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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琦: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论

  本文拟就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理论的形成、主要内容、理论基础等问题作一粗浅论述,力图把握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思想的基本框架及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以期求教同仁。

  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的形成

  周恩来的思想与中国许多第一代革命家一样,经过了从爱国主义、民主主义到共产主义的发展历程。从人的思维逻辑和思维定势而言,周恩来这一思想发展的基本脉络,必然对其各个历史时期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等产生重要影响。据此,周恩来民主意识升华的轨迹,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即青少年时期,受西学和新学的影响,从旧民主主义者的角度,周恩来注重人自身的价值及自我主体意识的觉醒;五四及旅欧时期,周恩来完成了从民主主义者到共产主义者的转变,通过五四运动的实践和对欧洲社会的考察,他开始认识到人民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争取民主的斗争,是人民民主的事业,应唤起人民群众争取民主的意识;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思想的体系亦基本形成。

  周恩来的青少年时代,中国正经历着深刻的历史巨变。辛亥革命虽以失败告终,但民主思想起已深入人心,西方启蒙思想家的学说在中国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一场提倡新学,反对旧学,提倡新文化,反对旧文化的新文化运动正在兴起。这一思想解放潮流,对求知欲盛,求“真”心切的周恩来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启发了他自我主体意识的觉醒和民主主义思想的产生。在新旧思想激烈交锋,各种学说众说纷纭的情况下,为了求得真知,少年周恩来主张“慎思明辨”,对各种学说要“深就而悉讨”〔1〕,要解放思想,独立思考。之后,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展,周恩来广泛阅读了西方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视野更加开阔,思想更加解放。1916年,周恩来发表了著名哲学论文《老聃、赫胥黎二氏学说异同辨》,其民主意识进一步加强。

  周恩来在文中竭力主张人们不能迷信盲从,人云亦云,应“阐扬独见之理”。他对统治人类社会数千年,被中外亿万人奉为至理的孔子儒学、基督教义和佛家经伦,大胆提出了怀疑;对赫胥黎破除迷信,在“潮流所及教义偕行”的情况下,“独能发抒怀抱,倡物竞天择之说,开文化之先河,破耶氏之教论”的反潮流创新精神和独立见解,备加赞扬。进而周恩来应用进化论的自然观,从赫胥黎的物竞天择说中得出打破权威迷信,尽力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结论。他告诉人们,要发挥人的作用,就不能墨守陈规,拘泥于陈腐之说;新的要代替旧的,人类要向前发展,这是进化论的发展论,也是人类社会的必然规律。〔2〕由此可见,周恩来在这篇哲学著作中,不仅以其独到的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令人耳目一新,而且通篇闪耀着他反对权威,崇尚独立思考,看重人主体意识的民主精神的异彩。正是基于这种认识,1919年,周恩来进一步明确提出“本民主主义的精神发表一切主张”〔3〕的观点,使其民主意识更趋成熟。

  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和对欧洲社会现状进行认真考察,以及对各种社会思潮反复进行探索、推求、比较,周恩来的思想发生了质的飞跃,完成了从民主主义者到共产主义者的转变。他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认为人民民主事业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争取民主的斗争必须发动群众,唤起人民群众的觉醒。这一观点是五四时期周恩来民主意识思想的主要特征。

  周恩来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1917年,他提出“人民国家之主人也”,“共和国之统治权在国民全体”,〔4〕明确地把人民群众置于国家主人的地位。十月革命的启示和五四运动的实践,使周恩来对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1919年,他目睹了日本的抢米风潮,深切感受到“国民自觉”所爆发出来的巨大力量,指出中国革命必须唤醒同胞,发动群众。为此,周恩来认为,首先应该使人民群众“觉悟”,认识到自己的权力和应有的地位。他从进化论的角度论证了这种“觉悟”的可能性,指出:“人在世界上同一切生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能够‘觉悟’……因着自觉,遂能解决人生的人格、地位趋向,向进化方面求种种适应于‘人’的生活。”〔5〕只要人民群众“觉悟”了,就会转化为无穷的力量,就能“‘群策群力’、‘众志成城’,则目的终可达到。”〔6〕

