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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史

第一节 元杂剧的兴起

  中国古代乃至近现代包括京剧和各种地方戏在内的传统戏剧又称为“戏曲”,这是因为“曲”的演唱在其中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从性质来说,中国戏曲实是一种带舞蹈成分的歌剧。

  “戏曲”一词,今所知始见于宋末元初人刘埙的《水云村稿》,其中《词人吴用章传》言及:“至咸淳,永嘉戏曲出,泼少年化之,而后淫哇盛、正音歇。”

  ①这是指南方的民间戏文。

  ①见胡忌、洛地《一条极珍贵资料发现——“戏曲”和“永嘉戏曲”的首见》,刊浙江艺术研究所编《艺术研究》第十一辑。

  元末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又说:“唐有传奇,宋有戏曲、唱诨、词说,金有院本、杂剧、诸宫调。院本、杂剧其实一也,国朝院本、杂剧始厘而二之。”这里的“戏曲”,或以为是指宋代杂剧,或以为也是指南宋戏文。至王国维著《宋元戏曲史》,才用“戏曲”来通指中国的传统戏剧。

  中国戏剧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很远。从原始歌舞开始,到后代宫廷、民间的许多娱乐表演都与此有关。从元杂剧的直接源头来说,则主要是两条:一是从宋到金的说唱艺术——

  诸宫调,一是从宋到金的以调笑为主的短剧——宋杂剧、金院本。

  说唱在中国有古老的历史,到唐代的变文,已经发展得很盛;北宋中叶,艺人孔三传创造了一种“诸宫调”来说唱长篇故事;到了金代,以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为标志,这种说唱艺术发展得更为成熟。它的音乐即是元杂剧音乐的基础,所以前人说董解元为“北曲”的首创人;它按不同宫调将多个曲牌分别联套演唱一段段故事情节和曲与说白交错的体式,也为元杂剧所继承;它的宏大的结构、细腻的人物性格描写,尤其是经常通过故事中人物的自叙(即代言形式)来展开情节的特点,又在文学上给元杂剧以相当的影响。

  以诙谐、调笑为主要特点的艺术表演,始于上古宫廷弄臣“优”,后来演化为双人表演的“弄参军”,其形成年代,或说是东汉,或说是十六国的后赵。唐代“参军戏”已经很盛,现代的相声、独脚戏还保留着它的一些基本特征。参军戏的一支与歌舞相结合,并渗入了戏剧的因素,便形成宋杂剧和金院本。宋杂剧和金院本虽然还比较幼稚,但已经是基本成型的戏曲。其内容仍以诙谐调笑为主,但有了简单的故事情节;形式上或偏重于唱或偏重于念诵、说白,但两者逐渐结合;脚色有四、五个,各有不同的名目;代言体的特征虽还不明确,但正在向这一方向转化。从现存剧目来看,金院本比宋杂剧故事性更强些,如《庄周梦》、《赤壁鏖兵》、《杜甫游春》、《张生煮海》等,均为元杂剧所承袭。

  元杂剧是直接继承金院本、又糅合了诸宫调的多种特点,并从其它民间伎艺中吸取了某些成分而发展起来的。但元杂剧与金院本等毕竟有质的区别,到了元杂剧,才成为具有完备的文学剧本、严格的表演形式、完整而丰富的内容的成熟的戏剧。由于宋杂剧和金院本并无剧本留存,无法知道其中有无完全是代言体的剧目,而元杂剧的这一特征是清楚的。代言体是成熟的戏剧的重要标志,因为必须在这种表演形式中,才能吸引观众进入虽是虚构却具有真实感的戏剧场景。在体制方面,元杂剧有如下基本特点:

  一、结构:元杂剧的基本结构形式,是以四折、通常外加一段楔子为一本,表演一种剧目。少数剧目是多本的;楔子可以没有,也可以用到两三个。一“折”意味着一个故事单元(同时也是音乐单元,见后),四折之间,大多表现出情节起、承、转、合的变化。“楔子”本意是插入木器的榫头中使之紧固的小木片,引申到杂剧中,是指对剧情起交代或连接作用的短小的开场戏或过场戏,是整部剧本中的有机部分。

  二、唱词和演唱特点:元杂剧的核心部分是唱词。每一折用同一宫调的一套曲子组成,并一韵到底——所以说“折”也是音乐单元;四折可以选用四种不同的宫调。元代流行的宫调有九种:仙吕宫、南吕宫、正宫、中吕宫、黄钟宫、双调、越调、商调、大石调。这些宫调的调性即音乐情绪各有不同,四折之中宫调的变换,也是同剧情变化相对应的。

  元杂剧通常限定每一本由正旦或正末两类角色中的一类主唱;正旦所唱的本子为“旦本”,正末所唱的本子为“末本”。这既有突出剧中主要人物的意味,同时恐怕与突出某个主要演员以招徕观众也有关系。一人主唱的规定对合理安排剧情和塑造众多人物形象造成了一定的限制。

  楔子在一部杂剧中是相对自由的部分,通常只有一、二支曲子,不用套曲,也不限由何角色演唱。

  三、宾白:元杂剧以唱为主,以说白为宾,所以说白称为“宾白”。其中又有散白与韵白之分,前者用当时的口语,后者用诗词或顺口溜式的韵文。宾白既可以插在各支曲子之间,也可以插在一支曲子之中(称为“带白”)。它不仅用于叙事,还用作除主角以外人物的抒情,对于表现剧情和人物性格有很重要的作用,所以有“曲白相生”的说法。

