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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史

第三节 清代前期的散文

  在晚明的传统文学类型中,散文因为能脱离道统的立场而作富于个性的自由抒发,又不太受形式的拘束,其成就较诗为显著。入清以后,随着封建正统文化的再次强化,散文中固有的“载道”传统又重新抬头了。在清朝统治者看来,这是由衰转盛的表现。但从文学的个性表现和自由抒发的价值上看,这正是严重的衰退。

  不过这种衰退也不是简单的和直线式的。首先,晚明小品的传统仍有延续,只是创作不像前一时期那么集中,思想尖锐的文字也更为少见,大抵转向一种闲逸的情调。这是对尖锐的现实矛盾的逃脱,也是与统治思想、统治力量的疏隔。

  习惯上归于明代而实际作于清初的张岱的一些作品,即代表着这一倾向。此外,金圣叹(1608—1661)虽不以文章名世,他的一篇伪托施耐座的《水浒传序》,却是谈论悠闲生活的佳作。文中以友朋聚谈为人生快事,而所谈之事,“不及朝廷”、“不及人过失者”、“不求惊人”,只关乎个人性情。这里面实际上可以感受到对现世的畏惧,而作者由此而导出的则是一种飘然远引的情趣。至于李渔的《闲情偶寄》,则专门教人把日常生活变成艺术化的享受,有许多话题,都说得很新鲜。如《菜》一文谈菜花虽贱,因其至多至盛而可贵,有如“君轻民贵”,这种联想就很奇特,很有意思。而后描绘道:

  园圃种植之花,自数朵以至数十百朵而止矣,有至盈阡溢亩,令人一望无际者哉?曰无之,无则当推菜花为盛矣。一气初盈,万花齐发,青畴白壤,悉变黄金,不诚洋洋乎大观也哉!当是时也,呼朋拉友,散步芳塍,香风导酒客寻帘,锦蝶与游人争路,郊畦之乐,什伯园亭,惟菜花之开,是其候也。

  这一类文章,固然谈不上有多少高的思想价值,但有真实的感情,有活泼的美感,较之装腔作势的高谈大论,更有文学趣味。

  清前期的小品,也不完全是这样的,有些仍记录了时代的悲哀和痛苦。如廖燕(1644—1705)作《金圣叹先生传》,对具有反传统思想的金圣叹备加推崇,又记他无辜得祸,临刑时说:“斫头最是苦事,不意于无意中得之。”在无理可言的世界,连悲哀都是多余的了,所以有这样滑稽的语言。将此篇与金氏本人所作的提倡悠闲生活的《水浒传序》相对照来看,我们对清初文人的处境,会有更深的感受。

  在另一方面,一些以遗民自居的文士如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等,则努力提倡经世致用之文。顾、王二氏的文章,多属单纯的政论和学术论文,而黄宗羲的情况则稍有不同。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人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曾参与武装抗清,后隐居从事著述。有《明夷待访录》、《南雷文定》及学术史性质的《宋元学案》、《明儒学案》等。他主要是一位学者,但并不排斥具有文学性的散文。

  他认为:“文以理为主,然而情不至则亦理之郛廓耳。……古今自有一种文章不可磨灭,真是‘天若有情天亦老’者。”

  (《论文管见》)他自己的文章大多比较平实,但也有些是讲究文采,富于感情的。像《原君》虽是政论文,但攻击君主多以天下为私,辞调显得严厉而激切。人物传记中,《柳敬亭传》虽有讥刺意味,但对这位市井人物并不过分苛责,颇有生动之笔。其中写到柳敬亭曾受左良玉信赖,参与军中机密,因而倾动一时,明亡后复以说书为业:

  敬亭既在军中久,其豪猾大侠、杀人亡命、流离遇合、破家失国之事,无不亲身见之;且五方土音、乡俗好尚,习见习闻。每发一声,使人闻之,或如刀剑铁骑,飒然浮空;或如风号雨泣,鸟悲兽骇;亡国之恨顿生,檀板之声无色。……

