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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2)

  二

  三毛的创作,可分为三个时期。前期的作品,是十七岁到二十二岁那段时间发表的小说散文,收集在《雨季不再来》中,代表作为《惑》、《异国之恋》、《雨季不再来》。正如她自己所说:“这本《雨季不再来》的小书,代表了一个少女成长的过程与感受。它也许在技巧上不成熟,在思想上流于迷惘和伤感,但它的确是一个过去的我,一个跟今日健康进取的三毛有很大不同的二毛”。1962年发表在《现代文学》上的《惑》,描写自己病中迷失在“珍妮画象”里的幻觉,纵情地表达失学、病痛下的煎迫和对生命的追求,全文缺乏委婉申述的含蓄,充满忧郁悲伤的色彩。小说《异国之恋》(又名《秋恋》)把一对在难耐的寂寞中偶然相遇、相恋又不得不匆匆别离的海外游子的复杂心理和缠绵情感写得生动真切。小说《雨季不再来顺u写一个女大学生跟男朋友闹别扭后,感情上的波动。作者在字里行间把那深情、那眷恋,那只能体会不可言传的心底的盼望,表现得那么细腻感人。三毛的老师、女作家、文化学院教授胡品清在看过她早期作品之后,说她喜欢追求幻影,创造悲剧美,这是有道理的。

  三毛中期的作品,是她离开台湾以后的大量小说散文。风格骤变,被人誉为“健康、豁达、洒脱不羁”,令人耳目为之一新。从内容上说,有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生活,特别是学校生活的真实反映(《西风不识相》);有对同胞在国外不文明、不礼貌言行的痛心记叙而洒满作者爱国之情《亲不亲故乡人》。但作者付出最大心力笔耕的,则是撒哈拉大沙漠和大西洋中几个岛屿所独有的景色,特有的人和事,以及荷西逝世后用血泪写成的文字,如《收魂记》、《沙漠观浴记》、《平沙漠漠夜带刀》、《逍遥七岛游》,写活了大沙漠和各岛的风俗民情美景。而对沙漠中不同人物的不同生活的叙写,更是五彩缤纷,各具特色。如同写婚礼,《娃娃新娘》展现出沙漠的古朴风俗与复杂的仪式,突出了未成年新娘的痛苦与无奈”,而《结婚记》则显示了公证结婚的隆重与简洁,字里行问,却流露出新娘为只有一个“骆驼头骨”作结婚礼物和“走路去结婚”的幸福和自豪;一样写老人的生活,却能从不同的老人的精神面貌和性格特征出发,捕捉人物行动中最独特、最典型的部分,展开充分的刻画,显示人物最本质的东西,于是,就产生了对青春长在、并力争使自己短促的人生过得更有意义的长者的赞颂(《这样的人生》),以及对被儿女妻于抛弃、被社会隔绝冷淡的孤苦老人的同情(《一个陌生人的死》)。又如都写夫妻生活,有对在共同命运中互相帮助支持的恩爱夫妻的情深意重的抒写,也有对重利薄情而剥夺了丈夫自由幸福的自私狭隘者的批判(《士为知己者死》)。更可贵者,作者为小人物作传(《巨人》),为普通一兵立碑(《沙巴军曹》)。而反映沙哈拉威人争取独立自由的血与火的斗争(《哭泣的骆驼》)和黑人奴隶的悲惨命运(《哑奴》)更是她中期作品中的海底珍珠和沙漠玫瑰。前者让我们看到一幅富有时代特征的沙哈拉威人斗争生活的真实图画,看到殖民者怎样吞食、侵占弱小民族以及弱小者的反抗和牛争,后者则从哑奴“这一个”人物的遭遇,反映那个时代、那个地区奴隶命运的“一般”。丈夫荷西逝世后,三毛多写自己的生活、感情和亲朋好友的关怀和安慰,如“我”对荷西的追忆、痛惜和怀念(《梦里花落知多少》),“我”对父母的感想和眷恋(《背影》),朋友、邻居对“我”的深情照顾和“我”的感激(《不飞的天使》),以及公婆的贪婪和冷酷无情(《似曾相识燕归来》),等等。这些作品主要以散文形式来叙写生离死别的悲哀和痛苦,文章也显得深沉、忧郁。但作者并没有因为这一巨大打击而日益消沉,而是“偏偏喜欢再一度投入生命,看看生的韧力有多么强大而深奥”,并再度回到加利那群岛白色的房于,顽强地生活下去。她并不孤独,因为荷西曾经生活在这里,因为荷西的朋友、邻居关怀着她,因此,她请求母亲信任她,“绝对不要以为我在受苦,个人的遭遇,命运的多舛都使人被迫成熟……再说,世界上有那么多的苦难,我的这些挫折又算什么呢?”(《归》)这种热爱生活,探索人生的不怕挫折的精神,令人振奋,给人力量。这就使她的读者,特别是那些对现实不满,也渴望到外流浪,用亲身的经历去体验人生奥秘的台湾青少年对她无限羡慕和由衷敬佩,以至许多学校,整班整班的学生都在预购她的新书。“三毛以极大的毅力和苦心,离乡背井,远到万里之外的荒漠中居家谋生,以血汗为代价,执著地换取特殊的生活经验”,把自己所见所闻所历所感,凝结成艺术的花朵,敬献给读者,从而得到读者的这样热烈的欢迎,是理所当然的,是受之无愧的。可以说,三毛在荷西生前死后这一段时期的创作,即中期创作,是她创作的高峰期。“三毛热”这个文化现象,是随着反映她在撒哈拉的生活这个创作高峰时期的出现而出现的。

