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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商战之策略(20)

  德国商战之策略(20)

  “商约中,宜详细注明德国在外所设资本,他国给德国以进口之优待,德国亦予以出口之优待。”(美译者按语)

  ∣提要∣血书商约——德商之最低限度条件——特别优待德商——无限度购买他国原料——德国在联邦有督察德商之权——管理联邦之运输费——惩罚抵制德货者——收回被盗窃之专利权——联邦担保不排除德货——公会应受欢迎。

  ∣美译者按语∣是章著者以为商战,先宜注重商约。德国战胜后,与各国立城之下盟。则商约等于血书,当有最低限度之要求,德人可在各国指定之产业内经营事业。德国之商务代表,有惩罚不购德货者之权。俾得尽量购买,各国当负担保德国资本及账款之责任。

  第十二章  德货用冒籍之法以避敌人之仇视

  八、德货匿名之法

  德国之商务,必不能随和议而即恢复。以敌国有仇恨之心也,当设法和缓消除之。商战宜有忍耐体谅之心,而抛却唯吾独尊之念。譬如货物,用德牌以自夸,实是一种自傲之心。即不自傲,而改用自谦之法,或尚有反对之者。况以事实论,本不可不自谦也。往日德之虚荣心,不可再现与今日。当为达远大之目的,而完全放弃之。但卑鄙规避等法,德人亦不当用之。

  欺人之计

  欧战告终后,德国出口商之第一号令,为“德货不用德式,而物质之优美不变”,当以货之精美为中心点。他国之货,若能与之并驾齐驱,则德货当再谋进步。以超胜之。但其外表,不能不渐渐改用中立国之式样。

  “欲使德商在敌国恢复原状,须改德货之外表”。(美译者按语)

  改外表,不独指包装,货样亦宜改之。从前德国式样本为人所欢迎,自今而后,将为人所厌恶,而不愿再购矣。故德货当改一普通新式以代之。

  与联邦购货者斗智

  德国之商标,本因德货价廉物美,受人欢迎,而今将引起人之反感,故宜废去之。遇有必需之时,常用中立国之商标。

  关税手续之严厉

  为保护出口商计,德商不独宜自己虚心下怀,且宜求人之不与之为难。如各国之税关及铁路,于德货经过时,须盖以来源之戳记。则于德货销路,大有妨碍。即其章程一律同等,无论何国之货,皆须盖戳,于德货亦属不利。以其国人既明知其来源,则将舍德货而购他国之货矣。然但求德货独不盖戳,亦不妥当。宜要求各国之货皆不盖戳使德货与各国货不易识别而后可也。

  “他国政府不得在德货上随意盖戳。”(美译者按语)

  秘密之宣传

  欧战前宣传之法,对于德货各方面之优点,莫不揄扬。战后之宣传,当改变其法,仅能将货物之优美,普通言之。而一切无意中启人嫉妒者,概当注意废除之。

  此外每对于货物之出产及销路数量,竭力铺张,亦大不宜。此实夸耀德商之势力,足以引起外人与本国势力比较之注意,而生妒忌之心。产销之数目,亦不能与其他之国比较,恐其亦为联邦之一,而亦不购德货也。

  “德国出口货之宣传,决不可引起国家思想之反感,但就事实上言之足矣。”(美译者按语)

  宣传宜真确,而不宜夸耀。既不当以他国之耀为比较,亦不可以本国之货为比较。盖恐伤及德商全体也。谚云“损人之名,不能增己之名”,宣传之法,当以此为戒。今后之宣传,当预为准备。但就物质良美之点为言,令人自行比较,及承认其优美,则已足矣。

  宣传有三种:印刷宣传、函牍宣传、口头宣传是也,所以使大众知之也。欧战之后,敌人仇恶必深,德国之印刷品及函件,必不欢迎,而反增恶感。故必当变更前法,先就个人方面入手。大概最良之法,是以利用中立国为起点。

  中立国之游击法

  利用中立国为入手之法,亦至不易。其法,令各种商业自觅中立国人,为德商之经理。各国此种经理甚多,唯在战事初息之时,亦将不愿经理此为难之事,盖恐累及本人之事业也。若用长期薪金利诱之,亦未必尽善。最妙之法,令中立国人为德商之间接经理,而使此中立之公司,受领德商一切之指挥。唯此一法,或可解决此难题也。

  他如在中立国设一分部,或组织完全分公司,或完全独立之公司。此种变通办法,尚不能完全解决此难题,盖他国商人必追究其根底也,故不如利用中立国为妥。但多添一中间人或机关,其费用必较巨,因此货价不得不随之而增。然宁可设法减少制造价,而不增加货价。

  “在敌国内恢复出口商业当利用中立国,不宜用直接经理之法。”(美译者按语)

  第一,宣传方面一切布置,当由德国实业家自备。而完全用中立国之态度,并由中立国宣传之。宣传之结果,当由中立国转达德商,以便编制宣传统计。

  如有订货,亦由中立国转致德商。其提货单及运货付款等,皆由中立国转手。而其所应得之利益,当慷慨与之。盖不得其协助,则德货不能出售也。

  “中立国协助德商,当予之以相当酬报。”(美译者按语)

  第二,办理广告之事,可利用中立国之商报。宣传德商一切改良及新发明,以德国各报,将不易在他国流行也。

  第三,利用中立国之经理部,代收德国所需之原料。但利用中立国经营进出口商业,须注意经济之出入。如进出口货能大致相抵,则德国汇出之款亦不多。倘出口能超过进口,则自无漏厄外国之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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