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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传记文学 > 我的美国之路 > 第一部 早年时光 第一章 卢瑟和艾丽的儿子

第一章 卢瑟和艾丽的儿子

  我通常总是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一次我没有信,差一点送了命。时间是1992年2月,地点是地道的牙买加。当我们登上UH—1直升机的时候,阳光灿烂,和风习习,只略微有点下午要来场雷阵雨的迹象。看来是顶好的飞行天气。我父母出生在牙买加,这一次,我妻子阿尔玛和我是应牙买加总理迈克尔·曼利的邀请来访问这个岛国。从海湾战争结束时起,曼利已经催了我一年。他最后一次打电话时,以一种令人不得不接受的口气说:“休息一下吧,亲爱的孩子。回家来,短短几天也好。就住在我们政府宾馆好啦。”我终于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在这之前的一年里,尽管“沙漠风暴”已经过去,我这个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肩上的担子仍然很沉重。冷战高速消退,我们正在努力重新思考和重新安排美国的防务。世界发生了剧烈变化。当时,我们正在组织一次给俄国人空运食品的空运救济行动;在古巴境内的关塔那摩基地,出现了令人十分为难的情况,大量的海地逃亡者聚集在那里,其境况已开始恶劣到像是一座集中营;萨达姆·侯赛因虽然打了败仗,仍怙恶不悛,企图阻挠联合国观察员制止他研制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的努力。我能有机会离开寒冷阴沉的华盛顿,到牙买加晒几天太阳,自然是乐意的。同时,我准备在归国途中,在关塔那摩稍作停留,视察一下那里的情形。

  1992年2月13日下午,我们抵达牙买加,立刻被卷入了西印度群岛的好客旋风。第二天上午,我们被拉到沃德剧院。在那里,金斯顿市长玛丽·艾特金斯向我赠送了该市的城门钥匙。我致答谢词说:“市长阁下,我是在美国出生的,但是你把我第二故乡的钥匙交给了我。”我回忆了童年往事,谈到听过“来吧,萨迦的小伙子”之类的西印度群岛小调歌曲,聆听过路易斯·贝内特的混杂式英语的诗朗诵,美餐过大香蕉、烤山羊、大米加豌豆。我讲完以后,市议员埃兹拉·科尔评论说:“只有我们牙买加人说大米加豌豆。加勒比海别的地方都是倒过来,说豌豆加大米。鲍威尔将军是真正的牙买加人。”

  然后,我们到附近的上园营,访问牙买加国防军总部。国防军首长彼得·布雷迪准将陪我转了一圈,让我参观士兵们的操练。他们操练得很出色,身手不凡。响亮的跺脚声,漂亮的敬礼动作,整齐划一的转体,还不时地高喊“一——二——一”口令,完全是一套英国式的标准动作。

  午餐后,我们登上牙买加国防军的一架直升机,准备飞越小海湾到曼利国际机场,然后换乘美军的“黑鹰”直升机,去视察临时在牙买加值勤的美军部队。原先计划我们一路都乘“黑鹰”直升机,可是东道主要求我们乘坐牙买加的美制UH—1直升机离开他们的总部。我直觉感到不大对劲,但主人的盛情难却,要顾及他们的自尊心。直升机起飞了,在大约1500英尺的高度转入水平飞行,金斯顿消失在我们身后。阿尔玛朝我微笑。是的,这一天过得挺美。我透过舷窗凝视着令人心旷神怡的蔚蓝色的加勒比海,突然听见猛烈的咔嚓一声。阿尔玛瞅着我发愣。

  我立刻明白是出了故障。这架UH—1的传动装置卡住

  了。飞机开始摇摇晃晃地向海湾下坠。我在越南经历过一次直升机飞行事故,我知道,如果这架UH—1触水,它很可能会翻过来,叶片会折断,像榴霰弹一样四处飞散。机舱门一开,飞机就会像一块石头一样沉入海底。我脑子里闪过的念头是:我们有3个孩子,他们的父母亲就要命归西天。

  “弯下腰!双手抱住腿!”我向阿尔玛喊道。

  “为什么?”她问。

  “见鬼!听话!”我呼叫着,感觉到我们在继续下落。我看见两名飞行员正忙着扳拉操纵杆,采取紧急措施。他们关闭了发动机,我们在继续下降,只听见叶片啪啦啪啦的声音,眼看飞机就要沉入大海了。最后一瞬间,飞行员终于让直升机在海岸边上硬着陆,离海水线还不到20英尺远。我解开安全带,抓住阿尔玛赶紧离开座位向外跑。直升机说不定会起火爆炸。

  我们跑出危险地带后,阿尔玛问:“怎么回事呀?”

  “我们迫降了。”我告诉她。我朝牙买加飞行员走过去,祝贺他们出色地完成了紧急降落。

  事后,曼利总理给我打电话说:“我亲爱的科林,你知道为什么树叶在沙沙响吗?这是我松了一口气,在欣慰长叹哩!”真是散文诗,我祖先的语言。然而我仍感到惆怅。我父母诞生的地方竟差一点成了他们儿子的葬身之所。

  我们登上“黑鹰”,继续原定的行程,我看望了俄亥俄州国民警卫队派到牙买加帮助修路的一支部队,以及美国空军在一座名叫“情人跳”的悬崖峭壁上修建的跟踪贩毒活动的雷达站。正式访问到此结束。接下去是寻根问祖的旅行。

  我们坐进牙买加政府提供的一辆吉普车,朝北驶向内地,转上一条尘土飞扬的土路。这条路活像这块红土地上一道长长的伤疤。漂亮的房子看不到了,眼前只见简陋的村舍。路越走越窄,最后我们不得不下车步行。徒步走了大约15分钟,忽然间在我们面前冒出了当地政府的长官——“卡斯图斯”——以及警察局长和另几位官员,向我们表示欢迎。我们跟着他们走上缓坡,过了小土岗,一条坑坑洼洼的小路把我们引向一片小谷地。在那里出现了魔术般的情景,不知从哪儿一下子冒出来许多人。很快就有200来人围上我们,老老少少,有的衣着华丽,有的衣衫褴褛,有的穿着鞋,有的光着脚。忽然,响起阵阵乐声,接着出现了一支乐队,一群身穿黑制服的年轻人奏起了《星条旗之歌》。

  “这些孩子是你父亲母校的学生。”那位地方长官对我说。乐队奏完美国国歌,就吹奏起西印度群岛即兴舞曲,我对它像对美国国旗一样熟悉。人群开始拍手,向阿尔玛和我们靠拢,拉着我们的手,笑容满面地亲切问候。远处又有一小批人向我们走来,人群给他们闪开路。我激动万分。这是我家的亲人。不需要任何人作介绍,其中有几位是我以前见过的,其余的人一看脸就知道。他们长得很相像,也同我相像。我们来到了托普希尔村,这是我父亲出生的地方。他们拥抱我,自我介绍。艾维·里奇姑姑,穆里尔表兄、克劳德叔叔、帕特堂弟等等,都似曾相识,是远近的亲属。

  大家让阿尔玛和我坐在两张折叠椅上,也就是在贵宾席就座。一位女教师琼·本特,她是我一个堂弟的妻子,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我们又起身,走过几座门廊涂成浓浓的红土色的不错的房子,来到一座小屋前。它的墙壁抹着粗糙的灰泥,屋顶是生了锈的铁皮,屋檐是手劈的木板造成的。6尺宽6尺高的窗户两侧,配有褐色的百叶窗,使这座热带的小民房奇怪地具有一点新英格兰的格调。

  小屋里有4个房间,没有自来水,没有电,没有厨房,也没有室内卫生间。全部面积还不及美国的一间平常的起居室。我的亲属们事先赶跑了屋内的鸡,擦洗打扫过一番,做到这一步已经够难为他们了。我站在父亲1898年诞生到人世间的小屋里,一股缅怀先父的亲情在心中油然而生。

  走到屋外,我们来到祖先的墓地,那里刚刚拔除过野草,培了新土。人群又一次围拢过来,期盼我讲讲话。我对他们的热情欢迎表示了最诚挚的感谢。其实,我内心真希望单独呆一会儿,有一点时间在这片土地上踏着我父亲的足迹,穿越田野,在他当年熟悉的树林中漫步,想象一下当年父亲住在这里的情景,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他是怎样维持生计的。可是人群一直围着我们。阿尔玛和我在我祖父、祖母的坟墓前作了祷告。我们跟亲属们交换了一点小礼品。妇女们向阿尔玛赠送了她们手绣的漂亮亚麻织品。访问到此结束。

  我们回到“黑鹰”直升机上,途中飞过了威斯特摩兰,那是我母亲莫德·艾丽尔·麦科伊·鲍威尔的诞生地。一路上,我寻思着我的父母。当年两个牙买加青年是怀着什么样的梦想,或是出于什么样的忧虑,先后背井离乡,离别他们所爱的亲人,移居到一个他们完全陌生的国度。他们曾否想过,他们走了有勇气而又有希望的这一步,对他们的儿子的命运产生了何等的影响。

  我生于1937年4月5日,当时我家是住在纽约市哈莱姆区的莫宁赛德大道。我父母的第一个孩子是我姐姐玛丽琳,她比我大五岁半。我已经不记得我家在哈莱姆时的情景。人们常说,人在孩提时的最早记忆通常与一次闯祸有关,我正是这样。4岁时,我家搬到纽约南布朗克斯区,外婆艾丽丝·麦科伊在家照料我,因为父母都要上班干活。我在地板上玩,把一根头发卡子塞进一个电源插座内。只记得耀眼的火光一闪,我被电击得差一点从地板上跳起来。记得外婆一边骂我,一边把我搂在怀中。父母下班回家后,大人们紧张地议论了一阵子,然后又骂了我一顿,埋怨个不停。这一天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不是触电和疼痛,而是看到了大人们多么疼爱我和关心我,我成了全家注意的中心,觉得自己挺重要。