  有人认为,三毛在这一时期,即撒哈拉创作时期的作品所以拥有广大读者,主要以内容取胜,它们只是她“特殊生活经验”的记录。“这种经过真实体验的题材之写作,在先决条件上已经成熟了,甚至连表现技巧的强弱,都已无法增减故乡人们去阅读她作品的高昂兴趣。”这种说法,从强调内容的重要性来说,当然是对的。但如因此而无视它的艺术魅力,那就值得商榷了。事实上,她的作品,不仅内容新奇,而已有它独特的艺术风格。

  善于把奇特而富有异国情调的流浪生活,用娓娓长谈的方式来打动读者,是三毛中期创作的显著特点。这种以“我的手写我的口,以我的口,表达我的心声”的溶“我”于作品中的讲故事的写法,使人感到格外亲切,自然,又能收到雅俗共赏的效果。而在构思故事时,作者并不追求故事情节的“戏剧性”,而着力描绘生活的“本色”,不造作,不故弄玄虚,只是把真情实景形象地再现于读者面前,这就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如散文《平沙漠漠夜带刀》,把一个想做世界第一个横渡撒哈拉沙漠的中国女人的兴奋、受到阻碍时的懊丧,初见沙漠人情风俗的惊奇、看到海市蜃楼的赞叹都写得那么逼真、生动、使人如临其境,如见其人。《荒山之夜》既把被风吹积成弧形的沙丘,描绘成“好似一群半圆的月亮”,那么柔美,又揭示荷西几陷于死命的沙漠泥沼地的险恶可怕。至于“我”求救于吉普车而车上男人不但见死不救,反而陡起歹意,以及“我”的抗争,荷西的终于脱险,又使读者进一步认识“我”在沙漠中的冒险生涯。在《白手起家》里,更把“我”初见“梦里情人”(撒哈拉沙漠)时激动的心清,刚进陋室失望的神态,去买淡水、换煤气桶时所遇到的艰难,睡在水泥地上挨冻的感觉,都写得活灵活现。但是,“我并不气馁,人多几种生活经验总是可贵的事”,“要付出无比的毅力”,“使自己适应这儿的生活”。于是,“我”和爱人荷西用“棺材外板”自制各种家具,甚至“沙发”,用从垃圾堆里拾来的旧羊皮,改造成坐垫,更用荷西出卖劳力换来的血汗钱,买进了现代化用具:冰箱、洗衣机、录音机、电视机和汽车。书架上,也排满了寄自台湾和西班牙、美国的杂志、书籍,结婚礼物“骆驼头骨”和无名艺术家制作的美丽石象以及天然的“沙漠玫瑰”被呈列在桌上,从总督府弄的红花绿叶,开放在房间的周围……当这个用毅力、智慧和汗水建成的“艺术宫殿”被荷兰一位建筑师发现的时候,他惊叹不已:“你们把美丽的罗马建成了!”他正是受西班牙政府的委托,来为沙漠土著沙哈拉威人兴建住宅的,他终于找到“全沙漠最美丽的家”作样板而喜出望外,而这一切,却表明,生活中的强者,永远是那些迎难而上,用行动改造自己,同时改造环境的人。这个深刻的道理用生动的故事来表达,自然与空洞的说教不可同日而语。读者通过这篇小说,不仅认识了沙漠和沙漠生活,更认识了三毛这个人,这个作家。而所取得的这样感人的效果,正是通过“我手写我口”的方式,将“真情实景”艺术地再现在读者面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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