  五四及旅欧时期,由于周恩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逐步确立和对人民群众历史作用的深刻认识,使其民主意识思想也呈螺旋式升华。这时,周恩来已打破了最初较注重人自身的独立、自由和自我主体意识觉醒的思维框架,转而认识到人民群众在民主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以及唤起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重要性。这些思想对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思想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它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阶级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社会矛盾出现了新的情况,人民共和国正处在由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转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性的转变时期。从50年代中叶到60年代初期,周恩来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报告,如《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故事片创作会议上的讲话》、《说真话,鼓真劲,做实事,收实效》等,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与建立民主政治的关系,人民群众的社会地位,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必要性等方面,较全面地阐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的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的途径及其重大意义,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社会主义民主意识思想体系。

  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的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民主意识是人们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地位、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内在意识,是广大人民对于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迫切愿望和自觉要求。学习和研究周恩来的文稿、书信、讲话、报告等,对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理论的主要内容似可作出如下概括。

  (一)主人意识主人意识实指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以谁为主体的问题。周恩来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应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即“人民当家作主人”。鉴于“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周恩来对社会主义时期的人民界定为:“拥护社会主义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方面的爱国人士,也就是说按照宪法享有公民权的一切人。”〔7〕

  人民之所以具有主体地位,这首先是由于中国革命的胜利与人民息息相关。中国的天下是靠人民的力量夺取的,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一百多年来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牺牲奋斗的结果。“共产党是有一份,但是,离开了人民,共产党有什么本事?”〔8〕其次,从法律上,根据宪法,“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这种权利日益扩大并且日益得到充分的保障。”〔9〕第三,从社会主义事业的性质而言,“社会主义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而且能够吸引最广大人民群众来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10〕在此,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无可置疑,所以我们应培养和提高人民的主人意识,使他们真正意识到作为国家主人翁的权利和义务。

  (二)平等意识人民是国家主人的主体地位,决定了他们应该享有平等地位。周恩来从领袖与政党、党员与群众、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等方面论证了这一问题。周恩来认为,执政党是一个胜利的党,党内容易滋生骄傲自满情绪,又容易出现人民群众对个别领袖人物的个人崇拜,因此,正确理解群众、政党与领袖之间的关系,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至关重要。他针对一些群众和宣传部门把毛泽东说成是“生而知之”的天才,指出“毛泽东是在中国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巨大人物”,而决不是“一个偶然的、天生的、神秘的、无法学习的领袖。”否则,我们等于承认“我们的领袖成了空谈”。“那么毛泽东不就被大家孤立起来了吗?我们不就把毛泽东当成一个孤立的神了吗?”〔11〕周恩来关于毛泽东是人而不是神的真知灼见,在当时党内歌功颂德之声日趋高涨的时候,向全党敲响警钟的同时,也精辟地论述了领袖与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平等关系。

  推而论之,周恩来又从共产党领导的角度,论证了党员与群众、执政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平等关系。他认为,共产党的领导是指党的集体领导,“起着领导作用的,主要是党的方针政策,而不是个人。个人都是平等的,如果从工作上说,大家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彼此平等地交换意见,决不能个人自居于领导地位。”〔12〕既然是党的政策起领导作用,那么,在政协里,在共产党员与民主党派的个人来往中,不应该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应该是平等的关系。否则,“我们的民主生活、民主风气就不能够发扬,我们之间就有隔阂”,就会“妨碍民主集中制的贯彻。”〔13〕

