出,康生在苏联疯狂害人,同其在上海党中央追随王明对我党干部搞“无情打击”、“残酷斗争”相比,显然是一个“发展”。然而他的这个经验,到了“文化大革命”中,又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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