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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辑 游学梦忆(1917-1934)

  一师附小

  我于1917年到济南投靠叔父那一年,念了几个月的私塾,地点在曹家巷。

  第二年,我就上了一师附小,地点在南城门内升官街西头。所谓“升官街”,与升官发财毫无关系。“官”是“棺”的同音字,这一条街上棺材铺林立,大家忌讳这个“棺”字,所以改谓升官街,礼也。

  附小好像是没有校长,由一师校长兼任。当时的一师校长是王士栋,字祝晨,绰号“王大牛”。他是山东教育界的著名人物。民国一创建,他就是活跃的积极分子,担任过教育界的什么高官,同鞠思敏先生等同为山东教育界的元老,在学界享有盛誉。当时,一师和一中并称,都是山东省立重要的学校,因此,一师校长也是一个重要的职位。在一个七八岁的小学生眼中,校长宛如在九天之上,可望而不可即。可是命运真正会捉弄人,16年以后的1934年,我在清华大学毕业后到山东省立济南高中来教书,王祝晨老师也在这里教历史,我们成了平起平坐的同事。对于王老师来说,在一师附小时,他根本不会知道我这样一个小学生。他对此事,决不会有什么感触。而在我呢,情况却迥然不同,一方面我对他执弟子礼甚恭;一方面又是同事,心里直乐。

  我大概在一师附小只待了一年多不到两年,因为在我的记忆中换过一次教室,足见我在那里升过一次级。至于教学的情况、老师的情况,则一概记不起来了。唯一残留在记忆中的一件小事,就是认识了一个“盔”字,也并不是在国文课堂上,而是在手工课堂上。老师教我们用纸折叠东西,其中有一个头盔,知道我们不会写这个字,所以用粉笔写在黑板上。这事情发生在一间大而长的教室中,室中光线不好,有点暗淡,学生人数不少,教员写完了这个字以后,回头看学生,戴着近视眼镜的脸上,有一丝笑容。

  我在记忆里深挖,再深挖,实在挖不出多少东西来。学校的整个建筑,一团模糊;教室的情况,如云似雾;教师的名字,一个也记不住;学习的情况,如海上三山,糊里糊涂。总之是一点儿具体的影像也没有。我只记得,李长之是我的同班。因为他后来成了名人,所以才记得清楚。当时对他的印象也是模糊不清的。最奇怪的是,我记得一个叫卞蕴珩的同学。他大概是长得非常漂亮,行动也极潇洒。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来说,男女外表的美丑,他们是不关心的。可不知为什么,我竟记住了卞蕴珩,只是这个名字我就觉得美妙无比。此人后来再没有见过。对我来说,他成为一条神龙。

  新育小学

  然而,世事多变,风云突起,为了一件没有法子说是大是小的、说起来简直是滑稽的事,我离开了一师附小,转了学。原来,当时已是“五四”运动风起云涌的时候,而一师校长王祝晨是新派人物,立即起来响应,改文言为白话。忘记了是哪个书局出版的国文教科书中选了一篇名传世界的童话《阿拉伯的骆驼》,内容讲的是:在沙漠大风暴中,主人躲进自己搭起来的帐篷,而把骆驼留在帐外。骆驼忍受不住风沙之苦,哀告主人说:“只让我把头放在帐篷里行不行?”主人答应了。过了一会儿,骆驼又哀告说:“让我把前身放进去行不行?”主人又答应了。又过了一会儿,骆驼又哀告说:“让我全身都进去行不行?”主人答应后,自己却被骆驼挤出了帐篷。童话的意义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这篇课文竟让叔父看到了。他大为惊诧,高声说:“骆驼怎么能说话呢?荒唐!荒唐!转学!转学!”

  于是我立即转了学。从此一师附小只留在我的记忆中了。

  我从一师附小转学出来,转到了新育小学,时间是在1920年,我九岁。我同一位长我两岁的亲戚同来报名。面试时我认识了一个“骡”字,定在高小一班。我的亲戚不认识,便定在初小三班,少我一年。一字之差,我争取了一年。

  小学也是每学期考试一次。每年两次,三年共有六次,我的名次总盘旋在甲等三四名和乙等前几名之间。甲等第一名被一个叫李玉和的同学包办,他比我大几岁,是一个拼命读书的学生。我从来也没有争第一名的念头,我对此事极不感兴趣。根据我后来的经验,小学考试的名次对一个学生一生的生命历程没有多少影响,家庭出身和机遇影响更大。

  我一生自认为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在新育小学时期,一点儿也不内向,而是外向得很。我喜欢打架、欺负人,也被人欺负。有一个男孩子,比我大几岁,个子比我高半头,总好欺负我。最初我有点怕他,他比我劲儿大。时间久了,我忍无可忍,同他干了一架。他个子高,打我的上身。我个子矮,打他的下身。后来搂抱住滚在双杠下面的沙土堆里,有时候他在上面,有时候我也在上面,没有决出胜负。上课铃响了,各回自己的教室,从此他再也不敢欺负我,天下太平了。

  我却反过头来又欺负别的孩子。被我欺负得最厉害的是一个名叫刘志学的小学生,岁数可能比我小,个头差不多,但是懦弱无能,一眼被我看中,就欺负起他来。根据我的体会,小学生欺负人并没有任何原因,也没有什么仇恨,只是个人有劲使不出,无处发泄,便寻求发泄的对象了。刘志学就是我寻求的对象,于是便开始欺负他,命令他跪在地下,不听就拳打脚踢。如果他鼓起勇气,抵抗一次,我也许就会停止,至少是会收敛一些。然而他是个窝囊废,一丝抵抗的意思都没有。这当然更增加了我的气焰,欺负的次数和力度都增加了。刘志学家同婶母是拐弯抹角的亲戚。他向家里告状,他父母便来我家告状。结果是我挨了婶母一阵数落,这一幕悲喜剧才告终。

