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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史

第一节 侠义小说

  自《水浒传》以来,通俗小说中形成了一个描写民间英雄传奇故事的系统。但随着封建道德意识在社会中不断深化,这一类故事的反抗色彩越来越淡薄,英雄人物越来越受正统道德观念乃至官方力量的支配。到了嘉庆年间,出现了《施公案》(旧说为道光年间作品),写康熙时“清官”施世纶(小说中作“施仕伦”)断案故事,有绿林好汉黄天霸等为之效力,把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结合为一体。清后期侠义小说仍然沿承这一方向,以维护官方立场的态度写英雄传奇,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有《儿女英雄传》、《荡寇志》、《三侠五义》等。

  《儿女英雄传》署为“燕北闲人”著,作者真名文康,姓费莫氏,字铁仙,满洲镶红旗人,大学士勒保之次孙。据在文康家居馆最久的马从善所作的序称,文康曾捐资为理藩院郎中,后担任过地方官职,晚年被任为驻藏大臣,因病未成行。马氏又说他家世贵盛,“晚年诸子不肖,家道中落”,因作此书以自遣。据书中提到《品花宝鉴》来推断,成书当在道光末或咸丰初。又据“缘起首回”称此书别名《正眼法藏五十三参》,似有五十三回,马氏序亦云“书故五十三回”,而现存仅四十回(另有“缘起首回”)。但从全书的结构来看,故事到第四十回应该结束了,马氏也说,他所看到的后十三回不仅残缺零落,而且文笔很差,不像是文康所作,所以“竟从刊削”。也许作者本意要写五十三回,但只写到四十回就完事了。

  小说写安骥因父亲安学海被上司陷害入狱,遂变卖家产前往赎救,途中遇上歹徒,幸得侠女十三妹解救,同时被救的还有一位村女张金凤,二人经十三妹摄合,结为夫妇。后安学海访明十三妹就是其故交之女何玉凤,因父亲被大将军纪献唐所害,乃变姓埋名,志在报仇。安学海告诉她纪献唐已被天子处死,她自念父仇已报,母又去世,无处可归,便欲出家,却被张金凤等人劝阻,最后也嫁给了安骥。安骥得两个妻子之助,考中探花,连连高升,位极人臣;张、何各生一子,全家享尽富贵荣华。

  《儿女英雄传》在作者的特定立场上,写出一种梦想中的完美人生,其思想情趣实在是很平庸的。安家一家人,充分地实践了臣忠、父严、母慈、子孝、妻贤这些基本的封建伦理纲常,又主要在安学海身上,体现了饱学、仁厚、恬淡等旧时文人所尊崇的一般美德。小说写安骥作为旗人而中探花,由科举飞黄腾达,则又寄托了作者对八旗子弟重振前人事业的期望。总之,这可以说是由一群在传统道德意义上而言的完美的人组成一个完美家庭,并且最终得到完美的幸福。由此,小说歌颂了“三纲五常”的“完美”价值。作者还有意识地与在当时已经很流行的《红楼梦》相对抗。在第三十四回中,他把自己小说中的主要人物与《红楼梦》中的主要人物分别加以对照,认为后者在品格上各人都有严重的缺陷,更清楚地表现了他的说教意图。

  一般说来,像这样观念性很强的小说,很容易写得迂腐枯燥。但是,《儿女英雄传》虽然算不上杰作,却还是颇能吸引人的,在中国古代白话小说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这表明作者具有较高的才华,在宣场封建伦理的同时,也还具有把生活景象、人物故事描写得生动有趣的能力。

  从小说的结构来说,所谓“儿女英雄”,是把才子佳人小说与英雄传奇小说彼此捏合,所谓“儿女无非天性,英雄不外人情;最怜儿女英雄,才是人中龙凤”(缘起首回)。这是在以前小说的陈套中翻新,获得一种较新鲜的故事趣味。作者还较好地学习了民间说书艺术的长处,把故事情节布置得波澜曲折,把细节描绘得很详尽。虽然全书整体上贯穿了封建纲常观念,但在许多具体的细节中,人物形象还显得比较鲜明,有一定的个性,人物的言行也比较有生气。如第四、五回中悦来客店一节,以安学海的迂腐与十三妹的豪气相对照,具有传统侠义小说的生动趣味;又第二十七回中十三妹出嫁之前反复权衡的一节,心理的刻画也颇为细致。小说的语言,是用“说话人”的口气来写的,常常能写出相当生动的语气、腔调。当然,小说的观念性的框架所造成的艺术上的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因此情节的开展、人物的行为常有完全不合理的表现。如十三妹在前半部分作为“侠女”出现时,性情刚烈,举止果敢;一旦恢复为何玉凤,嫁了安骥,从此变成一个三从四德的少奶奶,极为做作。

