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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树路》 第二章 走失的王子

  1

  庄周被称为橡树路上的“王子”,这其中丝毫没有揶揄的意味,它只是包含了这样的内容:出身高贵,没有恶习,仪表堂堂,令人追慕,诸如此类。这样的评价当然沿用了古老的标准,而且其中有着令人厌恶的势利和偏见。即便是如此,连吕擎这种极为挑剔的人都从不否认庄周的优秀。他们来往不多,但相互敬重。他曾经说橡树路上居住了三种人:纯洁的人,平庸的人,邪恶的人。依照这种划分,我想庄周肯定不止于纯洁。我还在心里问:那么岳父一家呢?他们属于哪种人?我渐渐发现这儿还有第四种人——介于平庸和邪恶之间的那种人,比如岳父……我对岳父惟一的也是无法言喻的感激之情,仅仅因为他是梅子的父亲。

  有一个场景加强了我对“王子”的印象。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天突然下起雨来,我正匆匆穿过通往橡树路的一条街口。雨丝在越来越大的风中变得像鞭子,我不得不用胳膊挡着头和脸。这时我看到左前方一个健壮的汉子正和另一个人推推拉拉,那个人瘦小,当然推不过他。高个子硬是把身上的风衣给小个子裹上了——原来对方是个中年妇女,她只好揪紧了风衣道谢,走开了。健壮的男子身穿浅色的西装,这时全部暴露在风雨中,一阵阵疾雨把领带吹了起来,把一头有些拳曲的浓发吹乱了。天色骤然暗下来,一道闪电划过,使我正好看清了那个男子是庄周:雨水洗亮了一张英俊的脸庞,一双大眼睛闪烁有光,两条剑眉、开阔的额头……他毫无畏惧地迎着风雨往前走,当时并没有看到我在十几米之外注视这一幕。他走开了,整个身影就像一棵沐浴在风雨中的白杨。这一瞬间的印象长时间地留在了心头。

  关于他的故事断断继继听了许多。大半都是结婚前的趣事,其中不乏夸张和演绎。比如说这个城市里最美丽的姑娘如何想念他、他又如何矜持。但他绝不是一个自视甚高、目中无人的家伙,相反却总是那么善解人意和乐于助人。他有情而不滥情,对那些明确对自己表示了爱慕的女性,都能给予最大的尊重和感谢。有一个著名的京剧演员,其性情就像她扮演的角色一样,清纯高傲目无下尘——她来这个城市演出,接待方的负责人恰恰就是庄周。他让她一见钟情并且再也没有忘怀,后来曾几次暗中赶到这座城市……他们的故事之所以没有继续下去,主要就是因为庄周早在一年前与一个叫李咪的姑娘结识了。

  李咪是一个南方人,柔弱可人,需要身体强壮的男人好好爱护。据说庄周像对待一个少不更事的娃娃一样宠着她。他们结婚了,有了一个孩子。不少人对庄周好奇的同时,也极想看看李咪是怎样一个人物。有人看过了就说:当然好;不过也就那样。

  我是在结识庄周不久之后见到李咪的。印象中她一直抱着自己的孩子,整个人都被一种显而易见的幸福笼罩着。当时庄周正为一些事情焦头烂额,两眼满是血丝,她就一边拍打着孩子,一边用眼睛追逐着自己的丈夫。我那时正与这个男人一样焦灼。庄周在黑色的九月失去了一个伙伴和挚友,即那个脸色苍白的青年人。还有,他正用尽全身的力气解救另一个叫桤林的画家。从这一刻开始直到长时间以后,几乎所有人都发现:庄周像变了一个人,他陷入了从未有过的悲伤和抑郁,好像再也不会笑。人也憔悴了,头发乱乎乎的,差不多不再注意仪表。从此橡树路上再也没有了一个快乐爽朗的青年、一个英俊的王子,一切都成为过去。

  大约也就在这样的日子里,一个流言在朋友当中传来传去,它不仅令人心惊,还对庄周造成了极大的污损:李咪正与一个行为*的本城恶少来往,两人在一条邪路上已经走得相当远了。