  平等意识堪称周恩来民主意识思想中的精华,他在许多谈话和文稿中,都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这一问题。他推崇战争年代党的干部与老百姓“天天见面,不分彼此”,“平起平坐”〔14〕的平等关系;反对如今有些人“领导同志走到哪里,就把众人拦住”〔15〕予以让路的特殊作法;对“惟我独尊,使人望而生畏;颐指气使,不以平等待人”〔16〕的官僚作风更是痛加指责。周恩来不仅主张平等,而且身体力行,他的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的伟大人格,至今令人记忆犹新。他与人平等相待,使极普通的人敢于和他争论问题,发表不同意见。赵丹就很感慨地说过:“我有时很怕部长、书记,但是我不怕总理”〔17〕

  (三)参与意识社会主义事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平等地位,因此,人民群众应该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这是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周恩来认为,人民的参与权,主要通过“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来实现。具体表现为:其一,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参与讨论国家重要法律、经济计划等的制订;企业职工通过职代会来参加管理企业和对企业行政领导工作进行监督;在农村,成立社员代表大会和社务委员会;公民可通过“人民来信”的方式对政府工作进行批评、建议等。〔18〕其二,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监督职能。周恩来指出,人民代表应经常去接触人民,接触实际,从中了解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要允许所有代表充分发言,充分揭露政府工作的缺点;而且要扩大透明,在人民中公开披露这些缺点,“任何问题公之于众总是有好处的。”〔19〕周恩来认为,政府应当允许人民代表批评自己的错误,允许“唱对台戏”,可以辩论,也可以争论。其三,中央和地方之间要互相影响,互相监督。中央包括党中央和国务院处于领导地位,可以把握宏观,总揽全局,“但也比较容易忽视某些实际问题、局部问题和群众眼前的利益”,而地方在此方面则处于有利地位,“正好可以弥补中央的不足。”〔20〕换言之,通过地方政府这一中介机构,了解和反映实际问题、局部问题以及群众的呼声,从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四)法制意识及法制与民主相统一的意识作为人类民主制度最高形态的社会主义民主,其根本特征应在于能够保证全体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能够以人民意志制约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使人民权利的实现具有普遍性。但这一切势必以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为前提,即做到民主法制化。为此,周恩来提出:“为了保卫我们国家建设事业不受到破坏,必须加强国家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必须加强立法工作和革命的法制。”他强调:“所有我们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成为守法的模范;同时还必须教育全体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以保证表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在全国统一施行。”因为我们的宪法和法律越有威信,“人民的权利和利益就越有充分的保障,而人民的敌人就越要受到严厉的打击。”〔21〕在此,周恩来阐明了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性和民主与法制相统一的辩证关系。一方面,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确保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必须实现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以便消除任何人、任何组织超越法律的特权,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内,真正做到人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由于“人民的文化水平还不高,他们行使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的权利还不免受到一定的限制”,〔22〕故在发展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同时,尚需通过各种政治教育和文化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文化水平,增强其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而提高其参政议政能力,并以此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制化的进程。

  (五)培养和提高民主意识的基本途径首先,从宏观上,周恩来认为应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增加生产总量,为培养和提高民主意识创造经济条件;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全体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直接或间接地培养人民的民主意识;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充分调动全体人民的政治积极性,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培养和提高人民民主意识等。〔23〕其中,周恩来尤为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问题,他曾在许多场合谈到由于我国体制上过分集权而抑制了民主意识发展的问题。他说:“你掌握政权,总有这个问题,权力过分集中时就会有偏向”,“就使我们很容易忽视发扬民主而犯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24〕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我们国家制度上想一些办法”,〔25〕即改进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改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让地方多一些自主权;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人民代表有充分的发言权,并通过他们实现人民参政议政的权利;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建立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互相尊重,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平等关系。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进而真正形成“又有民主,又有集中;又有自由,又有纪律;又有个性的发展,又有统一意志”〔26〕的社会主义民主。

