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蒋介石全传 > 扶助接班人,在台政策方针 财政措施和两个四年计划
关税保护:台湾工业基础薄弱,无论在规模、生产技术、市场开发方面,均无力与发达国家相竞争,台湾当局如不采取工业保护措施,台省工业将无法发展起来。关税保护为保护措施之一。即对外国进口工业品课以高税,一方面增加“政府”收入,同时促进省内工业迅速发展,代替进口货。此对台省工业发展推动力甚大。
出口退税:即对出口品退出课税,以推动出口增加。1952年起,扩大退税项目。减免所得税:1955年修订所得税法。明文规定:公用事业、制造业、矿业、运输业等合乎“政府”奖励标准之各种生产事业,减征所得税10%;新投资或增资扩充之生产事业,三年内免征所得税。1959年和1960年又规定:凡本国投资者及外人、华侨投资者,均可申请捐税之减免。
金融方面:实行对民营企业的美援和台银的低利率贷款制,低于市场和银行利率,等于变相补贴。从1952年实行。初由物资局直接放贷,次年改由银行和合作金库订约承贷。其种类有:抵押贷款、购料贷款、信用贷款和贴现贷款四种。1957年7月,台湾银行又订定外币贷款年息6%,短期台币贷款,年息11.88%,远低于银行一般对民营企业的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利率。
外贸方面:为鼓励民营和公营企业的生产,对进口的生产器材和原料费用,可按较低官价汇率申请外汇。在输出产品所得外汇的结汇中,公营企业以较低官价汇率结算,民营企业可按较高的汇率结算,以利于民营企业的经济。这叫做复式汇率,目的是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以上这两个方面的辅助,使台省人民获利匪浅,对台省经济发展也起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1958年以后,台省通货膨胀稍缓,进口替代工业也已有相当发展,“政府”对外汇汇率减少干预,制定了《改进外汇贸易方案》,简化外汇结算,凡以出口佣金和汇入外汇所得申请进口外汇者,全数核准,不再加以限制。对外汇管制略微放松了一些。
其它方面也采取辅导和促进、保护措施。第一个是对生产过剩的,盲目投资的工业种类,政府明令限制设厂和扩充。第二,设立生产力中心、经济部工矿计划联系组、手工业推广中心等机构,指导和辅导工业生产的发展。自1953年开始实施四年经济计划后,取得了重大经济成就:
自1953年至1960年八年之间,台省工业增长率平均每年为10.6%。农业增长率为4.6%。因而工业总产值比重从1952年的17.4%上升为1960年的24.6%。这时期,台湾省仍是以农业为主体的经济型。
台湾的工业增长以制造业为最快,八年间制造业生产指数增加了166.7%。其中的造船、电扇、钢条、凤梨罐头、棉纱、水泥、烧碱等增长最为显著,所占工业总值由1952年的60.2%增长至67.6%。其中重工业比值由1952年的31.8%增长至1960年的39.3%(占制造业的比值),仍居制造业中的次要地位。此时台湾工业发展的一大特点,是优先发展轻工业和制造业中的轻制造业,而重工业则占次要地位。其目的是先以本省工业品取代进口品,并迅速积累资金。重工业则占资金多而又运转慢,对落后国家来说,不适于优先发展。台省的这种工业化路子,是走对了。
这时期民营企业产值所占的比重,已由1952年的43.4%增长至1960年的52.1%。私营企业增长较快,已占总工业产值的一半以上。这是台省工业发展的第二个特点。
由于以上的工业生产的迅速增加,出口额不断增加,1952年出口额占台省生产毛额之比重为8%;1960年增长至11.2%。工业品出口,由1952年7.8%,增长至1960年的32.3%,增长速度很快,足见台省工业生产的成效极为显著。消费进口则由1952年的19.8%下降为1960年的8.1%,成效也很大。如果进口产品之比重仍很大,就证明本省工业没有什么发展。而蒋氏大力减少进口品的做法,无疑是台省工业发展的极重要的推动力,也是“政府”对民族工业发展的极大扶持与帮助。蒋氏此时已深知他的经济基础不是在外国,也不是在外国进口品和外资企业中,而是在台省的本民族的工业和农业经济中;没有本省工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他是无法立足的。这是他从大陆的惨败中学来的经验和知识。因而到台湾后,他就一改在大陆时摧残民族工业的政策而为全力扶持民族工业和农业的政策。
如果一个落后国家的政府不对本国工、农业经济采取大力保护、扶持措施,便必然在外货竞争和本国的关卡下萎谢,则该落后国家的帽子,便永远也不会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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