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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王必应天改制、应人制礼--"三统"、"三道"的进化历史观
以往批评董仲舒历史观为循环论的观点,均本其"三统"说。我们就从"三统"说谈起。自战国邹衍创立五德运演的历史观以来,这种五德终始历史观便一直居统治地位,直至汉朝初年,仍然非常流行。但这种历史观自身也有其发展过程,起初的五德运演以五行相克为序,而到《淮南子》,则演变成了以五行相生为序,由此暴露了五德终始说的自身矛盾。正是因此,汉应属于何德,在汉朝建立之初的几十年间,发生了持久、反复的争讼。最初,高祖刘邦自命为赤帝子,斩白蛇起义,意为火德。但秦为水德,若按相克说,则与事实发生了很大矛盾。所以在汉立之初,张苍复以汉为水德。可是这样便又与秦合德。故此,后来又有公孙臣上书以汉为土德事。文帝在位期间,贾谊亦曾附土德说,且当时相传成纪见黄龙之应。然此说与刘邦起事很不相合,所以最后还是回到了火德说。故班固在《汉书·高帝纪》中亦肯定了火德说:"汉承尧运,德柞已衰,断蛇著符,旗帜上赤,协于火德,自然之应,得天之统。"这段为汉属何德的争讼故事,便说明五德终始说由于其内在的矛盾,令人不知汉之所归。正是在此种情况下,"三统"说应运而生。不过,"三统"说的创始人为谁,现在尚难确定,而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记述最详,这是不可否定的事实。因此三统说乃是董仲舒历史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无疑的。
何谓"三统"说?概括地说就是,历史上的一切朝代,都要按照黑、白、赤统循环更迭。所谓黑、白、赤统,又称"正黑统"、"正白统"、"正赤统",所以又称"三统三正"。"三统"说与"五德终始"说的不同,不仅在于三与五的差异,更重要的是五德之间具有相生或相克的关系,因而五德之更迭具有内在的生、克必然性,而"三统"之间的循环,则不具有生、克的必然性,而是新王为应天所作改制活动。按照三统说,每个新王朝建立之初,都要依照农历十一月(子月)、十二月(五月)或正月(寅月)的顺序,依次重新确定以其中的某月为正月,同时确定每月的朔日分于平旦、鸣晨或夜半,这就叫做"改正朔"或"建日月",由于正朔的时间不同,因而物萌呈现的颜色也各有异,分别为黑、白、赤三种颜色,由此亦决定了所尚服色分别为黑、白、赤。这就是三统的由来或内涵。例如,"正黑统","正日月朔于营室,斗建寅。天统气始通化物,物见萌达,其色黑。故朝正服黑";"正白统者,历正日月朔于虚,斗建丑。天统气始蜕化物,物始萌芽,其色白,故朝正服白。"①正赤统者,则历正日月朔于牵牛,斗建子。天统气始施化物,物始动,其色赤,故朝正服赤。所谓应天改制,就是按照此三统来改正朔,易服色,以及建立与此相应的一整套制度,归纳起来列表如下:按照改正朔的礼仪和规定,董仲舒对先秦诸朝排列顺序如下:殷,正白统,建丑,色尚白;周,正赤统,建子,色尚赤;春秋,正黑统,建寅,色尚黑。
上述列表及对先秦诸朝所排顺序,完全根据《三代改制质文》。至于殷前之帝禹(夏)、帝舜、帝尧、帝喾、帝颛顼、黄帝以及神农,《春秋》之①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
后的秦、汉,他均未明确说及其各属何统。但是他讲过上推神农为九皇,又存五帝,王者有不易者,有再而复者,有三而复者,有四而复者,有五而复者,有九而复者。复,即反复,循环。所以,禹(夏)则为王,应属黑统,色尚黑。从春秋之后,秦应属白统,色尚白;汉应属赤统,色尚赤。不过,由于以下理由,自春秋以降诸朝,似不应如上述那样排列,而应是汉直接承周,属黑统:第一,董仲舒认为,孔子作《春秋》,乃为汉立制,故他所说春秋作新王之事,当正黑统,即为汉制。第二,董仲舒答汉武帝策问又明确说:"今汉继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这亦表明,汉应与夏一样,同属黑统。第三,至于秦朝,汉初张苍立五德,以汉为水德时,便以秦国祚太短,而未以一统计数,便表明了汉应直接承周。董仲舒对此亦有类似看法。故此,继周赤统之后,应是汉,属黑统,秦则被排除在三统循环之外。李威雄先生所著《董仲舒与西汉学术》亦持类此观点①,这里不再征引。
从上述的情况看,三统说显然受到了五德循环运演思想的影响,且选取了与五德终始运演的最后二德一致的尚色(殷为金德,尚白色;周为人德,尚赤色),这显然是为便于世人接受而有意的安排。但无论如何,三统的循环色彩是非常明显的,而且,其所谓更称号,徙居处,改正朔,易服色,作为改朝换代的标志,都是表面特征,而未涉及人伦关系。这一点董仲舒讲得非常明白,如说: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也。若一因前制,修故业,而无有所改,是与继前王而王者无以别。受命之君,天之所大显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仪志,事天亦然。今天大显己物,袭所代而率与同,则不显不明,非天志。故必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孔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乎!"言其主尧之道而已。此非不易之效与?这段话说明了两层意思:第一,新王必须改制,以明其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否则如一切都因前制,修故业,无有所改,那就与继前王而王者无以别,这不是天的意志。第二,新王所进行的这种改制,不过是"徒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至于"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却"尽如故",无有所改。正是因此,在他看来,上述的王者改制,"非改其道,非变其理","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如舜继尧,无为而治,就是此种易姓更王,只有改制,非变其道的验证。
