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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详红楼梦(2)

  回内宝玉替她篦头消磨时间,被晴雯撞见。明义"题红楼梦"诗廿首中有两首与今本情节不同,内中第八首如下:

  帘栊悄悄控金,不识多人何处游。留得小红独坐在,笑教开镜与梳头。

  书名"红楼梦"期的抄本中,是替红玉篦头──"篦头"不能入诗。

  周汝昌认为这首诗还是写麝月。"按小红一词,乃借用泛名,与红楼梦中丫鬟林红玉通称小红者无涉。小红似始见于刘梦得文集卷第十窦夔州见寄寒食日忆故姬小红吹笙因和之诗题,后来被借用,如大家习知的姜夔小红低唱我吹箫这一句诗,实亦暗用刘禹锡诗题中事,并非范成大赠他的青衣真个叫做小红,元人笔记所纪,也大类痴人说梦。与明义交游唱和的永忠,其延芬室稿(乾隆四十四年卷)戏题嬉春古意册(敦诚四松堂集卷三有文为此册题记)绝句之七云:扫眉才子校书家,邺架亲拈当五车;低和紫箫吹澈曲,小红又泼雨前茶。即借名泛义的用法。又如同时人钱泳履园丛话谭诗类所引马药庵赠婢改子诗第三首云:多谢小红真解事,金筒玉碗许频餐。亦正同其例。"(周汝昌着"红楼梦新证"第一○六九页)

  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刚巧他房里的丫头都不在,晴雯是她母亲生日接了出去。第二十六回小丫头佳蕙代红玉不平,因为宝玉病后按等级发赏钱,她没份:"可气晴雯绮霞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众人倒捧着他去。"这两节内的晴雯都不是孤儿,父母在荣府当差,职位相当高,红玉这两场戏显然来自晴雯金钏儿还未一分为二的早本。早本"红楼梦"前已有金钏儿,因此一定有红玉这两场。

  初见这一场快完的时候补叙红玉的来历:"原来这小红本姓林,(批注:又是个林。)小名红玉,(批注:"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宝玉,(批注:妙文。)便都把这个字隐起来,便叫他小红。"林红玉这名字影射黛玉,黛玉也是怀才不遇,抑郁不忿。此处的批注庚、戚本都有。庚、戚本相同的批注都是较早的,明义所见的"红楼梦"里大概不会没有。即使没有,书中特别着重解释小红这名字的由来,予人印象特深。有了个小红,又是个突出的人物,明义诗中却用"小红"这典故,称麝月为"小红",把人搅糊涂了,那太不可思议。

  "帘栊悄悄控金",纱罗的窗帘白天用帐勾起来,正如竹帘白天卷起来,晚上放下。"不识多人何处游",不知道到哪里逛去了。这句语气非常自然。显然是白昼,丫头们都出去游园了。红玉"因分入在大观园的时节,把他便分在怡红院中,倒也清幽雅静,不想后来命人进来居住,偏生这一所儿,又被宝玉占了。"她是自有大观园以来就派在怡红院打扫看守,当然各处都逛够了,所以只有她在家。第二十回麝月那一节,宝玉晚上回来,正月里大家都去赌钱,不是不知道到哪里逛去了,与明义诗中的时间与情况都不同。

  明义廿首诗中还有更明显的与今本情节不符,如第九首:

  红罗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晓起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夜间袭人的红汗巾换了绿的。今本宝玉借用袭人的绿("松花")汗巾,换来蒋玉菡的红汗巾;夜间袭人系着的汗巾──没提什么颜色──被宝玉换了红的。改写的原因之一想必是男用汗巾不应当太鲜艳,所以蒋玉菡的汗巾本来是绿色;改为大红,作为婚礼的预兆更富象征性,小旦的衬里衣着鲜艳点也无妨。显然早本"红楼梦"还没有"茜香罗"这名色──茜草是染大红的颜料。第二十八回总批内的"茜香罗"当是收入一七五四本时改的。

  明义的第八首诗是咏红玉,剩下唯一的疑点是廿首诗中只有这一首写书中人直呼其名。这是因为小红刚巧是泛指姬妾婢女的名词,正好用这典故。

  第二十四回宝玉晚上回来,也是丫头们都出去了,只有红玉一个人在家,与早本"红楼梦"中红玉篦头,第二十回麝月篦头一节都是相仿的局面。除了白天晚上与众人出游去向的分别,这三段的异同如下:

  茍早本"红楼梦"中,丫头们都出去顽了,红玉独坐。宝玉显然不是初见红玉,否则不会替她篦头。

  啕第二十回:丫头们都出去顽了,麝月独坐。麝月是从小伏侍的,当然不是初见。宝玉替她篦头,被晴雯撞见了,当面讥诮他们。

  咮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丫头们都出去了,为了各各不同的原因,不是游玩。红玉自后院走来代倒茶,被秋纹碧痕撞见了,在宝玉背后责骂她。