  我小时候最敬畏的人物是一个矮个子男人,身高5.2英尺。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常常倚着我家窗子朝外瞅,看着他身穿外套,系着领带,头上戴一顶浅呢帽,腋下夹着一份报纸,从英特维尔大道的地铁站出来,一步步走过来。他的外套敞开着,随着八字步不停的左右摇摆。他吹着口哨,一路上遇到熟人时,不论是药店掌柜、面包房师傅,还是我们楼房管理员,都停步向他们打招呼。这条街上有些孩子把他当作一个怯懦的有点滑稽的人,但我并不这么想。这个活泼愉快而又自信的矮男子名叫卢瑟·鲍威尔,他就是我的父亲。

  他20岁出头就从牙买加移民来到美国。在我出世之前17年,他放弃了在一家店铺当小伙计的工作,离乡背井,移居美国。他从来没有向我谈过他在牙买加的生活,很可惜,我也不曾向他问过。我只知道,他是托普希尔村一个贫苦人家的9个孩子中的老二。他来美国,跟他之前来美国的千百万人一样,无疑是为了寻求一条较好的生路,并且为他的子孙后代寻求一个较好的前途。他搭乘联合水果公司的一艘汽船,一艘真正的香蕉运输船,在美国费城上岸。

  爸爸先在康涅狄克州的一家种植园当工人,后来到纽约曼哈顿区当大楼管理员。他最后在曼哈顿服装区第7大道500号专门缝制女性套装和外套的金斯伯格服装厂(后来发展成盖因斯公司)谋到了一份差事,终于保障了他安家立业,成为一家之长。他先在库房工作,然后升为货运办事员,最后当上货运部领班。

  我母亲在牙买加的娘家,社会地位比我父亲家略微高一点。她是9个姊妹兄弟中的老大,高中毕业,比我父亲强。当父亲在家务事上以势压人时,妈妈常常唠叨:“你有什么了不起,中学都没有毕业。”在移居美国之前,妈妈曾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速记员。她的母亲,麦科伊外婆,个子矮小,善良可爱,讲英语的时候拖着英国人的腔调,又夹杂着非洲口音,我至今一回想起来仍然觉得是在听音乐。麦科伊家族和鲍威尔家族,如同牙买加常见的那样,其祖先混杂着非洲人、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的血统,也许还有阿拉瓦克印第安人的血统。我父亲家甚至还跟鲁姆菲尔德一个犹太人家族有血缘关系。

  外婆的丈夫埃德温·麦科伊是苏格兰人,在一个甘蔗种植场当监工,他使我们具有苏格兰人的血统。外婆生了9个孩子,当她被丈夫遗弃时,只有几个长大了,多数孩子还要靠她抚养。她为寻找工作挣钱养活孩子们,离开牙买加,先到巴拿马,然后到古巴,最后到了美国。在美国,她的大女儿,也就是我妈妈,可以帮她一些忙。外婆给人家当女仆,以后在曼哈顿服装区当缝纫计件工,节衣缩食,把节省下来的每一文钱都攒起来,汇回牙买加,养活仍然留在那里的儿女。外婆最后去了她最小的女儿——劳丽斯姨妈家,她俩是阔别12年以后才在纽约团聚的。外婆为儿女们作出那么大的牺牲,而且全家长久分散天各一方,这在我们这些未曾尝过悲惨贫困滋味的人看来,真是难以想象。

  外婆给我妈妈起的名字是莫德·艾丽尔,但是妈妈一辈子都被叫作艾丽。她身材矮小,只有5.1英尺,体态丰腴,脸庞秀美,长着一双温柔的淡棕色眼睛,棕色头发梳着40年代的发型,脸上经常带着暖人心田的笑容。她白天在服装厂上班,当缝纫工,忙于钉扣子和修整服装。累了一天回到家,就系上围裙,做饭、洗衣服、熨衣服,缝缝补补,终日忙碌,从不得闲。这就是我记忆中的母亲。

  妈妈是一个坚定的工会支持者,是国际妇女服装工会的会员。我父亲当上货运部领班,自认为属于管理人员。他俩都拥护罗斯福总统的新政,当时都投民主党的票。打从我记事起,家里门厅里就一直挂着战时罗斯福总统在国会山前以国旗为背景拍摄的那张著名的照片。妈妈始终是铁杆民主党人,但爸爸在1952年拥护艾森豪威尔,改投了共和党的票。

  我父亲一辈子是乐天派,我母亲则总是小心谨慎。不管家境贫富变化如何,他们始终保持着这种性格。我父亲去世以后,我常在休假时回家看望母亲。她常对我说:“科林,把存折拿到银行去,让他们填上利息。”

  我解释说:“妈,不必啦。银行会把利息通知单寄给你,利息跑不了的。”

  “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蒙我?”她说“蒙”时用的是牙买加的一个老字眼儿。说着,她走进自己的卧室,从床底下翻出一个旧布包着的糖盒子,从里面拿出存折交给我。

  我只好顺从地去银行排队,请银行的人把这一帐号的利息给填上。

  “当然可以,鲍威尔上校。不过我们会寄利息通知单给你,你就不必跑这一趟啦。”

  “不行啊,”我说,“我母亲要亲眼看见存折印上她的利息数字的红字。”我差一点说出以便证明你们没有“蒙”她。

  据我父亲的妹妹贝丽尔姑妈——她在我写这本书时已经90多岁了——回忆,我父母是在哈莱姆的外婆寓所相识的。外婆为了多挣一点钱,让几个亲戚和别的牙买加移民寄宿在她的寓所,其中的一个寄宿者是卢瑟·鲍威尔。于是,我的父母在同一个屋檐下相爱了。

  我出生以后在哈莱姆住过两三年,后来搬过几次家。到1943年,我6岁的时候,我家搬到了南布朗克斯区的亨茨波因特小区的凯利大街952号,我在那里长大。1981年由保罗·纽曼主演的影片《布朗克斯的阿帕奇堡》就是在我住过的那一警察分管区拍摄的。在那部电影里,这个地方被描绘成城区藏污纳垢的巢穴,一幢又一幢烧坏的破烂公寓楼,满街垃圾,杂草丛生,住的人尽是吸毒者,男盗女娼,精神病患者,谋杀警察的凶手,以及第三代靠福利制度生活的家庭,总之是一幅美国老城区的可怕恶梦的情景。我住过的亨茨波因特当年并不完全是那个样子,尽管它也谈不上绿树成荫和庭院宁静。我们当年门窗都得上锁。我记得我家大门有一根大铁闩,从门背后插进地板上的一个托架,为的是不让任何人硬闯进来。盗贼不少,吸毒现象当时已逐渐增多。常常有人在街上殴斗,捅刀子。有些流氓团伙为了争地盘而动用棍棒、酒瓶、砖头和土造的0.22口径手枪打群架。然而,当时的犯罪和暴力活动还没有达到那部电影描绘的那步田地。当时还不是那样。当我在亨茨波因特长大的时候,一般人还能在种族之间保持一定的容忍心。总的说来,多数家庭是和睦安全的。

  我家住的是一幢4层砖砌公寓楼,每层两家,全楼共8家。我们住在3层一个4居室单元房里。从家里走上凯利大街,一眼就能看到我的整个世界:向左过三个街口,就是我的小学,再过一个街口就是我上初中的中学。两校之间的一块狭长的空地上耸立着圣玛格丽特圣公会教堂,那是我们的教堂。相反的方向上隔几个街口,是我后来念书的中学。我家门口的马路对面是凯利大街957号,吉莎姨妈和艾尔弗雷德·库特姨父住在那里。在我上学的路上,要路过935号,那里住着劳丽斯姨妈、维克姨父和他们的孩子们。在932号住着我的教母玛贝尔·埃瓦德内·布拉什一家,我把她喊作瓦兹阿姨。在867号住着艾米和诺曼·布拉什一家,他们是我家的亲密朋友,跟亲戚一般。我们按照犹太人的习惯亲热地称呼他们为艾米阿妈和诺曼阿爹,其实他们也是牙买加人。我当时认识的黑人家庭大多是来自西印度群岛的牙买加、特立尼达、巴巴多斯或其它岛屿。

  我们对布拉什夫妇的犹太式称呼反映出一个事实,即当年的亨茨波因特区有大量犹太人,还夹杂着爱尔兰人、波兰人、意大利人、黑人以及拉丁美洲西班牙人的后裔。凯利大街到与我家所在街区相邻的一个街区时有点弯曲,像个香蕉,所以这一地区曾多年被称作“香蕉凯利”。我们从来没有用过“盖头区”(即少数民族杂居区——译者注)这个字眼,那是欧洲人的名词。我们住在公寓楼里。外界的人常常以为纽约是个又高又大的建筑群,居住在那里的人们彼此不通姓名,老死不相往来。其实,纽约直到今天依然是许多街坊的集合体,街坊里的人们彼此都知道谁干的哪一行业,跟小镇上一样。

