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肢葬相对直肢葬而言,指的是人死之后尸体所摆放的形式。它是中国文化史特别是中国墓葬制度史上一个奇特现象。但是,关于它的渊源、流行时间和地区、表现意义等等的解释又是一个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
根据已发表的资料,解放以来在陕西和甘肃特别是陕甘交界地区发掘的春秋战国时代的秦墓中,蜷曲特甚的屈肢葬占70%,直肢葬占12%,葬式不清者有18%。据此,或以为这种直肢葬与屈肢葬并行的葬仪是秦国特有的文化现象,直肢葬者为秦宗室贵族,屈肢葬者为殉葬的奴隶。确实,秦国殉葬的风气特别盛行,《史记。秦本纪》:“三十九年,缪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鍼虎,亦在从死之中。”
但根据文献尚不能直接证明秦国的殉葬一律采用屈肢葬仪。
而且,屈肢葬并非仅流行于秦国,二里头文化遗址中也有蹲坐、仰屈、侧屈等葬式。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辛店文化的屈肢葬与春秋时代秦国的屈肢葬表现出惊人的相似。如辛店文化姬家川遗址M2,有一屈肢葬者,其足根已靠近臀部,屈度特甚。在齐家文化永靖大何庄遗址中的屈肢葬也与辛店文化和春秋秦文化的表现相同,下肢向上弯曲紧贴胸前。在洛阳中州路和郑州二里岗的东周墓中,屈肢葬也占有绝对的多数。更有趣的是,在甘肃永靖秦魏齐家文化男女合葬墓中,还发现女性依偎男性身旁,采用屈肢葬仪。
不仅如此,在台湾土著诸族,甚至在苏联南部的伏尔加河、顿河和第聂伯河下游的草原上,也流行一种屈肢葬,而且年代相当于公元前3000年或前3000年的后半期。看来,屈肢葬并非中国特产,而是流行于世界部分地区的文化现象。
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即中国的屈肢葬是自发产生的,还是受外来文化的影响?有人认为,中国的屈肢葬包括仰韶期的与战国时代的,当是受外来风俗的影响,它的出现与发达很有受南俄方面影响的可能。这个解释或许有道理,因为对文化发展来说,传播的作用确实要比独立发明大得多。可是在严重缺乏物证时,我们宁可取各自独立发明的说法,或者用“趋同作用”来解释。
另一种解释直率地主张,屈肢葬俗无疑应属于秦国自身的文化传统。理由是:春秋战国秦墓与西周墓或中原地区东周墓在葬俗上差异很大。秦墓中流行蜷曲特甚的西首葬俗,西周墓中流行直肢北首葬俗,中原地区东周墓中葬俗比较复杂,春秋时代直肢葬较多,屈肢葬较少,战国时则屈肢葬数量上有所增加,但像关中秦墓中蜷曲特甚的则很少。这种意见对于理解秦文化是有帮助的,然而,遗憾的是仍不足以说明中国广大地区乃至世界部分地区屈肢葬之间的相互关系。除上述之外,关于屈肢葬意义的猜测向来也为这方面的学者所感兴趣,且分歧也最大。一种意见认为屈肢葬是希图在墓地内节省地方或节省人力,使尸体屈肢则所占的墓圹便可缩小。另一种猜测以为屈肢合乎休息或睡眠的自然姿态。现代民族学的资料也有这种记载:木里藏族自治县的普米族的葬俗就是将尸体捆缚成蹲坐状放置屋门侧边,围绕尸体垒成圆拱状并用泥巴涂抹起来以防臭气四溢,在墓顶插入一根圆竹,顶端通往屋顶以外,使臭气顺着竹筒向屋外消散,侍尸体腐烂后,始将遗骨埋葬。这表明生者希望死者能像生前一样,采取屈肢这种合乎休息或睡眠的自然姿态。第三种猜测是从宗教学观点出发,认为生者将死者用绳索捆绑起来,是为了阻止死者灵魂出走,向生人作祟。第四种意见认为古人可能根据对暴死、难产而死或其他死于非命现象的观察,觉得屈肢的姿态像胎儿在胎胞内的样子,象征着人死后又回到他们所生的胎胞里面去。
对于上述4 种解释,或以为纯属臆断,特别是第四种说法完全是把现代解剖学对胎儿姿态的观察与古代的屈肢葬硬扯在一起,古代的医学水平显然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有的虽然主张屈肢葬特别是秦国的屈肢葬只能是殉葬奴隶的葬仪,但又感到这种解释并不能对中原地区和其他地区的屈肢葬“都给以合理的说明”。古人已逝,不能起而复生。屈肢葬的真相只能任凭后来诸君施展想像的翅膀来揭开了。
(勇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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