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儿子的信(8)
致儿子的信(8)
我使用这种方法达数年之久,后来才逐渐地将它放弃,仅仅保留了在阐述自己观点的时候遥留余地的习惯。当我提出可能引起争议的事项时,我绝不会使用“肯定地”、“无疑地”这类对意见表示确凿之意的字眼。相反,我总是倾向于说自己对此事的“设想”或“理解”是如此这般,或者出于某种原因,我认为某事如何,我是怎样理解,或者在我看来要是没搞错的话事情是这个样子。我认为如果要向他人阐述自己的观点、使人信服自己倡导的方法时,这样的说话方式将极为有利。
再说,人们之所以要交谈,其目的无非是传播某种事情、接受某些事情,或者是表达感情取悦于人,因此我奉劝善良的聪明人,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切勿采取一种独断式的、自以为是的说话方式。因为这种讲话方式常引起人反感,容易使人产生抵触情绪,常常达不到交流思想、传达情感的目的。因为假如你的目的是在教诲人,讲话时过分自信的武断态度有时会引起反驳,使人不以为然,因而使公正的讨论成为不可能。如果你本来是想吸取别人的见解,可是同时又明确地坚持自己的看法,那么明达谦逊的人士就会让你继续坚持错误见解,因为他们并不愿意与你争辩。可见,你持这样的态度就很难指望博得人们的欢心,赢得他人的赞同。蒲柏曾经说过这样的话:
“不要以教训的方式去教导人,他人不懂的要以提示的方式传达。”
并且告诫我们:
“即使你深信不疑,
说话也应当宽容谦和。”
我想可以用蒲柏的另一句诗与之相配,并且我想这会比放在原来的地方更适当些。这一句是?
“因为傲慢无异于不明事理。”但是蒲柏用以相对的一行诗却很不合适,这句诗是这样的:
“大言不惭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傲麓为愚蠢。”
这不甚恰当:“因为傲慢”,这为什么和另一句相对得不得体呢?我只得重复一遍原句了:
“言辞无理即无回旋余地,
因为傲慢无异于不明事理。”
难道愚蠢(假如人不幸而竟致愚蠢的话)不就是他傲慢的理由么?这两行诗,假如这样写,不是更恰当吗?
“言辞无理只能这样辩解,
不懂谦逊因为不谙事理。”
当然这个对句是否恰当,我还是让世人来评判吧。
大概是在1720年或者1721年,我哥哥开始出版报纸。这是在美洲殖民地发行的第二份报纸,名称叫作《新英格兰报》,在它之前出版的报纸名叫《波士顿通讯》。我记得他的一些朋友认为不大可能发行成功,劝他不要做这份生意。依照他们的看法,美洲殖民地里有了一家报纸已经够了。可是你看,如今(1771年)至少已经有了25家报纸了。不过,我哥哥还是继续干了起来。那时候,我一排完字或者印刷完毕,就抱起报纸,穿街走巷,把它们送到镇上订户手中。
我哥哥的朋友之中有些人很有才气,他们为了消遣,就给报纸写一些小文章。这些文章大大提高了报纸的声誉,从而使销量上升。这些绅士们还经常到印刷房来拜访。听他们高谈阔论,讲述报纸是如何受人欢迎,我不禁跃跃欲试,也想写一些东西。不过,因为我还只是一个孩子,担心要是哥哥知道是我写的东西,他会反对在他的报上发表。于是,我就想方设法改变笔迹,写了一篇匿名的文章,夜间放在印刷所大门底下。第二天早上,我哥哥发现了这篇文章,到那些撰稿的朋友来访的时候,他把这篇文章交给他们传阅。他们就在我的面前读完文章,并且做了详细的评议。能得到他们的好评,我在心里暗自高兴。他们赞许这篇文章,猜度它的作者,提到的全是当地有学问有智慧的知名人士,这简直使我欣喜若狂。现在想来我很幸运,能遇到这些人做我文章的鉴定家,虽然这些人也许并不值得我当时对他们如此地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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