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记文学 > 何厚铧家族传 > 31、扶贫济困乐善举
澳门有许多高楼大厦,气派豪华壮观,可惜那都是富商阔佬们住的。大多数贫民百姓,住的却是低矮狭窄的木屋或铁皮屋,我们内地人称这类住宅群落叫“棚户区”。“棚户区”内的街道坎坷坑洼,街灯不明,屋里没有自来水,公用的水龙头也不多,说白了就是贫民窟。然而,就是这些贫民窟,有时也保不住。
1950年夏天,澳葡政府工务局认为青洲的木屋七糟八烂,影响市容,下令拆迁,让人们一律搬到指定的地方重建家园。可他们竟忘了,这里住的多是贫民,哪里有能力重新盖房子呢!
因此,居民们纷纷致函总商会,要求总商会为他们申诉,请求政府准许缓拆。作为理事长的何贤听到民众的呼声后,深表同情,觉得应当替他们奔走呼吁。
何贤偕同商会理事陈直生、叶子如、陈毅生,到了工务局找局长毕士达。毕士达见是何贤,不能敷衍,只得亲自带领官员到青洲实地了解。他们一到青洲木屋区,居民们就派出代表来向“贵人们”陈述迁建的困难,和新规划区街道太狭窄、房屋之间距离太密,以及自来水龙头不够等等问题。
毕士达与何贤等人又访问了几户木屋贫民,见到他们的屋中大都四壁空空,穷困不堪……何贤见毕士达愕然,于是说:“你总算眼见为实吧?似这番模样,他们填肚子都困难,哪里有钱建新屋呢?”
毕士达也很同情地点头,于是他当场答应木屋居民的请求,改变了拆迁办法。
青洲百姓们都流着泪,感谢商会和工务局能体恤民情,对于何贤为他们奔走请命,更加感激得叩首涕零……
1955年1月10日,正是冬天。本就拥挤不堪的青洲区不幸再失大火,这可真叫“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四百多间木屋顷刻之间已烧成灰烬。
那时快到年关了,两千多贫民一下子雪上加霜,变成无家可归的难民,其困苦情况可想而知。
何贤流泪了。事发当天他就率领总商会、工联、同善堂和镜湖慈善会四大社团的人们赶到青洲现场了解民情,并且发放救济款,尽全力帮助解决难民们充饥、御寒和临时住宿等急需解决的困难。
第二天,澳门社会各界成立“澳门各界救济青洲火灾灾民筹募委员会”。谁来领导这筹委会呢?“贤哥!”大家毫不犹豫,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喊出这个令他们倍觉力量的名字。
何贤凡是做善事,从来有一“特长”:他不但乐于担任领导,亲力亲为,而且总是带头解囊,其数目也常常是最多的。这回为着“让数千灾民重获居所”的宏愿,何贤第一个以自己和先父何澄溪的名义,捐建新铁皮屋55间。接着,何贤又率领银业公会全体理监事沿门劝捐,在何贤以身作则的影响下,此次募捐工作成效斐然。
要知道,在当时的年月,一场大火之后,能使数千灾民们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都有住所,都有饭吃,都能开始新生活……是多么不易的事啊!
何贤对待穷人,对待灾民,可不是那种摆摆“甫士”(样子)的蜻蜓点水———“意思意思”,何贤的人情味儿,浓得似“烈酒”,而不是淡淡的关怀和体恤。
为何如此比喻?有一则澳门百姓的忆述,说当年石仔堆发生大火后,何贤不辞劳苦慰问灾民,当听到灾民反映没有烟抽时,他居然立即叫人买烟送来分给灾民!
这样的“救灾”实在体贴入微,也实在令人无法不为“贤哥”的真情所动容……
何贤还时常周济穷人,做他们“丢本亦无息”的债主,他借给别人的钱,除大数目外,从不追讨。有些人借到“贤哥”的钱,写回借据,他随即撕掉道:“你好好地去生活,我就算帮到你了。”有的人来给何贤还款,顺带索要借据,他又说:“对不起,我从不留别人的借据。你反正要不到了,还是把款拿回去吧,咱们两清。”
何贤为何待人如此恩重如山,为何对公益慈善事业情有独钟呢?他做善事,救贫民,从不吝惜精力,更不吝啬金钱。
何贤的信念始终融于生命:“我经营企业,取诸社会,要用于社会。从社会赚来的钱财,我要将其中的七成用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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