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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第三年军事计划〔1〕(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三日前)

  【正文】

  一、战略方针

  毛主席根据人民解放战争两年来的胜利发展,预测这次革命战争如果得到全党全军不断努力,继续动员广大人民参加,而又不犯重大错误,大约经过五年左右,便可根本取得全国胜利。这一预测,我们从战争两年敌我兵力对比的变化上看,已充分证明其可能性。战争第一年开始时,国民党全部军事力量连后方、机关、学校、海空军在内,共约四百三十万人,经过一年战斗,被歼和逃亡达一百五十七万人,补充只一百万人,到第二年开始,遂减为三百七十三万人;又经过一年战斗,单单被歼就达一百五十二万人,补充一百四十四万人,到今年七月第三年开始,又减为三百六十五万人。如果依此比例战斗下去,今后三年我军每年平均歼敌一百五十二万人,敌人亦能照第一年每年补充一百万人,则至第五年总结时,敌人只能保有二百零八万人。在这个数目中,敌人庞大的机关、学校六十九万人必减员较少,战斗部队正规非正规在内将不过百余万人,以之分散据守最后几个孤城及偏僻省份和边疆,到那时即使不发生别的变化,也将无斗志,更难抵抗我最后之围歼。

  我军方面,在战争第一年开始时,仅一百二十八万人,第二年开始时发展到一百九十五万人,至今年七月第三年开始已近二百八十万人。两年歼敌二百六十四万人,其中俘敌一百六十三万人。两年缴获步枪近九十万支、轻重机枪六万四千余挺、小炮八千门、步兵炮五千余门、山野重炮一千一百余门。后方的补充不算,单就两年的俘虏和缴获数目,已足扩大与装备成现时的我军。实际上,我关内许多部队,俘虏成分已达到百分之六七十,而我军的武器更是全部取之于敌。今后三年,参照国民党统治中国的经验,其军队任何时期都未超过五百万人,预计我军发展到五百万人,便可取得全国胜利与维持全国治安。如今后三年的俘虏和缴获亦同第二年一样,则从新区补充和老区部分补充不算外,亦足补充我军的扩大而有余。战争两年,第一年为内线防御,故解放的面积、人口、城市皆减;第二年我转入外线进攻,不仅收复了大部已失的解放区土地、人口、城市,并且增加了新解放的土地、人口、城市。现在,我已占有全国近四分之一的面积,约二百三十五万余平方公里;解放全国过三分之一的人口,达一亿六千八百余万;解放全国过四分之一的城市,计五百八十六座。今后三年,如继续向外线发展,并肃清内线,则面积可达到全国之半。以内线完全肃清、新区解放三分之二计算,人口可能达到三亿六七千万,城市可能达到一千五百座上下。如此,所剩的除掉敌人几个孤守据点外,将是不起作用的偏僻省份和边疆。这一切预计都将循着毛主席关于把战争引向国民党统治区、使战争负担主要取之于敌的战略方针,求其实现。

  二、作战计划

  基于上述意图,战争第三年的作战计划大致规定如下:

  南线以中原战场为中心,敌人在此集中了七十五万人,其中正规部队有八十四个旅,一年内,我中原、华东两野战军如能全歼其三十个旅(七月份已歼的五个旅在内),即使敌人不可避免地要从其他战场抽调援兵,但我东北、西北两战场如能控制和消灭多数敌人,敌人必将逐渐失去其在中原战场上的机动。

  南线的华东战场有敌三十六万人,其中正规部队三十五个旅,一年内我如能攻占济南,解脱山东兵团南下机动,连同苏北兵团,华东至少可达到歼敌十二个整旅的要求(七月份已歼的两个整旅在内)。

  南线的西北战场有敌三十万人,其中正规部队三十八个旅,一年内我西北野战军如能平均每月歼敌一个整旅(八月份已歼的一个半旅在内),则胡、马〔2〕系统必将无法以大兵团增援中原。

  北线的东北战场有敌四十三万人,其中正规部队四十三个旅;华北战场有敌(傅、阎〔3〕两系统)五十一万人,其中正规部队五十一个旅。一年内我东北野战军及华北二、三两兵团如能大量歼敌,肃清北线除平、津、沈〔4〕外的各大据点,则东北、华北便可打通,东北敌人增援中原的可能便将减少。我华北第一兵团配合晋绥部队如能攻占太原,则第一兵团便能于明春解脱南下,晋绥部队亦可调至西北归建。如此,北线我军一年内应达到歼敌五十个旅上下的要求(七月份晋中战役〔5〕歼敌八个旅、保北〔6〕歼敌一个旅在内)。

