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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组建高射炮兵团的方案〔1〕(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一日)

  【正文】

  刘王:

  未灰〔2〕电悉。

  (一)同意组织高射炮兵团方案。

  (二)你们前电曾问需否七九高射机关枪,如AC已决定卖给我们一些,则请提出购三百六十挺,并配弹药,以便我们组织高射机关枪营,以一半与八五、三七两种高射炮团配合编制,组成三层火力;以一半单独编制,便于护桥护车。

  (三)以上三种枪炮、弹药均请直交高岗、伍修权〔3〕,地点沈阳、大连均可,如在大连,可由伍修权亲往接收。

  (四)所派指导人员二十二名及一领导者〔4〕非常欢迎。与少奇同志同来后,请先到沈阳,等交通通后(为台风破坏)当派钟赤兵〔5〕去沈接洽,并规定在沈阳或张家口训练炮手。

  中央

  未真

  【出处】

  根据周恩来手稿刊印。

  【注释】

  〔1〕这是周恩来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正在苏联访问的中共中央代表团刘少奇和王稼祥(当时任东北局宣传部代部长兼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的电报。

  〔2〕未灰,指八月十日。

  〔3〕高岗、伍修权,当时分别任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和参谋长。

  〔4〕指苏联军事专家、顾问。一九四九年八月十四日,刘少奇结束对苏联的访问,回国时与来华工作的苏联专家二百二十人(包括军事专家)及负责人柯瓦廖夫同行,于二十五日到达沈阳。

  〔5〕钟赤兵,当时任第四野战军特种兵司令部政治委员。

  2007/09/10

  同意组建高射炮兵团的方案〔1〕(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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