  我当然不信。后来因为传说得具体而逼真,就问吕擎这消息有几分是真?吕擎没有回答。他和阳子显然都听到了传言。我们没有说出的一句话就是,这对无比自尊且内心高傲的庄周将是不可忍受的侮辱。也许不久这件事情就会以某种方式呈现出来,那会是怎样一个结果却无法预料。吕擎对这件传闻未加评析,却说出了其他一些事实:庄周正在忍受一些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和折磨。“就是因为这些传言吗?”我问。对方点头又摇头:“或许是更可怕的什么……我也不知道。”吕擎欲言又止,这使我们长时间不吭一声。

  看来事实又一次证明:我们所有人在观察他人的时候,总是更多地注目其幸福的一面,而对其正在经历的种种痛苦却会视而不见——好像别人永远是幸运的、被生活厚待的,而我们自己却往往是生不逢时的、正在忍受极大的困苦和不公。比如庄周,多少人在羡慕他优裕过人的生存条件,仿佛是衔着金钥匙出生——而他自己却在长期忍受着诸多折磨,这些痛苦当中的绝大部分又不为他人所知。我和吕擎阳子三人在一起时,自然要谈到整个城市的文化界,这里与任何地方一样,那种倾轧的激烈程度简直无法形容,而庄周又是首当其冲的人物——“如果置之不理呢?”阳子问。吕擎的回答是:“可以不理,但结局一样,一样残酷。还记得那个九月吗?那次处决了几个,劳改了几十个,其中就有好几个是文化界的,都与这种倾轧有关——有人乘机告密,诬陷,这在特殊时期会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这种倾轧在平时也很可怕,但在九月却成了致命的。你们可以想象它给庄周造成了多大痛苦!只要有人的地方就要分出派别,分出利益,就要让人在夹缝里挣扎,这丝毫都没有例外……”

  谈到那个九月,我的心情一下就黯然了。我不知道庄周与那个脸色苍白的人的关系的深度——谁陷害了这个人呢?但既是挚友,其疼痛就可想而知。这是一道不能止血的疤痕,它只要一天不能长好,也就会撕疼和渗流。我的心中同样有这样的一道疤痕,不同的是它比起庄周来,可能只是较浅的一道划痕。我说:“李咪真不该在这样的时候那样。如果是真的,这等于在他的伤口上撒盐……”

  吕擎长长叹息:“我们不知道。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庄周与那个可怕的九月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不知道到底背后发生了什么……”

  我和阳子都愣住了。我如果没有听错,那么吕擎在说一件他自己都不能理解的事情——而正是这一切,才造成了庄周难言的痛苦——这痛苦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连爱妻的背叛都可以让一个男子汉忽略不计了……

  就在吕擎的这次谈话不久,大约是一两个月之后吧,有一天阳子突然急匆匆找到我说:“糟了,庄周失踪了……”

  “这怎么可能呢?”

  “已经二十多天了,他家里人急坏了,与有关方面也打了招呼——人就这么不见了……”

  “他会一拍屁股走开?这究竟是多么大的噩梦啊,会让一个男子汉一抬腿走开,不辞而别?他这样做,算是一个特别顽强刚毅的人,还是恰恰相反呢?”那会儿我看着阳子,一时怔着,心里马上想到的却是这样几句问话。但我始终没有说出来,因为我对整个事情的原委还不清楚,除了惊愕还是惊愕。

  2

  八月的城市,许多角落都被流浪汉和打工者占据了。而在这儿,二者的角色通常是互换的。这个季节走上街头,观察一下那些汗渍渍的脸庞,就会发现所有成帮结伙走在边道上的都是他们。这些人的打扮大半不合季节,有的甚至在大热天里也要披着没有扣子的厚衣服,有的随便把两个衣襟一系,或找一截细绳束一下。当然更多的是*上身,或者仅穿一个背心、一件单衣的人。大概这个城市的所有人当中,只有他们才不在乎仪表。我不止一次看到,那些打工的男男女女穿了有洞眼的裤子,露出了脏乎乎的腿;一阵风吹来,他们身体的任何部位都可以直接享受凉快。比起这座城市的其他人,他们至少在衣着上放松得很。车站、巷子、街头自来水管下,随便一个地方都可能是栖身之所。哪里清凉,哪里有水,他们就奔向哪里,铺上一块塑料布,或直接躺在地上。如果干渴了,他们就咬住自来水管一阵饱饮。