  南北两线我军,在第三年内如能在现有地区周围及内线歼敌一百个旅以上,纵使敌人将其第二线兵力(四十四万人,其中正规部队三十四个旅)之在江南的二十六个旅调出一部增援中原,或编组新的部队,亦将不能挽救其颓势。而我军则可开辟第四年南进发展的宽广道路,打通东北与华北,并发展西北、中原,因而也就利于达到“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的要求〔7〕,并打开建立全国性的联合政府的局面。

  三、军队建设

  (一)军队扩充

  我军现有武装力量,计为五十一个步兵纵队,一百六十八个旅,特种部队六十四个团,地方部队二百五十个团,连前线指挥及后方机关、学校在内,共约二百八十万人。基于战略要求,今后三年发展至五百万人的编制,预计分为:步兵纵队七十个,步兵师或旅二百一十个,炮兵团九十五个,骑兵团三十个,工兵团四十七个,兵团及野战军的指挥单位依情况需要而定。以上野战部队共约三百一十七万人,地方部队五百个团及后方机关、学校共约一百八十三万人,两数共得五百万人。依此预计,战争第三年,因在现有地区周围及内线作战,一般并不需要增加编制,只须充实野战部队,增建特种部队,整顿地方部队,精简后方机关,便能担负第三年的作战任务。

  充实野战部队,主要地依靠于俘虏兵的争取,部分地从新区动员补充。老区半老区,在战争第三年一般地停止扩兵,特殊地须经军委批准方得在指定地区扩兵。五十一个步兵纵队如能依照编制逐渐充实起来,则不仅可以完成第三年作战任务,并且可以奠立第四、第五两年扩大编制到七十个步兵纵队的基础。

  增建特种部队,主要是建立炮兵,首先是建立各纵队的山炮团、营;其次视条件许可,逐步建立各纵队的工兵营、连,野战军的战车重炮团等,北线则应加强骑兵的编训。

  整顿地方部队,应区别地方部队为作战部队与警备部队两种。凡属战区,地方部队不论是团、营或游击队形式,其任务均是配合野战部队或独立担当对敌作战。在不作战的巩固地区,地方部队应是保卫地方治安的警备部队,并实行兵工制度,参加地方建设。在警备已经不再需要的地方,或者升格为野战部队,或者转入新区担任作战。

  精简后方机关,应成为各级军区的经常任务,其人数比例应保持占本区武装人员的十分之一上下。精简以人少得用、合理分工为原则,编余人员体强者派往前线作战,体弱者转入生产建设。

  以上四项任务的执行,军区应负主要责任。

  (二)军队编制及武器配备

  我军确定步兵以师(旅)、特种兵以团为战略单位。在目前,凡成立一个步兵师或一个特种兵的团,均须呈报军委批准,成立步兵团或特种兵的营则报军委备案。

  我军编制在目前条件下,尚不可能要求完全统一,但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西北的编制,每个步兵师八千余人,每个纵队二万五千余人;一类是东北的编制,每个步兵师一万二千余人,每个纵队近四万三千人;一类是较适中的华北的编制,每个步兵师近九千人,每个纵队近三万人,但炮兵团、补充团、运输担架队等不在内。编制原则均采三三制,师直到班均如此;班以下创设组,每班三组,组亦三人;师以上每纵亦辖三师,但新成立的纵队得先辖两个师;在新区为发展计,得从三个师的纵队中抽出一个师分散作地方基干部队。野战部队,旅统改成师。地方部队成旅者仍称独立旅或警备旅,旅辖两团或三团不等。

  我军编制中的武器配备,因纯系取之于敌,目前亦不可能要求完全一致。但为支持长期战争,防止武器的散失和浪费,除在后勤项内另有规定外,连队中每个步枪班应有不背步枪的弹药手一人至二人,携带炸药及手榴弹。炮兵部队在目前条件下,不论山野重炮(重迫击炮在内),每连以配属三门、每排一门为便于运动和作战。步兵炮,则视武器多少,配属六门或四门。

  部队中从班长起,一律设副职,以利工作和发展。

  (三)军队序列

  野战部队的番号,由军委统一编排。纵队和师均依西北、中原、华东、东北、华北的次序排列,地方部队的番号,则按军区分别编排。

  野战部队的序列,纵队以上设野战军、野战兵团两级,数目不定。依情况需要,纵队及独立师或分隶于兵团,或直属于野战军;兵团一般地分隶于野战军,但无野战军一级者,则直受军委指挥。