  各点都是咮独异,茍、啕相同,除了被晴雯撞见这一点,不确定茍有没有。

  三段中茍、啕两段犯重,不会同时并存。啕是今本,显然是根据茍改写的。原先是咮、茍,宝玉自从那次初见红玉,又有一次白天回来,只有她一个人看家,长日无聊,替她篦头。今本初见这一场基本上与早本相同,形容她"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戚、全抄本;庚本"鬒"作"真",缺"好"字)可见这是她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特征,也是她与宝玉下一场戏中的要角。

  替她篦头当然远不及替麝月篦头亲切自然,又有麝月晴雯个性上的对照。如果替红玉篦头也被晴雯撞见了,红玉与晴雯一样尖利,倘若忍让些,也是为了地位有高低。晴雯与麝月地位相等,一样吃醋,对红玉就像是倚势压人,使人起反感。

  麝月后来成为实生活中作者的妾。她的"正文"──最能表现她的为人的──却是套用红玉篦头一段,显然是虚构的,不是实事。这是此书是创作不是自传的又一证。

  但是麝月晴雯红玉金钏儿到底都是次要的人物,不能以此类推到主要人物上。书中有许多自传性的资料,怎见得不是自传性的小说?

  第二十一回总批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末句引"红楼梦"末回情榜宝玉评语。下面又说作这首诗的人"深知拟书底里"。看来批者作者公认宝玉是写脂砚。而个性中也有曹雪芹的成份。第三回王夫人提起宝玉,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批"四字是作者痛哭"。

  书中的家庭背景是作者与脂砚共有的,除了盛衰的变迁与"借省亲写南巡",还有以祖母为中心的特点。曹寅死后他的独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两年后曹颙又早死,康熙帝叫曹寅妻李氏过继一个侄子,由他继任江宁织造,以赡养孤寡,因此整个这份人家都是为李氏与曹颙遗孤而设,李氏自然与一般的老院君不同。一说曹颙妻生了个遗腹子曹天佑,那么阖家只有他一个人是曹寅嫡系子孙。脂砚如果是曹天佑,那正合宝玉的特殊身分──在书中的解释是祖母溺爱,又是元妃亲自教读的爱弟。

  第九回上学,"宝玉忽想起未辞黛玉",戚本批注:"妙极,何顿挫之至。余已忘却,至此心神一畅。一丝不走。"没有署名,但是当然是脂砚了,原来黛玉是他小时候的意中人,大概也是寄住在他们家的孤儿。宝钗当然也可能是根据亲戚家的一个少女,不过这纯是臆测。

  第二十八回宝玉说药方一段,庚本批:

  前"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无药可配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己卯冬夜。

  己卯冬是脂砚批书的时间。甲戌本将这条眉批移到回末,作为总评,下有笔迹不同的一行小字:"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石头记之本意也。""新编红楼梦脂砚斋评语辑校"(陈庆浩撰)将这行小字列入"后人批跋"。

  第二十二回贾琏凤姐谈宝玉生日,凤姐告诉他贾母说要替宝钗作生日。下有批注:"一段题纲写得如见如闻,且不失前篇惧内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似乎是棠村批的,引第十三回批秦氏死后阖家"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棠村。"(署名为靖本独有)

  第二十二回这一段上有畸笏一条眉批: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这条批与贾琏凤姐的谈话无关,显然是批那条双行小字批注。那批注是解释贾母并不是移爱宝钗了,不过替黛玉作生日是意料中的事,所以略去不写。畸笏大概觉得这解释是多余的,钗黛根本是一个人,没有敌对的形势。

  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也是钗黛一人论: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可能也是畸笏,批的是早本"红楼梦"或更早的本子,此回回数与今本有点不同。

  畸笏编甲戌本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在一七六七下半年或更晚。他移植散批扩充回末总评,此处把脂砚的一个眉批搬了来,后又在下面加小注,批这条批,显然是引他自己近日批第二十二回的一条眉批,"石头记本意"亦即"执笔人本旨"。除了畸笏自己,别人不会知道另一回内有条批可以驳脂砚此批。现存的甲戌本上,这条小注与抄手的笔迹不同,当是另人从别的本子上补抄来的,所以今人误认为后人批语。

  脂砚如果不能接受钗黛一人论,也情有可原,因为他心目中的黛玉是他当年的小情人。其实不过是根据那女孩的个性的轮廓。葬花、闻曲等事都是虚构的──否则脂砚一定会指出这些都是实有其事。别处常批"有是语"、"真有是事",但是宝黛文字中除了上学辞别的一小段之外,从来没有过。

  黛玉这人物发展下去,作者视为他理想的女性两极化的一端。脂砚在这一点上却未能免俗,想把钗黛兼收并蓄。如果由他执笔,恐怕会提早把红楼梦写成"红楼圆梦"了。

  书中有些细节,如贾母给秦钟一个金魁星作见面礼,合欢花酿酒等等,都经批者指出是纪实,也有作者自身的经验,例如年纪稍大就需要迁出园去。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宝玉过了今年就搬出去,庚本句下批注内有:"……况此亦是余旧日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写小说的间或把自己的经验用进去,是常有的事。至于细节套用实事,往往是这种地方最显出作者对背景的熟悉,增加真实感。作者的个性渗入书中主角的,也是几乎不可避免的,因为作者大都需要与主角多少有点认同。这都不能构成自传性小说的条件。书中的"戏肉"都是虚构的──前面指出的有闻曲、葬花,包括一切较重要的宝黛文字,以及晴雯的下场、金钏儿之死、祭钏。