  四、科范:简称“科”,在剧本中表示舞台效果和演员所要做的动作、表情等。

  五、角色:元杂剧的角色,可分为旦、末、净、外、杂五大类,每大类下又分若干小类,以此把剧中各种人物分为若干类型,以便于带有程式化的表演。

  元杂剧的形成,大约是在金元之际,它的充分成熟和兴盛,则要到元代前期。这当然有其历史原因。

  城市经济的繁荣和艺术表演的社会化、商业化,是促使戏剧成熟与兴盛的必要基础。宋金时代,在瓦舍勾栏等固定场所面向城市民众的各类伎艺演出已经很盛。蒙古军攻占北方以后,在许多地方造成破坏,但若干中心城市,却反而人口激增,财富更为集中,出现畸形繁荣;全国统一以后,城市经济的增长更为迅速。如《马可波罗行纪》记载元大都的景象,不仅人口众多,华屋巨室列布,四方异域之人会聚,而且“外国巨价异物及百物之输入此城者,世界诸城无能与比。

  ……百物输入之众,有如川流之不息,仅丝一项,每日入城者计有千车”。这些话或许未免夸张,但我们从中仍然能够感受这一消费性大都市流金溢彩的气氛。而随着都市经济的发达,市民阶层自然也相应地壮大,当时已有“一百二十行”之说(见关汉卿《金线池》)。这些市民既不像传统文人士大夫那么高雅,又要比乡村农夫见多识广,在经历了喧嚣忙碌的生活之后,观赏既富于市俗性又具有较高艺术性的戏曲对于他们是很合适的精神享受。他们以自己所拥有的财力支持了元杂剧的成长。杜仁杰《般涉调耍孩儿·庄家不识勾栏》套数具体描述了当时杂剧作为一种商业性演出的情形:“见一个人手撑着椽做的门,高声的叫‘请请’,道‘迟来的满了无处停坐’。说道‘前截儿院本调风月,背后么末敷演刘耍和’。高声叫‘赶散易得,难得的妆合’。”“要了二百钱放过咱,入得门上个木坡,见层层叠叠团圝坐。”而无名氏杂剧《蓝采和》中演员的自述,“学这几分薄艺,胜似千顷良田”,也正道出杂剧演出的商业性质。为了适应商业演出的需要,并与其他伎艺竞争,剧本和表演艺术也必须在投合观众口味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夏庭芝《青楼集》载录活跃于大都的著名杂剧艺人珠帘秀、顺时秀、天然秀、司燕奴等,当时在观众中都有很大的吸引力。

  蒙古贵族的爱好对元杂剧的兴盛也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作为“尚功利”的表现之一,他们在很长时期内都未曾搞懂讲究“修身养性”的儒学到底有什么用处,却很重视工匠、艺人的价值,往往在攻破一座城市以后,首先把这两类人挑选出来带回自己的根据地。他们中多数人的汉语文化修养固然不足以欣赏高雅的诗词,他们的民族性格也难以对这种纯粹的书面文艺发生兴趣,所以歌舞伎乐为他们所特别嗜好。元代的教坊乐部规模非常庞大,在中国历史上是颇为突出的。元代宫廷中,也经常由教坊司搬演各种歌舞和杂剧。这实际上是一种文化“异质”的侵入,它打破了传统的诗词文学与市俗文艺的不平等关系。这种态度也影响了士大夫阶层,他们中的许多人对戏曲产生很深的爱好,在当时的条件下,又可以无所忌惮地与艺人们交往。《青楼集》记载了许多官僚和著名学者文人与杂剧艺人交往的轶事,其中如胡祗遹,官至提刑按察使,与珠帘秀关系甚密。他的《赠宋氏序》,又是中国早期的重要戏曲论著,文中虽也简单提到“乐音与政通”,杂剧可以反映“朝廷君臣政治之得失”,但大量篇幅却主要是论述杂剧给予广大观众的精神享受,尤其是“宣其抑郁”、使一般人在劳苦焦虑的现实生活中获得轻松愉快的作用,这表现了对于戏曲艺术价值的比较切实的认识。

  而使得元杂剧发展成熟、繁荣兴旺的一个关键因素,则是专业作家群的形成。宋金时期的杂剧、院本虽因为仅存名目而无法了解其详情,但从笔记杂著及元明戏剧中所透露的情况来看,大体可以断定其形态是简单粗糙而缺乏文学价值的。之所以如此,主要就是因为缺乏固定的具有较高文化修养的编剧队伍。元代的情况则大有不同。蒙古统治者虽然很早就任用了一些汉族文人为官员,但元初很长时期中废除了科举,使广大知识阶层失去了仕进之途。当时有所谓“九儒十丐”之说(见谢枋得《送方伯载归三山序》),大量儒生几乎成了卑贱而无用的废人。他们中有的成为工匠、商贾、吏胥,而沦落为奴仆、乞丐的也不计其数。既然读书人的社会地位并不比戏曲艺人高,而从事戏曲又是一条可行的谋生道路,自然会有不少人,包括一些文化修养、艺术趣味很高的人投入到这一行业,并将其文学专长用于剧本创作。特别是关汉卿,既能够粉墨登场,懂得表演艺术,又有杰出的写作才能,而且能够深刻地理解社会与民众生活,他作为民间编剧团体“书会”的成员从事剧本创作,有力地促进了元杂剧艺术的突破与提高。关汉卿所作的剧本,今天还见于记载的就有六十六种之多,这已足够为元杂剧奠立雄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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