  新育小学坐落在南圩子门里,圩子门是朝山街的末端。出圩子门向右拐,有一条通往齐鲁大学的大道。大道中段要经过上面提到的山水沟,右侧有一座小小的龙王庙,左侧则是一大片荒滩,对面土堤很高,这里就是当时的刑场,是处决犯人的地方。犯人出发的地方是城里院东大街路北山东警察厅内的监狱。出大门向右走一段路,再左拐至舜井街,然后出南城门,经过朝山街,出南圩子门,照上面的说法走,就到了目的地。

  朝山街是我上学必经之路。有时候,看到街道两旁都挤满了人,就知道,今天又要杀人了。我于是立即兴奋起来,把上学的事早已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挤在人群里,伸长了脖子,等候着,等候着。此时,只有街道两旁人山人海,街道中间则既无行人,也无车马。不久,看到一个衣着破烂的人,喝得醉醺醺的,右肩背着一支步枪,慢腾腾地走了过去。大家知道,这就是刽子手。再过不久,就看到大队警察,簇拥着待决的囚犯,一个或多个,走了过来。囚犯是五花大绑,背上插着一根木牌,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名字上面用朱笔画上了一个红叉。

  在“十年浩劫”中,我的名字也曾多次被“老佛爷”的鹰犬们画上红叉,表示罪该万死的意思。红卫兵们是很善于学习的。闲言少叙,书归正传。且说犯人过去了以后,街上的秩序立即大乱。人群纷纷向街中间,拥拥挤挤,摩肩接踵,跟着警察大队,挤出南圩子门,纷纷抢占高地制高点,能清晰看到刑场的情况,但又不敢离得太近,理由自明。警察押着犯人走向刑场,犯人面南跪在高崖下面,枪声一响,仪式完毕,警察撤走。这时一部分群众又拥向刑场,观看躺在地上的死尸。枪毙土匪,是没有人来收尸的。我们几个顽皮的孩子当然不甘落后,也随着大家往前拥。经过了这整个过程,才想起上学的事来。走回学校,免不了受到教员的斥责。然而却决不改悔,下一次碰到这样的事,仍然照看不误。

  正谊中学

  小学毕业时是1923年,我十二岁。当时山东省立第一中学赫赫有名,为众人所艳羡追逐的地方,我连报名的勇气都没有,只敢报考正谊中学,这所学校绰号不佳——“破正谊”,与“烂育英”相映成双。

  可这个“破”学校入学考试居然敢考英文,我“瞎猫碰上了死耗子”,居然把英文考卷答得颇好,因此,我被录取为不是一年级新生,而是一年半级,只需念两年半初中即可毕业。

  破正谊确实有点“破”,首先是教员水平不高。有一个教生物的教员把“玫瑰”读为jiu kuai,可见一斑。但也并非全破。校长鞠思敏先生是山东教育界的老前辈,人品道德,有口皆碑;民族气节,远近传扬。他生活极为俭朴,布衣粗食,不改其乐。他立下了一条规定:每周一早晨上课前,召集全校学生,集合在操场上,听他讲话。他讲的都是为人处世、爱国爱乡的大道理,从不间断。我认为,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会有良好的影响。

  教员也不全是jiu kuai先生,其中也间有饱学之士。有一个姓杜的国文教员,年纪相当老了。由于肚子特大,同学们送他一个绰号“杜大肚子”,名字反隐而不彰了。他很有学问,对古文,甚至“选学”都有很深的造诣。我曾胆大妄为,写过一篇类似骈体文的作文。他用端正的蝇头小楷,把作文改了一遍,给的批语是:“欲作花样文章,非多记古典不可。”可怜我当时只有十三四岁,读书不多,腹笥瘠薄,哪里记得多少古典!

  另外有一位英文教员,名叫郑又桥,是江浙一带的人,英文水平极高。他改学生的英文作文,往往不是根据学生的文章修改,而是自己另写一篇。这情况只出现在英文水平高的学生作文簿中。他的用意大概是想给他们以简练揣摩的机会,以提高他们的水平,用心亦良苦矣。英文读本水平不低,大半是《天方夜谭》、《莎氏乐府本事》、《泰西五十轶事》、《纳氏文法》,等等。

  我从小学到初中,不是一个勤奋用功的学生,考试从来没有得过甲等第一名,大概都是在甲等第三四名或乙等第一二名之间。我也根本没有独占鳌头的欲望。到了正谊以后,此地的环境更给我提供了最佳游乐的场所。校址在大明湖南岸,校内清溪流贯,绿杨垂荫。校后就是“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的“湖”。岸边荷塘星罗棋布,芦苇青翠茂密,水中多鱼虾、青蛙,正是我戏乐的天堂。我家住南城,中午不回家吃饭,家里穷,每天只给铜元数枚,作午餐费。我以一个铜板买锅饼一块,一个铜板买一碗炸丸子或豆腐脑,站在担旁,仓促食之,然后飞奔到校后湖滨去钓虾、钓青蛙。虾是齐白石笔下的那一种,有两个长夹,但虾是水族的蠢材,我只需用苇秆挑逗,虾就张开一只夹,把苇秆夹住,任升提出水面,决不放松。钓青蛙也极容易,只需把做衣服用的针敲弯,抓一只苍蝇,穿在上面,向着蹲坐在荷叶上的青蛙,来回抖动,青蛙食性一起,跳起来猛吞针上的苍蝇,立即被我生擒活捉。我沉湎于这种游戏,其乐融融。至于考个甲等、乙等,则于我如浮云,“管他娘”了。