  “香蕉凯利”正是如此。

  同凯利大街相交的几条马路把凯利大街分成几个街区,各街区有许多东西是大同小异的。几乎每一个街区都有一家糖果店,店主差不多都是从欧洲移民来的犹太人;店里卖《每日新闻报》、《邮报》和《镜报》。我们街区里没有人看《纽约时报》。这些小店还卖文具、便宜糖果、冰淇淋和不含酒精的饮料。纽约人都知道,这种小店出售一种特殊小吃——蛋淇淋,它包括巧克力糖浆、牛奶和仿制矿泉水。一份蛋淇淋10分钱,假如你钱不够,可以只买矿泉水,“就两分钱,请吧。”每隔几个街区,就有一个犹太人办的面包房和一家波多黎各人开的杂货铺。意大利人经营修鞋店。每10个街区有一家大的连锁商店,卖服装和日用品。还有电影院。我不记得有哪一家店铺是黑人开的。我童年时期有一件令人兴奋的事,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来了自助洗衣店,往洗衣机里投几枚硬币就可以把衣服洗好甩干。我妈妈再也不需要用搓衣板为我们搓洗衣服,然后再一件一件挂到窗外的晾衣绳上了。然而,我爸爸坚持他的衬衣只能送到中国人开的洗衣店去洗熨。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南布朗克斯是一个令人喜欢的地方,我从来不曾羡慕那些绿树成荫的小庭院。

  我父亲很宠爱我的姐姐玛丽琳。他在服装厂工作,所以总给我姐姐穿好衣服,按凯利大街的标准衡量,姐姐过得相当不错。她跟好女孩们交往,她最亲密的朋友是街角上的药店老板蒂特鲍姆家的几姊妹。我对她扮演了一个淘气小弟弟的角色。她的第一个当真的男朋友是约翰·史蒂文斯,那一家人也是在圣玛格丽特教堂做礼拜。约翰是独生子,他父母当时培养他学医,后来真当了医生。他和玛丽琳的交情是由双方父母撮合的。我的调皮点子是在他们搂搂抱抱的时候悄悄凑过去,惹他们讨厌。这时约翰就会送我一枚25美分的硬币,把我打发走。我姐姐总对我这个顽皮的弟弟生气。我逃学的时候,她常常打小报告,所以我认为她是一个密探,同时我相信她把我看作眼中钉。但总的说来,我们姐弟关系是正常的。

  那一年夏天,我8岁,我家和一些亲戚在长岛的塞格港租了几间海滩小木屋。我一个人在海滩上玩掷刀游戏,想让掷出的刀竖立在沙里,突然有一片脏东西扬起来,落进我的眼睛里。我哭着跑进小木屋,劳丽斯姨妈为我挑出了那讨厌的东西,我却哭个没完。我出去了,听到劳丽斯姨妈向吉莎姨妈说:“我真搞不明白,这孩子怎么这么爱哭。”我当时很不舒服。这件事说明我小时候是个淘气包。直到差不多50年之后,我还记得很清楚。我记得当时我暗自下定决心,今后再也不让任何人看见我哭,可是我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

  我9岁的时候,给鲍威尔家丢了丑。那时我是第39公立小学的学生,从3年级升到4年级,但成了末等生,成绩是“4上”,仅勉强升级。家里的人觉得脸上无光,悄悄谈起来都直摇头。对我们这些西印度群岛后裔来说,求学是摆脱困苦、飞黄腾达的惟一出路。我姐姐品学兼优,肯定能升大学,可是我连上四年级都很困难。我缺乏的不是能力,而是动力。我小时候乖巧听话,活泼可爱,成天无忧无虑,就是没有抱负。

  在体育运动上,我也不怎么样,尽管我喜爱各种街头游戏。我童年时的一个朋友托尼·格兰特统计过,我们当年玩的游戏有36种,其中包括街头棍球、街头棒球、拳球、街头拳击和“热豆奶油”等等。有一天,我在一个空地上玩垒球,瞅见我父亲走过来。我祷告上帝让他快走过去,因为那一天我很不走运。可是他偏偏站住了,看我们玩球。他站在那儿的时候,我一棒都没有打中。轮到我击球的时候,一棒打偏了,第二棒又打偏了。当时我羞愧得恨不得钻到地里去,那种感觉至今还记忆犹新。每当我让父亲失望的时候,我都很痛苦。我感受到一种压力,尽管那压力也许并不存在,因为我父亲很少向我说过责备的话。

  我很喜欢打风筝仗。我们把汽水瓶子敲碎装进一个大的水果汁罐子里,把罐子放在电车轨道上,让电车把罐里的玻璃压成碎片。然后,我们把碎玻璃碴用胶水粘在风筝线上。再把两面刃的刮胡须刀片有间隔地安在风筝尾部。我们爬到公寓楼顶放风筝,巧妙地操纵它,用我们装备玻璃碴的风筝线和装备刀片的风筝尾巴,把邻居孩子从别的楼顶甚至别的街区放出的风筝线割断,让他们的风筝摔落下来,这就是我们玩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式的空战游戏。

  大萧条的日子我一点也不记得。我父母很幸运,在30年代不曾失业,所以我家没有真正挨过饿。我4岁时,美国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我家的苦日子几乎一夜之间结束了。虽然时过境迁,但往事至今还历历在目。我记得我收集了不少小飞机模型,10分钱一个,用软木和彩色纸制作的。我常常在家里地毯上玩打仗,摆弄用铅做的小兵,指挥它们冲锋陷阵。我和小伙伴们常常爬到屋顶上观察天空,看有没有德国的战斗机或轰炸机悄悄飞来轰炸亨茨波因特。我们用假想的武器扫射假想的敌人:“砰!砰!你死啦!”“我才没死哩!”童年时最开心的一件事,是曾在第四装甲师服役的维克姨父战后回家时送给我一顶德国非洲军团的黄军帽。我保存它40年之久。最后,当我从德国调回华盛顿搬家时,这帽子不见了。我相信一定是德国搬运工把它偷走了。1950年我上中学时,美国又打仗,这次是在朝鲜。战争总有点让我着迷,凡是没有嗅过硝烟味的男孩子往往都会对战争想入非非。

  第二次世界大战还改变了我的名字“卡林”的读音。原先,我们按牙买加人的英国式读音,把它念作“卡林”。美国第一批战斗英雄中有个人叫科林·P·凯利,是一位飞行员,在珍珠港事件后两天,他用自己的飞机撞击日本一艘战列舰而英勇牺牲,被追授卓越军功十字勋章。他的事迹为所有的男孩子津津乐道。美国式的读音是把“卡林”念作“科林”,人人都这么念,从此后小朋友也把我叫作“科林”。我住在凯利大街,于是就成了“凯利大街的科林”,可是在家里,人们一直叫我“卡林”。我有一次问父亲,为什么给我起了这个名字,是不是为了纪念某一位光彩的祖先?爸爸说不是的,而是在我出世那一天,他偶尔从一张发货票上见到这个名字,于是就给我用上了。我过去一直不喜欢它。

  我上学时上过钢琴课,可是这门课跟我无缘,不久就停学了。后来我学吹笛子。姐姐觉得笛音太尖,我又放弃了它。显然,我当不了运动员,也当不了音乐家。然而,我的童年仍是心满意足的,是在温馨的家庭中和亲人们层层关怀照顾中长大的。家庭的圆心是我父母。第二层是我的姨妈们及其亲人。我父亲的兄弟姊妹中只有一人在美国,就是贝丽尔姑妈,她对我又构成一层关怀圈。层层的亲人从亲缘关系上说是有近有远,但都保持了亲密的交往。这个大家庭的成员们彼此关心,互相帮助,互相支持。

  这些亲人们各有特色,我有时感觉他们像是一群性格演员同演一台戏,我自己则半是参加者,半是观众。记得我们常常在新年元旦到皇后区,聚集在多特姨妈家吃烤山羊。晚餐后,大家喝许多“艾泊顿”牌兰姆酒,跳乔蒂斯舞,唱西印度群岛即兴歌。

  说到牙买加的兰姆酒,“艾泊顿”牌最有名。它有不同颜色、度数和窖藏年数。在我们家如果上别的酒,是怠慢;如果上波多黎各的“巴卡迪”牌之类的兰姆酒,则被认为是侮辱。“艾泊顿”牌兰姆酒,以90度(这里说的度数是酒精含量的一倍,即90度表明酒精含量为45%,下句的150度表明酒精含量为75%。——译者注)的金黄色酒最著名。喝150度的白色酒表示一种派头,男子汉喝150度的标准纯酒。嘴里的酒味会持续一个星期,一旦喝醉了,也差不多要一个星期才能缓过来。牙买加人喝兰姆酒,跟东方人喝茶和阿拉伯人喝咖啡一样,是敬客和风度的象征;上酒时通常还上冰块、干姜水或可乐饮料。后来,安德鲁斯姊妹唱的歌《兰姆酒加可口可乐》成了流行歌曲,牙买加人就觉得可乐饮料过分美国化了,不再爱用它。在给女士们敬酒时,她们通常咕咕说“只一小口”,我母亲尤其是这样。我每次给她敬一盅兰姆酒,她总埋怨我给她倒的酒太厉害,酒杯太大,说罢就一口饮尽。

  小时候,我在家庭聚会上听熟了西印度群岛即兴歌,但是不懂得那些抒情歌词的意思。长大后,我开始破译它们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微妙双关含义。我最喜欢的即兴歌手是特立尼达的斯林格尔·弗兰西斯科,他的绰号叫“大麻雀”,是演唱这些俏皮话的能手。甚至在我担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之后,我还在办公室内放即兴歌录音带。我的助手们听不懂,不明白《大竹子》、《浇我花园》之类歌曲是什么隐喻。但如今在五角大楼E翼的办公室内很难听到西印度群岛即兴乐曲了。

