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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下一手何在(4)
第十章 下一手何在(4)
11月11日,《经济日报》以15万元的代价整版刊登了名为“奋进中的珠海格力集团”一文,称格力集团授权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使用格力商标。
格力电器授权律师事务所发给《粤港信息日报》的律师函中,指格力小家电的“产品质量水平、技术水平与‘好空调、格力造’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形象有很大的反差”。而“奋进”一文却对格力集团的小家电业务持肯定评价,文中极力宣扬格力小家电的市场地位和质量、技术水平,称“生产的电暖器连续3年在国内市场销量名列前茅;电风扇、电饭煲、电磁炉、饮水机也进入了行业前三名”。
这时候,全国的媒体和网站纷纷出现针对此事的评论文章,最多的一天有三十几篇攻击格力电器的文章出现,其步调一致很是让人意外。董明珠和格力电器的领导层起初很是意外,但后来他们就习以为常了,因为几个月后与国美交恶时媒体的表现也是如此。这就引人思考另外一个问题:国内的财经媒体究竟有多大的可信度与中立性?当然这是题外话。
2003年12月,《粤港信息报》头版头条刊发评论性文章《格力再现褚时建式人物》,把朱江洪评析为另一个褚时健,并称朱江洪“想通过股权置换,拟用MBO方式实现企业改制,把集团公司所拥有的58%的股份中的30%归他个人所有”,把朱江洪描绘成一个侵吞国有资产的“59岁现象”人物。
朱江洪认为此文是对他的严重诽谤。2003年格力集团亏损逾亿,管理一团糟,格力电器赢利逾3亿,蒸蒸日上,而文中却把集团董事长描绘成是国有资产忠实的看门人,朱江洪则成了国有资产侵吞者。这种笔法使人感到寒心。他心力交瘁,叹息这是“创办格力以来最艰难的日子”。朱江洪于2004年初起诉作者仲大军侵犯其人格、名誉权。法院判决朱江洪胜诉,对方被要求除刊登文章道歉外,赔偿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同时,关于格力电器建账外账、设立小金库、烧账本的传言到处流传。珠海的纪检、工商等部门也进驻格力电器进行调查。格力集团有些人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把朱江洪和董明珠赶出格力。
董明珠毫不示弱,她直指集团一些做法是想掏空上市公司、利用上市公司滋养**。董明珠疾呼: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敢于揭短,敢于正视自己的问题,敢于把自己的丑陋、错误暴露给别人,让别人来帮助自己。在总结经验的过程当中,不要互相指责,而是应该帮助。她在媒体面前毫不避讳地说:“格力集团长期运作不规范,出事是迟早的事儿。”
传言和诋毁袭来的时候,正是格力电器第四期工程竣工准备剪彩典礼的时候,也是格力电器为其未来的增长布局的关键时候。就是这样,朱江洪和董明珠往往是每天早上看完一厚迭媒体的“报道”,下午还要面带笑容去出席公司扩建工程的奠基仪式。去外地出差还得匆忙赶回珠海配合有关方面反复的“谈话”、“调查”。在国有企业,墨守成规,把企业搞跨了可能还没有责任,异地做官就是了。反之,不管你把企业搞得多红火,但只要有一点违规,责任你都逃不了,在国企做领导必须十分谨慎。
这种人事的复杂不只是在格力电器有,在所有的国企都会存在,对企业经营者的精力影响很大。国企的领导人要上面任命,但是有的“上面”完全是出于个人的利益,而不是出于公心。他做事的出发点并不是为了把这个企业做好,而是为了整人。民营企业不会轻易换人,因为要考虑到企业自身利益受到的影响。但是国有企业无所谓,你走了,正好他上来。由此有一种说法,搞国企千万不能搞得太好,也不能搞得太不好,要搞得一般。每年有点鸡肋般的利润,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要是搞得好,就有人觉得他能搞得更好,他就要来把你挤掉。要做得不好,上面就要把你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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