  但是,叔父对我的要求却是很严格的。正谊有一位教高年级国文的教员,叫徐(或许)什么斋,对古文很有造诣。他在课余办了一个讲习班,专讲《左传》、《战国策》、《史记》一类的古籍,每月收几块钱的学费,学习时间是在下午4点下课以后。叔父要我也报了名。每天正课完毕以后,再上一两小时的课,学习上面说的那一些古代典籍。现在已经记不清楚,究竟学习了多长的时间,好像时间不是太长。有多少收获,也说不清楚了。

  当时,济南有一位颇有名气的冯鹏展先生,老家广东,流寓北方。英文水平很高,白天在几个中学里教英文,晚上在自己创办的尚实英文学社授课。他住在按察司街南口一座两进院的大房子里,学社就设在前院几间屋子里,另外还请了两位教员,一位是陈鹤巢先生,一位是纽威如先生,白天都有工作,晚上7时至9时来学社上课。当时正流行diagram(图解)式的英文教学法,我们学习英文也使用这种方法,觉得颇为新鲜。学社每月收学费大洋三元,学生有几十人之多。我在这里学习了两三年,收获相信是有的。

  就这样,虽然我自己在学习上并不勤奋,然而,为环境所迫,反正是够忙的。每天从正谊回到家中,匆匆吃过晚饭,又赶回城里学英文。当时只有十三四岁,精力旺盛到超过需要。在一天奔波之余,每天晚9点下课后,还不赶紧回家,而是在灯火通明的十里长街上,看看商店的橱窗,慢腾腾地走回家。虽然囊中无钱,看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也能过一过“眼瘾”,饱一饱眼福。

  叔父显然认为,这样对我的学习压力还不够大,必须再加点码。他亲自为我选了一些古文,讲宋明理学的居多,亲手用毛笔正楷抄成一本书,名之曰《课侄选文》,有空闲时,亲口给我讲授,他坐,我站,一站就是一两小时。要说我真感兴趣,那是谎话。这些文章对我来说,远远比不上叔父称之为“闲书”的那一批《彭公案》、《济公传》等有趣。我往往躲在被窝里用手电筒来偷看这些书。

  我在正谊中学读了两年半书就毕业了。在这一段时间内,我懵懵懂懂,模模糊糊,在明白与不明白之间;主观上并不勤奋,客观上又非勤奋不可;从来不想争上游,实际上却从未沦为下游。最后离开了我的大虾和青蛙,我毕业了。

  我告别了我青少年时期的一个颇为值得怀念的阶段,更上一层楼,走上了人生的一个新阶段。当年我十五岁,时间是1926年。

  初中读了两年半,毕业正在春季。没有办法,我只能就近读正谊高中。年级变了,上课的地址没有变,仍然在山(假山也)奇水秀的大明湖畔。

  山大高中

  这一年夏天,山东大学附设高级中学成立了。山东大学是山东省的最高学府,校长是有名的前清状元山东教育厅厅长王寿彰,以书法名全省。因为状元是“稀有品种”,所以他颇受到一般人的崇敬。

  附设高中一建立,因为这是一块金招牌,立即名扬齐鲁。我此时似乎也有了一点雄心壮志,不再像以前那样畏畏缩缩,经过了一番考虑,立即决定舍正谊而取山大高中。

  山大高中是文理科分校的,文科校址选在北园白鹤庄。此地遍布荷塘,春夏之时,风光秀丽旖旎,绿柳映地,红荷映天,山影迷离,湖光潋滟,蛙鸣塘内,蝉噪树巅。我的叔父曾有一首诗赞美北园:“杨花落尽菜花香,嫩柳扶疏傍寒塘。蛙鼓声声向人语:此间即是避秦乡。”可见他对北园的感受。我在这里还验证了一件小而有趣的事。有人说,离开此处有几十里的千佛山,倒影能在湖中看到。有人说这是海外奇谈。可是我亲眼在校南的荷塘水面上清晰地看到佛山的倒影,足证此言不虚。

  这所新高中在大名之下,是能副其实的。首先是教员队伍可以说是极一时之选,所有的老师几乎都是山东中学界赫赫有名的人物。国文教员王玉先生家学渊源,学有素养,文宗桐城派,著有文集,后为青岛大学教师。英文教员是北大毕业的刘老师,英文很好,是一中的教员。教数学的是王老师,也是一中的名教员。教史地的是祁蕴璞先生,一中教员,好学不倦,经常从日本购买新书,那样熟悉世界学术情况的人,恐怕他是唯一的一个。教伦理学的是上面提到的正谊的校长鞠思敏先生。教逻辑的是一中校长完颜祥卿先生。此外还有两位教经学的老师,一位是前清翰林或进士,由于年迈,有孙子伴住,姓名都记不清了。另一位姓名也记不清,因为他忠于清代,开口就说:“我们大清国如何如何。”所以学生就管他叫“大清国”。两位老师教《诗经》、《书经》等书,上课从来不带任何书,四书、五经,本文加注,都背得滚瓜烂熟。

  中小学生都爱给老师起绰号,并没有什么恶意,此事恐怕古今皆然,南北不异。上面提到的“大清国”,只是其中之一。我们有一位“监学”,可能相当于后来的训育主任,他经常住在学校,权力似乎极大,但人缘却并不佳。因为他秃头无发,学生们背后叫他“刘秃蛋”。那位姓刘的英文教员,学生还是很喜欢他的,只因他人长得过于矮小,学生们送给他了一个非常刺耳的绰号,叫做“x亘”,x代表一个我无法写出的字。

  建校第一年,招了五班学生,三年级一个班,二年级一个班,一年级三个班,总共不到二百人。因为学校离城太远,学生全部住校。伙食由学生自己招商操办,负责人选举产生。因为要同奸商斗争,负责人的精明能干就成了重要的条件。奸商有时候夜里偷肉,负责人必须夜里巡逻,辛苦可知。遇到这样的负责人,伙食质量立即显著提高,他就能得全体同学的拥护,从而连续当选,学习必然会受到影响。