  在我们的家庭聚会中,话题每次都会转到“回老家”。我的长辈亲人们尽管已长期住在美国,但他们说“回老家”仍是指回牙买加。“喂,奥斯蒙德,你今年回老家了吗?”“没有,没钱呐。明年一定回去。”“嘿,劳丽斯,你回去了吗?”“没有,可是我准备了一桶东西,要捎回去。”谈到这个话题,人人都沉浸于思乡怀旧之中,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我的教父谢利姨父。他是多特姨妈的丈夫,在宾夕法尼亚铁路上当餐车服务员。他也是牙买加人,可是在别人眼里,他变得“美国化”了。由于在铁路上跑了许多年,跟土生土长的黑人常年在一起,原先的西印度群岛口音也大变了。轮到他表态时,他就说:“回老家?你们这些大傻瓜坐在这里嚼舌头谈回老家。你们忘了我们是为什么出来的?咱20年没回老家,今后也永远不回去。”这时,亲人们就笑得前仰后合,拿谢利姨父的异教邪说开心。

  我们喜欢看多特姨妈和谢利姨父怄气。他俩一争论,就准像英国滑稽木偶剧《潘趣和朱迪》一样叫人好笑。多特姨妈喜欢差使丈夫,叫他干这个,干那个。“谢利,过来跟大伙儿说说话,别整天闷在一边看电视,像什么样子!”谢利姨夫憋不住气了,就会最后爆发:“娘的!少管闲事!”我后来明白了,老两口像这样斗嘴40多年,完全出于他们之间深厚的爱。

  放暑假时,我有时到他们家玩几天。我特别欣赏谢利姨父在轮休日做的早餐:牛排、鸡蛋和冰淇淋。这两位老人如今都去世了,可是每次我跟他们的儿子弗农、罗杰和桑尼3个表兄弟凑到一起时,总是回忆起老两口多年前顶嘴的情景,笑个没完。有时候,我一个人也会突如其来地回想起这些往事,独自发笑。

  我们这个家族是一个母权社会。我爱我的姨父们,他们充当调料、笑料,偶尔也发发狠,但是大多数怕老婆。在家里说了算的是妇女;教训孩子、敦促孩子上进的也是妇女。但我父亲卢瑟·鲍威尔是个例外。他也许因个子矮小,也许因其貌不扬,也许还因有点滑稽,总之在家里是他说了算。

  1950年,我姐姐玛丽琳要离家到纽约州北部的布法罗市州立师范学院去上学。父亲亲自安排了隆重的送行活动。我们全家到中央火车站为她送行,送她上“帝国号”特别快车。父亲迈着八字步走进车站,大衣两边摇摆着,眼含热泪强露着笑容,纯粹出于慈父心肠。他给在场的搬运工、剪票人和列车员一一分发小费,还千叮咛万嘱咐地说:“请多多关照我的小女儿,请保证她一路平安无事。”我看见他给别人塞钱,感到不自在,可是他一贯如此。每逢节日,他总给邮递员、加油工人和清洁工人送小费。他年轻时住在哈莱姆区,每个星期六都穿得整整齐齐,衣冠楚楚,口袋里插着支票簿。他从第一站——擦皮鞋摊开始,一站又一站,每站送小费,莫宁赛德大道上的许多人都得到过他的馈赠。

  每逢橄榄球比赛季节,尽管我球艺不高,他也要让他的儿子戴上全街区最好的运动帽。我的第一辆自行车,他坚持买名牌货,买了一辆哥伦比亚赛车牌的26白胎车。我要买西装,他就说:“儿子,把这张信用卡带上,到梅亚公司好好挑一挑。”可是这一切都是来自一名货运部领班、其每周工资从来没有超过60美元的人。有一年圣诞节,我妈妈反对爸爸邀请太多的客人。她说,他每年那么干,使她十分劳累。爸爸没吭气,出门邀请了50来位客人,然后回来对妈妈说,要是她应付不了,他就雇一名厨师。

  我父亲乐善好施,我行我素,成了我们那一带的教父式人物。人们有困难时请他出主意,闹家庭纠纷时请他调解,失业时请他帮忙找工作。他常常从盖因斯公司带回一些衣服、次品和等外品,以及下脚料子,把它们按批发价处理给需要这些东西的人,或者是白送给无钱者。在繁华市区,他不是经常都能充当善人的。也许正因为如此,他在凯利大街才这么竭力助人。当盖因斯公司易主时,他曾经试图买一份股票,却遭到拒绝。他为这家公司干了23年,公司竟这样对待他,他认为太不公道。他是不是当真想争取当一名股东,我不知道。但那以后,他离开了这家公司,到另一家服装批发商舒尔公司工作,职位与原先相似。他在那里一直工作到公司关门为止,这时他年岁已高,没法再谋一份差事了。

  卢瑟·鲍威尔从来不曾让自己的种族或职位影响他的自尊心。像他这样的西印度群岛人,是两手空空来到美国的。他们每天清晨乘地铁上班,整日拼命地干活,晚上8点钟才回到家里,挣钱养家,教育子女。既然他们做到了这些,谁还敢说他们矮人一头呢?这就是爸爸的态度。

  当然,人们也总会梦想有朝一日遇上幸福女神,不必流那么多汗就赚到钱。我记得我父亲常常在清早给我姑妈打电话,挺自信地说:“贝丽尔,今天咋样?4—3—1?嗯。只赌头号还是赌一对?OK。就赌50分钱。”然后,彩票兜揽人就来收取押宝钱。他们知道有朝一日也许会中个头彩。

  1950年,我进了莫里斯中学。原先上小学是出家门往左拐,如今相反,是出家门往右拐,要过几个街口。姐姐上的是莫尔顿重点中学。在父母敦促下,我本来想上斯托伊弗桑特中学,也是一所有名望的学校,可是升学导师在我的成绩报告单上批了“我们不同意。”莫里斯中学则是普通中学,来者不拒。

  这时,我依然是胸无大志,没有奋斗目标。我喜欢的事是跟小伙子们逛马路,“散散步”。从凯利大街溜达到163街,绕到南林荫大道,再到西切斯特路,然后回家。星期六上午,我们照例上蒂法尼剧院,看看连续剧,再加一场两片连映的牛仔电影。

  星期天上圣玛格丽特教堂,那里有我家的专用座椅。爸爸是资深的教堂俗人执事,妈妈是祭坛管理组组长。玛丽琳在儿童唱诗班弹钢琴。我是一名教士助手。我家的人年年都参加衣物和食品义卖及舞会,在舞会上可以尽情地跳舞,唱即兴歌,喝一点点酒,甚至跟教士们共饮一杯。

  在我们家附近还有天主教堂、犹太教堂和店面教堂。星期五夜间,我在犹太教堂开灯和关灯,好让安息日做祷告的教徒遵守保持寂静的规定;做这点工作,我可以挣到一枚25分的硬币。对于教堂,我当时有明确的想法,就是它们跟我父母出生之地牙买加的英国圣公会教堂一样,都有尖顶、祭坛、教士法衣,人人挤在里面焚香跪拜、划十字。我认为教堂越高,离上帝也越近。圣诞节里,我们的威顿牧师把圣玛格丽特教堂装饰成一个神奇的地方,点着蜡烛、彩灯树、挂着彩带和花环,摆上冬青树。节日期间的香火把玛丽琳呛得要死。我却兴高采烈,喜欢这一切。

  我现今还记得教堂举行坚信礼的情景。那些洗得干干净净的可爱的孩子们排着队,让牧师摸一个又一个脑袋。牧师念道:“主啊,以你的神圣恩典保佑你的这个孩子吧;让他永远属于你;让圣灵与他相通,日益增进,直到他升入你的永恒天国。”我这个小助手这时就晃一下香炉,精神抖擞地喊一声“阿门”,深信我正看到圣灵像一道闪电一样进入了这个孩子的头内。圣玛格丽特教堂意味着想象、盛典、激情和诗意。时代在变,教堂的祈祷文也随着时代变化。有些主教认为,正如同1928年版的公用祷告书取代了早先的版本一样,这1928年的版本也需要更新。我想我不能不同意他们的高见。然而,在这一变化中,我感到若有所失。多年之后,我在圣玛格丽特教堂做祷告后出来埋葬我的母亲,这时,老的祈祷文已被新的祈祷文代替。上帝似乎贴近了尘世,男女性别不分了。他不再完全是我年轻时所敬畏的那个威严、神圣的父亲式的形象了。这让我有点伤感。教堂抚育我长大的那种魅力似乎看不见了。

  我是一个教徒,但不是圣徒。由于我父母都是圣玛格丽特教堂的台柱子,50年代初一个夏季,威顿牧师挑选了我去参加教会在皮克斯基尔附近举办的夏令营。一到那里,我就遇到了几个顽皮的伙伴。一天夜里,这几个新交的朋友和我悄悄溜出去买了啤酒。为了把啤酒凉一凉,我们把它藏在厕所马桶水箱里。可是这个秘密很快被人发现了。当班的教士把大家召集到会议厅,既不威胁也不责难,而是问有谁准备承担责任。谁愿意像一个男子汉那样站出来认错?我们干了坏事,当时只要不吭气,也许就蒙混过去了。但是教士的话打动了我。我站起来说:“神甫,是我干的。”我坦白以后,又有两个初露头角的小坏蛋站起来做了忏悔。

  我们被打发乘次日火车回纽约。关于我们的罪过的传言比我们走得更快。我拖着沉重的双腿走上西切斯特大道,向右拐进凯利大街,仿佛是一个重罪犯要登上绞刑架。一到952号,就看见妈妈,她那一向慈祥的面孔满脸怒容。她数落了一番之后,爸爸又开始了。我心想这顿臭骂准会永无完结,这时威顿牧师来电话了。是的,这些孩子做了坏事,但是他又说:“你们的科林主动承担了责任,他的榜样带动了别的孩子承认错误。”我父母一听,怒气顿消。我一下子从少年罪犯变成了英雄。童年经历的这件事,使我懂得了诚实可嘉,从此永志不忘。

