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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经济的加速发展

  1960年,台省拟定了《加速经济发展计划》。

  本年5月,蒋介石又连任“总统”。蒋的当选票为1481票(总投票数为1509票)。他在职时发表了演说,其中提出了加速工业建设的任务。他说:

  “近十年来,吾人在台湾努力的结果,已达成平均地权的目标及实施耕者有其田的计划。从此时起,吾人应采取另一些步骤,以加速工业化,发展科技的训练。在公共行政方面,应当更加努力,修正税捐体系,以确保人民的均富,提高生产,造福于一般大众。”

  根据蒋的意见,台当局拟定了加速经济发展计划和十九项改革措施以及鼓励投资条例。其主要发展项目中,开始出现重工业。

  (一)发展外销工业:选择设备、技术、生产规模接近国际水平,以及其产品质量和成本均可与外国竞争者,继续扩大和发展,将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其中利用省产原料和进口原料加工制造而其产值增加比例较大者为第一优先;而以进口原料加工产值较小者为次要优先者。

  具有外销前途者,有纺织、塑料、玻璃、水泥、造纸、合板、炼铝及其制品,以及石油化学工业等。

  (二)发展重工业:在两个四年计划之后,在工、农业迅速发展基础上,开始发展重工业。重工业产品为“资本财”,非“消费财”,发展起来比较困难。首先就稍有基础之钢铁、机械、造船、汽车等工业谋求改进。工作母机与工具之制造,以及锻铸、热处理之技术,则予以提高。同时设立中心场以辅助一般机械工业发展。而对工业发展之基础工业如电力、煤、石油炼制则更要相应地努力发展,以便有充分的动力供应。并继续扩充能源工业发展。

  (三)发展农工配合工业:农业在台省仍占主要地位。因而农工配合发展,仍为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在这方面所发展的工业有农品加工业、农具、原料供应业。同时,另发展农村小手工业、小型副业,以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

  (四)创办技术重于资本之新兴工业;此类工业如无线电通讯器材、西药、钟表、光学仪器等精密产品,大都依赖进口,每年外汇支出很大。前一阶段因技术难度较大未能积极发展。本时期为增加就业机会和减少外汇开支,可采取与外人技术合作方式发展。

  这是第三期四年计划。

  本期间工矿业增产74.4%。平均每年增长15%。

  第三期四年计划后,台省通货膨胀威胁已经解除,国际收支逆差显著缩小。

  1965年,又制订了第四期四年计划。

  这一期四年计划的基本目标为四项:

  “(一)建立民生主义的经济制度;

  (二)促进经济现代化;

  (三)维持稳定而快速的成长;

  (四)提高国民生活水准。”

  为达这个目的,在本期内着重高级工业和重工业的发展;继续扩大工业基础。同时维持工业的高速发展。具体措施是:首先加速发展出口工业;对中小企业予以必要的协助,促其现代化。

  主要发展项目有五类工业:

  (一)金属及电机工业:主要是筹建一贯作业的钢铁厂,用以配合营建、电机、机械工业的发展,同时生产平轧钢和高级钢品,以替代进口而求自足。其次是发展机械工业,又以之推动大型铸造、锻轧、齿轮、工具制造、热处理、电镀工业的建立和发展。再者是发展精密机械。对于电工器材工业继续改进产品质量,并发展新产品;电子工业产品要加速发展;运输工具工业制造方面主要是改善和扩充汽车和造船设备,提高技术水平。

  (二)石油化学工业:主要产制石油化学中的中间原料;建立石油化学品复合体工业。

  (三)纺织工业:主要是发展合成纤维工业;扩充混纺工业设备;生产高级纺织品。

  (四)肥料工业:以天然气为原料,新建一个日产液氨四百公吨的工厂。再由此液氨每日转制尿素三百公吨和硫酸亚铁四百五十公吨。

  (五)加工出口工业:在高雄港扩建土地上开辟加工出口区,发展加工出口工业。

  四年时间,平均每年工业增长率为16.6%。至1968年,工矿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毛额的比例估计为32.5%,比1960年的24.6%大大增加了。本期增长速度最快的工业为:石油产品、化学产品、金属制品、电机、电气品、橡胶制品、运输工具等等。这显然已转向技术水平较高,制造较复杂的高级工业途程。但也有不少问题。

  如南韩、香港、新加坡等国的工业产品已成为台省的劲敌。各先进国家也纷纷为了发展本国工业和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实行贸易保护措施,不利于台省的出口发展。省内也出现供需失调、物价上涨等不利现象。

  针对以上情况,当局又制订了第五期四年计划(自1969年至1971年)。本期计划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在加强工业研究的基础上,达到现代化工业形态。为此目的,重点发展重工业和高级工业;同时加强资源勘探和有效利用。以促使工业的继续快速发展和工业结构的改善。从而完成工业现代化形态。

  第五期四年计划中,重点工业有如下几类:

  (一)电子工业:积极鼓励“国人”投资,并继续吸引外人投资设厂,向一贯作业发展。

  (二)石油化学工业:在台省南北各建一石化工业中心。

  (三)造船与电机工业:除继续扩充与改善旧厂外,特于高雄港兴建一个新的造船厂。电机业则发展动力机械、高级电机、电器产品、重电机、精密机械。同时兴建专业零件工厂,实现分工专业化。

  (四)基本金属工业:研究筹建钢铁工厂,鼓励生产特殊钢和研制军用特殊钢、高级铝合金板、特殊铝合金板及其制品;继续完成炼铝设备的扩充和炼铝及其轧片技术的改进。

  (五)食品加工业:发展具有中国风味的食品罐头、冷冻食品,加强出口多元化。

  对于纺织、合板、水泥、玻璃、橡胶制品等现有出口工业,继续更新和扩充生产设备,改进生产技术,加强企业管理和品质管制,以不断增加出口量。同时,逐步撤除工业保护,修订奖励投资条例,筹设第二加工出口区。对于中小企业,更予以多方面辅导,使其加快发展。