  第七十一回甄家送寿礼,庚本句下批注:"好,一提甄事。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可见前七十回都是"假事",也就是虚构的情节。至于七十回后是否都是真事,晴雯之死就不是真的,我们眼看着它从金钏儿之死蜕变出来。

  我在"二详红楼梦"里认为第八回的几副回目的庚本的最晚(全抄本同),因为上联是"比通灵金莺微露意"。而读者并不知道为什么称莺儿为"金莺"──除非是因为宝钗的金锁使她成为"金玉姻缘"中的金,所以她的丫头莺儿也是金莺?──直到第三十五回才知道莺儿姓黄,原名金莺,因此是有了第三十五回之后才有第八回这副回目。我举的这理由其实不充足──较后的一回不一定是后写的。当然我们现在知道第三十五回是在加金钏儿的时候改写的,当时附带加上金钏儿的妹妹玉钏儿,回内叙述莺儿原名黄金莺,以便此回回目上用"黄金莺"去对"白玉钏"。因此金莺这名字与金钏儿姊妹同是后添的,第八回有金莺的回目自然更晚了。

  第六至八回属于此书基层,大概在最先的早本里就有这三回。三回一直保留了下来,收入一七五四本的时候改写第八回,第六、七回只略改了几处,下一年诗联期又经畸笏整理重抄,同时作者又在别的本子上修改这三回的语言,使它更北方口语化,但是各本仍旧各自留下一些早本遗迹。所以金钏儿玉钏儿这两个后添的人物虽然加添得相当早,仍旧比第八回晚得多,因此第八回纷歧的回目中是有金莺的最晚。

  庚本第二十五回有条眉批:"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壬午孟夏,雨窗。"壬午春夏是畸笏批书的时间。戚本第二回回前总批说:"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诚是大观。"(蒙古王府本同)周汝昌近着"清蒙古王府本石头记"录下此本第三回回末的一条批:袭人劝黛玉不要为宝玉摔玉伤心,"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伤感不了呢",旁批:

  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周汝昌认为这是唯一的一次直截指明全书"百十回"──八十回加"后三十回"──与第二回回前总批的约计不一样(载一九七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大公报)。他忽略了第二十五回畸笏的眉批。虽然文言的数目字常抹去零头,"全部百十回"似乎不能简称"全部百回"。

  在第三回称后文为"后百十回",此处的"百十回"类似"众里寻他千百度"的"千百度",与"仪态万千"、"感慨万千"的"万千";"百十"严格的说来也就是"几十上百回"。

  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内有:"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作批的时候此回还是第三十八回。一百回的三分之一是三十三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是"已过三分之一有余"。倘是一百另十回,三分之一是三十六七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正过了三分之一。

  书中七十回后开始写贫穷,第七十二、七十四、七十五回都有荣府捉襟见肘的事。第七十一回贾母做寿,提起甄家的寿礼,庚本批注内有:"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第四十四回批凤姐生日:"……一部书中,若一个一个只管写过生日,复成何文哉?故起用宝钗,盛用阿凤,终用贾母。"宝钗生日在第二十二回。可见第七十一回是个分水岭,此后盛筵难再了。"后三十回"是与前七十回相对而言的。

  "后三十回"这名词来自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此回的总批是补录的,内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显然是一七五四本前"红楼梦"时期的旧批。那时候还没有八十回之说。八十回本始自一七六○本,"庚辰秋月定本"。

  脂批只提起过"后三十回"一次,"后数十回"两次,但是不止一次提起"后回"的内容。第二十三回宝玉到贾政房中听了训话出来,"刚至穿堂门前",庚、戚本批注:"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处,一丝不乱。"这穿堂门位置在贾政与贾母处之间。贾政的院子比贾母处还要"轩昂壮丽,……是正紧正内室。"(第三回)宝黛入园前虽已分房,仍旧跟着贾母住,所以宝玉回去经过这道门。凤姐的院子就在穿堂旁边(第三回),因此穷了下来之后亲自在穿堂门前扫雪。

  曹家在南京任上抄没的时候,继任隋赫德奏折上说:"曹俯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在京房屋人口"是曹俯在京中的房产奴仆,显然也已经查抄了。如果书中也写皇恩浩荡,查抄后发还一些房屋,决不会是府内房屋,否则旧主人还在,十分碍眼,使新主人非常感到不便。即使在府中拨一所闲房如梨香院给贾家住,也不会是这穿堂附近的心脏地带,邻近"正紧正内室"。因此凤姐在穿堂门前扫雪的时候,仍旧是他们独住全宅。荣府宅第并未抄没。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说宝玉:"暂且挨过今年,明年一并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因为今年不宜迁移。庚本句下长批内有:"……若无此一番更变,不独终无散场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因为宝玉大了,还跟姊妹们住在园中,不近情理。"散场"是因为宝玉迁出大观园,不出园就"终无散场之局",可见后文没有抄家。当然出了事,很快的穷了下来,但是与"散场"无关。