  平时跟我一起玩的小伙伴们看到我被赶出了教堂夏令营,还知道有一次我父亲抓到我在山姆·费奥里诺修鞋店里玩扑克牌,而且是跟下了班的警察一起玩,我在他们眼里的身价一下子抬高了。以往,这帮小伙子总认为我尽管还算不上是女孩子气,但却是一个“乖”孩子,一个胆小怕事的人。

  我14岁那年,有一天我母亲派我去邮局寄信。我走到西切斯特大道和福克斯大道交叉口的西克塞尔商店——一家婴儿用品和玩具店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向我勾勾指头。他用很重的犹太人意第绪口音的英语问我:想不想挣几块钱?他把我领到店后门库房一辆卡车旁,让我帮忙卸圣诞节用品。这个老人叫杰伊·西克塞尔,是商店的老板。过了一会儿,他走过来检查我干得怎样,惊讶地发现我已经差不多把东西卸完了。“嗯,是个干活的料,”他说,“你明天还愿意来吗?”这一天开始了我少年时代跟西克塞尔商店的多年联系。

  这家商店的许多顾客是犹太人。经过一段时间,我也学会一点意第绪语。有时,店主的关系户来谈生意,西克塞尔就招呼我说:“科林,带我的弟兄们上楼,请他们看看楼上的好货。”我领他们上二层楼,他们很放心地用意第绪语交谈:喜欢哪个型号啦,打算付多少钱啦,等等。我站在一旁,他们以为我什么都听不懂。于是,我客气地告退,下楼向西克塞尔报告情况。他掌握了我提供的情报,心中有底,一上楼就把买卖谈成了。

  我在这商店打了几年工以后,西克塞尔有一天把我叫到一边说:“科林,你明白,我有两个女儿,一个女婿。你还是要上学。别对我这个店指望太多。”显然,他以为我卖力工作是为了入伙,其实我根本没有想过。我把他的这番话当作是对我的恭维。

  有人问我是在什么时候第一次感受到种族意识,什么时候第一次理解到自己属于少数民族。在早年岁月中,我不曾有过这种感觉,因为在“香蕉凯利”街上谈不上少数民族。那里有犹太人、意大利人、波兰人、希腊人、波多黎各人以及黑人,即当时说的NEGRO①。我童年的朋友,如维克多·拉米雷兹、沃尔特·施瓦茨、曼尼·加西亚、墨尔文·克雷因等人,都各属不同的民族。克雷因家是我们楼里有电视机的第一家。每星期二晚上,我们都挤到他家的起居室看米尔顿·伯尔②的节目;星期四则是看《艾莫斯和安迪》③。我们认为后一个节目很精彩,是最好的电视节目。那是一个跟现在不同的时代,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被视为是跟艾莫斯和安迪不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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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Negro一词现在往往被认为带有贬意,很少使用,一般称黑人为Black。——译者注。

  ②米尔顿·伯尔是美国当时的著名喜剧演员。——译者注。

  ③《艾莫斯和安迪》是美国电视连续剧,由两个白人演员演黑人。——译者注。

  凯利大街流行过一些种族绰号,有时人们因此而争吵打架。但当时的争执并不是“我优越,你低劣”,而更像是一个球队受到侮辱时要出出气。我最终也尝到过种族偏见的毒汁,但那是好久之后,是在远离“香蕉凯利”的地方。

  我青年时代形影不离的好友是吉恩·艾尔弗雷德·沃伦·诺曼,他家也来自西印度群岛。他比我大一两岁,体育运动比我强,比我更加好动。我的一个亲密白人朋友是托尼·格兰特。我记得他们都急于走出去,远走高飞。吉恩加入了海军陆战队,托尼则参加了海军。托尼现在还记得“香蕉凯利”的青年人分成两类,“吸毒的和不吸毒的”。我们3个人都属于后一类。吉恩后来当上了纽约市地标局局长,托尼则担任了怀特普雷因斯公司的法律顾问。

  1954年2月,在距我17岁生日还差两个月的时候,我从莫里斯中学毕业了。这不是因为我学业优异,而是学校缩短了学制。在母校那一年的年鉴上刊载了应届毕业生的姓名和照片。我的照片展现的是一个面带轻松笑容的小伙子,姓名旁边没有什么字幕式记载。同一页上的同学包括3个黑人、1个西班牙后裔、4个犹太人和另外两个白人,这也反映出了亨茨波因特是个民族杂居的地方。

  当时,除了在西克塞尔商店搬运婴儿车的本领以外,我一无所长。我是一个“好小伙子”、“好工人”,如此而已。我在中学时田径运动不错,赢得了一封推荐信,可是在范科特兰公园苦练了一阵子越野赛跑以后,我感到厌烦就不练了。我改跑440码短跑,因为我短跑跑得较快。可是经过一个赛季,成绩一直提不上去,就主动退出了田径队。我们的圣玛格丽特教堂有一支篮球队,我个子高,跑得快,又是资深教堂执事的儿子,所以教练愿意给我一个机会试试。我大部分时间坐冷板凳,于是又退了队,球队教练也松了一口气。在以后的几年里,多次有人要我打篮球或者当篮球教练,显然是出于一种种族上的先入为主的见解,以为我打篮球一定行。到我岁数大一点,通晓世事,说话有人信之后,当别人邀请我去打球时,我就佯称我有慢性“腰痛”,远远地避开了球场。

  我干什么都无恒心,令父母犯愁,他们嘴上不说,但我心里明白。不过,我有一件事干得不错,就是在教堂当教士助手和副助祭,我也喜欢教堂的这些活动。教会有组织,有传统,有阶级,有礼仪,有宗旨,现在回想起来,教会跟军队并非全无相似之处。也许,我的1928年版祈祷书注定要变成陆军野战条令22—5——陆军部队训练的圣经。倘若当年我入教会当差,我母亲一定会高兴。可是我没有听从那一召唤。

  在另一个领域,我依然不成熟、不老练。在性教育方面,我在家里从来没有听到一个字。街道成了我的教师,而且是一个粗俗的教师。街上的男孩钱夹子里都有避孕套。我的避孕套都是颜色发黄、易裂的老货。中学时期,我跟街坊上一个女孩有过一段早恋。有一次我邀请她参加我家一次聚会,我姐姐一晚上尽取笑她。她走了以后,姐姐说:“那女孩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原先一直认为我的女朋友很美,可是姐姐看不上她。尽管我们姐弟间老斗嘴,姐姐的意见还是很有分量的。既然我的女朋友在姐姐眼里并不美,她对我的吸引力也开始下降了,于是,这段浪漫史就结束了。

  在以后的岁月中,我终于成为好学生,可是在中学阶段谁也不会预言我是这块料。在学习成绩上,姐姐玛丽琳一直是鲍威尔家的模范。她在沃顿中学是优等生,在布法罗学院仍然出类拔萃。因此,由于姐姐的榜样,也由于父母对我的期待,尽管我中学毕业时的总平均分数只有78.3,但我还是考虑上大学。不受教育,就只能成天包装商品或者给服装钉扣子;受了教育,才会有一个真正的职业。在我们家族中,不少人因为受过教育而功成名就。在远近亲戚当中,一位表兄亚瑟·路易斯先在海军当兵,后来当了美国驻塞拉里昂大使。他的弟弟罗杰成为一名很不错的建筑师。维克多·罗格表兄是著名的律师。詹姆斯·沃森是美国海关国际贸易法院的法官。他的妹妹芭芭拉担任过美国驻马来西亚大使,后来又成为第一位女助理国务卿。他的另一个妹妹格雷丝是教育部的官员。还有一位表姐多萝西·克罗珀是纽约州申诉法院的法官。我的表妹克莱雷特·福布斯是最后一个从牙买加移民来的,她当了护士,她的两个孩子都上了名牌大学。我姐姐的女儿莱斯莉是一个画家,有耶鲁大学的硕士学位。还有一位表兄布鲁斯·勒维林,是内萨姨妈的儿子,在卡特政府中当过高级政治委任官,现在是企业家、慈善家,是最富有的非洲裔美国人之一。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亲戚朋友都是有知识修养的职业者。有的人在纽约地铁当司机,有的人做小买卖,有的人干杂活。然而,他们都是能使家庭丰衣足食的好父母,维系一家人,教育子女,使他们有出息。我看到叔舅姑姨们,他们的孩子们以及他们的孩子的孩子们,这三代人,全都是积极的、有贡献的和自力更生的社会成员。我的所有亲戚不论职业地位高低,在家族内部彼此都平等相待。在互相敬爱这一点上,没有任何人高人一等。有的人经受过失望,有的人怀才不遇。但归根结蒂,他们都成为有用的人,对自己有用,对家庭有用,对社会有用。

  我父母的兄弟姐妹,多数留在牙买加,他们的子女在那里也都不错。例如梅克尔家的两兄弟,弗农上了多伦多大学,罗伊上了伦敦大学。70年代,牙买加政府转而奉行另一种社会制度,结果搞垮了经济,于是又有一些亲戚离开该岛,移居迈阿密。他们已开始有所成就。

