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央:
甲、现已与军何〔2〕商定,允许我方派人到各边区传达党中央意旨,并协助各边区传达改编;
乙、请令往豫鄂皖之郑位三〔3〕及往闽西南之方方〔4〕迅速来南京,其余如派往湘鄂赣全边区的人员亦请送来;
丙、来人到西安问明南京张冲〔5〕地址,先找张,然后可找到我们。
周叶
筱条
【出处】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一九三七年八月中旬,经过中共中央的努力,加之日军进攻上海、威胁南京,国共谈判长期拖延不决的状况得到迅速改变。十八日,蒋介石同意发表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关于红军在南方的游击队的改编也开始达成协议,同意中共派人到各边区传达中共中央精神并协助各地传达改编。至十月十二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宣布南方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十二月二十五日,新四军军部在汉口成立。本篇是周恩来和准备出席南京国防会议的中共代表叶剑英给中共中央的电报。
〔2〕军何,这里指当时任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军政部部长的何应钦。
〔3〕郑位三,当时是中共中央派赴鄂豫皖地区传达中央指示的代表。
〔4〕方方,当时任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政治部主任,中共闽粤边特委组织部部长。
〔5〕张冲,当时是参加国共谈判的国民党代表。
2007/09/10
向各边区传达南方红军游击队准备改编〔1〕(一九三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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