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毛主席并中央书记处:
根据各方情况建议下列数事:
(一)致刘为章〔2〕复蒋〔3〕手令电请即改好发来,内容请仍持佳电〔4〕立场,对蒋表明服从拥护,使其不生反感。同时却抗议不发饷弹,江南围逼,江北阻击及全国政治压迫,以争取我方资本。
(二)对何、白齐电〔5〕请根据事实另电反驳,尤请将政治压迫与军事压迫联在一起,以辨明这决非军纪,指出局部冲突继续不决定会发展到全部冲突。这就是内战,内战必影响抗战。
(三)外交,我反对内战,故主张团结相忍让为本。而另一种意见以为继续政治、军事压迫,决不致破坏团结、发动内战(何、白等、刘、胡〔6〕发表这种意见)。这是不可能的。必须打破下列哄骗观点:
(甲)军事可与政治分开。
(乙)局部冲突不致影响全部。
(丙)国内冲突不致影响抗战。
(丁)内战不致影响外交。
(戊)甚至反共还可与团结并存。
(四)江南部队分地渡江有危险性。皖北让路,蒋已口头答应,但让出四县〔7〕恐不易,且阻击我的阴谋已在布置。故渡江仍以分批走苏南为至要。中央二十六日致东南局电我们完全同意,向蒋、何、白抗议事即告张冲〔8〕转。
(五)皖北互让,当依胡服〔9〕电与白交涉,但会顽强一时,请仍准备在白、李〔10〕进攻很紧时给以有力还击才好。在津浦路〔11〕东既有理且有利,使彼增援困难,此间亦可放出预先警告,如胡服所断出者〔12〕。
周恩来叶
29日申渝
【出处】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这是周恩来和八路军参谋长、中共中央南方局常委叶剑英一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联名给毛泽东并中央书记处的电报。毛泽东接到电报后于十二月三十日致电新四军军长叶挺、副军长项英:“我们同意恩来意见,分批走苏南为好。”
〔2〕刘为章,即刘斐,字为章,当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令部次长。
〔3〕蒋,指蒋介石。
〔4〕佳电,指中共中央以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和新四军军长叶挺、副军长项英的名义于一九四○年十一月九日(佳)答复何应钦、白崇禧同年十月十九日(皓)电的电报。这份电报拒绝要八路军、新四军在一个月内撤到黄河以北的命令;同时申明长江以北的抗日军队不能撤退的理由,拒绝了国民党的无理要求,但表示为顾全大局,江南的新四军部队可以移至长江以北。
〔5〕何、白齐电,指一九四○年十二月八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副参谋总长何应钦、白崇禧对朱德、彭德怀、叶挺、项英佳电的复电,再次强令八路军、新四军将黄河以南的部队全部撤到黄河以北。
〔6〕何、白、刘,指何应钦、白崇禧、刘为章。胡,指胡宗南,当时任国民党军第三十四集团军总司令。
〔7〕四县,指安徽的巢县、无为、和县与含山县。
〔8〕张冲,当时任与中国共产党谈判的国民党代表。
〔9〕胡服,即刘少奇,当时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
〔10〕李,指李品仙,当时任国民党安徽省政府主席、国民党军第五战区副司令长官兼第二十一集团军总司令。
〔11〕津浦路,指天津至浦口的铁路,即今京沪线一段。
〔12〕指一九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刘少奇给毛泽东、朱德、王稼祥转周恩来、叶剑英的电报。电报说:提议请周恩来、叶剑英试与白崇禧谈判,以桂军停止对皖东进攻,我退过津浦路东、涡河以北等为条件。这样符合桂军利益,是可能妥协的。否则我军只有拼到底,且不得不向大别山进发,以求生存。
2007/09/10
揭穿国民党反动派的哄骗〔1〕(一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子午书屋(www.ziwushuwu.com)
点击收藏 小提示:按键盘CTRL+D也能收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