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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太后经过精心策划,慈安太后默许,恭亲王配合默契,这场政变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她很从容地坐上了象征权力的鎏金宝座,而她的对手则被关进了牢狱。她知道,现在还不是松一口气,驰然享受的时候,下一步最为紧迫的事情就是要稳定人心,组成以太后为核心的新一代统治集团,牢牢地控制局面。要做到这一点,则必须大奖功臣,惩罚顽敌,安定众臣。
慈禧太后要奖励的第一大功臣,自然是与她共事珠联璧合的恭亲王。
慈禧太后发布的第一道谕旨,就是任命恭亲王为议政王。
十月初一日,两宫皇太后连续发布两道谕旨,正式委任恭亲王为议政王,兼军机大臣,明确指示他参决国家大事,负责军机处事务,军机大臣由他自己挑选。
恭亲王选定了军机大臣,奏请两宫太后批准:原班军机大臣,只有文祥一人留任;新选定的军机大臣,包括大学士桂良、户部尚书沈兆霖、户部右侍郎宝鋆;鸿胪寺少卿、军机章京曹毓英,为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
恭亲王奏准慈禧太后,将新的政府班子组阁情况,函告朝野大臣、封疆大吏,告知:肃顺为首的所谓赞襄八大臣一伙,已经被逮捕;废除赞襄政务大臣期间的一切决定;今后所有廷寄奏章,一律使用"议政王军机大臣"字样。同时,通知英、法等国在京公使,告知新政府改组情形,以取得各国的支持。
也在这一天,慈禧太后接着授予恭亲王为宗人府宗令,管理宗人府一切事务。这是负责皇族事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宗令的一大职责,就是全权审理宗室成员案件。也就是说,恭亲王有权处理载垣、端华、肃顺等犯罪之宗室成员。
十月初二日,慈禧太后又连发两道上谕,补授恭亲王为总管内务府大臣,全权管理负责皇宫内外事务的内务府一切事务;并授权他,全权管理宗人府银库。
这样,恭亲王集内外一切权力于一身了:首席军机大臣,负责国家军政事务;宗令,负责皇族事务;内务府大臣,负责皇宫事务,包括宫廷内外礼仪、财务、人事、禁卫、工程、日用、奖惩等等大小事务和满洲上三旗军政事务、皇室内外财务。
大臣们更为关注的是如何清理肃顺党人,是彻底收拾还是有所保留?
少詹事许彭寿深思熟虑,特地上了一道折,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门禁宜严,二是查抄宜速,三是查办党援宜严密,四是狱中囚犯宜省释。许詹事的这道折子,中心意思是查办肃顺私党,而且应该从速从严。
慈禧太后没有采纳这一主张,她认为应该首恶从严,协从从宽,这样既树立了权威,又打击了政敌,安定了人心。恭亲王也很赞同太后的想法,认为当务之急是安定局面,对肃顺私党应该分清情况,区别对待。
慈禧太后于十月二日、三日,连发两道上谕,命令大臣西拉布前往北京肃顺府邸查抄家产,派遣春佑前往热河查没肃顺私寓。这道查抄谕令,初一晚上秘密签发,行动结束之后,于初三日才送交内阁明发。
满洲王公贵族,特别是宗室成员,如果不犯叛国之罪,他们享有许多特权,主要特权就是不判死刑,不入刑部监狱,不上枷刑示众。
肃顺之流,与慈禧太后、恭亲王结怨太深,她和恭亲王自然一定要置他们于死地,以绝后患。这样,两宫太后传下谕旨,命恭亲王会同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大臣,会议如何处置肃顺、载垣、端华。
十月初五开始,恭亲王奉旨会同众大臣合议肃顺3人之罪。肃顺等人是奉遗诏为顾命大臣的,他们的行为基本符合祖制,如何定罪?实在是难为了众人。会议的结果,是久议不下,莫衷一是。
慈安太后心慈手软,大臣们久议不决,她没了主意,神情上似乎有点对不起八大臣。她对慈禧太后说:妹妹,咱们已经赢了,是不是放他们一马?放了算了,都是黄带子、红带子,自家人!
慈禧太后冷冷地说:姐姐,你忘记了热河?他们竟敢那样欺负咱们,目无君上,擅入内廷!咱们今天放了他们,他们明天就会收拾咱姐俩!
慈安太后更没了主意:那,那怎么办?
慈禧太后依旧冷冷地说:杀。
慈安太后打了一个冷颤:杀?
恭王集团的重要谋士李慈铭,认为大权在握了,应当从宽处置肃顺之流。
刑部尚书赵光明白慈禧太后和恭王的意思,在会上,他愤慨地说:载垣、端华、肃顺,阻止太后垂帘听政,反对亲王辅政,矫诏赞襄政务,实为大逆不道罪,按律当凌迟处死!
此议一出,恭亲王大声说:好!
众御史立即附和,纷纷发表意见,支持赵尚书之议。这样,经过激烈争论,在恭亲王的主持下,终于统一了看法,主张处死首恶之肃顺等3人。
十月初六日,诸王公大臣联合上疏,进呈两宫皇太后和皇上,拟定肃顺等人六条大罪:
一是不善交涉,失信于各国,导致先帝北狩,圆明园被焚;
二是阻止回銮,致使先帝圣体违和,病情恶化,逝于行在;
三是假传圣旨,矫诏赞襄政务,大权独揽,诸事为所欲为;
四是挑拨离间,扬言皇太后不应见亲王,极力贬损皇太后;
五是擅坐宝座,自由出入宫禁内廷,擅用御物,违旨不进;
六是抗旨拒捕,咆哮狂悖;奉旨护送先帝梓宫,携眷同行!
大臣们奏请:首恶肃顺,凌迟处死;载垣、端华,系宗室亲王,宜区别处分;景寿、穆荫、匡源、杜翰、焦佑瀛、随声附和,请予分别处理。
事实上,对这八大臣的处理,慈禧太后和恭亲王早就想好了,并拟定了处理谕旨。
当天,就发布上谕,宣布三奸死罪:肃顺,斩,立决;载垣、端华,勒令自尽;御前大臣景寿,系公主额驸,革职,保留公爵、额驸;兵部尚书穆荫,革职,流放军台效力赎罪;户部左侍郎匡源、署礼部右侍郎杜翰、太仆寺卿焦佑瀛,革职,免于发遣。
谕旨颁发天下,宣示中外:
咸丰十一年十月初六日,内阁奉上谕:
宗人府会同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等,定拟载垣等罪名,请将载垣、端华、肃顺照大逆律凌迟处死等因一折。
载垣、端华、肃顺,朋比为奸,专擅跋扈,种种情形,均经明降谕旨,示知中外。
至载垣、端华、肃顺于七月十七日皇考升遐,即以赞襄政务王大臣自居,实则我皇考弥留之际但面谕载垣等,立朕为皇太子,并无令其赞襄政务之谕。载垣等乃造作赞襄名目,诸事并不请旨,擅自主张;即两宫皇太后面谕之事,亦敢违阻不行。
御史董元醇条奏皇太后垂帘等事宜,载垣等非独擅改谕旨,并于召对时,有伊等系赞襄朕躬、不能听命于皇太后,伊等请皇太后看折亦系多余之语!当面咆哮,目无君上情形,不一而足。且每言亲王等不可召见,意存离间。此载垣、端华、肃顺之罪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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