  地方部队归军区建制。军区分为三级:与中央局同级者为一级军区;与中央分局同级者为二级军区,受一级军区管辖;与区党委同级者为三级军区,受二级军区管辖,或直属一级军区。军区下设军分区,分区下设县指挥部。地方部队按其任务和组织分受各级军区或军分区指挥。

  一级军区及野战军和直属兵团受军委指挥。野战军和直属兵团目前在行政上一般地受其主要活动地区的军区管辖。

  在不作战的巩固地区,三级军区或军分区应缩小其司令部、政治部的组织,或改为人民武装部,专管地方警备部队及支前动员和民兵训练,其系统仍隶属上级军区不变。

  (四)建立补训制度

  目前我军人数二百八十万,占解放区现有人口一亿六千八百万的百分之一点六六,依照华北财经会议的规定,养兵应合人口百分之一至一点五,则已超过饱和点。从老区半老区的兵源来看,一般地说壮丁已感缺乏。故不论增编部队,或补充部队,今后主要的兵源均应取之于敌。战争第三年的补充计划,主要是争取俘虏,部分是新区动员、老区归队、伤愈出院和收容敌军逃兵。

  为执行俘虏一个不放、大部补充部队、小部参加生产的原则,并鉴于过去新兵逃兵现象的严重,特别是今年七月份俘敌二十万各部补充不及五分之二的教训,决定从现在起建立后备兵员的补训制度。一、二级军区设补训师,或设补训兵团,下辖数个补训师,西北军区则设数个补训团。三级军区及军分区视情况需要亦得设补训团。野战军除中原外,设补训师。兵团及纵队设补训团。野战部队的补训师、团,主要任务在收容一切战俘及敌军逃兵不使散失,然后加以甄别,除清出俘官交政治或保卫机关及清出伤病老弱送交地方或遣散外,其余均应经过训练,定期补入野战部队。军区所属补训师、团除收容战俘及敌军逃兵外,更负责接收地方动员的新兵及归队和伤愈出院的战士,给以必要的训练后再整队送往前方。在较大战役中,军区所属补训师团,应适时地开往前方,一面收容俘虏,一面又可于战斗结束后将已经训练过的兵员交给野战部队补充。野战部队补训师、团收容俘虏满额后,应将多出之数交军区所属补训师、团。

  各军区扩兵计划和数目必须先呈报中央及军委批准后,方得实施。军区所属补训师、团的兵员分配,亦须经军委批准。各野战部队除在新区个别扩兵外,不得在地方上直接扩兵。

  不论新区老区的地方部队上升为野战部队者,必须经军委批准。野战部队分遣于新区为地方基干部队者,其归建须得到一、二级军区之批准,不得自由收回。

  部队的整训,一年中应有一次较长的时间,实行新式整军〔8〕,开展诉苦、三查(查阶级,查思想,查斗志)及确立部队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制度,并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

  四、后方勤务

  全部解放区现有人口一亿六千八百万,与现在脱离生产人员四百二十万的比例为百分之二点五,照华北财经会议的规定,脱离生产人员一般地不超过全人口百分之二、最高到百分之二点五。看来,这一比例已达到饱和点。如分区来看,则东北、西北担负最重,均占其比例的百分之三点七;中原次之,占百分之二点四;山东较少,占百分之二点三;华北较轻,占百分之一点五。西北战争任务重,部队不能减少;中原为新区,能担负的人口只占其全数三分之二。故华北尤其是晋冀鲁豫在战争第二年担负了支援中原和部分地支援西北的任务,华东亦于今年部分地支援了在中原作战的华东野战军。东北虽为超过平均饱和点之最大者,但因其有较高的工农业生产力和对外贸易,故尚能勉强维持这样高的担负,并以部分物资接济关内。但热河〔9〕方面的人民生产力,却很难担负脱离生产人员百分之二点三的比例。

  再从农业负担来看,仅就关内不精确材料,华北最高,已占农民全收入平均数百分之十七点八;中原为新区,亦占百分之十六点一五;山东、西北均因一年灾荒,今年有意识地减轻,前者占百分之十四,后者占百分之十点四六。上列负担,均未计村款,如加上则华北已接近百分之二十的饱和点,因照华北财经会议规定,农业负担以不超过农业收入百分之十五为能持久,最高为百分之二十。中原则为主要战场,即使不收村款,亦不一定能如数收齐。

