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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首次投机成功

  一九二七年四月,正当北伐军胜利地抵达长江流域的时候,原来钻到革命队伍并掌握军权的蒋介石,却自食其言,背叛革命,转到了江浙财团的怀抱,代表买办资产阶级的利益,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支持下,公然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共产党人和革命者遭到了血腥的屠杀,白色恐怖笼罩着中国大地。当时处在幼年时期的中国共产党,由于领导人陈独秀犯了右倾投降主义错误,再加上共产国际的错误指导,对蒋介石的反动,既丧失警惕,又缺乏有力的及时的反击,客观上助长了反动派的气焰。七月十五日,以汪精卫为首的武汉国民政府中的反动派,不顾宋庆龄等人的坚决反对,也撕下“左派”外衣,步蒋介石的后尘,背叛革命,并同蒋介石达成反共协议,实现了“汪蒋合流”、“宁汉合作”。至此轰轰烈烈的第一次大革命遭到彻底失败,全国处在一片黑暗之中。在这种考验下,中国共产党人没有被杀绝,没有被吓退,他们掩埋了同伴的尸首,从血泊中,找到了自己应该走的路。幸免于死难的共产党员又继续战斗了。当然也有共产党员估摸、消极、颓废、沮丧、落荒而逃,甚至叛变。还有人虽然留在党内,却做起投机生意来,康生就是这种人。

  大革命失败之后,中共中央根据当时形势的变化,决定将白区党转入地下。组织机构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原来的江浙区委予以撤销,宣布分别成立江苏省委和浙江省委。随之,康生当上了江苏省委委员,并先后兼任闸北、沪中、沪西等区的区委书记。一九二七年底,康生同他在上海大学的同学曹轶欧结了婚。至于他原来的老婆和孩子,也就不了了之了。曹轶欧同样丢了原来的丈夫,才同康生结婚的。一九二八年秋冬,康生调离基层区委到江苏省委任组织部部长。本来,党内职务的上升,说明党的信任和自己责任的重大,然而康生却把这当作自己在党内进行投机钻营的好机会。

  地主家庭中那套勾心斗角的伎俩,康生在二十多年中,见得多,体验深,用得也熟练,搬到党内,没有遇到什么障碍。这样就为他以后的升迁奠定了基础。从此,康生改名换姓叫赵容,为了攫取党内更高更大的权力,开始了他在党内耍阴谋、施权术、搞投机的历史。他怎样达到这一目的呢?

  康生从自己混迹上海,混迹党内的一些消极经验中总结了一套往上爬的秘诀,这就是:党、内谁有权,就跟谁;谁的职务高,就捧谁;谁说话顶用,就靠谁。

  一九二八年七月,中国共产党在莫斯科召开了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会上既批判了导致第一次大革命失败的陈独秀右倾错误,又批判了大革命失败后产生的翟秋白同志的“左”倾错误,明确指出,当时的革命性质仍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当时的革命形势是处在两个革命高潮之间,当时的总任务是争取群众而不是普遍地组织起义。这些都是正确的。然而,大会在片面强调工人成分的情况下,选举向忠发为党中央的总书记。但由于向忠发文化低、能力差、说话粗野、开口骂娘,所以,此后一段时间内,党内的实际大权操在了政治局常委兼宣传部长李立三同志手中。这样,李立三同志就自然成了康生跟、捧、靠的目标。当时,李立三同志为了巩固领导地位,积极寻求支持者,以形成“左”倾力量,因而极力争夺对党中央所在地——江苏省委的控制权。而身为江苏省委委员兼省委组织部长的康生,观察到了领导的这种意图,当然不会坐失良机的,因而使出了他在地主家庭中长年养成的压别人抬自己的逢迎手段。

  由于康生投领导所好,对李立三同志的“左”倾,表现了“忠诚”,在改组江苏省委上立了“功”,很快于一九三〇年二月被提拔到中央充任了中央组织部秘书长。康生对于李立三和后来的立三“左”倾错误的形成和推行,都非常卖力。立三“左”倾错误的形成有个过程,到一九三〇年六月十一日,中央政治局在李立三同志主持下,通过了《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数省的首先胜利》的决议案,方才使立三“左”倾错误在全党占了统治地位。当立三“左”倾错误刚刚冒头之时,周恩来同志就同李立三同志发生了激烈争论。还特地出国向共产国际报告了这一情况。立三“左”倾错误占统治地位后,又受到江苏省委后补委员、上海沪东区委书记何孟雄等同志的坚决反对。他从当时实际情况出发,先后在中共江苏省党代会上,五月全国苏区代表会上,特别是九月一日中共上海区委书记联席会议上,多次反对立三“左”倾错误,批评李立三和中央局夸大中国革命在世界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否认中国革命发展的不平衡,盲目推行城市暴动计划,拒绝在工会和群众团体中进行合法斗争,取消青年团和工会独立组织以及对红军只强调扩大不重视建设等错误。然而,在这一系列的反对声中就是不见康生对立三“左”倾错误的抵制和反对,所能见到的只是他对立三“左”倾错误的追随、拥护和支持。