一些人之所以批评董仲舒"三统"的历史观"承认历史变迁的形式并没有改变实质",①其改制只是"表面上的事情",②从根本上说是"没有前进,没有发展"的循环论,③其根据就在于上述。这些根据无疑确实存在,并非臆断。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上述的根据仅仅是董仲舒历史观的一个侧面,即其为应天而改制的方面,不是其历史观的全部。实际上董仲舒的历史观除了① 参见该书第88-89 页。
① 《春秋繁露·楚庄王》。
① 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二卷,第109 页。
②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三册,1984 年修订本,第83 页。
③ 于首奎:《两汉哲学新探》,第122 页。
应天而改制的方面,还有新王为应人而制礼作乐的一面。这两个方面合在一起,才是董仲舒历史观的全部,仅仅抓住其中的一个方面,特别是仅仅抓住其应天改制的方面,显然是一种片面的观点,是不符合董仲舒历史观实际的。董仲舒在《三代改制质文》中,一开篇便指出:"王者受命而后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作乐,一统于天下,所以明易姓非继仁,通以己受之干天也。"这里就一般地指出了受命而后王者,除必改正朔,易服色之外,还需制礼作乐,以便一统天下。随后,在回答"王者改制作科奈何?"的问题时,他又一方面讲到"历各法而正色","作国号,迁宫邑",另一方面又讲到"礼乐各以其法象其宜","易官名,制礼乐"。他还举例说:"故汤受命而王,应天变夏作殷号,时正白统。亲夏故虞,绌唐谓之帝尧。以神农为赤帝。作宫邑于下洛之阳,名相官曰尹。[作濩乐,制质礼以奉天。文王受命而王,应天变殷作周号,时正赤统。亲殷故夏,绌虞]谓之帝舜,以轩辕为黄帝,推神农以为九皇。作宫邑于丰,名相官曰宰。作武乐,制文礼以奉天。"由此可见,在《三代改制质文》中,他所说作新王之事,必然包含着应天改制和应人制礼作乐两个方面,而且从其文章的标题看,谓"改制"和"质文",其中之"质文",便是指的礼乐,而非单讲的改制。这一点《楚庄王》篇讲得更加清楚:问者日:物改而天授显矣,其必更作乐何?曰:乐异乎是。制为应天改之,乐为应人作之。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乐也。是故大改制于初,所以明天命也;更作乐于终,所以见天功也。??制礼作乐以成之。
天授命新王,其正朔、服色之制,乃"为应天改之";而礼、乐之事,则"为应人作之";其制礼作乐之事,是"异乎"改正朔、易服色之改制的。改制为应天,制礼乐为应人,这两个方面是新王受命必作之事,不可缺一。可见,谈论董仲舒的历史观,如果不讲其制礼作乐,则丢掉了其历史观中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许多人之所以未能发现董仲舒历史观中积极的、可以肯定的东西,而将其视为没有前进和发展的循环论,原因就在于抹煞了这个更重要的方面。
之所以说新王为应人制礼作乐是董仲舒历史观中更重要的方面,这是因为,照"天人策"所说"道者,所恶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礼乐乃是属于"所繇适于治之路"的人道内容。这是同董仲舒对礼的本质规定相关的。我们知道,董仲舒曾明确指出:"礼者,继天地,体阴阳,而慎主客,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内外、远近、新;日之级者也。"①他还说:"礼,体情而防乱者也。"②按照董仲舒对礼所作的这些规定,礼乐显然已不再是单纯的应天改制所涉及的更称号、徙居处、改正朔、易服色之类"表面上的事情",而是涉及到了"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等,正是因此,董仲舒才提出了"继乱世者道变"的观点。由此即表明,他所说新王改制作科,显然包含了应天改制和应人制礼两个方面,而且后者作为人道的内容,是比前者更重要的方面。因此,论述董仲舒的历史观,不可丢弃上述两个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方面,尤其是后者。然而我们看到,冯友兰① 《春秋繁露·奉本》。
② 《春秋繁露·天道施》。
先生说:"就封建社会说,最大的变动是改朝换代。他们所说的改制,是就一个新朝代说的。一个新的朝代所能改的,也就是那些形式上的事情。至于所谓大纲人伦,那都是从属于生产关系一类的东西。如果生产关系没有改变,那些大纲人伦是不能变的。如果变了,社会也就不是封建社会了。"③我以为这里有两点值得研究:第一,照这里所说,改制便是改朝换代所能做的一切了。可是董仲舒认为,这仅仅是继治世之时的情况,继乱世则还应作应人制礼作乐之事。不讲后者,显然就丢弃了其中一个重要方面。第二,所谓大纲人伦是"从属于生产关系一类的东西",从原则上说似是不错,但由此得出结论说:"生产关系没有改变,那些大纲人伦是不能变的。如果变了,社会也就不是封建社会了"。这显然与董仲舒眼中的"大纲人伦"涵义不尽相同。因为董仲舒所说的礼、乐,无疑属于大纲人伦的内涵,但礼、乐变了,却并不要求发生封建制度的否定性演变,而是在封建制度范围之内,进行某种大纲人伦方面的变革。这一点,在谈到董仲舒的改革思想时,将会详细讲到。由此表明,董仲舒所说制礼、作乐所涉及的大纲人伦的变化,并不涉及封建社会制度的革命性变革,但确实是在封建社会制度内部的一场重大的、涉及人伦道理的变革。以为只要一说是大纲、人伦、道理的变化,就是对封建制度的否定,这显然不符合董仲舒所说"继乱世道变"的观点。