  后勤是军队正规化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内线,后勤与政府财经的关系为,后者应尽一切可能供给军队,前者应尽一切可能节省开支,并负责供给前线。政府财经部门应统一财政、生产、粮食、贸易、运输等计划并保证其按时实施;应控制必要的弹药、粮食、被服、通信、卫生器材及一部分交通工具,建立仓库,以便供给及时。

  建立统一的后勤组织及其规章制度。在内线,由军区直达野战部队,并与地方政府发生直接的支前联系。在外线,野战部队亦应建立健全后勤组织。(华野问题〔10〕)

  在供给上,确立关内统一的供给标准(经费、粮草、被服等),期于明年一月完全实施。经济条件差的地方,可比标准略低,但不得高于规定。东北军入关后,亦须逐渐与关内军队取齐,建立被服与粮食仓库。

  在军火上,建立军械管理机构,掌握军火缴获的接收、后送、储存、修理和分发;检查、接收、储备和前送一切需要的弹药、枪械和装备。建立仓库,如有破坏,唯后勤部及其军械处是问。军火生产和分配计划必须由军委规定和批准。尤其对分配命令,应与作战命令视为同等重要。弹药基数应通令全军遵守。

  在通信、卫生器材上,亦须确定基数,并建立药厂及通信材料厂,由各大军区购进和控制一部分通信、卫生器材,统一由军委监督分配。由华北、华东、西北政府负责修理铁路,建立公路干线。华北以石门〔11〕为起点,东经德州通山东,东南通郓城,西南通白坡、洛阳,西经临汾通西北,西北经朔县通绥远〔12〕,东北准备越平绥〔13〕通热河;华东东通胶东,南通临沂、临城〔14〕,西通济宁;西北越禹门或宜川通前后方。各线须设站管理,严禁大车行走。后勤沿公路设兵站,控制一部分汽车、大车和驮骡牲口,并设车辆修理厂。

  在部队中,设立常备担架队,每团三十副,每个纵队一千零八十人;设立辎重队,团、师均设连,纵队设营,共一千八百人。

  在军区,经过地方政府,负责动员、组织、训练、使用和调剂全区的人力、畜力和物力的支前工作。

  在缴获上,后勤机关应负责接收、清查、后送、保管、补充和处理,并规定一定范围的奖励制度。

  在军工生产上所需输入之材料,由对外贸易机关统一筹划购置,经由军委和中财部审核分配,并须筹备第四年南进之器材、弹药。

  协同政治部,统一管理各野战兵团干部之家属的生产、教育和生活。

  五、干部训练

  确立干部教育的分工制度。野战部队的兵团和纵队得设教导团,主要训练连、排干部;师团得设轮训队,主要训练排、班长。军区设军政学校,主要训练营、连干部。军大设在华北及东北,主要训练团、营及特种兵种干部,并设旅级以上高干队。

  军大以训练特种兵种干部及步兵营、团级干部为主,并办高干队。学生目前专收华北军队干部,待济南战役〔15〕结束后再调,西北、中原可调一部(连、营级四百人,旅团级四十人)。

  供给兵站、交通、通信、卫生、机要、学校的设立,在军委统一计划下,责成华北、东北负责进行,部分由华东负责,并为南进准备干部、器材。

  六、政治工作

  目前中心在研究部队工作情形,开始建立各项制度,如党委、兵委〔16〕,开展新式整军的三查、诉苦与部队民主活动及归俘训练等,并报道和介绍部队中的模范战例和创造给各地。

  七、克服军队无纪律性

  克服军队无纪律性是一个最严重的问题。建军即所以建党建政,如无纪律,将有发生独立倾向的危险。由于无纪律,部队实施政策必然各霸一方,相互矛盾,向上不报告,向下不通知,同级不讨论,走向路线错误;由于无纪律,部队将趋于涣散而失去战斗力;由于无纪律,群众关系就会不好;由于无纪律,部队便自由行动,自由撤退转移,将会造成混乱,失去统制。