  几十年来,这个城市好像第一次迎接了这么多陌生人,他们声音怪异,来自南南北北,山岭平原,四面八方。我特别注意打听那些从东部平原来的人,想象这里面会有真正的老乡。很多城里人指指点点,说这些四处流浪的人如何不正常,如何把好端端的一座城市给搅了。无情无义的城里人啊,他们该知道,没有这些打工者和所谓的流浪汉,这座城市立刻就会停止运转。在这里,所有的脏腻和沉重差不多都要由他们来承担。一个打工者在外面待得久了就成了流浪汉,而这些笑吟吟的或低头闷着的流浪汉一点儿也不傻,比起城里人,他们更坦然、更放松和更无所顾忌。只有他们才有这样的心情。他们没有组织,没有单位,没有财富的拖累,也没有贫穷的恐惧。

  我从立交桥下走过时,看到了一个卖淡水龙虾的乡下妇女。我想起了小宁,买了两只给他玩。剩下的一段路很短了,沿着人行道往前,发现几个在高墙下蹲着的流浪汉仰着满是灰尘的脸,正笑嘻嘻看我。那种天生的、自然而然的神气让我心动。他们嘿嘿笑着,看着我手里的东西。我的购物袋里有几块面包和红肠,就掏出来。他们伸手接过,一边咀嚼一边向我点头致谢。

  在这儿有时很难区别流浪汉与乞丐,因为他们常常是同一种人;可是我能准确无误地分清哪些是职业乞丐、哪些是兼做打工的流浪汉。流浪汉们聪慧、精明,比一般人坦然许多,我和他们最易相处,这大概因为我自己小时候就当过流浪汉吧。走在这个城市街巷上,我尽管从衣着上跟大多数城里人差不多,可那些流浪汉却能一眼把我识别出来——他们面对着茫茫人流,总是冲着我一个人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而奇怪的是,当我走入他们当中,心中会立刻涌过一阵深深的放松和愉*。

  回到家里,梅子翻弄我的购物袋,发现里面只有几张垫纸和一点面包渣。我告诉她东西都给了大桥下边的那些人。梅子看我一眼。

  我把两只淡水龙虾养在鱼缸里。小宁兴奋了。前几天刚收养了一只叫丽丽的小狗,他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彼此已成为心心相印的朋友。他和它俯到鱼缸边,那两只龙虾就一齐举起大螯。丽丽把毛茸茸的嘴巴凑上去——小宁还没有来得及阻止,丽丽就被夹住了。它哼哼唧唧用前爪抚弄嘴巴。“这真好玩。”梅子双手拄膝看着。小宁和丽丽一块儿离开了。可只过了一刻钟,我们都听到了扑扑棱棱的声音,转身一看,原来两只龙虾的大螯扭在了一起,打斗得异常激烈。梅子害怕了。我想它们也许是打着玩的,因为太寂寞了——打了一会儿,它们就各自退到一个角落里去。它们痛快过了,力气也耗尽了。

  梅子这一天不太高兴,但并没说什么。我们都到了不需要解释的年龄。人的一生总要不断地做出解释,向那些认识和不认识的人、向同志、向自己的爱人、向自己。一个人最累的就是不停地做出解释。

  我时不时要想到大桥下的那些人。真的,什么服饰也掩盖不了流浪汉的本质,只要一个人在心里把自己归入了那一类,那就会是某个开端。实际上人一生下来就开始了流浪,人的一生只有驿站,没有归宿。人的心灵不可能有永久的居所……我每次看到那些流浪汉和打工者就要想起庄周,总觉得他就在这些人中间,如今已是形貌难辨。我觉得奇怪的是,这会儿竟认为庄周这个人天生就该是破衣烂衫、满面悲怆,而以前的衣冠楚楚西装革履不过是一种临时的装饰。

  那还是小宁出生前的事情,我从立交桥下回来,告诉梅子:庄周失踪了。

  梅子淡淡应一句:“知道。”

  李咪跟梅子很熟,看来她这之前已经找过了梅子——梅子果然说是李咪告诉的,还说她仍然没有失望,因为李咪不相信一个过得好好的男人一抬腿就没了。“要知道我们有孩子,有个家,他爸、他妈,一家人都等着他呢。”

  我当时没有说什么,因为我不知说什么才好……一转眼,橡树路上的王子已经走失了这么久。

  “庄周父亲打来好几次电话,他找你呢。”

