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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1)

  第十三章(1)

  1988年,27岁的奥巴马已经在芝加哥生活了4年。

  肯尼亚寻根之旅让他收获满满,带着对父亲的记忆,他自信地走向人生的下一站——举世闻名的哈佛法学院(Harvard Law School)。

  和哈佛法学院的其他同学比起来,奥巴马年龄稍长,但这却没有成为他和其他同学交流的障碍。他有这个年龄段应有的成熟,却不乏年轻人的锐气,在要求已然非常严格的哈佛法学院里,奥巴马倍加自律,专心治学。

  第一学年往往是同学们交际应酬的好时候,可奥巴马却每天都泡在学校图书馆里,一呆就是好几个小时,学习态度之严谨可见一斑。

  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之余,奥巴马像父亲当年那样积极参加校园社团活动,反种族隔离(antiapartheid)的学生集会里频频闪现着他的身影。除亲身参与外,奥巴马还经常撰文从学理角度探讨种族问题、反对种族歧视,有多篇著作刊登在《哈佛人权——公民自由法评论》(The Harvard Civil Rights- Civil Liberties Law Review)上。《哈佛人权——公民自由法评论》是由哈佛大学主编的世界著名的学术期刊,能在这本期刊上发表文章,对任何一个人来讲都是莫大的荣誉。

  由于在各方面表现出色,奥巴马受邀在法学院黑人学生联合会(Black Law Students Association)一年一度的晚宴上做晚宴致辞。他用充满**的演讲呼吁法学院的每个黑人学生、每一个受到命运眷顾的哈佛法学学子,用自己的学识和才干回馈社会,帮助那些遭遇人生不幸的社会群体。凭借在学生群体中建立起来的威望,奥巴马开始成为了黑人群体的代表人物。当时哈佛法学院内部关于非裔教师的争议愈演愈烈,奥巴马不顾反对派的阻碍,勇敢地站出来支持教师群体种族多元化,让众人刮目相看。

  紧张的第一学年结束之后,奥巴马并没有闲着,他趁暑假的机会在芝加哥找到了一份实习工作,实习地点在现在的西德尼·奥斯丁(Sidley Austin)的律师事务所。当时事务所里有一个叫米歇尔·拉沃恩·罗宾逊(Michelle LaVaughn Robinson)的黑人女律师,奥巴马就分配在她手下工作。

  早在奥巴马来事务所之前,周围人就盛传有个年轻有为的哈佛高才要来实习,对这个实习生很是期待。米歇尔也是名校出身,见大家对奥巴马如此追捧不免心中生疑。在她的印象中,在学校里积极“投身”学生活动的学生大多是混学位的家伙,或者是些八面玲珑、削尖了脑袋想往上爬的人,总之在学业方面乏善可陈。米歇尔对奥巴马没有太多好感,但奥巴马却对这位气质不俗的女上司一见倾心,没过多久竟然提出要跟米歇尔约会。米歇尔当然不愿意,她觉得和下属约会是一件很没有职业素质的事情,一定会被周围的人嘲笑。而且,整个事务所只有她和奥巴马是黑人,其他人巴不得看见他们俩走在一起——“除了他们俩,还能有谁?”

  奥巴马倒是对这样的环境感觉无所谓,早在夏威夷普纳胡读书的时候,他就曾因与同年级里唯一的黑人女孩嬉戏而遭到过同学们的嘲弄。可是时过境迁,此时的奥巴马已不复是当年那个涉世未深的懵懂少年,他曾和各种肤色的女孩交往过,如今的他完全有能力选择自己的意中人。他选中了米歇尔。

  米歇尔出身于芝加哥南部(South Side of Chicago)的一个黑人聚居区。她和兄弟克雷格(Craig)自幼就出类拔萃,姐弟二人不仅学习成绩出色,还擅长篮球。米歇尔的家庭非常和睦,美中不足的是父亲弗拉希尔(Frasier)常年卧病在床。米歇尔一直都希望能以自己优异的表现来告慰父亲、报答他对家庭的付出,而实际上她也从来没有让父亲失望过。高中毕业后,米歇尔进入著名的普林斯顿(Princeton)大学深造(米歇尔的弟弟也进入了这所著名学府),继而考入哈佛法学院攻读研究生。米歇尔家中每个成员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罗宾逊家族非常庞大,家庭成员遍布四方,在当地社区中颇有影响。

  米歇尔曾将自己的一个好朋友介绍给奥巴马,可是在奥巴马的心目当中却只有一个米歇尔。一段时间之后,米歇尔终于答应与奥巴马交往,他们把约会定在了巴斯金·罗宾斯(Baskin Robbins)冰淇淋店,甜蜜的巧克力冰淇淋将两个人的感情拉得更近了。后来,米歇尔常常陪同奥巴马一同去南城教堂的地下室开培训课,与单身母亲座谈,探讨应该如何在不利的社会现实之中始终不渝地追求理想、积极乐观地对待生活。米歇尔渐渐被奥巴马的个人魅力所折服,他们的情感发展得越来越稳定。

  奥巴马结束实习返回哈佛之后仍和米歇尔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在哈佛,奥巴马凭借出众的协调能力赢得了更为广泛的赞誉,遇到棘手的问题他总是广泛地接受各方意见,适度妥协,以求能让多方满意的结果。各方面的出色表现让奥巴马成为了著名学术期刊《哈佛法律评论》(Harvard Law Review)编辑部的一员。

  1990年恰逢《哈佛法律评论》编辑部主编改选,同事们竭力推荐奥巴马参选。当时编辑部的编辑们主要奉行两派思想,一部分为“自由主义激进派”(fiercely liberal,“自由主义激进派”认为民权和性别平等是重要的社会问题,并且认为政府应该完全介入这些社会问题当中,扮演类似民权运动时期的角色);另一部分则是“保守主义激进派”(fiercely conservative,“保守主义激进派”反对变革,认为政府过多地参与到了社会生活中,特别反对以各种法令强制推行的变革,主张废除部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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