  这里也寄寓了作者自身对于“国变”的惊心动魄之感。

  在清前期文坛上居于正统地位的,则既不是承晚明余波的小品,也不是学者之文,而是号称接续唐宋古文传统的古文。先有侯方域、魏禧、汪琬所谓清初“三大家”,后有桐城派。前者代表了从明末文风向清初文风的转变,后者代表了与官方意志相应的古文体式的确立。

  关于清初三家,《四库全书提要》有比较完整的评价:

  “古文一脉,自明代肤滥于七子,纤佻于三袁,至启、祯而极敝。国初风气还淳,一时学者始复讲唐宋以来之矩矱,而(汪)琬与宁都魏禧、商邱侯方域称为最工。然禧才杂纵横,未归于纯粹;方域体兼华藻,稍涉于浮夸。惟琬学术既深,轨辙复正,其言大抵原本六经,与二家迥别。……庐陵、南丰固未易言,要之接迹唐、归无愧色也。”很清楚,这里是把侯、魏、汪三人之文作为对明文尤其是晚明散文的反动来提出的。

  正因如此,尽管三人中实以侯方域较有才华(要说“大家”则一个也谈不上),馆臣却把能“原本六经”为文的汪琬放在最高地位。

  从反映明清之际文风转变的意义来看,侯方域(1618—1654)是最具代表性的。他字朝宗,河南商丘人。父恂为东林名士,他自己也是复社中人物,明末与方以智、冒襄、陈贞慧号称“四公子”。入清后应河南乡试,据说因“为忌者所阻斥,置副车(副榜)”(胡介祉《侯朝宗先生传》)。有《壮悔堂集》。

  侯方域在明末是一个活跃于东南一带的贵公子、名士和热心于政治的人物,他的行止很自然地会染上明末文人任性放浪的习气。明亡后归乡里,他把自己的书室名从“杂庸堂”(意为杂于庸人之间)改为“壮悔堂”,表明要力纠往日之非。这同时也表现于他对文章的态度。其盟弟徐作肃《壮悔堂文集序》言:“侯子十年前尝为整丽之作,而近乃大毁其向文,求所为韩、柳、欧、苏、曾、王诸公以几于司马迁者而肆力焉”。这类被毁弃的文章,侯氏本人也曾谈起,说它流于华藻,“间有合作,亦不过春花烂熳,柔脆飘扬,转目便萧索可怜”(《与任王谷论文书》)。从这些描述和明末东南名士的文学风尚来看,所作当以骈文为多,其特点应该是偏向华美和感情显露的。侯氏在为人上由傲诞任性转向努力于儒者的修养(见其《壮悔堂记》),在为文上从“春花烂熳”转向讲求“唐宋以来之矩矱”,这实在不仅仅是由于年龄增长、多历变故而趋向平稳,而是顺应了时代的变化,意图在新的社会环境中获得新的立足点。

  不过,一种文学好尚的完全改变也是很困难的。侯方域后期的散文虽向“古文”传统靠拢,但要说“原本六经”还是不够。他的作品以人物传记类较为出色,较多取法于司马迁、韩愈的活跃的笔法,也讲求辞采之美。《与任王谷论文书》云:“当其闲漫纤碎处,反宜动色而陈,凿凿娓娓,使读者见其关系,寻绎不倦。”可见他很注意文章的生动感人。以《贾生传》一节为例:

  宋俗上元夜张灯饮酒,贾生率其徒服尨衣驾鹿车疾驰百余里,漏下三鼓,抵睢阳。司马氏者,睢阳巨族也,张银瓢容酒数斗,约能胜饮者持瓢去,群少皆醉卧窘甚。

  贾生忽叱咤登阶,举满一饮,即掷瓢付奴持之,不通姓名,坐宾骇散。

  文中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刻画出贾生(即作者的密友贾开宗)的豪侠之气。另外,《马伶传》写伶人马锦为演好“奸相”严嵩,遂入当朝宰相顾秉谦府为仆三年,艺大进,实是讥刺顾秉谦,却只从马伶学艺来写,文笔颇巧妙。至于为《桃花扇》所取材的《李姬传》,虽然有名,却写得不生动。