  庄周的父亲是一个相当傲慢的人,这人在很多方面极像岳父,只不过比岳父更加难以接近。我心里在想:庄周对父母和妻子不辞而别,对我和吕擎阳子也守口如瓶,显然是下了非同寻常的决心。这只能是一种决绝之心。

  我竭力回忆,想找出他出走前的一些蛛丝马迹……

  梅子在一边长叹一声:“他不爱她了。”

  3

  庄周的父亲庄明离休前一直是整个“上层建筑”的负责人,许多人背后不无揶揄地叫他“教父”。庄周与李咪婚后并没有重新开辟一个小窝,他们一直住在橡树路,住在庄明的楼上。这是一幢灰色楼房,看上去很旧了。它处于整个橡树路的心脏地带,一二百年前就是这样:洋房,大树,教堂,洁白的木栅栏和碧绿的草地。那时这些式样独特的楼房之间,动不动就晃出一个大鼻子,成为这座城市的西洋景。外国人走了,另一些达官贵人、一些金融家和大富豪又在这儿安营扎寨。军阀也来了,背枪的人其实来得更早,因为据说没有他们外国人连窝儿也不会挪呢。再后来又是战争,又是外国人、又是富豪和达官贵人。就这样轮换了许多茬,一百多年就过去了。一百多年里橡树路上住过的人脾气差异巨大,性格迥然不同,一代与另一代、一茬与另一茬,简直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可是他们对橡树路的嗜好却是一样的。这儿树木茂盛,房屋疏朗,空地很多。一幢幢灰楼从外面看模样新异,尽管陈旧,但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洋人手笔,随处都透着一股难言的安逸和奢华。没有办法,无论风雨怎么洗涤和摧残,就是不能改变资产阶级贪图享乐的腐臭气息。用革命的办法,比如冷酷的非常手段,也还是收效甚微。在最愤怒的年代里,有人就提出砍掉大树用作建设的倡议,结果只干了一个星期就住手了,这儿仍然还遗留下许多橡树。还有人发了更大的脾气,让人一口气拆掉了一座教堂、几幢特别招眼的房子——可惜没有进行得彻底也被制止了。看来仍然有人喜欢异国情调,处心积虑地保留过去的痕迹。果然,所有的胜利者都先后住进了橡树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儿终成陌生之地,让平民百姓望而却步。有许多年,通向橡树路的所有路口都有岗楼哨所;后来虽然开禁,但区内最重要的一些院落仍然是封闭的。庄明就住在一个封闭的区内,这也是大家平时不愿到庄周家串门的原因。庄周住在父亲的楼内,他们一家三口占据了二楼东边三间,还有一个大客厅——我记得客厅里铺了一块漂亮的驼色地毯。

  庄明长得细瘦,严厉,高个子。而庄周即便在外形上也明显地区别于父亲:壮实,中等偏上的个子。我很少到这里来,即便有事要来,也尽量是快来快走。我那时最怕在一楼的走廊里遇到庄明两口子。没有办法,我总是害怕与一些重权在握的人物相处,横竖都不得劲儿。权力常常会把人变成陌生的东西,又冷又硬,就像污泥里的石头。庄明和我的岳父差不多,眼瞅着变成了一个硬邦邦的家伙:目光、肌肉、牙齿,都硬邦邦的。我亲眼见他有一次吃牛肉,牛肉做得不太烂,别人正皱眉头,他放进嘴里却是一阵从容的咀嚼。在他眼里,所有来找儿子的人只不过是寻个借口与老子取得联系罢了。所以当我和庄周待在客厅时,总是把门关得严严实实。

  李咪只有一米五多一点,丰满匀称,神气特异,鼻子翘得很高,眼窝也深,眉毛长得很怪,整个是一副狐狸脸。漂亮可爱是不必说了,尽管整个人显得太小了点。她平常就像丈夫的尾巴,里里外外总跟在茁壮的庄周后面。在街头,在朋友当中,所有人都要不由自主地多看他们两眼。庄周一说起李咪总是这样的口气:“那个小家伙”;再不就说:“我那个小爱人儿”……李咪能以最快的速度跟一切生人熟稔起来,并且像对待家人一样把气氛搞得极其融洽。她踮起脚尖拍打客人的肩膀,拍打着,这样那样,说东道西,非常自然,毫无拘束。她整个人显得那么随和,亲切而又妥帖,使人很快就觉得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庄周自从那个黑色九月之后就变了。李咪不停地抱怨。她是一个离不开丈夫的人,庄周如果回来晚了,或者是在外面开会停留一两天,她就会像热锅上的蚂蚁。