  一九三〇年九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八日,翟秋白和周恩来受共产国际之托召开了扩大的六届三中全会,传达了共产国际决议,批评了立三同志对中国革命形势的夸大估计和组织中心城市武装暴动的错误做法,从而基本上结束了立三“左”倾错误。至此,康生才迅速转向,并为大会补选为中共中央审查委员。

  但是,康生投机之心并未收敛,不久又选中王明作为自己跟、捧、靠的目标。

  王明,原名陈绍禹。一九二五年赴莫斯科进中山大学学习。由于受到中大副校长米夫1的赏识,被委任为中山大学学生支部局副书记(书记是苏联人)。不久,他利用职权,纠集了一个所谓“二十八个半”的小宗派,不顾多数中国学生的反对,打着清算陈独秀家长制的旗号,大肆反对中共旅莫支部对中大学生支部局的领导,极力主张中大学生支部局由联共(布)莫斯科区委直接领导。一九二七年,苏联开展反托清党运动,王明就利用这场政治斗争,将不同意他意见的人,同托派观点联系起来,大反所谓“托派”。结果,不少中国学生被定为托派分子或托派嫌疑分子。一九二八年夏,王明作为翻译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在莫斯科召开的第六次代表大会,参与了中共中央领导人同共产国际领导人和联共(布)领导人的接触活动,了解到许多情况,于是更加狂妄,根本不把当时的中共中央负责人放在眼里,认为他们“本本”读得少,马列主义水平低,连什么是革命高潮都不懂,因而没有资格领导中国革命。真是大有取而代之之势。“六大”之后,瞿秋白同志作为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留在莫斯科。此间,他根据中大学生的申诉,对中山大学的反托扩大化提出了不同意见,对中大学生的处境深表同情。然而,当时的共产国际和联共(布)中央,是以是否无条件的拥护他们的反托斗争作为衡量左中右的政治标准的。从这一点出发,他们对瞿不满,认为以瞿为首的中共代表团对中山大学的反托斗争持调和态度,政治上是右倾,干扰了联共(布)的政治斗争。王明依仗共产国际的支持,更加有恃无恐地反对以瞿为首的中共代表团。这样,王明就被共产国际看作是中共党内坚决拥护国际路线的“新生力量”和“斗争干部”,并于一九二九年夏派遣回国,妄图让他替代当时的一些中共中央领导人。

  王明回国之时,正是康生一味投靠李立三之时。当时握有实权的李立三根本没有理会共产国际将王明留在中央的意图,而是直接将他分配到一个基层工厂(即浦东区南洋烟厂)去作党的支部书记。善于投机钻营的康生,根本不知道王明回国是奉命而来的,更没有想到王明后来会有那么大的权力和“神通”,因而也不把正在基层工作的王明放在眼里。不仅不放在眼里,而且还积极支持李立三在一年之内先后给他两次组织处分。第二次发生在一九三〇年三月十日。原因是王明于一九三〇年一月因参加上海闸北地区的一次秘密集会而被捕后,他为了急于取保出狱,竟把党的秘密机关直接告诉巡捕。幸而机关及时转移,未遭损失。为此,待王明被保释之后,中央政治局以丧失政治警惕,严重违犯秘密工作纪律为理由,决定给他警告1 米夫;1926 年曾作为共产国际赴华代表团成员到过上海。1927 年返回莫斯科任中山大学副校长。1928 年原中大校长拉狄克因托派问题消除出党后,米夫继任校长。

  处分。第二次发生在一九三〇年七月。原因是王明等四人在中央工作人员讨论会上,公开批评了作为立三“左”倾错误标志的六月十一日政治决议案,从而触怒了李立三同志,李当场给他扣上“右倾”、“小团体活动”的帽子进行压制。之后不久,又决定给他留党察看六个月的处分。

  今天看来,这两次组织处分,第一次是正确的,第二次是错误的。说第二次是错误的,当然不是说王明据以反对立三“左”倾错误的理由是正确的。实际上,王明的主张同立三的主张并无两样。早在一九三〇年三月十五日,即对王明进行第二次组织处分之前四个月,王、李两人曾在《布尔什维克党》杂志第四十五期上同时发表文章1,各自阐发过自己的观点。两文相比,除在中国革命与世界革命不平衡以及“第三时期”的认识上有些不同外,在中国革命任务与当前形势的估计上基本相同。他们都主张攻打大城市,很快夺取武汉;他们都混淆两个革命阶段,把武汉的夺取看作是民主革命的“彻底完成”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正式开始”;他们都认为当时主要危险是右倾。尽管后来他们相互攻击为“右倾”,但实质上他们都是“左”

  倾。要说区别的话,就是王明比立三更“左”。王明之所以反对立三,就是认为立三“左”得不够。可见,王明反立三“左”倾错误的根据是完全错误的。然而,王明反对立三“左”倾错误的意见是在中央工作人员专门讨论六月十一日决议案的会议上发表的。按照组织原则,这应当是允许的。