  其次,从微观上,为培养和提高人民的民主意识,周恩来认为,第一,必须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社会主义民主有无保障,党内民主生活是否正常,有无真正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应是一个基本尺度。50年代末60年代初,针对当时虚假浮夸风盛行的情况,周恩来先后多次指出:“现在有一种不好的风气,就是民主作风不够”,〔27〕许多人不敢说话。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风气?周恩来分析说,主要是党内民主生活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搞“一言堂”,领导压群众,上级压下级。如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有一个使大家敢于讲真话的民主氛围,而要创造这种氛围,就应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尤其是领导者应带头作自我批评,“民主作风必须从我们这些人做起”。〔28〕领导者所发表的意见,应“允许大家讨论,商榷”,甚至批判。因为“即使是党已经研究通过的东西,也允许提意见”,〔29〕并加以修改,那么,作为领导者个人的意见为什么就不能讨论修改呢?所以,领导者要允许批评,允许发表不同意见,“这才是社会主义的自由,才有心情舒畅。”〔30〕事实证明,领导者的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的确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民主风气会产生直接影响。周恩来在主持政务会议或国务院工作会议所营造出的那种总理与委员间不分高低,发言争先恐后,人人畅所欲言的民主氛围,〔31〕就是最好的例证。第二,要解放思想,敢想敢做。周恩来说:“人又不是石头,哪有不思想的道理。我们要使人们把所想的都说出来。”〔32〕而人们之所以不敢说出来,主要是由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作祟。例如,在文艺创作上就缺乏民主自由的风气,作者须根据某些人的要求,按照某种固定模式进行创作,从而抑制了人们真实情感的流露。〔33〕

  综上所述,尽管周恩来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的论述大都散见于其诸篇文稿、报告、讲话中,然而,认真研读这些著作,确能使人悟出其民主意识理论的真谛。我们认为,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中的主人意识、平等意识、参与意识、法制意识、民主与法制相统一的意识,以及培养和提高民主意识的途径等,从不同侧面论证了人民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主体作用及其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应有的地位,阐明了人民民主权利的表现形式,深刻揭示了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为我们指明了培养和提高民主意识的途径和办法。并且各个组成部分彼此联系,互为补充,构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社会主义民主意识思想体系。

  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的理论基础

  周恩来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对他无疑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纵观周恩来的一生,他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许多复杂问题,堪称当代中国应用哲学的大师。周恩来曾说过:“我们不是以主观唯心主义作指导,也不是以机械唯物主义作指导,而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作指导。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客观规律,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34〕因此,周恩来的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使之成为其民主意识思想的主要理论基础之一。

  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人民共和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在此情况下,周恩来发表了在其民主思想中颇具代表性的文章——《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提出了“现在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应该是: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要经常注意扩大民主,这一点更带有本质的意义”〔35〕的科学命题。周恩来的这一命题及其论述,蕴藏着深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和底蕴。第一,他从辩证唯物主义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地去认识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他之所以认为中国应该扩大民主,主要是基于当时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无产阶级专政更加巩固,工人阶级力量更加强大,我国已开始转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历史性时期的事实;同时也是基于苏联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失误,特别是斯大林肃反扩大化的错误,以及他忽视民主、专制集权造成重大失误的历史教训。第二,就“扩大民主更带有本质的意义”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本质就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它由事物的内在矛盾构成,是事物的比较深刻的一贯而稳定的方面,它从整体上规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周恩来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在当时肃反和私有制改造高潮中,在阶级斗争仍很激烈的情况下,指出扩大民主更具有本质的意义,较早地认识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反映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指明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方向。