这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是,董仲舒所说易姓更王制礼作乐是否有规律性可循?它同新王必改制又是怎样一种关系?前面所引董仲舒"天人策"的一大段话说:"臣闻夫乐而不乱、复不厌者谓之道,??怒是观之,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道变",联系其三统说,揭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律性。第一,"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这一点在变而有常的天道观中已有论述,在此只需指出,这里所揭示的是易姓更王制礼(道),其对前代之礼(道)损益与否,决定于所继之世是治世,还是乱世。继治世,如禹继舜、舜继尧,除改正朔、易服色的改制之外,其余一切"尽循尧道",这就是他所说:"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故不言所损益","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此即谓"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如殷之继夏,周之继殷,夏、殷、周三王之道各有偏而不起之处,故需举其偏者以补其弊,特别是桀纣大为亡道,因此,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都有"所损益",此即谓"继乱世者其道变"。
第二,继乱世者道变亦有规律性。董仲舒说:"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继之捄当用此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这是说,继乱世而王者,其制礼需按夏忠、殷敬、周文之忠、敬、文为序,因其所遇之变,循环地使用忠、敬、文三王之道。
第三,继乱世,新王改制与变道,三统与三道的运演,有着明显的一致性和同步性:夏正黑统,用忠道;殷正白统,用敬道;周正赤统,用文道。因此,三统与三道的运演规律是:黑统、忠道--白统、敬道--赤统、文道。从三统与三道的同步运演即可看到,董仲舒所说改制与变道,实是一为表,一为里,一为文,一为质,只有两者同时进行,才能完成继乱世当新王之事。至于董仲舒所说:"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实是仅指易姓③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三册,第88 页。
更王之继治世者,并不是易姓更王的普遍原则,因而不能作为否定易姓更王之继乱世者道变的根据。
综合上述董仲舒所说新王必应天改制和应人制礼两个方面所表现的"三统"、"三道"的历史观,从表面看,不论是三统或者三道,都是循环运演,周而复始,没有任何的前进或发展;但是,若看其实质则不然,忠、敬、文三道的循环,每一次的道变,都是因其所遇之变而制礼,因而对前朝之礼均有所损益,以拉溢扶衰。这样,他就从原则上肯定了历史的进步或进化。作为这一点的证明,那就是他在论述汉代"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时,曾反复说明,汉继秦乱世之后,因其所遗之世,如"腐朽之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所以,绝不可像秦之继周。本来周之未世"大为亡道",但秦"独不能改,又益甚之",结果导致立为天子十四载便"国破亡矣",而应如"圣王之继乱世也,扫除其迹而悉去之,复修教化而崇起之","窃比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为政而不行,必变而更化之",这样,汉才可得到"善治"。为此他提出了要汉武帝"退而更化"的主张。
由此表明了董仲舒的历史观,这也是其进步政治主张的理论基础之一,应予肯定。
当然,董仲舒的历史观,还有所谓"四法"说和"三等"说。四法说,以"四法"与"三统"、"三道"说相配合,以十二代为一大循环周期。这四法是:舜主天法商而王;禹主地法夏为王;汤主天法质而王;周主地法文而王。"四法"说也有一整套具体制度,载于《三代改制质文》篇,这里不再赘述。关于"三等"说,以春秋之十二世分为三等,主要载于《楚庄王》篇:见三世,哀、定、昭,六十一年。
闻四世,襄、成、文、宣,八十五年。
传闻五世,僖、闵、庄"、桓、隐,九十六年。
对于这三世的道德行为,他提出了按亲疏、近远持不同的批评态度,这就是所谓"于所见微其辞,于所闻痛其祸,于传闻杀其恩与情俱也。"距本朝愈近,批评愈委婉,愈远批评愈严苛。这就为后来公羊家"三世"进化说的提出,起了兆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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