  明年迁出,过了年大概总要过了正月才搬,离这时候──中秋后──还有五六个月。第七十九回宝玉刚听香菱讲起薛蟠喜讯后就病了,病了一个月才渐渐痊愈,大夫叫他多养息,过了百日才准出门,五六十日后就急了,薛蟠娶亲也不能去。因此薛蟠结婚约在三个月后。夏金桂会操纵丈夫,"两月之后,便觉薛蟠的气焰渐次矮了下去"(第七十九回)。金桂利用宝蟾离间香菱,"半月光景,忽又装起病来"(第八十回)。这是婚后两三个月。合计正是五六个月。八十回后就该写宝玉出园了。

  太虚幻境关于探春的曲词全文如下:

  (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命,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探春远嫁,当在贾家获罪前。她唯一不放心的是父母太想念她。如果已经出了事,她劝他们看开些,"穷通皆有命",未免残忍。"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倒像是叫他们不要找她帮忙。第七十七回回末王夫人因为"近日家中多故,……且又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等事,心绪甚繁。"大概一过八十回,也就快了。

  第七十八回又点了一笔:"且接连有媒人来求亲,大约园中之人不久就要散的了。"此处宝玉刚发现宝钗搬出园去了,对于他是个大打击,"心下因想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的事。"第六十三回"占花名儿"酒令,宝钗抽到牡丹,签诗是"任是无情也动人"。情榜上宝钗的评语内一定有"无情"二字。宝钗出园,固然是为了抄检不便抄亲戚家,所以她避嫌疑搬出去了,但是抄检也是为了园中出了丑闻,她爱惜名声,所以走了。

  明义"题红楼梦"诗关于黛玉之死的一首如下: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末两句表示得很清楚,黛玉死的时候宝玉还没有结婚或定亲。

  黛玉不死,还不能构成散场的局面,因为宝玉虽然搬出园去了,宝黛跟贾母吃饭,还是天天见面。所以黛玉之死也应在贾家出事前。

  看来百回"红楼梦"的高潮是散场。等到贾家获罪,宝玉像在第十六回元春晋封,家里十分热闹得意的时候"独他一个视有若无,毫不曾介意",多少有点这种惘惘的心不在焉。

  散场是时间的悲剧,少年时代一过,就被逐出伊甸园。家中发生变故,已经是发生在庸俗黯淡的成人的世界里。而那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仕途基业竟不堪一击,这样靠不住。看穿了之后宝玉终于出家,履行从前对黛玉的看似靠不住的誓言。

  第四十五回蘅芜院的一个婆子告诉黛玉园中值夜赌钱,"一关了园门,就该上场了。"庚本有脂砚一条长批:"几句闲话,将潭潭大宅夜间所有之事描写一尽。虽偌大一园,且值秋冬之夜,岂不寥落哉?今用老妪数语,更写得每夜深人定之后,各处灯光灿烂,人簇集,柳陌之上,花巷之中,或提灯同酒,或寒月烹茶者,竟仍有络绎人迹不绝,不但不见寥落,且觉更甚于日间繁华矣。此是大宅妙景,不可不写出。又伏下后文,且又趁出后文之冷落。……""伏下后文"是第七十三回聚赌事发。衬出"后文之冷落"是宝玉出园"散场"后,还是贾家出事后?

  宝钗宝玉先后迁出,迎春探春嫁后,黛玉死后,剩下李纨惜春一定也要搬出去了。但是园子即使空关着,还是需要不止一处有人值夜,夜间来来往往照样热闹。"后文之冷落"只能是奴仆星散后。可见荣府败落了仍住原址,"偌大一园"无人照管。

  第七十五回回目"赏中秋新词得佳谶",指席上贾赦盛赞贾环的中秋诗有侯门气概,"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

  贾政听说,忙劝道:"不过他胡诌如此,那里就论到后事了。"说着便斟上酒,又行了一回令。

  句下批注:"便又轻轻抹去也。"可见贾赦一语成谶,死后贾环越过贾琏宝玉头上,袭荣国公世职。

  下一回贾赦回去的时候"被石头跘了一下,"扭了筋,是个不祥之兆。尤氏在席上提起她孝服未满,贾母说:"可怜你公公转眼已是二年多了。"(全抄本。庚本缺"转眼"二字。)有批注:"不是算贾敬,却是算赦死期也。"

  两年后贾赦死的时候,显然荣国公世职尚在。倘是像续书里一样革去世职,后又开复,由贾政袭职,那就轮不到下一代继承,因为书中并没有贾政死亡的暗示。倘若抄没,不会不革去世职。这是没抄家的又一证。

