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林聂,彭杨,董李(抄转罗何),邓蔡:〔1〕
我野战军目前所处地域给养非常困难,现特再规定筹办、节省及携带粮食的办法如下:
甲、各部队除五天休息所需的粮食外,应筹足七天粮食准备携带。以后不论向何地行动或休息,都应有七天储粮。
乙、筹粮地区:
1、一军团,两河口至凉水井〔2〕。
2、三军团,老营至达维。
3、五、九军团,大硗碛地域。
4、军委及四方面军部队,懋功及懋功至崇化、懋功至丹巴。
丙、各部队应尽一切可能,并派遣部队在规定地区没收、征发及购买一切麦子、包谷、杂粮、盐、油及牛羊猪等食物,统限二十二日将结果电告军委。
丁、每人每天食量:
1、麦子一斤四两。
2、包谷、什粮一斤二两。
3、牛、羊、猪等不作菜,应烤成肉干代替干粮,每一斤鲜肉作半斤算。
戊、每天改成两餐,一稀一干。
己、携带干粮除每人须指定七斤外,余可雇人及使用骡马背。
庚、责成各部队首长及政治人员,向全体战士深入解释筹粮、节食及带粮的必要与责任,要动员全体互相督促并实行连队竞赛,反对浪费粮食。
辛、严禁违犯这一规定与抛弃和浪费粮食,违者严罚。
朱周王〔3〕
二十日十八时
【出处】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林聂,指林彪、聂荣臻,当时分别任红一军团军团长、政治委员;彭杨,指彭德怀、杨尚昆,当时分别任红三军团军团长、政治委员;董李,指董振堂、李卓然,当时分别任红五军团军团长、政治委员;罗何,指罗炳辉、何长工,当时分别任红九军团军团长、政治委员;邓蔡,指邓发、蔡树藩,当时分别任军委纵队司令员、政治委员。
〔2〕凉水井,应是凉水坪,属四川省懋功县,今四川省小金县。
〔3〕朱周王,指朱德、周恩来、王稼祥。
2007/09/10
筹粮、节食、带粮的办法(一九三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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