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和刘晓庆:不得不说的故事 > (4)
我的电话放下没多久,老巴走过来,说刘晓庆给他打了个电话,告诉我们不要理小姚,说她是个精神病患者。
看来,在这个剧目中,不止我扮演了一个悲剧角色,好像这个刘晓庆的肝胆相照的战友,最后也被作为一个精神病患者牺牲掉了。但是我想,小姚最初的意愿是为刘晓庆好的、到后来也是为刘晓庆考虑的,只是不知道到底是小姚的草率惹怒了刘晓庆,还是刘晓庆利用了小姚的草率。反正,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也只有她们自己才能说清楚了。
那段时间,老巴也在四处找刘晓庆,因为关于“刘晓庆美的世界”的事情一直搁在半空中,他也很着急。好不容易联系到刘晓庆,约好了在北京饭店见面,但等老巴他们赶到北京饭店,刘晓庆又来电话说去长城饭店,等他们再赶到长城饭店,等了好久也不见刘晓庆的踪影,只好悻悻而归。
我本来可以去找刘晓庆的,而且我想如果我愿意的活,一定能找到刘晓庆的下落,只是我并不想去找她。也许我是担心,担心我万一在某个朋友的住所找到了刘晓庆,同时也发现了姜某的身影,那少不了是要有一场死拼的。不是因为害怕才不去找她。而是因为那时我党得这样的寻找已经没有了意义——不辞而别的人已经不再有寻找的必要了。
汪洋厂长忽然打来电话,严厉地批评我:“你怎么可以让晓庆身无分文地到处漂泊?”
她身无分文,家里的钱不是全被拿走了吗?
还没等我开口,汪厂长又开始了谆谆教导:“你现在在法律上还是她的丈夫,你还应该关心她,照顾她。”
是,我还是她的丈夫,我还要关心她,照顾她。也许钱全让老人们拿走了,大连演出的酬劳还在我的包里,她确实身无分文。
我打开那个演出回来后一直没碰的包,在刘晓庆粉色的演出服里发现了九千块钱。我又发现还有一个十二万的存折,是已经到期,刘晓庆的父母让我取出来另存的。关于这笔钱我以后还会提到。
我把那九千块钱分成了两份,五千块给刘晓庆带走,剩下的我自己留下。另外,我还拿了几件我的干净内衣给刘晓庆拿去换,反正那个阶段,我们也是不太分的。
我知道应该把这些东西送到什么地方——西单的豆花庄。那个曾经大言不惭地宣称每一次离婚都是一种新生活开始的女老板,那个曾经无数次在自己的饭店里安排刘晓庆和律师见面的女人,这一回依然丝毫没有掩饰地很痛快地把衣服收下了。她的行为尤疑已告诉我她知道刘晓庆的下落。如果我真的想知道刘晓庆在哪儿,我只需叫一辆车,跟着这个貌似精明的女人走一趟,就完全能把刘晓庆找到了。
可是,我没有那么做,我根本不想那么做。我送了这些东西,只是想证明我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只要法院的判决没有下来,我仍然有义务去履行一个丈夫的责任。
出了豆花庄,由于车站等车的人大多,我决定索性走回家去。
那一天正好下雨,而且下得很大,路边的水飞快地聚集着向下水道冲去,在下水道口形成一个巨大的旋涡。抬眼望去,那雄伟的纪念碑、天安门,还有北京饭店都像蒙上了一层纱,在雨雾中朦胧地闪现着……
开始,我还打着伞,后来,把伞也拿开了。就像儿时放学回家的路上偶遇大雨一样,又开始在雨中漫步。任凭这天上之水沐浴着我的身体、我的灵魂……我一边看着街旁躲雨的人们,一边在心里膨胀着一股英雄气概。只是那一年,我已经三十六岁了。
我小时候就有这样的毛病,下大雨的时候,别人都躲起来了,我却用妈妈给我的雨布把书包包好,然后,一个人在雨里走。当年在我们家乡,柏油路上本来车就很少,一下雨,更是四处不见人影,整条路好像都属于我一个人一样。两只小脚,啪吐啪吐的踢着水。夏天,马路总是热的,我把凉鞋提在乎里,像个大将军一样,在雨里一往元前地大步走着。
我喜欢淋雨的毛病一直保留到现在。
记得在海南拍《慰安妇七十四分队》的时候,有一次下大雨,不能拍戏,我这个快四十岁的人又站在了雨里。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喜欢淋雨了。
你想想,那籁籁的雨滴敲打着你的身体,就像有轻微的电流流遍你的全身。在雨水里,只有你一个人无所畏惧地站立着。天地之间只有你是最勇敢的,只有你会成为一个胜利者。雨水顺着你的脸,脖子、胸往下流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的身体在慢慢地消失,慢慢地融化,融化在大自然淋漓尽致的发泄之中。那一刻的感觉,也许是人生最美好的享受。
有人说,只有失恋的人才喜欢淋雨,因为他们把大雨当成了情人的手,把雨水流过身体的感觉当做爱人的抚摸。这样的说法,也许有它的道理。其实我觉得,这还是一种渴望胜利、渴望战胜失败的心理。
雨太大了,浇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雨水顺着我身体的每一个部位往下流,在腰带上面聚集起来,从前面衬衣的纽扣处往外冒,又碰到了外衣,只好顺着外衣齐刷刷地浇到我的裤子上……我真希望这洁净的天上之水能够帮助我找回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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