  学校风气是比较好的,学生质量是比较高的,学生学习是努力的。因为只有男生,不收女生,因此免掉很多麻烦,没有什么“绯闻”一类的流言。“刘秃蛋”人望不高,虽然不学,但却有术,统治学生,胡萝卜与大棒并举,拉拢与表扬齐发。除了我们三班因细故“架”走了一个外省来的英文教员以外,再也没有发生什么风波。此地处万绿丛中,远挹佛山之灵气,近染荷塘之秀丽,地灵人杰,颇出了一些学习优良的学生。

  至于我自己,上面已经谈到过,在心中有了一点“小志”,大概是因为入学考试分数高,所以一入学我就被学监指定为三班班长。在教室里,我的座位是第一排左数第一张桌子,标志着与众不同。论学习成绩,因为我对国文和英文都有点基础,别人无法同我比。别的课想得高分并不难,只要在考前背熟课文就行了。国文和英文,则必须学有素养,临阵磨枪,临时抱佛脚,是不行的。在国文班上,王玉老师出的第一次作文题是“读《徐文长传》书后”,我不意竟得了全班第一名,老师的评语是“亦简练,亦畅达”。此事颇出我意外。至于英文,由于我在上面谈到的情况,我独霸全班,被尊为“英文大家”(学生戏译为great home)。第一学期,我考了个甲等第一名。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荣登这个宝座,虽然并非什么意外之事,我却有点沾沾自喜。

  可事情还没有完。王状元不知从哪里得来的灵感,他规定:凡是甲等第一名平均成绩在九十五分以上者,他要额外褒奖。全校五个班当然有五个甲等第一,但是,平均分数超过九十五分者,却只有我一个人,我的平均分数是九十七分。于是状元公亲书一副对联,另外还写了一个扇面,称我为“羡林老弟”,这实在是让我受宠若惊。对联已经佚失,只有扇面还保存下来。

  虚荣之心,人皆有之;我独何人,敢有例外。于是我真正立下了“大志”,决不能从宝座上滚下来,那样面子太难看了。我买了韩、柳、欧、苏的文集,苦读不辍。又节省下来仅有的一点零用钱,远至日本丸善书店,用“代金引换”(cod)的办法,去购买英文原版书,也是攻读不辍。结果是“皇天不负有心人”,两年四次考试,我考了四个甲等第一,大大地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我不愿意说谎话,我决不是什么英雄,“怀有大志”,我从来没有过“大丈夫当如是也”一类的大话,我是一个十分平庸的人。

  时间到了1928年,应该上三年级了。但是日寇在济南制造了“五三惨案”,杀了中国的外交官蔡公时,派兵占领了济南。学校停办,外地的教员和学生,纷纷逃离。我住在济南,只好留下,当了一年的准亡国奴。

  省立济南高中

  第二年,1929年,奉系的土匪军阀早就滚蛋,来的是西北军和国民党的新式军阀。王老状元不知哪里去了。教育厅厅长换了新派人物,建立了全省唯一的一所高中:山东省立济南高中,表面上颇有“换了人间”之感,四书、五经都不念了,写作文也改用了白话。教员阵容仍然很强,但是原有的老教员多已不见,而是换了一批外省的,主要是从上海来的教员,国文教员尤其突出。也许是因为学校规模大了,我对全校教员不像北园时代那样如数家珍,个个都认识。现在则是迷离模糊,说不清张三李四了。

  因为我已经读了两年,一入学就是三年级。任课教员当然也不会少的,但是,奇怪的是英文、数学、历史、地理等课的教员的姓名我全忘了,能记住的都是国文教员。这些人大都是当时颇有名气的作家,什么胡也频先生、董秋芳(冬芬)先生、夏莱蒂先生、董每戡先生,等等。我对他们都很尊重,尽管有的先生没有教过我。

  初入学时,国文教员是胡也频先生。他根本很少讲国文,几乎每一堂都在黑板上写上两句话:什么是“现代文艺”?“现代文艺”的使命是什么?“现代文艺”,当时叫“普罗文学”,现代称之为无产阶级文学。它的使命就是革命。胡先生以一个年轻革命家的身份,毫无顾忌,勇往直前,公然在学生区摆上桌子,招收现代文艺研究会的会员。我是一个积极分子,当了会员,还写过一篇《现代文艺的使命》的文章,准备在计划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内容现在完全忘记了,无非是一些肤浅的革命口号。胡先生的过激行动,引起了国民党的注意,准备逮捕他,他逃到上海去了,两年后就在上海龙华就义。

  学期中间,接过胡先生教鞭的是董秋芳先生,他同他的前任迥乎不同,他认真讲课,认真批改学生的作文。他出作文题目,非常奇特,往往在黑板上写上四个大字:随便写来,意思就是让学生愿意写什么,就写什么。有一次,我写了一篇相当长的作文,是写我父亲死于故乡我回家奔丧的心情的。董老师显然很欣赏这一篇作文,在作文本每页的空白处写了几个眉批:“一处节奏,又一处节奏。”这真正是正中下怀,我写文章,好坏姑且不论,我是非常重视节奏的。我这个个人心中的爱好,不意董老师一语道破,夸大一点说,我简直要感激涕零了。他还在这篇作文的后面写了一段很长的批语,说我和理科学生王联榜是全班甚至全校之冠,我的虚荣心又一次得到了满足。我之所以能毕生在研究方向迥异的情况下始终不忘舞笔弄墨,到了今天还被人称作一个作家,这是与董老师的影响和鼓励分不开的。恩师大德,我终生难忘。