  以前的庄周只是忙。他不仅要组织各种活动,送往迎来,还有内部管理、下面几个委员会的工作,一大摊子。最让人头疼的是财政部门对所有的委员会都大幅削减经费,这一下全乱了套。这个年头干什么都需要钱,一个几十人编制的单位,本来每年财政上给的钱除了人头费所剩无几,现在更是雪上加霜。庄周不得不把一大部分精力用来弄钱,为此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取名为“创收部”。创收部的人都是很有办法的小伙子或姑娘,一个个夏天穿着圆领衫、牛仔裤,戴着变色眼镜,驾车在闹市区和郊区来复窜奔。他们腰上挎着传呼机,手抓便携电话,在乱轰轰的城市里遥相呼应。庄周沉默的时间越来越长。只有几个朋友知道他有多苦。他不愿发出牢骚,可一旦发出,那就是快要支撑不住了。有一次他说:“我平均一分钟得罪一个人!”

  开始我不明白,因为在我眼里,由于他父亲的缘故,文教界的老老少少都跟他有深厚的关系;后来才知道,像所有“浮出水面”的人物一样,他的对手其实也多得很,有的直接就是从橡树路出来的子弟。

  庄周平时极其收敛、谦恭,不得不做许多极不愿做的事。有人写了几篇东西、画了几幅画,就缠着庄周开讨论会、举办“个展”。庄周因为对艺术酷爱,对这类人物当中的一部分人喜欢得要命。而这样的人,在这座城市里往往都是程度不同的倒霉蛋。庄周要伸开两手保护他们,并且永远嫌自己的两臂不够长。他不求父亲,因为父亲对他和他的这些朋友从来存有偏见,而且年龄愈大偏见愈深。除了庄明,在文化界具有重要影响的另一个人物是吕南老。吕南老平时深居简出,影响力却无法低估。庄明离职后,吕南老身边的人更加神气活现了。他们当中有一个人最嫉恨庄周,外号叫“乌头”。乌头年近五十,会画几笔画,擅长与别人“合作”。这个人几年来做梦都想取代庄周,处心积虑地接近吕南老。在历经诸多周折之后,乌头终于结识了吕南老的外甥“山颉”。此人是一个机关的处长,素有两大嗜好:字画和女人。乌头恰好在两方面都能满足山颉,两人于是成了“铁哥们”。山颉常为乌头的事去求吕南老,如果不能得手,就直接去找另一些头儿,每次都暗示是“舅舅的意思”……乌头依靠山颉,几年时间升为副局长,又开始琢磨其他。他发誓说:这辈子就是什么都不干,也要把官做到“三至四品”!

  有一个人越来越让庄周操心了。

  这个人就是画家桤林。桤林本来在艺委会下边的一个刊物做美术编辑,不久前才调到画院。桤林从心里感谢庄周,因为正是庄周力排众议才把他调过去。许多人认为要当一个专业画家,桤林的年纪还小了点儿。他是从边远山区考到这座城市的,由于学业突出,毕业后就留在了城里。他前后换了三四个单位,最后才在一个刊物落下脚来。他现在是专业画家当中最年轻的一个——据说在几十年的画院历史上也是最年轻的一个。桤林长得细细高高,头发很长,有时又剪得差不多成了光秃。他不是故意这样,因为除了画画,他对一切都无心无绪,几乎从来不懂得照料自己。他画油画,一天到晚关在密室中,差不多达到了疯迷状态。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做梦也想不到会得罪乌头。起因是为参加一个大型展览的事:乌头千方百计要使自己的画作入选,结果却是桤林被挑中。乌头先是串通评委们重来一遍,没成,就逼桤林自己撤回作品。桤林还没有来得及照他说的去做,选送的画已经被拿走了——这一下乌头心底起火,一拍桌子说:桤林这小子完了。