  当然,这都是百回"红楼梦"里的情节。今本只有八十回,还没写到贾家败落,但是我们知道后文有抄家,因为秦氏托梦警告家产要"入官",探春又说抄检大观园是抄家的预兆,甄家是前车之鉴。

  一七五四本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因此元妃托梦改为秦氏托梦,在第十三回。但是此回是一七五五年诗联期改写的,所以回末"且听下回分解"句下又加了一对诗句作结。一七六二年又再改写,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因此一七五五年是添写秦氏托梦。一七五四本删去元妃托梦后,显然没有托梦一场。元妃托梦,应当没有产业入官的话,因为后文荣府宅第无恙。

  第七十四回探春预言抄园是抄家之兆,也与百回"红楼梦"后文冲突,只能是后加的。

  一七五四本改到第七十一回,所以回末没有"下回分解"之类的套语。第七十二回贾环的恋人是彩霞。彩霞原名彩云,一七五四本改彩霞。显然一七五四本也改到了第七十二回。此回贾琏与林之孝的谈话,只说贾政贾珍与贾雨村亲近,而不提贾赦,可见还没有石呆子案这件事。贾赦贾雨村的石呆子案是一七五六年春添写的。第七十二回当是一七五四本将彩云一律改彩霞,只消在回首批一句,指示抄手,所以回末形式不受影响,仍旧有"要知端的,且听下回分解"。

  庚本第七十四回有两个""字。"逛"字写作""是一七五四本的特征,也是一七五四本改到这里的迹象。第一个""字在王夫人凤姐谈话的开端。

  柳五儿自第六十回出场,就有赵姨娘的一个内侄钱槐求亲不遂,"发恨定要弄取成配,方了此愿。"下一回她为了茯苓霜玫瑰露,涉嫌偷窃,被扣留了一夜。第六十二回宝玉房里的丫头小燕去传命叫五儿进来当差,下一回她告诉宝玉五儿那次被扣押气病了。她本来怯弱多病。第七十回开始:

  ……宝玉因冷遁了柳湘莲,剑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气病了柳五儿,连连接接,闲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情色若痴,言语常乱,似染怔忡之症。

  第七十三回园中值夜的女仆聚赌,三个大头家内有柳家的之妹。"贾母便命将为首的每人四十大板撵出,总不许再入。"第七十四回园中与柳家的不睦的检举她是妹子后台,凤姐也告诉平儿有人指控柳家的"与妹子通同开局",但是她不肯多事,"养病要紧"。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向芳官说:"……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五儿丫头来着,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你们又是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柳五儿之死如果也是暗写,宝玉连她病了都那样关切,似乎她死了不会毫无反应。她一定死在第七十三、七十四回,聚赌案牵涉她母亲,赵姨娘乘机要挟,逼嫁钱槐。她大概受不了这刺激,病势加剧。

  第七十四回开始,凤姐要办柳家的,柳家的去求晴雯芳官跟宝玉说,宝玉因迎春乳母也是大头家,去约迎春同去说情,过渡到平儿镇压了迎春乳母的媳妇,从迎春处出来,回去见凤姐。

  接写凤、平谈话,凤姐雷声大,雨点小,说她看开了,从此做好好先生,不受理柳家的罪嫌,结束了这件公案。下接贾琏进来说他向鸳鸯借当的事被邢夫人知道了,勒索二百两作中秋节费用。结果凤姐把她的金项圈押了二百两,贾琏送去给邢夫人。然后王夫人带了春宫香袋来质问凤姐。凤姐第一句对白里就有个""字,一七五四本的标志。

  显然一七五四本在凤姐平儿的对话中加了几句,消弭了柳家的事件,又添写一段极深刻的借当余波,过渡到原有的王夫人凤姐的谈话上。柳五儿之死就在这次改写中删去了。她本来死得相当传奇化,有点落套,改为单纯的病卒,全用暗写,包括宝玉的反应。

  前面说过,第七十七回王夫人说"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应作"去年"。第七十六回贾母向尤氏说:"可怜你公公转眼已是二年多了。"贾敬死在去年夏天,应作"一年多了",也多算了一年,都是按早本的时间表。

  庚本第七十六回回末黛玉湘云枕上夜谈,黛玉说她有失眠症:

  湘云道:"却(都误)是你病的原故,所以──"不知下文什么。

  显然回末有阙文,是一回本末页残破。末句"不知下文什么"是批语误入正文。全抄本此回末句是"不知什么"──下面有后人每回代加的"下回分解。"──可见这条批语是原有的,不过全抄本漏抄二字。

  庚本此回中秋宴有批注:"不想这次中秋,反写得十分凄楚。"但是第七十四回正剑拔弩张,抄家在即,第七十五回祠堂鬼魂叹息,批说主"荣府数尽",第七十六回这条乐观的批语未免使人诧异。