  《荡寇志》七十回,末附结子一回,因故事紧接在金圣叹腰斩的七十回本《水浒传》之后,故又名《结水浒传)。刊行于咸丰初年。作者俞万春(1794—1849),浙江山阴(今绍兴)人。作者是站在仇视水浒英雄的立场上写这部小说的,他对《水浒传》中让宋江等人受招安也深感不满,在《荡寇志》中,让水浒一百单八将全都被雷神下凡的张叔夜、陈希真等所擒杀,以表现“尊王灭寇”的主旨。在写作技巧上,这部小说也还有些长处,但在思想情趣上,却是反映了清代长期专制统治所培育出的奴化精神。

  刊行于光绪初年的《三侠五义》继承了《施公案》的模式,而以包公断案的故事作为线索和背景。这种故事,在元杂剧中已很盛行,明清小说中亦多涉及,其中尤著者为明人的《龙图公案》(又名《包公案》),清代说唱艺人石玉昆即以此为蓝本敷演为长篇,这个说书底本经过加工整理,成为一百二十回的《忠烈侠义传》,又名《三侠五义》。清末著名学者俞樾认为小说第一回“狸猫换太子”故事过于荒诞,就援据史实对这一回加以改写,又将书名改为《七侠五义》,成为后来最通行的版本。

  《三侠五义》前半部分以包公断案的故事为主线,陆续引入三侠(南侠展昭、北侠欧阳春、双侠丁兆兰、丁兆蕙,俞樾以此四人再加上小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为七侠),以及五鼠(钻天鼠卢方、彻地鼠韩彰、穿山鼠徐庆、翻江鼠蒋平、锦毛鼠白玉堂)等人的活动。他们原来都是江湖豪杰,为包公的忠义所感化,成为他辅佐朝廷、为民除害的帮手。后半部分主要写侠客们帮助巡按颜查散(《七侠五义》中改为“颜眘敏”)查明襄阳王谋反事实并翦除其党羽的故事。全书又穿插了侠客之间的纠葛。

  侠义小说向来是民间最受欢迎的一种文学类型。过去以《水浒传》为代表,虽承认对朝廷“忠义”的原则,但其主要内容偏重于对既存的不公正秩序的反抗。而《三侠五义》中的人物,虽常有小小的越规,但其主要活动却是实现对朝廷的“忠义”,并以被大僚所驱使为荣幸。以它为代表,清代侠义小说从总体上反映了民间英雄主义文学传统的衰退乃至消亡,这也是清王朝的思想统治对民众意识的深刻影响。不过,《三侠五义》中的侠义人物,还是保留了“江湖”身份,从而也保留了这一类人物形象固有的粗豪不拘的性格,这可以说多少仍有《水浒传》的余韵,而迎合了市井小民内在的“不安分”的心理吧。小说中包公断案的故事,则是从另一方面代表了民间的幻想和期望。

  《三侠五义》与《儿女英雄传》一样,是用生动的口语写成的,只是,《三侠五义》是艺人说书记录的整理,比起作为文人创作的《儿女英雄传》来,语言不那么纯熟精细,而以鲁迅所言“粗豪脱略”(《中国小说史略》)为特色。书中对人物的心理很少着笔,而以对话和行动为主。虽然线条较粗,但人物性格鲜明,如展昭之优雅大度,白玉堂之傲气十足,艾虎之勇敢而带有稚气,各人自有特点。故事情节富于波折而又脉络清楚;书中除前二十七回中有一些梦兆冤魂的情节外,其余并不带神怪妖异的成分,这在当时同类小说中也是难得的。这些特点,使得它在文化层次较低的读者群中受到广泛的欢迎,并为一些学者文人所喜好。《三侠五义》广为流行之后,又有《小五义》、《续小五义》问世,都是承续《三侠五义》的人物与故事;另有《彭公案》、《续彭公案》、《七剑十三侠》等,格调大抵与《三侠五义》相似,但写得很粗率,不足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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