  我不记得高中是怎样张榜的。反正我在这最后一学年的两次考试中,又考了两个甲等第一,加上北园的四个,共是六连冠。要说是不高兴,那不是真话,但也并没有飘飘然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

  到了1930年夏天,我的中学时代就结束了。当年我是十九岁。

  如果青年朋友们问我有什么经验和诀窍,我回答说:没有的。如果非要我说点什么不行的话,那我只能说两句老生常谈:“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勤”、“苦”二字就是我的诀窍。说了等于白说,但白说也得说。

  清华大学

  中国古代许多英雄,根据正史的记载,都颇有一些豪言壮语,什么“大丈夫当如是也!”什么“彼可取而代也!”又是什么“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哉?”真正掷地作金石声,令我十分敬佩,可我自己不是那种人。

  在我读中学的时候,像我这种从刚能吃饱饭的家庭出身的人,唯一的目的和希望就是——用当时流行的口头语来说——能抢到一只“饭碗”。当时社会上只有三个地方能生产“铁饭碗”:一个是邮政局,一个是铁路局,一个是盐务稽核所。这三处地方都掌握在不同国家的帝国主义分子手中。在那半殖民地社会里,“老外”是上帝。不管社会多么动荡不安,不管“城头”多么“变幻大王旗”,“老外”是谁也不敢碰的。他们生产的“饭碗”是“铁”的,砸不破,摔不碎。只要一碗在手,好好干活,不违“洋”命,则终生会有饭吃,无忧无虑,成为羲皇上人。

  我的家庭也希望我在高中毕业后能抢到这样一只“铁饭碗”。我不敢有违严命,高中毕业后曾报考邮政局。若考取后,可以当一名邮务生。如果勤勤恳恳,不出娄子,干上十年二十年,也可能熬到一个邮务佐,算是邮局里的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了。就这样混上一辈子,平平安安,无风无浪。幸乎?不幸乎?我没有考上。大概面试的“老外”看我不像那样一块料,于是我名落孙山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才报考了大学。北大和清华都录取了我。我同当时众多的青年一样,也想出国去学习,目的只在“镀金”,并不是想当什么学者。“镀金”之后,容易抢到一只饭碗,如此而已。在出国方面,我以为清华条件优于北大,所以舍后者而取前者。后来证明,我这一宝算是押中了。这是后事,暂且不提。

  清华是当时两大名牌大学之一,前身叫留美预备学堂,是专门培养青年到美国去学习的。留美若干年镀过了金以后,回国后多为大学教授,有的还做了大官。在这些人里面究竟出了多少真正的学者,没有人做过统计,我不敢瞎说。同时并存的清华国学研究院,是一所很奇特的机构,仿佛是西装革履中一袭长袍马褂,非常不协调。然而在这个不起眼的机构里却有名闻宇内的四大导师: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赵元任。另外有一名年轻的讲师李济,后来也成了大师,担任了台湾“中央研究院”的院长。这个国学研究院,与其说它是一所现代化的学堂,毋宁说它是一所旧日的书院。

  一切现代化学校必不可少的烦琐的规章制度,在这里似乎都没有。师生直接联系,师了解生,生了解师,真正做到了循循善诱,因材施教。虽然只办了几年,梁、王两位大师一去世,立即解体,然而所创造的业绩却是非同小可。我不确切知道究竟毕业了多少人,估计只有几十个人,但几乎全都成了教授,其中有若干位还成了学术界的著名人物。听史学界的朋友说,中国20世纪30年代后形成了一个学术派别,名叫“吾师派”,大概是由某些人写文章常说的“吾师梁任公”、“吾师王静安”、“吾师陈寅恪”等演变而来的。从这一件小事也可以看到清华国学研究院在学术界影响之大。

  吾生也晚,没有能亲逢国学研究院的全盛时期。我于1930年入清华时,留美预备学堂和国学研究院都已不再存在,清华改成了国立清华大学。清华有一个特点:新生投考时用不着填上报考的系名,录取后,再由学生自己决定入哪一个系;读上一阵,觉得不恰当,还可以转系。转系在其他一些大学中极为困难——比如说现在的北京大学,但在当时的清华,却真易如反掌。可是根据我的经验:世上万事万物都具有双重性。没有入系的选择自由,很不舒服;现在有了入系的选择自由,反而更不舒服。为了这个问题,我还真伤了点脑筋。系科盈目,左右掂量,好像都有点儿吸引力,究竟选择哪一个系呢?我一时好像变成了莎翁剧中的hamlet碰到了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我是从文科高中毕业的,按理说,文科的系对自己更适宜。然而我却忽然一度异想天开,想入数学系,真是“可笑不自量”。经过长时间的考虑,我决定入西洋文学系(后改名外国语文系)。这一件事也证明我“少无大志”,我并没有明确的志向,想当哪一门学科的专家。

  当时的清华大学的西洋文学系在全国各大学中是响当当的名牌。原因据说是由于外国教授多,讲课当然都用英文,连中国教授讲课有时也用英文。用英文讲课,这可真不得了呀!只是这一条就能够发聋振聩,于是就名满天下了。我当时未始不在被振发之列,又同我那虚无缥缈的出国梦联系起来,我就当机立断,选了西洋文学系。

  从1930年到现在,67个年头已经过去了。所有的当年的老师都已经去世了。最后去世的一位是后来转到北大来的美国的温德先生,去世时已经活过了一百岁。我现在想根据我在清华学习四年的印象,对西洋文学系做一点儿评价,谈一谈我个人的一点儿看法。我想先从古希腊找一张护身符贴到自己身上:“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有了这一张护身符,我就可以心安理得,能够畅所欲言了。