  从此桤林真的麻烦不断,干什么都不顺。接下去的几年中,桤林几乎每年都有一二次受挫:作品只要参加展览或刊出,立刻会招来严厉批评,而且调子高得吓人。最后许多人都不知桤林为什么成了个“敏感人物”。除此之外,每隔一段时间还会莫名其妙地吹来一股冷风,说桤林生活或其他方面又出事了,不得了啦,上边又要追查了;结果有时真的就有厚厚的“批件”转下来。虽然每次查下来都是无聊的瞎忙,但还是有不少人害怕。桤林作画的地方经常有人光顾,这些人像是很有来历,拿着一个小本子,翻翻记记,嘴里的大雪茄像一根*一样翘着,差点都要触到桤林的脸上了。他们把他十几年前的习作都找出来了,所有的*素描都挑选编号。有一个脸上满是横肉的家伙从兜里不慌不忙地掏出一支红笔,在这些画的胸部和两腿之间都狠狠地打上了大叉。桤林开始愣着,后来再也忍不住,一下子扑在了自己的画上。几个人一齐按住了他,一个戴眼镜的瘦子厉声说:“正给你造册呢,害怕了?别急,小淫棍。”桤林被他的凶相吓呆了。

  因为有人不停地骚扰,画室显然成了最可怕的地方。桤林不得不舍下一切,在深冬里躲到了朋友一间没有暖气的小屋子里。他在这儿瑟瑟打抖,半是因为严寒,半是因为害怕。他在倾听恐惧的消息——什么动静也没有。但他知道,除非是这个春天早些来到,不然再也无法工作了。那间曾给他无限欢乐的小小密室如今就是囚室,他不敢走近那儿半步。而在这个冷窖里,简直就是度日如年。就这样,好不容易熬过了一个严冬,在一个挺好的春天的早晨,他蹑手蹑脚地回到了那个画室,开门一看,里面除了一团破纸,就是跑来窜去的耗子。二十多年的心血啊,几乎全不见了。

  也就在这个春天,桤林被呜呜嚎叫的警车抓走了,罪名是搜出了许多*品,是一个流氓集团的重要成员……

  整整有一年多的时间他都给关在看守所。九月的枪声响过了,满城死寂,庄周却在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将他救出。

  他好不容易出来了,可是人也废了:既不能画画也不能参加展出,像个傻子一样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不一定什么时候回到那间小屋,一头倒在那团破纸上就睡着了。最奇怪的是,他竟然避而不见自己的大恩人庄周,总是设法躲开他。

  有一天桤林走着,一抬头看到了一个机关的牌子,就哑着嗓子喊了一声冲进去。那天正好是山颉值班,他立刻指示保卫处的几个人:把这个疯子扔出去。结果桤林先是被推搡,后来就跟门卫厮打起来。最后桤林不仅受了伤,而且还被一些穿制服的人押走……

  还是庄周反复交涉才放了人。可是放回的人仍然不理庄周,自己在那间小屋里待了很久,庄周敲门、喊,他都不应。后来桤林找到单位的领导说:“我不想在这儿了,我想回老家去。我想妈妈了。”领导说那你回去看看老人家吧……

  对庄周来说,比桤林麻烦十倍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委员会下属十几个部门,动不动就有人来查,一会儿账目出了问题,一会儿又是税务和审计找来了。所有这些都得他出面应付。每到一些节令,各协会还要作出许多配合性的选题计划,要有“动作”,这方面只要稍有疏失就会有人质问……最让他不能忍受的是,每次他在外边出了一点事儿,回到家里立刻就会受到父亲的一顿训斥,说他简直是丢脸,“我现在不在这个位置上了,人家对你当然不像过去那么迁就;这也好,公事公办……”

  庄周知道,他不能向任何人解释什么,包括父亲。

  4

  我回忆往昔,觉得自己最对不起庄周的地方,就是在他焦头烂额的时刻不仅没有帮他一把,反而把一个人介绍给他,为他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那人是我初中的一个同学,因为长了一对斗鸡眼,外号“斗眼小焕”。我们本来有许多年不见了,但怎么也想不到的是,他这些年里竟然随风就俗,也在纸上涂抹起来。当有一天他出人预料地出现在这座城市里时,简直让我大吃一惊:模样差不多让人认不出了,一改印象中的邋邋遢遢,皮鞋闪光,头发锃亮,那双斗鸡眼架上了一副平光镜,看上去很像一个志得意满的中青年知识分子。最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的身边还跟了一个粗壮的大汉。大汉说话含混,脸色铁青,不停地咽着口水。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其实就是小焕的保镖。保镖话语迟滞,看上去三十五六岁,有一个稀奇古怪的名字:小玲。斗眼小焕让小玲干这干那,支使得一个大汉团团转。第一次见面时,对方刚一转身,小焕就向我介绍:“这可是个了不起的天才呀!”原来在他眼里不仅自己是天才,就连身边的人也都是稀世珍宝。