  侯方域的后期文章主要源于唐宋古文的传统,但在清初,“古文”因受理学的影响正向更“雅正”也是更敛束性情的方向发展,所以它仍遭到很多批评,如同时齐名的汪琬即指斥侯氏“以小说为古文辞”(《跋王于一遗集》)。

  魏禧(1624—1681)字冰叔,江西宁都人。与兄际瑞、弟礼合称“宁都三魏”。他对文章强调“积理”、“练识”,以合于实用。魏氏无甚文才,好发议论,文章没有什么趣味。他入清不仕,喜表彰抗清的志节之士,如《江天一传》、《高士汪沨传》等,写侠士的《大铁椎传》也暗寓了反清之志。由于重在表达作者的政治态度,这些传记中的人物大抵有事迹而无个性。另外,魏禧集中有不少文章好谈奇异之事,议论驳杂,这也是招致四库馆臣不满的原因。汪琬(1624—1691)字苕文,长洲《今江苏苏州》人,顺治进士,康熙时为翰林院编修。康熙帝曾称赞他说:“尝与近臣论本朝文学砥行之儒,首称数先生。”(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他的文章力求雅正,结构严谨而文字朴实。因为合于“道”又合于皇帝的喜好,在当时负有盛名。

  清初三家,虽说接迹唐宋载道之文的传统,但侯、魏的文章,仍有明人使才好奇的余习;汪琬虽说比较雅正,但除了重复前人的主张,也没有新的理论。随着清王朝统治的稳定和思想控制的深化,适应这一“盛世”的需要,由方苞提出以程朱理学为内核,以《左传》、《史记》等先秦两汉散文及唐宋八家古文为正统,以服务于当代政治为目的,在文章体格和作法上又有细致讲求的系统化的古文理论,并以具体的作品与之配合。因为方苞和接续其理论主张的刘大櫆、姚鼐都是安徽桐城人,所以有“桐城派”之称。在姚鼐的努力下,“桐城派”成为全国性的和影响最广泛的宗派,其影响一直延续到民国。

  唐宋古文的传统,在明固已不振,在清更无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因为在政治与思想文化专制高度强化的情况下,以卫道自命的文人其实不过以此表现对统治力量的积极依附,而不可能真正具有以“道统”自任的信心,也更难以在“载道”文学的旗帜下发挥个人的才性(清后期的“古文”处于变化中,当另作别论)。另一方面,自元明以来背离或疏远正统思想的文学已有很大发展,越来越缺乏生气的“古文”与之相比尤其显得苍白。所以,桐城派虽然影响很大,其实只是统治力量和传统势力在文学领域的阴影,本身并不具有活跃的生命力。虽然它的理论和创作也稍有可取的部分,但没有多少真正值得称述的成就。只是它作为一种重大的存在,不能不给予重视。

  方苞(1668—1749)字灵皋,号望溪。康熙四十五年(1706)进士,曾因同乡戴名世《南山集》案牵连入狱,几乎论斩,后得赦,官至内阁学士、礼部侍郎。其门人王兆符于《望溪文集序》中记方氏自言以“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介韩欧之间”为人生志向,这对于了解他的文学主张也很重要。有《方望溪先生全集》。

  桐城派能够造成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有多种原因,其中重要的一点,是方苞一开始所提出的理论就具有明晰而系统的特点(他的后继者也很注意这一点)。他的方法是通过对一个核心概念——“义法”——的多层面的阐释来建立自己的理论系统。所谓“义法”,最基本的解释可以说得很简明:“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又书货殖传后》)只是说言之有物而文有条理。

  若结合方氏其他论述作总体的归纳,则“义”主要指文章的意旨、论断与褒贬,“法”主要指文章的布局、章法与文辞。

  但方苞所谓“义法”乃“古文”之“义法”,“若古文则本经术而依于事物之理”(《答申谦居书》),也就是说必须依据儒家经典的宗旨来叙事论理,方有“义法”可言。这种古文又有它的历史统系,“盖古文所从来远矣,六经、《语》、《孟》、其根源也。得其枝流而义法最精者,莫如《左传》、《史记》,……其次《公羊》、《谷梁传》,……两汉书、疏及唐宋八家之文”(《古文约选序例》)。但在方苞看来,唐宋八家还有不够的地方,如柳宗元、苏氏父子经学根底都太差,欧阳修也嫌粗浅(见《答申谦居书》)。这其实就是接过唐宋古文的“道统”旗号,再参取程朱一派理学家的意见,在“古文”中浓化经学气息,对学唐宋八家提出需要警戒的地方。