  我想简略地实事求是地对西洋文学系的教授阵容做一点分析。我说“实事求是”,至少我认为是实事求是,难免有不同的意见,这就是平常所谓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先从系主任王文显教授谈起。他的英文极好,能用英文写剧本,没怎么听他说过中国话。他是莎士比亚研究的专家,有一本用英文写成的有关莎翁研究的讲义,似乎从来没有出版过。他隔年开一次莎士比亚的课,在课堂上念讲义,一句闲话也没有。下课铃一摇,合上讲义走人。多少年来,都是如此。讲义是否随时修改,不得而知。据老学生说,讲义基本上不做改动。他究竟有多大学问,我不敢瞎说。他留给学生最深的印象是他充当冰球裁判时那种脚踏溜冰鞋似乎极不熟练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神态。

  再来介绍温德教授。他是美国人,怎样到清华来的,我不清楚。他教欧洲文艺复兴文学和第三年法语。他终身未娶,死在中国。据说他读的书很多,但没见他写过任何学术文章。学生中流传着有关他的许多逸闻趣事。他说,在世界上所有的宗教中,他最喜爱的是伊斯兰教,因为伊斯兰教的“天堂”很符合他的口味。学生中流传的逸闻之一就是:他身上穿着五百块大洋买来的大衣(当时东交民巷外国裁缝店的玻璃橱窗中摆出一块呢料,大书“仅此一块”。被某一位冤大头买走后,第二天又摆出同样一块,仍然大书“仅此一块”。价钱比平常同样的呢料要贵上五至十倍。)腋下夹着十块钱一册的《万人丛书》(everymans library)(某一国的老外名叫vetch,在北京饭店租了一间铺面,专售西书。他把原有的标价剪掉,然后抬高四五倍的价钱卖掉),眼睛上戴着用八十块大洋配好但把镜片装反了的眼镜,徜徉在水木清华的林荫大道上,昂首阔步,醉眼蒙眬。

  还有翟孟生教授。他也是美国人,教西洋文学史。听说他原是清华留美预备学堂的理化教员。后来学堂撤销,改为大学,他就留在西洋文学系。他大概是颇为勤奋,确有著作,而且是厚厚的大大的巨册,在商务印书馆出版,书名叫a survey of european literature。读了可以对欧洲文学得到一个完整的概念。但是,书中错误颇多,特别是在叙述某一部名作的故事内容中,时有张冠李戴之处。学生们推测,翟老师在写作此书时,手头有一部现成的欧洲文学史,又有一本story book,讲一段文学发展的历史事实,遇到名著,则查一查story book,没有时间和可能尽读原作,因此名著内容印象不深,稍一疏忽,便出讹误。不是行家出身,这种情况实在是难以避免的。我们不应苛责翟孟生老师。

  吴可读教授。他是英国人,讲授中世纪文学。他既无著作,也不写讲义。上课时他顺口讲,我们顺手记。究竟学到了些什么东西,我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他还讲授当代长篇小说一课。他共选了五部书,其中包括当时才出版不太久但已赫赫有名的《尤里西斯》和《追忆逝水年华》。此外还有托马斯·哈代的《还乡》,吴尔芙和劳伦斯各一部。第一、二部谁也不敢说完全看懂。我只觉迷离模糊,不知所云。根据现在的研究水平来看,我们的吴老师恐怕也未必能够全部透彻地了解。

  毕莲教授,她是美国人。我也不清楚她是怎样到清华来的。听说她在美国教过中小学。她在清华讲授中世纪英语,也是一无著作,二无讲义。她的拿手好戏是能背诵英国大诗人chaucer的canterury tales开头的几段。听老同学说,每逢新生上她的课,她就背诵那几段,背得滚瓜烂熟,先给学生一个下马威。以后呢?以后就再也没有什么新花样了。年轻的学生们喜欢品头论足,说些开玩笑的话。我们说:程咬金还能舞上三板斧,我们的毕老师却只能砍上一板斧。

  下面介绍两位德国教授。第一位是石坦安,讲授第三年德语。不知道他的专长何在,只是教书非常认真,颇得学生的喜爱。此外我对他便一无所知了。第二位是艾克,字锷风。他算是我的业师。他教我第四年德文,并指导我的学士论文。他在德国拿到过博士学位,主修的好像是艺术史。他精通希腊文和拉丁文,偏爱德国古典派的诗歌,对于其名最初隐而不彰后来却又大彰的诗人薛德林(holderlin)情有独钟,经常提到他。艾克先生教书并不认真,也不愿费力。有一次我们几个学生请他用德文讲授,不用英文。

  他便用最快的速度讲了一通,最后问我们:“verstehen sie etwas davon?”(你们听懂了什么吗?)我们瞠目结舌,敬谨答曰:“no!”从此天下太平,再也没有人敢提用德文讲授的事。他学问是有的,曾著有一部厚厚的《宝塔》,是用英文写的,利用了很丰富的资料和图片,专门讲中国的塔。这一部书在国外汉学界颇有一些名气。他的另外一部专著是研究中国明代家具的,附了很多图表,篇幅也相当多。由此可见他的研究兴趣之所在。他工资极高,孤身一人,租赁了当时辅仁大学附近的一座王府,他就住在银安殿上,雇了几个听差和厨师。他收藏了很多中国古代名贵字画,坐拥画城,享受王者之乐。1946年,我回到北京时,他仍在清华任教。此时他已成了家,夫人是一位中国女画家,年龄比他小一半,年轻貌美。他们夫妇请我吃过烤肉。北京一解放,他们就流落到夏威夷。锷风老师久已谢世,他的夫人还健在。