  美国黑人有时觉得西印度群岛裔的美国人骄傲自大。我想,之所以出现这种看法,是因为来自西印度群岛的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什么他们能做到这一点呢?原因之一在于,英国人早在1833年就在加勒比海结束了奴隶制,比美国早了一代人以上的时间。废除奴隶制以后,奴役枷锁的滞留影响也消除得比美国快。英国地主多数不住在当地,而是或多或少让当地人自己当家。在美国,黑奴一举一动都受到种植园白人园主的控制,而西印度群岛人虽然生活艰苦,却不曾受到如此严酷的监控。英国人取消奴隶制后,就告诉我的祖先说,他们已成为英国公民,享有帝国臣民的所有权利。这自然是言过其实。然而,英国人毕竟在那里办了一些好的学校,而且实行了义务教育制。他们让黑人填补了下层公务员行列。因此,西印度群岛上的黑人有机会养成独立自主、自我负责和自我尊重的品格。他们不像美国黑奴及其后裔那样惨,让自尊心横遭蹂躏达300年之久。

  当然,我的祖先当初也是被人口贩子残酷无情地劫出非洲,而被割断了与自己历史的联系。在牙买加,有些黑人以英国的文化及其宗教、传统、政治体制和价值观填充了自己心灵上的文化空白。另一些人则参与了拉斯特法里运动,崇拜埃塞俄比亚的海尔·塞拉西皇帝,相信黑人终将得到救赎,以这一方式坚持自己对非洲根源的忠贞。现在,许多非洲裔美国人也奋起寻根问祖,争取收回那被窃走了的文化并从中吸取营养,我对此表示赞赏和钦佩。

  还有一点:美国黑人和西印度群岛人是在不同的条件下来到美国土地上的。我的黑人祖先大概也是带着脚镣手铐被拖到牙买加的,但他们不是被捆绑到美国的。我父母从牙买加移居美国,其原因与意大利人、爱尔兰人和匈牙利人移居美国的原因相同,都是为了给自己和子孙寻求更好的生活。而美国黑人的祖先是被捆绑着来到美国土地上的,这在感情上和心理上大有区别。

  西印度群岛人,包括牙买加人在内,有一定程度的氏族观念,这也无可否认。我家的人所交的朋友和参加的社交活动,曾几乎都局限于牙买加人的圈子以内。所以我姐姐玛丽琳的所作所为确实引起了震惊。她自从上大学以后,常常带些女朋友回家,其中有一些是白人。南布朗克斯跟她们习以为常的环境不大一样,但姐姐不在乎。她对自己的家庭感到自豪,我父母也欢迎她所有的朋友。1952年,她宣布要带一个男朋友回家,他是个白人,叫诺曼·伯恩斯。她恋爱了,他们要结婚。

  一个牙买加裔姑娘要跟一个白人结合,这件事是发生在《布朗跟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打官司》的故事出现之前的两年,当时还没有多少人——包括黑人和白人——知道有个马丁·路德·金①,当时美国人还不晓得坐沙发举行静坐示威。玛丽琳的选择引起了家里的不安和议论。“香蕉凯利”的姑娘怎么可以嫁给布法罗的一个白人?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为什么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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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马丁·路德·金(1929—1968),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60年代中期闻名于世,1964年获诺贝尔和平奖,1968年遇刺身亡。——译者注。

  于是,诺曼·伯恩斯来我们家回答问题。他看来确实是个好人,是真正爱上了我姐姐。可是,爸爸对这样的跨种族婚姻还是不放心。他懂得青年人的热情要考验一个时期:“你俩要结婚,可以。但要等一年再办喜事,看看你们决心会不会变。”

  在这期间,我们去看过伯恩斯一家。布法罗虽属纽约州,却在纽约市以西460英里,这次旅行对我来说可真是难得的出远门。诺曼一家人对这桩婚事的态度比我们鲍威尔家更宽容一点。他们认为,既然两个年轻人相爱要结婚,就应该祝福他们。

  最后,爱情胜利了,婚礼安排在1953年8月。卢瑟·鲍威尔惟一的女儿要结婚,就非要把婚礼办得好上加好不可。酒席承办人要最好的,蛋糕要最大的,乐队要最棒的,场所也要第一流的,挑选了布朗克斯最大的一家饭店——大广场饭店。10年省吃俭用攒下的钱,10年辛勤劳动换来的钱,一天之内就都花掉了。可是,父亲微微舞动的眼神在说:钱不就是供花的么?

  我可以补充一点:玛丽琳和诺曼现在已有两个女儿,一个外孙女儿,他们不久前刚庆祝过结婚40周年。

  在姐姐上大学的榜样带动下,遵照妈妈和爸爸的愿望,我向纽约的两所大学递交了入学申请,一所是纽约市立学院,一所是纽约大学。我一定比我自己以为的水平高一点,因为两个大学都录取了我。选择哪一个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纽约大学是私立的,一年收学费750美元;纽约市立学院是公立的,一年只收10美元。我选择了后者。学什么专业呢?我母亲成了指导者,她问过亲戚们的意见。我的两位牙买加表兄,弗农和罗伊,都是学工程的。妈妈对我说:“这是来钱的一行。”她说的不错。在50年代经济繁荣的那些年头,消费品需求旺盛,需要许多工程师去设计冰箱、汽车音响设备等等。于是,我就报考工科专业,尽管我对科技和数学一向头疼。

  2月份,布朗克斯这鬼地方仍然很冷,我上大学那一天更是冷得出奇。坐了两路公共汽车,我哆哆嗦嗦地下了车,站在哈莱姆区第156街和康文特路的交叉路口。我缩着脖子,像一个从边远地区进城来的乡巴佬,瞅着一排排漂亮的褐色石头大楼和公寓大楼。这里住着一些受过教育和待遇优厚的黑人,是哈莱姆区最好的地方,是黄金海岸。

  我走到康文特路和第141街的交叉路口,端详纽约市立学院的校园。我要进的这个学院是上个世纪“为了给工人阶级子弟提供高等教育”而建立的。从那时起,纽约一些最穷而又最聪明的青年抓住了这一机会。在我之前进过这一学院的人,包括小儿麻痹症疫苗的发明者乔纳斯·索尔克博士;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F.弗兰克福特;揭露黑幕的小说家阿普顿·辛克莱;名演员爱德华·鲁宾逊;剧作家佩迪·恰耶夫斯基;《纽约时报》主编艾比·罗森塔尔;小说家伯纳德·马拉默德;工会领袖A·菲里普·兰道尔夫;纽约市的三任市长P·华格纳、A·比姆和E·柯赫;以及8位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我这个二流中学毕业的丙等学生,走进这座有高大的哥特式建筑的学府,感到压得喘不过气来。这时,我听见一个友好的声音:“嗨,小伙子,是新生?”

  这是一个身材矮小、红面庞、饱经风霜的男子,长着一双粗糙的手,面前有一个冒着热气的小推车,里面是纽约人爱吃的椒盐饼。他长期在纽约市立学院门口卖椒盐饼,可是却有一个莫名其妙的绰号,叫“卖面包圈的雷蒙德”。我从他手里买了一块热乎乎的椒盐饼,一面吃一面跟他闲聊了几分钟。我心上的冰块打碎了,这座学府不再那么可怕了。此后4年半时间,我成了雷蒙德的老顾客。现在,在我的记忆中,给我上过课的教授们大多已经模糊不清了,可是“卖面包圈的雷蒙德”的形象依然清清楚楚。这也许说明了他的性格是格外友善,或者也说明我的功课差劲。

  我走向学校的主建筑谢泼德大楼,它高耸的轮廓像是一部恐怖电影的道具。路过一座平常的老建筑物时,记得当时完全没有注意到它,然而它却是我后来度过4年时光的活动中心:后备军官训练团的教学楼。

  我这个工科学生的第一学期功课顺利得出奇,主要是因为还没有上工程课。夏天,我决定进修一门机械制图课,为下一学期作准备。在一个炎热的下午,老师要我们画“一个在空间与平面相交的圆锥体图形”。别人都在画,我却坐着发呆。过了一会儿,老师走过来,站在我的课桌前一瞅,我面前仍是一张白纸。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圆锥体在空间与一平面相交是什么情景。如果这就是工程学,那就让它见鬼去吧。

  我给父母说我要换一门专业,他们都很失望。这科林还是老样子,挺好的孩子,就是缺乏远大志向。我宣布我要改学地质学,家里立刻讨论开了,父母跟亲戚们电话不断。有谁听说过什么人学地质学吗?地质学是干什么的?学地质学的要去什么地方?勘探石油吗?一个南布朗克斯的黑小子要学这东西,可真新鲜。这些一辈子为有一个安定的职业操碎了心的人,最关心的问题是:学地质学的人将来会有退休金吗?退休金对于我们这号人来说,是一个有神奇魔力的字眼。记得我在陆军服役5年之后,有一次回家时去看望劳丽斯姨妈。她心地善良,可是有时候显然见识不广。她像审问似地问我,陆军是什么行当?我干的是什么差事?我灵机一动,回答说我只要干上20年,干到41岁就可以拿到半薪退休金。她一听就瞪着大眼睛说,退休金?41岁就能拿到?她不再盘问我,我把她说通了。

  我在纽约市立学院的第一学期里,注意到一件事:校园内有些青年穿军服。这座学府历来是自由主义和激进主义思潮的温床,甚至还有30年代遗留下来的共产主义影响。在这里本来是不会料想到还有军事活动的。1954年秋季我返校后,打听后备军官训练团的情况。不久便报名参加了后备军官训练团。为什么会这样,我也说不清。也许因为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度过了童年,又成长于朝鲜战争年代。当时为了表示爱国热情,各家各户在临街的窗子上贴一面国旗,如果旗上缀有一颗蓝色的星,表示家里有人当兵;如果旗上缀着一颗金星,则表示家里有人回不来了。当时,我看过《重返巴丹半岛》、《东京上空的三十秒》、《瓜达卡纳尔岛日记》、《科林·凯利》、《猪排山》、《托科里桥》等等影片和小说,钦佩科林·凯利、奥迪·墨菲以及与美国“朱诺”号巡洋舰共沉的沙利文五兄弟等英雄人物。在我的最可塑的年岁中,他们的形象深深扎根于我的心灵深处。或许,还有一个原因:在那个时代人们常说,你反正会应征入伍,你也可能当上一名军官。我并不是孤单一人。纽约市立学院也许比不上西点军校,可是在50年代,它那里的后备军官训练团的学员是全国高校中最多的:在朝鲜战争高潮时曾多达1500人。