  第七十六回残破未补,而且与第七十七回都是早本的时间表,多出一年。第七十八回林四娘故事中有"中都"这名词。辽共有四个都城,内中大定──今热河宁南──称"中京"。金海陵王迁都至燕京,称"中都"。此书"凡例"说:书中都城称长安,"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著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今本没有"中京","中都"也只有此回出现过一次。显然作者因为讳言北京,采用"中京"、"中都"这两个名词,后来才想起来"中京"、"中都"是辽、金的都城,辽金都是东胡,正犯了本朝大忌,弄巧成拙,所以在"凡例"的写作时期后已经废除了,但是第七十八回还有。抄检大观园后,宝钗避嫌疑迁出,但是庚本第八十回香菱离开了薛蟠,去跟宝钗住,宝钗仍住园中。显然此回是没有抄园这回事的早本。

  庚本缺第八十回回目,而第七十九回回目笼罩这两回:"薛文龙悔娶河东狮,贾迎春误嫁中山狼",其实用作第七十九、八十合回的回目更贴切,次序也对,第七十九回迎春虽然出嫁了,回内全写薛蟠夏金桂的婚姻,直写到下一回中部,却结在迎春身上。看来这两回本是"一大回",分成两回后,下一回回目尚缺,戚本作"懦弱迎春回肠九曲,娇怯香菱病入膏肓",大概作者自己不满意,还待另拟。

  统观这最后五回,似都是早本旧稿,未经校对,原封不动收入一七六○本。

  前面提起过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宝玉明年搬出园去,句下长批中有:"……若无此一番更变,不独终无散场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此一段不独批此,真("直"误)从抄检大观园及贾母对月兴悲,皆可附者也。"宝玉不迁出大观园,就"终无散场之局"。作批的时候,显然后文没有抄家的事。

  "贾母对月兴悲"在第七十六回,闻笛泪下。这陈旧的末五回也不是同一个时期的,内中有从更早的早本里保留下来的。因此写第八十回的时候,书中还没有抄园的事;第七十七回里面提起抄园,而属于一个后文没有抄家的本子。显然早本也没有抄园这件事。如果是先加抄家,后加抄园,第七十七回的这本子就不会有抄园而没有抄家。因此是先加抄园,后加抄家。

  第七十四回的第二个""字在王善保家的检举晴雯的时候,王夫人的对白里。回内的抄园是旧有的,此处显经一七五四本改写。当是添写王夫人回想起来看见过晴雯,借王夫人口中初次描写晴雯,而又是贬词,是神来之笔。此段连批"妙妙",又批"凡写美人偏用俗笔反笔,与他书不同",批得极是。

  此回一七五四本改的两处都在上半回,所以回末仍旧有个"不知后事如何",没有删去。探春预言抄家的几句沉痛的警句在此回中部,想必也是一七五四本加的。一七五五年添写秦氏托梦预言抄家,但是看来一七五四本已经决定写抄没,不过在作者自己抄过家的人,这实在是个危险的题材,因此一七五四本改到此回为止。直到一七五六年才改下一回──第七十五回──添写贾政收下甄家寄存财物,也只在回首加上一段,惯用的省稿本装钉工的办法。回内漏删贾珍接待两个南京新来的人,却添了一则新批,解释宁府家宴鬼魂叹息不光是叹宁府,誊清时双行小字抄入正文:

  未写荣府庆中秋,却先写宁府"开夜宴";未写荣府数尽,先写宁府异兆。盖宁乃家宅,凡有关于吉凶者故必先示之。且列祖祠此,岂无得而警乎?凡人先人虽远,然气远("息"误?)相关,必有之利("理"误)也。非宁府之祖独有感应也。

  从末句看来,两府都"数尽"。一七五四本加荣府抄没预言,但是没改到第七十五回,因此这一回仍旧是宁为祸首,荣府处分较轻,所以宁府鬼叹。到一七五六才添写贾赦罪行,又在此回回首加了一段贾政犯重罪,与回内的预兆矛盾,批者不得不代为解释宁府是长房,所以祠堂在这边。

  此回回前附叶提醒作者回目还缺几个字,又缺中秋诗。回内首页回目已经补全了,中秋诗仍缺,想必因为已经改了荣为祸首,荣国公世职革去,预兆贾环袭爵的中秋诗不适用了。

  百回"红楼梦"中贾环袭世职,贾琏失去继承权的原因,想必是被凤姐带累的。十二钗册子上关于凤姐的诗,"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上句甲戌、戚本批"拆字法"。俞平伯拆出来是"冷来休"。

  第七回周瑞家的女儿向她诉说,女婿酒后与人争吵,被人控告他"来历不明",要递解还乡。

  原来这周瑞家的女婿便是雨村的好友冷子兴。(批"着眼。"甲戌、戚本。)近因古董和人打官司,故遣女人来讨情分。周瑞家的仗着主子的势利(力),把这些事也不放在心上,晚上只求求凤姐儿。