  我在上面提到过,我的学士论文是在锷风老师指导下写成的,是用英文写的,题目是the early poems of f. holderlin。英文原稿已经遗失,只保留下来了一份中文译文。一看这题目,就能知道是受到了艾先生的影响。现在回忆起来,我当时的德文水平不可能真正看懂薛德林的并不容易懂的诗句。当然,要说一点儿都不懂,那也不是事实。反正是半懂半不懂,囫囵吞枣,参考了几部《德国文学史》,写成了这一篇论文,分数是e(excellent,优)。我年轻时并不缺少幻想力,这是一篇幻想力加学术探讨写成的论文。本章的题目是“学术研究的发轫阶段”。如果这就算学术研究的话,说它是“发轫”,也未尝不可。但是,这个“轫”“发”得并不辉煌,里面并没有什么“天才的火花”。

  现在再介绍西洋文学系的老师,先介绍吴宓(字雨僧)教授。他是美国留学生,是美国人文主义大师白璧德的弟子,在国内不遗余力地宣传自己老师的学说。他反对白话文,更反对白话文学。他联合了一些志同道合者,创办了《学衡》杂志,文章一律是文言。他自己也用文言写诗,后来出版了《吴宓诗集》。在中国文坛上,他属于右倾保守集团,没有什么影响。他给我们讲授两门课:一门是“英国浪漫诗人”,一门是“中西诗之比较”。在美国,他入的是比较文学系。在中国,他是提倡比较文学的先驱者之一。但是,他在这方面的文章却几乎不见。就以我为例,“比较文学”这个概念当时并没有形成。如果真有文章的话,他并不缺少发表的地方,《学衡》和天津《大公报·文学副刊》都掌握在他手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只是他那些连篇累牍的关于白璧德人文主义的论述文章。

  在“英国浪漫诗人”这一堂课上,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让我们背诵那些浪漫诗人的诗句,有时候要背得很长很长。理论讲授我一点儿也回忆不起来了。在“中西诗之比较”这一堂课上,除了讲点儿西方的诗和中国的古诗之外,关于理论,我的回忆中也是一片空白。反之,最难忘的却是:他把自己一些新写成的旧诗也铅印成讲义,在堂上散发。他那有名的《空轩诗》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到我们手中的。雨僧先生生性耿直,古貌古心,却流传着许多“绯闻”。他似乎爱过、追求过不少女士,最著名的一个是毛彦文。他曾有一首诗,开头两句是:“吴宓苦爱○○○,三洲人士共惊闻。”隐含在三个○里面的人名,用押韵的方式呼之欲出。“三洲”指的是亚、欧、美。这虽是诗人的夸大,知道的人确实不少,这却是事实。他的《空轩诗》被学生在小报《清华周刊》上改写为打油诗,给他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第一首的头两句被译成了“一见亚北貌似花,顺着秫秸往上爬”。“亚北”者,指一个姓欧阳的女生。关于这一件事,我曾在发表在香港《大公报·文学副刊》上的一篇谈叶公超先生的散文中写到过,这里不再重复。回头仍然讲吴先生的“中西诗之比较”这一门课。为这一门课我曾写过一篇论文,题目忘记了,是师命或者自愿,我也忘记了。内容依稀记得是把陶渊明同一位英国浪漫诗人相比较,当然不会比出什么东西来的。我最近几年在一些文章和谈话中,对比较文学的“无限可比性”颇有所指责。x和y,任何两个诗人或其他作家都可以硬拉过来一比,有人称之为“拉郎配”,是一个很形象的说法。焉知六十多年前自己就是一个“拉郎配”者或始作俑者。自己向天上吐的唾沫最终还是落到自己脸上,岂不尴尬也哉!然而这个事实我却无法否认。如果这样的文章也能算科学研究的“发轫”的话,我的发轫起点实在是很低的。但是,话又说了回来,在西洋文学系教授群中,讲真有学问的,雨僧先生算是一个。

  下面介绍叶崇智(公超)教授。他教我们第一年英语,用的课本是英国女作家jane austen的《傲慢与偏见》。他的教学法非常离奇,一不讲授,二不解释,而是按照学生的座次——我先补充一句,学生的座次是并不固定的——从第一排右手起,每一个学生念一段,依次念下去。念多么长,好像也并没有一定之规,他一声令下:stop!于是就stop了。他问学生:“有问题没有?”如果没有,就是邻座的第二个学生念下去。有一次,一个同学提了一个问题,他大声喝道:“查字典去!”一声狮子吼,全堂愕然、肃然,屋里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从此天下太平,再没有人提任何问题了。就这样过了一年。公超先生英文非常好,对英国散文大概是很有研究的。可惜他惜墨如金,从来没见他写过任何文章。

  在文坛上,公超先生大概属于新月派一系。他曾主编过——或者帮助编过一个纯文学杂志《学文》。我曾写过一篇散文《年》,送给了他。他给予这篇文章极高的评价,说我写的不是小思想、小感情,而是“人类普遍的意识”。他立即将文章送《学文》发表。这实出我望外,欣然自喜,颇有受宠若惊之感。为了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兼怀有巴结之意,我写了一篇《我是怎样写起文章来的?》送呈先生。然而,这次却大出我意料,狠狠地碰了一个钉子。他把我叫了去,铁青着脸,把原稿掷给了我,大声说道:“我一个字都没有看!”我一时目瞪口呆,赶快拿着文章开路大吉。个中原因我至今不解。难道这样的文章只有成了名的作家才配得上去写吗?此文原稿已经佚失,我自己是自我感觉极为良好的。平心而论,我在清华四年,只写过几篇散文:《年》、《黄昏》、《寂寞》、《枸杞树》,一直到今天,还是一片赞美声。清夜扪心,这样的文章我今天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了。我一生从不敢以作家自居,而只以学术研究者自命。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果说我的学术研究起点很低的话,我的散文创作的起点应该说是不低的。