  入伍那一天,我站在教练场上的队列中,领取了草绿色军衣军裤、褐色衬衣、褐色领带、褐色皮鞋和一条铜扣环的武装带,以及一顶船形帽。我一回家,就穿戴整齐,对着镜子瞧,对自己这副军人姿态挺满意。当时,我在凯利大街的朋友还没有一个上大学的。我17岁,曾感到孤单。军装使我有了归属感,而且产生了我多年来所没有过的豪情。

  在班上,我的数学马马虎虎,物理也很吃力,而地质学却学得相当好,我喜欢这门功课。但我时刻期盼的则是后备军官训练团的训练。我们的指挥官是军事科学与战术教授哈罗德·C·布鲁克哈特上校。他是西点军校毕业生,陆军行伍出身。他50岁左右,头发稀疏,中等个儿,举止端正,着装整洁,而且从来不说废话,所以显得仪表庄严。作为一名职业军官,他来大学负责军训,未必心满意足。我相信,他宁愿去指挥一个团,而不乐意在一个自由派的纽约市立学院校园里给一群自以为是的城市青年讲军事课。可是朝鲜战争已在那一年之前结束,陆军部队里军官过剩,布鲁克哈特大概也只好随遇而安了。不论他心里感觉如何,他对军训始终是郑重其事,从不让我们有半点马虎。

  那年秋季,校园里的3个军事社团都来拉我入会,使我受宠若惊。这三个社团分别是“威布巡逻团”、“宝剑会”和“潘兴步枪会”,都是后备军官训练团里的大学生联谊会式的组织。他们争取新会员的办法,主要是邀请潜在的发展对象参加他们的“吸烟聚会”,喝啤酒和看色情电影。在性压抑的50年代,这类影片被认为是有吸引力的东西。在这些8毫米影片中,男明星通常穿短袜,我和同学们在看电影过程中常常怪喊怪叫。然而,并不是这些东西把我吸引到“潘兴步枪会”的,我加入该会是因为我认为它是这三个组织中最好的一个。

  新会员要遵守传统的礼节,见了高班生就得立正敬礼。还有一些模仿西点传统的捉弄新生的把戏,例如,一个3年级学生可以命令你立正,回答某些字眼的特殊定义。直到今天,我还记得牛奶的定义是:“它是从一种会走、会叫、长着一身粉色毛的雌性牛科动物的身上挤出来的乳汁……”如此等等。我还背得出六七个类似的愚蠢可笑的定义。完成入伍教育,进行军人宣誓之后,我们就可以在制服上佩戴特殊标志——蓝白色的肩章和珐琅会徽。我发现这些标志对我颇有吸引力。

  “潘兴步枪会”的一位会友从一开始就对我影响很深。他叫罗纳德·布鲁克斯,是个黑人,个子高高的,身材修长英俊,是哈莱姆区一位浸礼会牧师的儿子。他只比我大两岁,但显得比一般同学更成熟,令人尊敬。他是学化学专业的,跟我不一样,是高材生,是后备军官训练团的一名学员小队长,是“潘兴步枪会”的负责人之一。他可以把人们操练得像钟表零件一样的动作准确。他灵巧机敏,动作迅速,组织纪律性强,这些素质都是我当时所缺乏的。我把他当作榜样和导师,决心按照他的模子重新铸造自己。

  我上中学时打过篮球,参加过田径队,还短期参加过童子军活动,但只有“潘兴步枪会”才给了我一种归属感和广泛而持久的友谊。平生第一次我成为一个兄弟会的成员。“潘兴步枪会”只在一点上与纽约市立学院的传统相吻合:我们这些会员的民族成分多种多样,许多人还是移民子弟。除此以外,我们既不同于那些激进派同学,也不同于那些保守的工科学生。工科学生有一种明显标记,就是腰带上总插着计算尺。我们“潘兴步枪会”的会员在一起操练,一起聚会,一起逃学,一起追逐女孩子。我们在校园里有一个会议室,有时在那里集合列队去教室,有时还列队去学生休息厅,竭力主持那里的曼波舞会。难以想象的是,我还给别的会员充当学术顾问,给他们讲地质学,说明这门功课是取得学位的一条便捷而体面的途径。

  纪律性、组织性、同志情谊和归属感,都是我迫切需要的。我几乎立即成了一名带头人。在我们的队伍里,我感受到一种无私精神,宛如我家庭里的关怀气氛。“潘兴步枪会”的会员为了彼此帮助,为了团体,不惜赴汤蹈火。如果说这一切都体现出当兵的意义,那么,我当时就是心甘情愿地要成为一名军人。

  刚上大学,我在周末和圣诞节期间还常常去西克塞尔商店打工。第一学年结束后,我想在暑假期间找一个报酬高一点的工作,所以,参加了国际搬运工人工会,成了其第812分会的一员。但暑假开始时,我先是在哈莱姆一个家具厂打工,给橱柜钉活页。父亲看见我天天早上去打工挣钱,心里挺高兴。但没有过3个星期,我告诉他,我决定不干了。他不高兴地说:“刚刚3个星期就不干了?你怎么跟老板交待?”我向父亲解释,我可以天天早上到搬运工会去排队等候分配工作,那里挣的钱会多些。我从父亲的眼神看出来,他心里说:等候分配工作?这孩子居然想等候分配工作。我编造了向家具厂辞职的理由,为了避免尴尬,让一个朋友去家具厂代我领了最后一笔工钱。

  我天天到搬运工人工会大厅排队,分配到的工作通常是给运送软饮料的卡车司机当助手,挣的钱确实多一些。一天,工会代理人宣布,有一个比较固定的活儿,不必天天到此排队等候分配,是给长岛市百事可乐装瓶厂当勤杂工,问谁愿意干?白人都不举手。虽然我不清楚装瓶厂勤杂工要干些什么活,我还是要了这份差事。我到装瓶厂报到,他们给了我一个拖把,这是世世代代黑人工人干过的活。我看到,所有的勤杂工全是黑人,而在装瓶机上工作的都是白人。我拿起了拖把,心想只要一星期能挣到65美元,我就认了。我认真地擦地板,把它擦得闪亮发光。这工作的技巧不难,我很快就掌握了。要左右来回擦,不要前后来回擦,否则会累断腰。这是一件苦活,每天总有50次百事可乐瓶子从吊叉上掉下来摔碎,弄得满地板都是黏糊糊的苏打水。

  暑期结束,工头对我说:“小伙子,你擦得非常好。”

  “你们给了我许多学习的机会。”我回答。

  “明年夏天再来,”他说:“我要给你一份工作。”可是拖地板的活我不想干啦,我说我想上装瓶机工作。第二年暑期,他真让我上了装瓶机。到暑期末,我当上了副领班。这段经历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所有的工作都是光荣的,任何时候都要尽力而为,因为总有人在盯着你。

  1955年秋天,我返回学校。当时是走读,天天从凯利大街搭公共汽车上学。我尽管不是城市学专家,也看到了这一带老街区状况日益恶化。这正是纽约最老的故事的最后一章:原有的住户钱多一点了,就搬出去,而搬进来的是更穷的人。

  一些犹太人家庭当时是从下东区老公寓楼搬到了南布朗克斯,这时又搬家到郊区。贫穷的波多黎各人搬进了犹太人腾出的老房子。亨茨波因特这一带的房子从来也不曾有过漂亮阳台和常青藤,如今更糟了,从打群架发展到武斗,从用小水果刀发展到用弹簧刀,从用土枪发展到用真正的枪支,从吸大麻发展到吸海洛因。有一天,我从学校回家时,发现我认识的一个小伙子因服海洛因过量死在过道上。他不是最后一个。幸好,我始终避开了吸毒。我从来没有吸过大麻,从来不曾过毒瘾,事实上从来没有试过任何毒品。道理很简单:

  倘若我吸毒,家里人会宰了我。

  有钱人家不断迁走,这一带的房屋也就开始破破烂烂,有的甚至成了无主房。房主们不愿继续为修缮而赔钱,就弃屋而去。我家住的凯利大街952号后来也被房主放弃,然后被烧毁,最后被拆掉了。不过那是我家搬走以后的事。在我们搬家之前,亲戚们一见面就先问:“你们什么时候搬家?”劳丽斯姨妈先搬到布朗克斯北沿。布拉什教母也搬了。多特姨妈已经住在皇后区。鲍威尔一家什么时候搬迁呢?