  小玲实际上既是他的保镖,又是一个仆人,要为他买烟、跑腿、打车票,陪他扯闲篇儿。如今斗眼小焕比我记忆当中那个挂着两趟鼻涕、净做坏事的淘气鬼又多了几手:满口脏字,狂话连篇,动不动就骂人,一双斗鸡眼闪来闪去,瞧不起整个世界。奇怪的是,听口气他最佩服的不是别人,竟是身边的小玲。

  小焕一出现就迫不及待地让我介绍他认识这座城市的一些人:“最有名望、最有才能,喏,这样的一些家伙,特别是庄周。”毕竟是久别重逢,我像迎接一个家乡人那样对待了他。至于说其他要求,我除了尽可能给予满足,似乎也别无选择。

  就这样,他在庄周的客厅里出现了。小焕直着眼瞅李咪,嘴里的香烟都忘了吸,烟灰一截截掉在地毯上。我只得没话找话跟他扯,以便把他的目光吸引过来。可是他回答我的话时眼睛还是不离李咪。李咪走开,他竟然跟在后面叫着:“嫂子啊!嫂子啊!”

  庄周与小焕谈话时,小焕两手翻飞,一会儿又用力拍打膝盖:“妙啊!绝了!”再不就说:“天哪,这是一个什么问题啊,惊世骇俗!”他喊着,一会儿站起一会儿坐下,偶尔还要大声吟哦,很快弄得热汗涔涔。他闲下来就大口喘息、咳嗽,咕哝:“哎呀,我快不行了!咳咳!”

  李咪进来添水,小焕立刻站起,用力搓动两颊,搓手,在地毯上踱来踱去,嘴里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李咪出去时招手让庄周过去——他们在商量中午怎么吃饭。可是庄周刚刚离开一步,小焕就搓着手说:“馋死人了!咳咳!”我狠狠盯他一眼,他毫不在意,还笑吟吟地附在我耳边说:“你知道怎么抵挡这尴尬劲儿吗?”没等我应声他就说了:“这时候你就发了疯地谈艺术好了,只有艺术这东西能够抵挡女人的诱惑!咳咳!没法,老要咳嗽,漂亮女人会引起临时性肾虚……”庄周回来了,他果真更加起劲地谈起了艺术。李咪的身影在门口闪了一下,斗眼小焕就猝不及防地大喊一句:“天哪!”

  那一次我觉得太对不起庄周了。那个疯子完全出乎我的预料。我担心的是他还会频频出入庄周的客厅。

  事实上正是如此。后来我听说小焕一个星期就去了三次。好在他要进这座城市得坐一天的火车,不然后果将更为可怕。我看着庄周,不知该怎样表达心里的歉意才好。我知道这实在是一个浑身挂带着灾难和不祥的人物,应该设法使朋友尽快摆脱才好。可惜这一切似乎已经太晚了。

  有一次小焕又来到了庄周家,当时正有一帮协会创收部的人在这儿,他们一看小焕就觉得别扭。小焕在客厅里只谈了一会儿,双手又开始在眼前翻飞,照例口吐狂言。其中一个人就说:“我真想把他那只爪子剁了去。”可还没来得及剁,这双翻飞的手竟然忙中偷闲做出了令人吃惊的事儿——庄周刚刚起身去做什么,李咪过来找东西,小焕就笑吟吟地拍了她一下。李咪猛一转身,脸红到了脖子。这时戴着变色眼镜、腰上系着钢腰带的一个小伙子砰地拍了一下桌子,一把揪住了他。小焕的嘴活动着,还没说出什么,旁边坐着的小玲就“呜”地一声站起,一拳打在了那人脸上……眼镜打碎了,玻璃片将脸刺伤——那一天闹得天昏地暗。

  往事不堪回首,可又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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