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董,叶,刘钱,吴张,方林〔2〕及各解放区中央局,分局:
一、子艳〔3〕司徒、吉伦〔4〕分由宁、平〔5〕两处正式通知我方,美国政府已决定结束其对三人会议〔6〕与去年一月由马歇尔〔7〕建议设立之北平执行部〔8〕的关系,美方将予中共人员以必要时间,以便撤回中共地区,并予以所需之协助。司徒口头声明,送走的只限执行部中共人员,延安美军联络组〔9〕尚未得撤退通知。据估计,我方平、长〔10〕两地人员二月内可撤完。
二、此次执行部撤销,使美军驻华更无借口,有可能美军陆战队跟着撤退,这是中美人民反对美军驻华、反对美国干涉中国内政的一大胜利。
三、在我方人员撤完时,准备发表一篇《一年调处总结》的书面谈话,证明蒋美合作破坏停战协定,致使调处工作归于失败。但目前尚不忙作正式表示,唯可于非正式的口头上或经过非党报纸先表示下列各点意见:甲、美方结束三人会议,表示美方亦最后地破坏停战协定〔11〕,不再受其约束了,但中共仍愿为实现一月停战协定而奋斗。乙、美方结束执行部,表示美方已公开退出调处。中国人民坚决主张自己解决自己问题,要求美国真正不干涉中国内政,停止对蒋一切援助。丙、执行部取消,美军更无驻华借口,要求美国撤退在华一切海、陆、空军及军事顾问训练机构。
四、各地区与平、长两处有关未了事件,望于丑微〔12〕前电告平叶结束为要。
中央
子陷
【出处】
根据周恩来手稿刊印。
【注释】
〔1〕一九四六年六月下旬,国民党撕毁停战协定、发动全面内战后,并没有立即宣布停止同中共代表的谈判,企图利用谈判掩护其军事进攻,并在谈判中提出种种无理条件,迫使中共停止谈判,以便把分裂和内战的责任推到中共方面。为了制止内战,维护政协决议,中共代表团继续同国民党谈判,参加军事调处工作,同时用事实揭露国民党的阴谋,使广大人民了解内战发生的真相。同年十月十一日,国民党军队不顾中共方面的再三警告和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对,占领我华北解放区首府张家口。十一月十五日,国民党又在南京召开了一党包办的国民大会,致使谈判无法继续进行。十一月十六日,周恩来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他和一部分中共代表团人员即将撤回延安。在国民党关闭谈判大门,国共关系面临完全破裂的时候,中共还曾为挽救危局、重开谈判作了最后的努力,提出解散非法的国大,国共双方军队恢复到停战令规定的位置,均遭到拒绝。一九四七年一月二十九日,美国驻华使馆发表声明,宣布美方退出军事三人小组及军事调处执行部。一月三十日,国民党宣布解散军事三人小组及军事调处执行部。本篇是周恩来在美国和国民党当局关死和谈之门时,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国民党统治区各地中共负责人及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的电报。
〔2〕董,指董必武,当时任中共中央南京局书记,是中共代表团成员。叶,指叶剑英,当时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刘钱,指刘晓、钱瑛,当时分别任中共中央上海局书记和组织部部长。吴张,指吴玉章、张友渔,当时分别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和副书记。方林,指方方、林平(尹林平),当时分别任中共中央香港分局书记和副书记。
〔3〕子艳,指一月二十九日。
〔4〕司徒,指司徒雷登,当时任美国驻华大使。吉伦,美军中将,当时任驻华美军司令。
〔5〕宁,指南京。平,指北平,即今北京。
〔6〕三人会议,见本卷第57页注〔5〕。
〔7〕马歇尔,美国总统特使,曾任三人委员会主席、军事三人小组顾问。
〔8〕北平执行部,指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见本卷第49页注〔14〕。
〔9〕美军联络组于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一日撤离延安。
〔10〕长,指长春。
〔11〕停战协定,参见本卷第40页注〔1〕。
〔12〕丑微,指二月五日。
2007/09/10
美蒋破坏停战协定致使军事调处失败〔1〕(一九四七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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