  我们这样的公寓住户都梦想着有朝一日能住上属于自己的房子。我家的人开始在北布朗克斯和皇后区物色房子。一个星期天又一个星期天,我们在比较理想的黑人居住区奔走。可是房价高得惊人,要1.5万到2万美元,而父母的每周收入加在一起才100美元左右。周末奔走的结果常常是房产代理商对我们厌烦得要命,我姐姐难过得流泪。

  我父亲还在做彩票梦。他从报摊上买彩票书,研究排列组合。他常常和贝丽尔姑妈一起买彩票,通常是一次买25分钱的。有一个星期六,父亲夜里梦见一个数字,第二天上午在圣玛格丽特教堂的颂歌板上恰好又看见了同一个数字。这准是上帝开恩,领着卢瑟·鲍威尔走运。父亲和姑妈凑足了25美元,把钱押在这个数字上。这次居然中彩了。

  我至今还记得,当彩票承办人把那几个棕色纸袋送到我家的时候,全家又惊又喜,简直不敢信以为真。父亲把纸袋抱到卧室,将一堆10美元一张和20美元一张的钞票倒到他床上,足足1万美元,比3年的工资还多。他让我帮忙点钞票。这笔钱不能存银行,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妈妈怕税务局的人来,又怕小偷在什么时候溜进门,我们把钞票分散藏在家里各个地方。

  就这样,鲍威尔家在纽约皇后区的霍利斯小区买下了埃尔迈拉大道183—68号的房子,花了17500美元。那是一幢3居室平房。住宅区内的街坊处在变动之中,经常一些白人迁出去,黑人搬进来。我们这房子原先的房主是犹太人,姓威纳,他就是搬走的几家白人之一。我们觉得这里环境挺美,而且霍利斯小区还表示一定的身份,比皇后区牙买加小区高一等,只比圣阿尔班斯小区低一点。对于中产阶级黑人来说,霍利斯是又一个黄金海岸。我们的新房子墙外有常青藤,保养得不错,住起来舒适,在装修过的地下室还有一间家庭娱乐室和酒吧。爸爸如今是房产所有者了,整天热心地修剪他门口那块巴掌大的草坪和几棵果树。卢瑟·鲍威尔进入了绅士阶级行列。

  可是,有了房子,却让妈妈担心受伯。她老是为支付购房抵押贷款利息的事犯愁。她不停地唠叨着她在“香蕉凯利”的那些老朋友怎样怎样啦。几个月后的一天,父亲来找我,几乎眼泪汪汪地说:“我怕我们住不下去了。你妈忍受不了孤单。我怕她熬不过这一冬。”两年之后,妈妈才克服了她的恐惧,明白了贷款利息能够承受,不再往南布朗克斯跑了。

  这时,我天天从皇后区乘地铁上学,跟一位同路的女同学开始了我第一次当真的浪漫史。我们一起从校园乘A路车,然后我换车回皇后区,她换车去布鲁克林。我带她回家见过我父母,他们对她客客气气,但有保留意见。

  我在学校里的主要兴趣仍然是后备军官训练团和“潘兴步枪会”。地质学虽处于次要地位,但我很喜欢野外考察。我们到老远的地方,在向斜和背斜的地形上爬来爬去,然后要画图,标出向斜和背斜的图形。如果在这里见到一道背斜,就应当能够预测到在另一处有一道相对应的向斜。当我的估计证明是正确时,我非常高兴。地质学还让我有机会向一些没有上大学的朋友卖弄自己的学问。“你们知道吗,哈得孙其实不是河。”“你胡诌什么呀?大学生,蠢货。人人都知道哈得孙河是一条河。”这时,我就讲解说,哈得孙是“沉降”河,由入海口直到波基普西附近为止的河道都是地面下沉而形成的。冰河期这段河床下沉,大西洋海水倒灌入内陆,因此,哈得孙河下游实际上是咸水湾。我骄傲地讲解冰河期地面下沉有多远,越过现在的皇后区,直到希尔赛德大道为止。所以你们可以看到沿这条线地面呈大斜坡走向,直到圣阿尔班斯和皇后区牙买加小区,如此等等。我在一门地质学课程考试中惊喜地获得一个“优”,最后本科毕业时得到3个“优”。

  大学3年级时,我被后备军官训练团高级班录取,每个月可领到27.9美元的津贴。我的崇拜偶像仍然是罗纳德·布鲁克斯。他在大学头二年就当上了学员小队长。我后来也当上了小队长。在高级班,他当上了学员营长。我后来也在高级班当上了营长。他当过队列教练,我后来也当了队列教练。他担任过“潘兴步枪会”的纳新官,我在3年级也担任了纳新官。这时,我想改变一下争取新会员的做法。我向弟兄们说,如果我们只靠脏电影争取新会员,那是错误的,尽管别的社团都这么干。我们的优势何在?让我们想个新点子吧。例如,可以让新同学看看我们活动的录像,看看我们操练比赛的录像,让他们了解我们是干些什么。

  纽约市立学院为了让大部分是走读的学生有一个社交场所,在阿姆斯特丹路提供了一座房屋,我们“潘兴步枪会”在那里的地下室有一间活动站。我叫弟兄们出去,等新生在别的活动站看完色情电影兴奋之余,把他们从街上招呼到我们的活动站来,看看我们“潘兴步枪会”的电影。我这一步是冒风险的。一任纳新官的政绩如何是容易衡量的,就看你吸收的新会员比前任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在做了这一新尝试之后,我焦急地等待着新生作出选择。结果,“潘兴步枪会”吸收到的新会员空前的多。这是我历程中的一个重要时刻,虽然是小事一桩,但它第一次表明我是有能力左右事件的结局的。

  这一年我们吸收的新会员中有个名叫安东尼奥·托尼·马弗鲁迪斯的学生,他是希腊裔美国人,家也住在皇后区,熟悉生活甘苦,充满生气,是块未经琢磨的金刚石,他加入后备军官训练团和“潘兴步枪会”,决定了他一生的命运。我爱他。正像我以布鲁克斯为师一样,托尼处处以我为榜样。我们情同手足,乘车在一起,约会在一起,吵闹在一起,形影不离。后来,由于我们当时大概都不曾听说的一个地方——越南,我们又一起遭到不幸,只是托尼的伤比我的伤更加致命。

  在我大学生活的最后3年,操练成了我生活的中心。布鲁克哈特手下的一位少校纳尔逊主管操练。当我们这些学生成绩不佳、旷课以及在争取吸收新会员的一周期间胡闹,校方要给处分时,纳尔逊少校总是找校方负责人替我们说情打掩护。通过后备军官训练团,我也第一次认识了陆军的脊梁——军士们,他们来校对我们进行队列教练,讲兵器基础课。我至今还非常清楚地记得一位名叫卢·莫希卡的军士长给我们讲课:“诸位,这是布朗宁自动步枪。我教你们怎样分解和组装这支步枪。记住我的话,要是你们不好好学会,战时会送命的。有任何问题吗?”

  每个星期六,我差不多都在教练场,有时一呆就是7个小时,跟我们“潘兴步枪会”的会友们一起拿着M—1步枪,练习玛丽女王式敬礼、持枪动作以及端着上了刺刀的枪操练对角斜方向行进。这是有危险的,稍一不小心就会出事。我们参加两项比赛,一项是正规动作比赛,由布鲁克斯指挥,一项是特技花样动作比赛,布鲁克斯指定由我负责。1957年春季,我们参加了在第七十一团训练场进行的纽约市各大学后备军官训练团的军事操练比赛,对手有福顿大学、纽约大学、霍夫斯蒂亚学院等院校。我们带着我们的吉祥物,名叫科克和黑杰克的两只松鼠,来到了赛场。

  布鲁克斯率领他的正规动作队上场,在满分为500分的比赛中得了460分,赢得冠军。轮到我率领18人的特技队出场了。我们事先把铜质空弹壳擦得闪闪发光,几乎要把铜皮擦破时才住手。我们的皮鞋也擦得锃亮,能照出我们的面孔。我们在预习时,我还秘密练了一招。通常在代表队由一套动作转入下一套动作时,领队只站着喊“一、二、一”。我却在这时跳起独人舞,是当时流行的驼舞步。观众都兴奋得发狂了。我们在满分为500分比赛中得了492分,高居榜首。这之后,我下定决心,要在下一年继承布鲁克斯的职位,担任纽约市立学院后备军官训练团学员团的团长和“潘兴步枪会”会长,而且要学习他的榜样,在校际比赛中蝉联两项冠军。

  然而,不用说大家也会明白,纽约市立学院的一般学生对我们“潘兴步枪会”的成就并不怎么欣赏。态度最好的把我们看作是沙文主义者,态度最恶劣的如校报呼吁解散后备军官训练团。

  我有一套文具随身带了35年,它是镶嵌在一块大理石基座上的笔插和两支“雪飞”牌钢笔。我在白宫担任国家安全顾问以及在五角大楼担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时,都把它放在我的写字台上。我珍爱它是因为它上面的一句题词。这故事得从1957年夏季的一天说起。

  那天,我父亲焦急如焚。他请我和两位后备军官训练团的同学——托尼·德佩斯和乔治·乌齐奥利一起吃了午饭,然后把我们送到曼哈顿的格霍杭德长途公共汽车站。他忧心忡忡,向我千叮咛万嘱咐,生怕我出事,似乎确信他儿子将一去不复返。原来,我和我的朋友们那一天是动身赴北卡罗来纳州布拉格堡,去参加后备军官训练团的夏训。这是我头一次离家去南方。爸爸叮咛说,他已经请我们教堂的威顿牧师帮忙,关照布拉格堡附近的费耶特维尔市的几位黑人圣公会教友,拜托他们对我多多照顾。我听得心烦,请他别再罗嗦个没完。

  其实,我们一下长途公共汽车,就被陆军官员接到布拉格堡,关在军营里6个星期,根本与南方社会生活隔绝。如果说我是在布拉格堡头一回意识到自己是少数民族,那是因为我在那里遇到的白人不是波兰人、犹太人或希腊人,而是华斯普①们,这几乎是我头一回跟华斯普白人相处。我们在靶场练步枪和81毫米迫击炮实弹射击,学习伪装和设置障碍。我抓紧在那里的每一分钟进行学习,从一开始就出类拔萃。由于我有操练领队的名声,我被指定为代理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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