  此外,周恩来的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理论始终与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相联系。周恩来提出要充分认识和尊重人民的主体作用和平等地位,不断培养和提高人民的参与意识,这是因为“我们的国家政权是人民民主专政”,这种国体决定“我们的国家机关是属于人民群众的,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36〕它与旧中国压迫人民的国家机关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正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本身所具有的生命力。同时,由于社会主义事业是全体人民共同的事业,只有不断扩大民主,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才能吸引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来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从而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达到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目的。因此,提高民主意识,不断扩大民主,注重民主政治建设,这既是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体现,又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周恩来对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的精辟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内涵、本质和方向,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其理论意义在于:第一,发展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在四五十年代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重要文章,全面阐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各阶级在新中国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论述了对人民的民主方面和对敌人的专政方面的关系,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任务,并通过宪法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而形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这一理论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指导作用是巨大的。但是,由于毛泽东一度对国内阶级斗争的片面理解,在其民主专政的相关理论中,更多地强调了对敌人的专政方面,而对人民民主的认识却进入了一个所谓“大民主”的误区,进而影响了“社会主义民主”思想的科学体系的形成,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中国长期以来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法制化的民主制度的结果。周恩来在其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理论中,较全面地阐述了人民的主体作用及平等地位,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人民民主权利的表现形式和实现途径,以及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等思想,构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体系。如果说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对中国的民主政治是一种原则性和纲领性的规定的话,那么,周恩来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意识的论述,则是对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具体化、系统化和进一步深化。这些理论不仅更具有操作性、实践性,而且在许多方面具有独创性。就此意义而言,周恩来的思想,无疑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弥补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中的这一缺憾。

  另外,毛泽东在较大程度上把民主当作“一种手段”,“一种方法”。他曾多次说过:“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37〕这就忽略了民主对于社会主义的实质意义。周恩来则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的角度,提出:“经常注意扩大民主更带有本质的意义。”显然,这是对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发展。

  第二,周恩来的社会主义民主意识思想,对三中全会以来的民主政治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的一条重要思想原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形成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把民主建设确定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一项根本任务和根本目标。邓小平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明确指出了民主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因此,三中全会以来,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方面,国家通过修改宪法,制定新法,补充、完善各部门法,建立了一个较为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人民民主权力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通过普法教育和各种法制宣传,公民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普遍增强。而这一切无疑是我们党和国家总结长期历史经验的结果,同时也是对周恩来上述思想的发展。

  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思想不仅具有不可低估的理论意义,而且对当今民主政治建设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进行了全面论述,其中民主与法制建设占有十分突出的位置。江泽民提出,我们要健全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程序,着重强调:“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38〕然而,人民群众民主水平的高低和参政议政的能力,除受制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外,也必然要受到人民群众自身民主意识的程度及社会民主氛围状况的制约。而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思想的有关论述,对于提高人民的主人意识、平等意识、参与意识等,对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营造浓厚的民主氛围,无疑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者单位:重庆市社会科学院)

  注释:

  〔1〕〔2〕〔3〕〔4〕〔5〕〔6〕《周恩来早期文集》上卷,第2页、第80页一82页、第305页、第241页、第333页、第326页。

  〔7〕〔9〕〔10〕〔18〕〔22〕周恩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共党史参考资料》(八)第623页、第615页、第622页、第616页、第617页)。

  〔8〕《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351页。

  〔11〕《周恩来选集》上卷,第332页。

  〔12〕〔13〕〔14〕〔15〕〔16〕〔19〕〔20〕〔24〕〔25〕〔26〕〔27〕〔28〕〔29〕〔30〕〔32〕〔33〕〔34〕〔35〕《周恩来选集》下卷,第392页、第393页、第351页、第333页、第419页、第345页、第208-209页、第209页、第207页、第266-267页、第323页、第325页、第324页、第325页、第325页、第326页、第413页、第207页。

  〔17〕转引《周恩来的思维艺术》第162页。

  〔21〕〔36〕周恩来:《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新华月报》1954年10号第86页、第87页)。

  〔23〕参见刘德军:《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思想研究述评》(《周恩来研究述评》第364页)。

  〔31〕孙起孟:《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实行多党合作的典范》(《人民政协报》1988年3月1日第1版)。

  〔37〕《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68页(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38〕江泽:《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07/09/10

  张凤琦:周恩来社会主义民主意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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