  本期内,工业增长率平均每年20.6%,远超过原计划之9.2%。其中以制造工业增长最快,制造业中又以金属及其制品工业发展最快。其次是人造纤维、纺织、木制品、化学品、非金属制品、食品等。可见重点已转向重工业和高技术工业。

  自1961年后,台省工业由内向发展转为外向发展阶段。其目标是以拓展外销为重点。因为经十余年的经济发展,省内市场已接近饱和状态,必须转向以外销为主的途程。并可从中多得外汇,以满足工业化中的日益增长的外汇需求。

  台湾省的外销工业,是以出口原料加工品供出口外销,属于加工出口的生产型。初期以少量外汇进口急需的重要设备、原料、技术等,配合省内资本和有限的技术、设备、工厂,加工后推向国际市场。

  1961年工业产品出口金额为七千九百八十万美元,占出口总值比重为40.9%。至1972年,则猛增至二十四亿八千九百万美元,共增长31.2倍,占出口总值的83.3%。农产品加工出口比例为16.7%。造成了台湾工业发展的奇迹。根本上扭转了出口结构,基本上成了工业国。总的状况是出入平衡,只有1964年、1971年和1972年共超出五百余亿美元。成绩可观。

  台省出口所以发展如此之快,是因为有外销导向工业发展策略。此策略自1957年开始实行后,一直推行下来。其主要措施有六个方面:

  (一)放宽对工业及贸易的管制,加强鼓励出口措施。《奖励投资条例》中有范围广大的捐税减免,如所得税最高减至18%。免征所得税者,自免三年延长至五年。未盈余再投资和外汇收入之2%免税。加工输出及国内企业在外国的分支机构营业额免征营业税。用自家房屋、机械等者,免征户税。契税、印花税,则依规定免税或减税。生产用之机器进口税,可延期或分期交纳。其奖励范围包括工业的各类项。

  1965年,台当局又修改奖励投资条例,凡合乎奖励标准之生产事业,减征盈利事业所得税10%。对基本金属工业、电机电子工业、机器制造业、运输工具制造业、肥料工业、石化工业,其公司于设厂之初投资资本额在新台币9000万元以上者,其厂房设备免征进口税。

  (二)实施奖励出口的外汇措施,大体如下:制造业的出口商,可按其外汇收入的某一比例,保留外汇,以便输入政府核准的原料;或者售与其他使用者。1964年以前的出口厂商,可按规定申请所需要进口原料外汇。而内销厂商申请进口外汇量则要受到某种限制。

  1969年,台当局又进一步提高结汇证的价格,并限制重要进口原料进口,只用于出口事业。使内销厂商向外销厂商购买结汇证;进口部分原料。至1970年,因外汇状况根本好转,才将此制废止。

  (三)实行外销退税制。1951年,台当局即开始实行外销退税制。以后,退税范围逐渐扩大。至全部外销产品。同时外销退税所需的业务费,外销期限和出口厂商申请退税的其它条件逐渐减少或改宽,以嘉惠于出口商。1961年又进一步简化手续。1968年,又设立十四家保税工厂和十九家保税仓库,受委托管理十三种主要出口货品。

  (四)外销低利率制:1957年7月,台湾银行界受贸易局委托,订定外销低利率办法。以低利率贷款作为“政府”奖励出口的措施。其规定是:短期外币贷款年利6%;短期台币贷款年利11.88%。向一般银行贷款,对民营抵押借贷者的利率为19.8%;信用贷款22.32%。至1962年,外销贷款利率又调高为7.5%。此利贷款,最初仅限于出口物品包装待运者。1959年至1962年间,又修正了具体办法,将贷款范围再次放宽,对主要出口物品在产、制、销各阶段均可申请临时性贷款。对有信誉的外销厂商,可按其实际成绩和计划申请贷款。

  (五)设立加工出口区:“政府”于1965年设立高雄加工出口区。1969年又于楠梓、台中各设一个加工出口区。出口区均由“政府”兴建标准厂房、电力、给水等各种公共设施和港口仓储设备,供出口商加工之用。区内事务统一、手续简化,如申请投资设厂、出口、进口、汇出汇款等,均比区外简便。区内外销事业,比区外的产业享受更多税捐减免。三处加工区内至1972年已有186家厂商从事加工生产。总雇员为五万余人。

  (六)“政府”辅导投资活动:主要是避免投资的盲目性和不合理竞争。为此公布了一些设厂管制办法,对于盲目设厂和不合理竞争者不准设厂。

  1965年“政府”又颁布《工业辅导准则》将设厂限制放宽。1962年,为鼓励提高工业生产中的本省自制成分的增加和提高制造水平,节省外汇支出,首先核定裕隆汽车公司自制计划为年10%,以提高自制率。1965年又先后指定提高自制率计划产品为:电冰箱、冷气机、卷心变压器、电视接受器、电晶体收音机、耕耘机、柴油机等九种。

  此后,台当局又颁布《机械电气制造工业分年达成自制计划实施办法》,并每年公布《规定自制率产品项目及其自制率表》,大力推动高级工业中完全自制的进程,以大大减少进口零件,节省外汇开支。此种办法,也是至为正确的全力发展民族工业的有效措施。

  台湾的美援,自1965年夏天已经停止,以后完全靠自力发展,蒋总共获美援十四亿六千五百万美元。据说,这是获美援最少的迅速发展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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