  冷子兴与贾家的关系原来如此,与第二回高谈阔论"演说荣国府"对照,有隐藏的讽刺。周瑞家的女儿说是酒后争吵,显然不是实话,是故意说成小事一件。冷子兴是"都中古董行中贸易的","因古董和人打官司"可能就是贾赦的石呆子案的前身,且也牵涉贾雨村──冷子兴强买古董不遂,求助于雨村,罗织物主入罪,但是自己仍被牵入,险些递解还乡。所以后来贾雨村削职问罪,这件案子也发作了,追究当初庇护冷子兴的凤姐──当然是拿着贾琏的帖子去说人情的。

  在凤姐平生的作为里,冷子兴案是最轻微的,但是一来贾家出事的起因是被贾雨村连累,而这件事与雨村有关。而且唯其因为轻微,可以从宽处分,不至判刑。书中的目的并不是公正──反映人生,人生也很少公正的事──而是要构成她私人的悲剧。夫妇因此感情破裂,但是贾母一天在世,贾琏不敢休凤姐,贾母一死就休妻。

  第七十五回尤氏在李纨处洗脸,李纨责备捧面盆的婢女没跪下。"尤氏笑道:你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儿的虚礼假体面,究竟作出来的事都勾使的了。"庚本句下有两条批注:

  按尤氏犯七出之条,不过只是过于从夫四字,此世间妇人之常情耳。其心术慈厚宽顺,竟可出于阿凤之上。时(使)用之明犯七出之人从公一论,可知贾宅中暗犯七出之人亦不少。似明犯者反可宥恕,其什(饰)己非而揭人恶者,阴昧僻谲之流,实不能容于世者也。此为打草惊蛇法,实写邢夫人也。

  "暗犯七出之人亦不少","明犯七出之人"该不止一个。尤氏凤姐都被休了。此回除了回首加的一段与曲解鬼叹的那条后加的批注,回内自一七五四本前没动过。写这条旧批的时候还是宁为祸首,贾珍充军或斩首,尤氏"过于从夫",收藏甄家寄物她也有同谋的嫌疑,被族中公议休回娘家。

  凤姐"哭向金陵",要回母家,但是气得旧病复发,临终悔悟,有茫茫大士来接引。──第二十五回凤姐宝玉中邪,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来救。"原来是一个癞头和尚与一个跛足道人"句下,甲戌、庚、戚本均有批:"僧因凤姐,道因宝玉,一丝不乱。"可见此后凤姐临终,宝玉出家,是一僧一道分别接引。

  宝玉没有袭职,是否贾赦死的时候宝玉已经出家?第二十五回通灵玉除邪一段,庚本眉批:"叹不得见宝玉悬崖撒手文字为恨。丁亥夏,畸笏叟。"靖本第六十七回之前总批说:"末回撒手,乃是已悟。此虽眷念,却破迷关。是何必削发?青埂证了情缘,仍不出士隐梦。……"可知末回"悬崖撒手"写宝玉削发为僧,在青埂下"证了情缘",如第一回甄士隐梦中僧道叙述的故事。宝玉出家在最后一回,因此他没袭职是被贾环排挤。

  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开首如下: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诗下略)"

  用"红楼梦"书名的脂批,在"凡例"外只有寥寥两条,此外"红楼梦"这名词只适用于"红楼梦回",梦游太虚一回,因为回目中有"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甲戌本),"饮仙醪曲演红楼梦"(庚本)。

  前面引的这条总批是一七八○中叶或更晚的时候,另人从别的本子上补录的,显然是书名"红楼梦"时期批的。庚本这些回前附叶总批,格式典型化的都是一七五四本保留下来的百回"红楼梦"旧批,但是此回总批因为与一七五四本情节不合,所以删了,数十年后又由不知底细的人补抄了来。此回总批是关于"后卅回",一七五四本改荣府抄没,后文需要改,世职革去,也无爵可袭了──"题红楼梦一律"中所说的自相残杀显然是指贾环设法夺去宝玉世职。

  宝玉有许多怪僻的地方,穷了之后一定饱受指摘──第一回甄士隐唱的歌里有"展眼乞丐人皆谤",甲戌本批:"甄玉贾玉一干人"──正是给赵姨娘贾环有机可乘。

  第十九回宝玉访花家,袭人母兄"齐齐整整摆上一桌子品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句下批注:"补明宝玉自幼何等娇贵。以此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可为后生过分之戒,叹叹!"

  同回袭人借口她家里要赎她回去,借此要挟规劝宝玉,庚本眉批:"花解语一段,乃袭卿满心满意将玉兄为终身得靠,千妥万当,故有是。余阅至此,余为袭卿一叹。丁亥夏,畸笏叟。"想必穷了之后宝玉不求进取,对家庭没有责任感,使袭人灰心。正值荣府支持不了,把婢仆都打发了。花家接她回去,替她说亲。她临走说:"好歹留着麝月",让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个可靠的人。"宝玉便依从此话"(各本第二十回麝月篦头一场后批注)。显然宝玉也同意她另找出路。