  虽然“义”与“法”有别,但方苞通常还是把两者当作一个完整概念使用的。所以他讲具体的文章作法,也是说“义法”。如称《左传》、《史记》记事“各有义法,一篇之中,脉相灌输,而不可增损”(《书五代史安重诲传后》)这主要讲布局;称《汉书·霍光传》“详略虚实措注,各有义法”(《书汉书霍光传后》),这主要讲章法。“义法”对文辞的具体要求是“雅洁”,这也是方苞很强调的。沈廷芳《书方先生传后》记方氏语云:“南宋、元、明以来,古文义法不讲久矣。

  吴越间遗老尤放恣,或杂小说,或沿翰林旧体,无一雅洁者。

  古文中不可入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简而言之,古文之文辞不可浅俗、轻巧、华丽,因为这可能引导不庄重的情绪。

  大致方苞是用“义法”说取代了前人的“文道”说。因为“文”与“道”容易分为两物,“义法”则密不可分。单独讲“义”与“法”内涵不同,但法从义生,义由法显,故两者就合一了。这把过去“文以载道”的理论更加严密化了,加上他对唐宋八家的批评,对文体和语辞所提出的戒条,这就为“古文”建立了比唐宋古文更为严格也更有束缚性的规范。

  所以很多学者对他是不满的,钱大昕在《跋方望溪文》和《与友人书》中两引王若霖语,称方苞“以古文为时文,却以时文为古文”,指出方氏理论本质上与八股文相通,是尖锐而中肯的批评。

  方苞本人的文章,以碑铭、传记一类写得最为讲究,盖因叙事之文,最易见“义法”。其长处在剪裁干净,文辞简洁,有时尚能写出人物的性格与神情。但对人物的褒扬中,总是渗透了封建伦理意识,少数山水游记则板重绝伦。他的文章中最有价值的,应数《狱中杂记》,因是作者亲身经历,以往的忧惧和愤慨记忆犹新,文章记狱中种种黑暗现象,真切而深透,议论也较少迂腐气。虽名“杂记”,却条理分明,文字准确有力,可以见出方苞文章的功力。但这在方苞散文中属于特例,不能代表其一般特点。

  刘大櫆(1698—1779)字才甫,一字耕南,号海峰。晚官黟县教谕,有《海峰文集、诗集》。他因文章受到同乡方苞的嘉许而知名,并师事方苞,又为姚鼐所推重,在“桐城派”的形成中起着承先启后的传递作用。同时,他也是“桐城派”与“阳湖派”之间的桥梁,“阳湖派”首领恽敬、张惠言都是他的再传弟子。其文论主要见于《论文偶记》,对方苞之说有新的阐发。他进一步探求了文章的艺术形式问题,讲究文章的“神气”、“音节”、“字句”及相互间的关系,有云:

  “义理、书卷、经济者,行文之实;若行文自另是一事。”认为文章真正可以讲究的,是在“行文”的“文法”上。就文法而言,“神气者,文之最精处也;音节者,文字稍粗处也;

  字句者,文之最粗处也。……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音节高则神气必高,音节下则神气必下,故音节为神气之迹。”他的意思,是以音节即文章的韵律感为关键,通过音节来表现神气。刘大櫆本人的文章,大都铿锵上口,音调高朗,有韵律之美。如《息争》、《观化》等,均有此特色。这一种主张和文章特点,对后来桐城派文人的影响颇大。

  刘大櫆虽然并没有脱出方苞的范围(他是把“义理”作为毋庸置疑的前提来看的),但通过对“神气、音节”的强调,表现了对文章的美感因素的重视。后来姚鼐在这方面又有新的阐发,我们放在后面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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