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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案件

  在“杨、余、傅”事件之后,“文革”从初期的大轰大嗡逐渐转入中期的“清理阶级队伍”和“整党”。

  196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把这个厂树为“清理阶级队伍”的“样板”。从此,“清理阶级队伍”便作为毛泽东关于“文革”的“伟大战略部署”,在全国城乡展开了。

  这时,陈伯达抓了个“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案件,紧追“后台”……

  事情最初是在1967年10月发生的。那时,在北京出现一份不同寻常的传单《中国共产党非常中央委员会致全党的公开信》。

  这封《公开信》力透纸背,深刻地剖析了正在进行着的“文化大革命”,指出这是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经济上、文化上对党和国家的大破坏。

  《公开信》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中央文革”的陈伯达、康生、江青在那里兴风作浪。指出陈伯达是叛徒,康生是托派,江青是野心家。还指出撑这些“左派”的腰的是林彪。

  《公开信》甚至指责了毛泽东,说他过分注重个人权力,遇事多疑,而且反复无常,往往从一个极端跳向另一个极端。《公开信》热情赞颂了在艰难中为国为民分忧的周恩来……

  这份传单一在北京出现,立即惊动了“中央文革”,惊动了谢富治那个公安部。谢富治把《公开信》作为“大案”来抓。

  谢富治调集了公安部的行家们集中力量突击侦破。才一个来月,1967年10月20日便在天津破获此案。

  原来,作案者是天津一家煤球厂的一个工人。作案者供认:“从头到尾,从始至终,都是一人干的,没有任何人参加。”

  据作案者说,他自己起草了《公开信》,自己刻蜡纸,自己油印了80多份。1967年10月8日后半夜,亦即10月9日凌晨,他来到北京外交部街,把传单分别投进了附近的几个邮筒。

  经过公安人员鉴定笔迹及对油印机进行鉴定,确定是由那位天津煤球厂工人所写、所印的。

  这一案件,公安部的专案人员以为可以结案了。

  陈伯达却摇头:“我不相信这件事就那么简单,肯定有后台!”

  1968年4月28日下午,陈伯达和谢富治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待厅接见专案组人员。陈伯达指着墙上挂着的“宜将剩勇追穷寇”的大字标语说:“宜将剩勇追穷寇,你们要学习……抓到了刻蜡版的人是起点,不是终点。老板不是一般人,一般人干不出来。不是仅仅一个人搞的,可能有一个组织。”

  陈伯达接着说:“抓了几个煤球工人,煤球工人不熟悉党的情况。不行。我的意见你们不算破案。要像富治同志讲的,你们要追,要很严肃、很认真的穷追,追到哪个就是哪个。”

  陈伯达还说:“要追穷寇嘛,我看这里面有好几层,说不定有十八层,不是一两层,也不是两三层。”

  这么一来,专案组就开始“追后台”,企图破获一个“反革命组织”。

  追了几个月,进展不大。1968年8月19日、12月6日,陈伯达和谢富治又两次接见专案组,给他们打气。

  陈伯达很明确地说:“就是要往上追,总而言之,不管你三七二十一,搞到谁就是谁。”

  陈伯达拿着《公开信》,故意问道:“这个反革命信上讲,有一个人可以出来当权。谁是这么一个人啊?”

  谢富治马上点明了:“根子就是刘、邓黑司令部的人!”

  吴法宪把话讲得更是明白:“还不就是那第二号大走资派嘛!”

  陈伯达见他们说出了自己的意思,补充道;“你们要追穷寇!追穷寇!”

  在陈伯达作了这么一番“指示”之后,专案组“立足于有,去审讯”。也就是说,先确定了有“后台”,然后“追穷寇”。

  这么追来追去,在1968年12月竟追出了一桩离奇的通天大案———“中国(马列)共产党”假案。在严厉的逼、供、信之下,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经济研究所实习研究员周慈敖被迫按照专案组的意图交代:在北京,成立了“中国(马列)共产党”。据云,“伪党”的中央“书记”是朱德,“副书记兼国防部长”是陈毅,“总理”是李富春,“常委”

  有朱德、陈毅、李富春、徐向前、叶剑英、贺龙、廖承志、杨成武等,“委员”有王震、萧华、余立金、伍修权、王炳南、刘伯承、谭震林等等。又云,这个“中国(马列)共产党”

  在1967年7月,曾秘密地召开过“代表大会”……

  只是这个假案编造得太荒唐,而且牵涉面太大,又没有真凭实据,专案组追了一阵子,也坠入迷雾之中,无法真正立案。这样,在1969年8月,不得不把有关“伪党”的档案封存,不再“追穷寇”了……

  1980年11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就这一问题,对陈伯达进行了严肃的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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