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续编(10)
自传续编(10)
同时我认为创办报纸是另一种教诲民众的手段。因此我经常从《旁观者》杂志和其他作者那儿摘选一些道德箴言刊登在我所办的报纸上。有时候我也发表一些自己的短文,这些小东西原先是为在讲读会上讨论撰写的。其中有一篇是关于苏格拉底的对话录,旨在证明一个人无论他的才华能力如何高超,只一认为道德沦丧,就说不上是个明事达理的人。另一篇是关于自我牺牲的谈话,指出道德只有在成为顺乎自然的习惯,不受与它相反的癖性的干扰时才算牢固。这些文章大约可以在1735年初的报上找到。
我在编辑报纸过程中,特别注意删除来稿中那些可能被认为是诽谤或者人身攻击的言辞。正是这样的东西在近年来成为我国莫大的耻辱。有人怂恿我刊登这一类东西时,还有的作者替自己辩解说这是出版自由。他们希望报纸能够像公共马车一样,任何人只要付车费,就有在上面占一个位置的权利。每当这种时候,我总是这样答复他们:如果他同意,我完全可以另行刊印,并且按照他的要求印多少都可以,不关须由他自己发行。这样我就没有散布诽谤的责任。因我已跟我的订户有约在先,刊载的文章必须是一些有益或是有趣的东西,那我就不能在报纸上刊登与他们无关的私人口角。假如我这样做,对他们显然是不公道的。
可是,现在有一些出版商为了个人的一时利益而毫无顾忌,甘心去迎合某些人的险恶用心。这些人肆意毁谤我们中间一些品德最优秀的人,挑拨是非,甚至引起决斗。有些出版商办报极其轻率,甚至刊登极为恶劣的诋毁性文章,对邻国政府乃至我们友好的盟国进行粗鄙的谩骂,这种举动会引起极其严重的后果。我提起这些事情,是为了告诫那些年轻的出版商,千万避免发生这类不名誉的事情,败坏出版界的风气,使他们的职业蒙受耻辱。他们应当坚决地拒绝这种要求,因为他们可以从我的这个先例中看出:这样去经莹纸,从整体来看,并不会对他们的利益造成什么损失。
1733年,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顿需要一位印刷工,因此我派遣了一名技术工人前往。我跟他签订了一个合伙合同,由我提供给他一架印刷机和一些铅字并承担1/3的费用,由此,我也将获取其利润的1/3。这个人很有学识,为人诚实厚道,但不懂会计。虽然有时候他汇款给我,但是我不能得到详细的会计报告,在他生前我一直未了解合伙经营的状况。在他死后,他的遗孀继续经营管理印刷所的事务。她在荷兰生长,据说在那里,会计知识是妇女教育的一部分。嘶但对以往的收支做了一个尽可能清楚的报告,并且以后每季按时寄来十分精确的账目。她把这份印刷生意经营得相当成功,不但十分体面地把一大群孩子养大**,而且在我们的合约到期时从我这里买下这份产业,作为儿子的安身立业之本。
我讲这件事的目的主要是想指出:对于年轻妇女来讲这样的教育很可能胰音乐和舞蹈更有益处。掌握了这样的技能,即使万一守寡,也不致受到奸诈之徒的欺骗而蒙受损失,或许她们还能够继续经营有利可图的生意,直到她们的儿子长大**继续经营这门生意,使其在事业上的地位稳固、家境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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