  因而对王明进行组织处分是错误的。我们这里着重提到对王明的两次组织处分,主要不是为了评断它的对错,而是为了说明康生当时确实还没有把王明看在眼里,投向王明。其所以如此,当然是由于王明当时在中央还没有掌握实权的缘故了。

  然而,自从一九三〇年十月共产国际东方部部长米夫再次来华2之后,特别是一九三〇年十一月十九日收到共产国际关于纠正立三“左”倾错误的十月来信之后,王明的处境和地位,却发生了突变。

  首先,王明利用共产国际十月来信,把自己打扮成了拥护国际路线反对立三路线的“英雄”。共产国际十月来信,即《共产国际执委给中共中央关于立三路线问题的信》。其主要内容是批评李立三反对共产国际,是路线错误;批评六届三中全会包庇李立三,犯了调和主义错误。此信传到中国,首先落到了米夫手中。米夫在向中央政治局传达之前,先将信的内容透露给了连中央委员都不是的王明。在此之前,当因反对立三路线而受到留党察看六个月处分的时候,王明曾积极写过悔过书,以求宽恕;当六届三中1 李立三发表的文章,题目是《新的革命高潮前的诸问题》;王明发表的文章,题目是《目前的军阀战争与党的任务》。

  2 米夫曾于1926年来过中国。

  全会基本上纠正了立三“左”倾错误的时候,王明也曾表示衷心拥护,未提任何异议。直到十一月十三日,在向中央政治局递交意见书时,王明还在说:“三中全会有重大意义”,“立三路线只剩下残余了”,“国际路线已在党内完全存在”等等。可是,待他从米夫那里得知了共产国际十月来信的内容之后,态度大变,立即打起“拥护国际路线”的旗号,反起“立三路线”和“三中全会的调和主义”来了。并且用半个月的时间,写出了一个所谓《两条路线》的小册子1,系统阐发了自己的政治纲领和理论纲领。其实,他的主张不过是在新形态下,继续、恢复和发展立三路线的新的“左”

  倾冒险主义罢了。

  第二,利用立三“左”倾错误统治时期所受的留党察看六个月的处分,竭力抬高王明的身价。在米夫的坚持下,十二月十六日,中央政治局作出了关于取消陈绍禹、秦邦宪等四同志的处分的决议,说王明等人反对六月十一日决议案的观点是合乎国际路线的观点,立三认为他们的意见是右倾机会主义观点,并加以“小组织”的罪名,给予党纪处分,都是错误的。“现在中央政治局,除正式取消对他们的处分外,并将这一错误揭发出来,以加重绍禹同志对立三路线不调和斗争的责任”。这个决议,提高了王明的政治身价,使他进一步获得吓唬人的政治资本,气焰更加嚣张,大有天下非我莫属之势。

  第三,在米夫的支持下,通过中共六届四中全会挤进中共中央政治局,掌握了中央实权。本来,四中全会之前,中央已经决定分配王明到苏区基层去工作,他就是不去;后来,又把他提为中共江苏省委书记,他还是不干。说什么他非要等着召开四中全会,改选了新的中央领导再说。结果,真的挤进了四中全会。四中全会是一九三一年一月七日召开的。会期只有一天(十五个小时)。会议从头至尾由米夫包办。会议一开始,米夫就在报告中大捧王明等人,说这些人是“坚决站在国际路线上反对立三路线的”,是能够将“所学习的东西应用出来,坚决地执行国际路线的”。强调四中全会要“引进反立三主义的斗争之中拥护国际路线的同志,到中央委员会中来,并且重新审定政治局的成分,以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十分明显地表露出要拉王明进中央政治局的意图。到会议快要进行选举时,米夫又直截了当地提出了一个包括王明在内的九人政治局候选人名单,并规定凡是到会者都有选举权。对此,许多与会者深表不满,有的甚至愤然退席。但是米夫仍然坚持继续选举。在这种情况下,王明以一票之差的多数当选。这次会议之后,总书记虽然仍由向忠发担任,但实权却操在了王明的手中。

  1 《两条路线》于1932年3 月在莫斯科再版时改为《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

  康生作为中央组织部秘书长,特别是作为四中全会的参加者1,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了王明在米夫支持下所搞的这一不正常活动。对此,他—一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开始打起自己的小算盘。他认为,王明虽然处境十分孤立,但是后台硬,有实权。因而,善于投机钻营、见风使舵的康生,立刻由全力支持李立三转而全力支持王明。这对于当时处于十分孤立状态的王明来说,确实是一个非常意外的支持。王明当然也不会忘记在最困难的时侯全力支持了他的康生,于是立即提拔他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假若说,由于支持立三改组江苏省委之“功”,使康生首次进人中央领导机构的话,那么这次又由于支持王明获得中央大权之“功”,使他更进一步在中央掌握了一个要害部门。

  1 康生是作为大会记录参加六届四中全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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