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华东局:
午俭、午敬两电〔1〕均悉。同意你们关于扩军的三条决定及三三制的分配计划。关于俘虏处置问题,敬电所提意见及俭电所提建立处俘机构,均甚好,望即付之实施。只俘虏军官,在分别放留两种中,留者除去年申马〔2〕电所规定的范围外,还应加入生产一项,如下级军官中有可能参加生产者,即应依照你们组织生产办法处理。来电均已转发各地参考。
军委
午陷
【出处】
根据周恩来手稿刊印。
【注释】
〔1〕指中共中央华东局一九四八年七月二十八日给中央军委并刘伯承、陈毅、邓小平、邓子恢并粟裕、陈士榘、唐亮、张震的电报和七月二十四日给中央军委的电报。二十八日电说:山东地区去冬今春是最困难的时期,由于战争惊人的消耗、敌人残酷屠杀和破坏,及土改中一度出现过左现象,造成严重灾荒,群众有不满情绪。为了克服困难,使群众有喘息的机会,从今年一月至现在,山东全区基本停止动员参军,主要靠俘虏及抽调各地武装补充山东兵团和苏北兵团。今年上半年俘虏甚多,但因处俘机构分散,一时无法大批收容,释放、逃散的也不少。现正恢复新兵训练处,准备可以一次接收二万至三万新兵或俘虏的机构,并坚决执行军委关于对俘虏一个不放、大部补充部队、小部参加生产的方针。由于各纵各师内俘虏成份过多,山东、苏北兵团均要求吸收翻身农民参军。现决定:(一)每区党委只选择一个分区或若干县,有重点地试行扩军,其他地区仍暂停扩军。(二)仍采取先扩大、充实地方武装,然后升级补充主力的办法。(三)如雨季扩军二万有成绩,则在今冬或明年春耕前再完成扩军五万人的计划。所扩新兵,按照三三制分配,即山东、苏北、粟裕兵团各分配三分之一。二十四日电对处理俘虏的工作提出了几点具体意见:俘虏中有老弱病残者或不能参加生产的家属,应放走或就地遣散。军官俘虏,经过教育,有计划地分批向敌占区放走,可扩大影响,瓦解敌军。一部分俘虏经集中管理教育后,有计划地转到垦区或荒地,进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有的可组织到矿区参加工业生产(特别是技术人员),还可参加治河、修路等劳动。大部分俘虏补充部队问题,暂由前方每一纵队留一处俘机构在后方,华东军区及下属各个军区扩充处俘机构,尽量容纳俘虏以及野战部队不能接收的俘虏,待华东新兵训练处逐渐恢复后,将处俘机构全部转后方管理,使野战军专门致力作战与整训部队。
〔2〕申马,指九月二十一日。
2007/09/10
同意华东局关于扩军的三条决定(一九四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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