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Richard L.A.Sterba
一、前言
16世纪末期,葡萄牙、西班牙和荷兰等国水手从远东带回西方许多奇闻逸事,其中有些关于中国文官制度的故事。这些故事所塑造出的中国政府形象,让人以为中国的治理者是一群由学者兼决策者同时又是哲学家所组成的精英团体,他们都经过竞争激烈的考试,证明自己是中国社会中最能干、最睿智,而且最有学问的成员。在17世纪中叶之前,许多向往遥远中国的人本主义者将这个形象更进一步理想化,结果它引发了各种改革运动,促使欧洲几个主要国家改变其政府的行政结构和措施,成为建立近代西方文官制度的主要影响因素。
直到最近,人们才了解文官不过是帝制中国官僚体系的一部分,而且文官的数目远不如属于政府结构中下阶层的胥吏和僚属。也许西方人大都被文官制度中的官吏所迷住,很少有人注意到官僚科层的这些下级阶层。由于中国的历史文献几乎忽略掉他们,即使是学者,通常也只是模糊地意识到这些“其他阶层”的存在。正如Balazs所言:
……历史是由官员为官员而作的;此一事实只能解释为何它只记录政府机构所处理之事务的大致内容,而且也能说明为何它只记载某些特定人物的事迹(Balazs,1943:135)。
在儒家有关政府结构的意识形态中,官僚体系内的基层人员地位甚低,甚或毫无地位,因此官方历史学家通常将他们大都忽略掉。
近代的研究发现:帝制中国的行政管理其实是由官僚体系内的基层人员所操纵,其严重程度远超出以往学者的想像。由于这些基层僚属一方面惯于使用欺骗、蒙蔽、行诈、勾结等技巧,选择性地执行分派给他们的任务,一方面又精熟行政细节和运作程序,他们遂能够蒙蔽、妨碍、误导,甚至胁迫比他们更具声望的上司。
帝制中国到处充斥的腐化情形,虽然是肇因于各阶层官员的共谋,不过其主要祸首却是基层的胥吏。他们比别人更有机会,而且更能够大规模地为私人目的而改变、扭曲和破坏行政程序。因为基层人员的贪污有赖于彼此的包庇和共谋,他们始终是文官制度中的一项困扰。因此,在帝制中国大约1300年的历史上,每隔一段时间,官员便要发起一项运动,以整肃胥吏及其同伙。
本文的目的便是要选择性地探讨帝制中国官僚体系的某些层面:首先,本文要简略地介绍文官制度与胥吏及其僚属的行政过失有直接关系的各项特征。其次,本文将提纲挈领地审视胥吏贪污和把持的本质。最后,将回顾官员们为了控制胥吏所采行的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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