  八、军委在部队走向正规的过渡时期的准备工作

  (一)军委各部门工作及制度的建立。

  (二)进行经验交流的上下来往制度。

  (三)准备明年度的各种会议,进一步建立各种制度。

  【出处】

  根据周恩来手稿刊印。

  【注释】

  〔1〕一九四八年九月八日至十三日,在河北建屏县(一九五八年并入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前,周恩来为准备发言起草了提纲和发言稿。发言稿写了第一至第三个问题,第四个问题没有写完;提纲共写了八个问题。本篇是根据发言稿和发言提纲合编而成的。九月十三日,周恩来在会上发言,又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根据会议记录,主要有:(一)关于争取解放战争五年胜利的问题。周恩来说:这“的确是根据两年的经验所作的谨慎的估计,很有实现的可能。”“如我第三年给蒋之打击很严重,加之其财经崩溃,内部倾轧,则蒋可能垮得早些,胜利会来得快些。我们也应有此准备。这时可能出现一部分反动派伪装和平,求得喘息,以备再来。出现这种情况,胜利的道路可能会有点曲折,但我们主要的目标仍然是靠武装斗争坚决消灭反动派。也有可能不出现曲折,敌军纷纷崩溃,一部分投降或投机起义。人民拥护我们打下去,则也可能一直打下去。”“也还有一种可能,即是美帝国主义出兵,并组织日、韩反动势力来战,但派出几十万上百万大批的军队恐怕也不可能,这对世界影响太大,美国不能不顾虑,但我们不能不估计到这种可能。也有可能敌人由此而控制一些大城市,使我们必须组织大的力量去围歼之。由此,胜利到来的时间可能要长一些。”“我们要估计到这些,不要胜利太快而无准备,也不要胜利稍迟而不耐烦。我们今天主要的仍然还是争取五年胜利。”(二)关于如何争取五年胜利的问题。周恩来说:“首先把战争引向国民党区,使战争负担加之于敌,并且应准备若干次带决定性的大的会战。在一个地区说是最后的决战,而对全国说则又不是。今后仍力争在运动战中消灭敌人,但攻坚战则可能增多。这是为实现毛主席之战略方针,必须在作战上准备的。”“攻坚与野战之相互结合,攻坚,敌必来援,就造成野战的机会。”“各战场之战役上的协同增加了。”“这就使战争的计划性更增加了,从游击战到运动战、正规战,必须要求部队教育、政治工作及各种制度规章之建立。”“后勤的协同、统一之建立,后勤的统一的计划与配合。”“军事组织逐渐走向更加正规化、集中化,这就可使第三年的战略任务计划实现得更好。”(三)关于第三年作战计划的重心问题。周恩来说:“重心在中原,而华野负担更重。”“北线重心在北宁路,华北要准备一部粮食及担负运输。”“因此,第三年有其重要顺利条件,但也确须更吃紧地把担子挑起来,对第四年更有帮助。”(四)关于军队建设问题。周恩来说:“建军方针,第三年是充实野战部队,向建立特种部队的方向努力,拟建立炮兵九十五个团(连配属纵队者在内)。我们手中有炮也可生产炮弹,故是现实的,不是空的设想”。“建立炮兵是我们增强步兵的一个方面,要爱惜炮兵。”

  〔2〕胡,指胡宗南,当时任国民党军西安“绥靖”公署主任。马,指马步芳、马鸿逵,当时均任国民党军西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

  〔3〕傅,指傅作义,当时任国民党军华北“剿匪”总司令部总司令。阎,指阎锡山,当时任国民党军太原“绥靖”公署主任。

  〔4〕平、津、沈,指北平(今北京)、天津和辽宁沈阳。

  〔5〕晋中战役,参见本卷第402页注〔1〕。

  〔6〕保北,指保北战役,参见本卷第400页注〔1〕。

  〔7〕这是毛泽东在一九四八年九月八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报告中提出的,原文为:“我们的战略方针是打倒国民党,战略任务是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由游击战争过渡到正规战争,建军五百万,歼敌正规军五百个旅,五年左右根本上打倒国民党。”十一月十一日,毛泽东在给林彪、罗荣桓、刘亚楼、谭政并告东北局及各局、各前委负责同志的电报中,将原文其中的三句话改为四句话:“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并作为全党全军的口号宣布。

  〔8〕新式整军,见本卷第334页注〔4〕。

  〔9〕热河,指热河省,当时辖区为今河北省东北部、辽宁省西南部、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一九五五年撤销。

  〔10〕华野问题,见《整顿华东野战军后方人员的方针》(本卷第376-377页)。

  〔11〕石门,即今河北石家庄。

  〔12〕绥远,指绥远省,当时辖区为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东部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

  〔13〕平绥,指北平(今北京)至绥远(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的铁路,即今京包线。

  〔14〕临城,即今山东枣庄市薛城。

  〔15〕济南战役,参见本卷第442页注〔1〕。

  〔16〕兵委,指士兵委员会。见本卷第328页注〔10〕。

  2007/09/10

  解放战争第三年军事计划〔1〕(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三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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