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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1)

  第五章(1)

  老巴拉克走后,一家人重归平静。

  奥巴马和母亲以及妹妹玛雅住在一起。安和罗洛两地分居,罗洛愿意留在印度尼西亚,安则在老巴拉克走后不久回到夏威夷大学修读人类学硕士学位。一个单身妈妈拖着两个孩子住在距离学校一个街区之外的小房子里,靠自己微薄的助学金和时有时无的粮食救济度日。

  整个普纳胡学院的学生大多来自富有的白人、亚裔以及夏威夷本地家庭,相比之下奥巴马只能算是贫困生。大家都很喜欢逗奥巴马玩儿,但是这并非是因为他家穷欺负他,而更多是因为他好笑的名字缩写B.O.1,胖乎乎的外貌,以及他既不是夏威夷、也不是萨摩亚、更非白种人的特殊血统。

  安的专业要求必须完成一个社会调查(fieldwork),她思前想后决定还是放到印尼去完成。如果安一走,奥巴马怎么办?安原想把奥巴马带在身边,好监督他的学习,可奥巴马不情愿回印尼,觉得那儿迎接他的只能又是一些好奇的目光。斯坦利老两口也不愿孙子再折腾,于是安带着玛雅再次回到了亚洲,把奥巴马留在了美国。这时的奥巴马已经树立起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决心要做一个像父亲那样的人,只是暂时还没有找到更好的途径。他所能得到的信息少得可怜,除了和父亲初次相逢的点点回忆、偶尔来自肯尼亚的像旅行明信片似的信件,几乎没有其他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能让他把过去的日子拼接起来。

  这段时间,外公和外公的黑人朋友们成为了他的良师益友。斯坦利晚上喜欢出门找朋友打台球或者玩牌,自然也要带上孙子。有个名叫弗兰克·马绍尔·戴维斯(Frank Marshall Davis)的人和外公特别要好。八十多岁的老弗兰克对黑人群体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似乎有一套基于自己亲身经历的独特看法。他曾写诗歌颂黑人民权运动,还和那些对民主制度嗤之以鼻的黑人广交朋友。弗兰克一直认为现有政府形态不利于黑人民权运动的开展,变革或许能使黑人的社会地位提高些。于是他主张政府维新,但是结果很明显,没有任何一种政府体制能够保证公平地对待所有人。黑人民权运动不得不转入低潮。

  和弗兰克那个年代的进步黑人一样,奥巴马很想知道自己今后应该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并经常和弗兰克进行讨论;但是和弗兰克那个年代的黑人不同的是,奥巴马心中并非仅仅只有严肃的种族话题,琳琅满目的流行文化分散了他在种族问题上的注意力。

  风靡美国的篮球运动让奥巴马找到了新的乐趣,而且一发不可收拾。有一次外公带着奥巴马到现场去看夏威夷大学队主场迎战春季联赛对手,主队首发的五名队员竟然都是奥巴马崇拜的黑人球员,这让他欣喜若狂。每天放学后,奥巴马都会在附近的球场打到天黑。终于,他如愿以偿地加入了一支篮球队,随队参加一些预备队的比赛。这个球队由清一色的非裔球员组成的,曾参加过张伯伦(Chamberlain Field)大学篮球赛,实力不俗。

  篮球运动的精神深深地改变了他,队友们教会了奥巴马如何用态度和自信将一项简单的体育运动变成意志的对决。八年级的时候奥巴马改踢橄榄球,两年后重操旧业进入学校青年篮球队,其间还在巴斯金·罗宾斯(Baskin- Robbins)冰淇淋店打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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