  公超先生虽然一篇文章也不写,但是,他并非懒于动脑筋的人。有一次,他告诉我们几个同学,他正考虑一个问题:在中国古代诗歌中,人的感觉或者只是诗人的感觉的转换问题。他举了一句唐诗:“静听松风寒。”最初只是用耳朵听,然而后来却变成了躯体的感受“寒”。虽然后来没见有文章写出,却表示他在考虑一些文艺理论的问题。当时教授与学生之间有明显的鸿沟:教授工资高,社会地位高,存在决定意识,由此就形成了“教授架子”这个词。我们学生只是一群有待于到社会上去抢一只饭碗的碌碌青年。我们同教授们不大来往,路上见了面,也是望望然而去之,不敢用代替西方“早安”、“晚安”一类的致敬词的“国礼”:“你吃饭了吗?”“你到哪里去呀?”去向教授们表示敬意。公超先生后来当了大官:台湾的“外交部长”。关于这一件事,我同我的一位师弟——一位著名的诗人有不同的看法。我曾在香港《大公报·文学副刊》上发表过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此事。此文上面已提到。

  再介绍一位不能算是主要教授的外国女教授,她是德国人华兰德小姐,讲授法语。她满头银发,闪闪发光,恐怕已经有了一把子年纪,终身未婚。中国人习惯称之为“老姑娘”。也许正因为她是“老姑娘”,所以脾气有点变态。用医生的话说,可能就是迫害狂。她教一年级法语,像是教初小一年级的学生。后来我领略到的那种德国外语教学方法,她一点儿都没有。极简单的句子,翻来覆去地教,令人从内心深处厌恶。她脾气却极坏,又极怪,每堂课都在骂人。

  如果学生的卷子答得极其正确,让她无辫子可抓,她就越发生气,气得简直浑身发抖,面红耳赤,开口骂人,语无伦次。结果是把百分之八十的学生全骂走了,只剩下我们五六个不怕骂的学生。我们商量“教训”她一下。有一天,在课堂上,我们一齐站起来,对她狠狠地顶撞了一番。大出我们所料,她屈服了。从此以后,天下太平,再也没有看到她撒野骂人了。她住在当时燕京大学南面军机处的一座大院子里,同一个美国“老姑娘”相依为命。二人合伙吃饭,轮流每人管一个月的伙食。在这一个月中,不管伙食的那一位就百般挑剔,恶毒咒骂。到了下个月,人变换了位置,骂者与被骂者也颠倒了过来。总之是每月每天必吵。然而二人却谁也离不开谁,好像吵架已经成了生活的必不可缺的内容。

  我在上面介绍了清华西洋文学系的大概情况,决没有一句谎言。中国古话:为尊者讳,为贤者讳。这道理我不是不懂。但是为了真理,我不能用撒谎来讳,我只能据实直说。我也决不是说,西洋文学系一无是处。这个系能出像钱钟书和万家宝(曹禺)这样大师级的人物,必然有它的道理。我在这里无法详细推究了。

  专就我个人而论,专从学术研究发轫这个角度上来看,我认为,我在清华四年,有两门课对我影响最大:一门是旁听而又因时间冲突没能听全的历史系陈寅恪先生的“佛经翻译文学”;一门是中文系朱光潜先生的“文艺心理学”,是一门选修课。这两门不属于西洋文学系的课程,我可万没有想到会对我终身产生了深刻而悠久的影响,决非本系的任何课程所能相比于万一。陈先生上课时让每个学生都买一本《六祖坛经》。我曾到今天的美术馆后面的某一座大寺庙里去购买此书。先生上课时,任何废话都不说,先在黑板上抄写资料,把黑板抄得满满的,然后再根据所抄的资料进行讲解分析,对一般人都不注意的地方提出崭新的见解,令人顿生石破天惊之感,仿佛酷暑饮冰,凉意遍体,茅塞顿开。听他讲课,简直是最高最纯的享受。这同他写文章的做法如出一辙。当时我对他的学术论文已经读了一些,比如《四声三问》,等等。每每还同几个同学到原物理楼南边王静安先生纪念碑前,共同阅读寅恪先生撰写的碑文,觉得文体与流俗不同,我们戏说这是“同光体”。有时在路上碰到先生腋下夹着一个黄布书包,走到什么地方去上课,步履稳重,目不斜视,学生们都投以极其尊重的目光。

  朱孟实(光潜)先生是北大的教授,在清华兼课。当时他才从欧洲学成归来。他讲“文艺心理学”,其实也就是美学。他的著作《文艺心理学》还没有出版,也没有讲义。他只是口讲,我们笔记。孟实先生的口才并不好,他不属于能言善辩一流,而且还似乎有点儿怕学生,讲课时眼睛总是往上翻,看着天花板上的某一个地方,不敢瞪着眼睛看学生。可他一句废话也不说,慢条斯理,操着安徽乡音很重的蓝青官话,讲着并不太容易理解的深奥玄虚的美学道理,句句仿佛都能钻入学生心中。他显然同鲁迅先生所说的那一类,在外国把老子或庄子写成论文让洋人吓了一跳,回国后却偏又讲康德、黑格尔的教授,完全不可相提并论。他深通西方哲学和当时在西方流行的美学流派,而对中国旧的诗词又极娴熟。所以在课堂上引东证西或引西证东,触类旁通,头头是道,毫无牵强之处。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比较文学,比较诗学。这样的本领,在当时是凤毛麟角,到了今天,也不多见。他讲的许多理论,我终生难忘,比如lipps的“感情移入说”,到现在我还认为是真理,不能更动。

  陈、朱二师的这两门课,使我终身受用不尽。虽然我当时还没有敢梦想当什么学者,然而这两门课的内容和精神却已在潜移默化中融入了我的内心深处。如果说我的所谓“学术研究”真有一个待“发”的“轫”的话,那个“轫”就隐藏在这两门课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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