  第二十二回探春灯谜打风筝,庚、戚本批:"此探春远适之谶也。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悲哉伤哉!"巧姐被"狠舅奸兄"所卖,──太虚幻境曲文──想必是流散后的事,所以被刘姥姥搭救后就跟着下乡去了,嫁给板儿。"狠舅"可能是凤姐的亲信王信,在张华的官司里透消息与察院,与凤姐胞兄王仁同是人字旁单名,当是堂兄──见第六十九回──与贾芹,草字辈族人中唯一的无赖。

  分炊后宝玉住在郊外,重逢秦氏出殡途中的二丫头。"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当是这时期的事。袭人嫁后避嫌疑,只能偶尔得便,秘密派人送东西来,至此不得不向蒋玉菡坦白,说出她的身世。蒋玉菡也义气,把宝玉宝钗接到他们家奉养。所以后来宝玉出家不是为了受不了穷。

  第五回十二钗又副册上画着一簇花,一床席子,题词是: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末句下注:"骂死宝玉,却是自悔。"

  这批语只能是指作者有个身边人别嫁,但是不怪她,是他自己不好。显然袭人这人物也有所本。但是她去后大概至多有时候接济他,书中不过是把她关心他的局面尽量发展下去──写小说的惯技。

  甲戌本"凡例"说:"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意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虽然是预防文字狱,自卫性的声明,也是作者兴趣所在。写贾家获罪受处分,涉及朝政,一定极简略,只着重在贫穷与种种私人关系上。问题是荣府拥有京中偌大房地产,即使房子烧了,地也值钱,无论贾环怎样捣乱,一时也不至于落到"噎酸虀"、"围破毡"的地步。这是百回"红楼梦"后廿回唯一的弱点。

  遣散婢仆后守破败的府第过活,这造意本来非常好,处处有强烈的今昔对照。宋淇"论大观园",说"红楼梦几乎遵守了亚里士多德的三一律;人物、时间、地点都集中浓缩于某一个时空中间。"如果能看到原有的后廿回,那真是完全遵守三一律了。但是后来的这局面不是写实的艺术,而是有假想性的。在实生活里,大城市里的园林不会荒废,不过易主罢了。

  要避免写抄没,不抄家而骤衰,除非是为了打点官司,倾家荡产。但是书中的"当今"是"仁孝赫赫格天"的圣主,怎么能容许大臣贪赃枉法?书中官吏只有贾雨村"徇情枉法",巴结上了王子腾贾政贾赦,毕竟后来也丢官治罪。

  第六十三回宝玉与芳官谈土(吐)番(蕃)与匈奴:"……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亿兆不朽,所以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手俯头,缘远来降。……"显指满清统治蒙藏新疆。将康熙比虞舜,因为顺治出家,等于尧禅位于舜。

  以曹家的历史,即使不露出写本朝的破绽来,而表明是宋或明,以便写刑部贪污,恐怕仍旧涉嫌"借古讽今"。所以大概没有选择的余地,为了写实与合理,只好写抄没,不过是抄得罪有应得。

  脂砚批第二十七回红玉去伺候凤姐:"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己卯冬夜。"畸笏七年后批这条批:"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叟。"又在甲戌本此回回末总评里详加解释:"凤姐用小红,可知晴雯等埋没其人久矣,无怪有私心私情。且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此于千里外伏线也。"第二十六回他又批:"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脂砚一七五九年冬批书,还没看见狱神庙回。当时此回还没写出来。此外似乎也没有别的抄没文字。一七五四本改到第七十四回为止,回内探春预言抄家;次年又在第十三回由秦氏托梦预言抄家。但是停顿了至少五年才写,可见棘手。

  总结一下:

  庚本回前附叶总批有三张没有书名,款式自成一家,内容显系现批这三回的最初定稿──第十七、十八合回、第七十五回;另一总批横跨第四十七、四十八回,二回可视作一个单位。

  第十七、十八合回有贾赦罪案的伏线,第四十七、四十八回有贾赦罪案,第七十五回有贾政罪案。贾赦贾政犯重罪,都不合宁为祸首的太虚幻境预言。再加上这两个事件与他回间的矛盾,可见是后添的。从这三回间的关连上,看得出是三回同时改写的,贾政的罪行最后写,因为距元妃这一支被连累的原意最远。第七十五回是一七五六年初夏誊清,这三回当是同年季春改写的。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书名内的"重评"是狭义的指再评。庚本的十六张典型格式的回前附叶来自一七五四本──脂砚斋甲戌再评本。只有这三张没有书名,因为已经不是一七五四年,批者也不是脂砚。

  一七五四本延迟元妃之死,目的在使她赶得上看见母家获罪,受刺激而死。但是她与贾珍的血统关系较远,所以为了加强她受的打击,一七五六年又改去宁为祸首,末了索性将贾珍的罪行移到贾政名下,让贾政成为主犯。

  第六十四回有甲(全抄本)、乙(戚本)、丙(己卯本抄配)三种,歧异处显然是作者自改。此外鲍二夫妇甲乙同作宁府仆人。

  鲍二夫妇的双包案,是因为先有第六十四回甲乙,此后添写第四十三、四十四泼醋二回时,为了泼醋余波内的一句谐音趣语,需要提前用"鲍二家的"这名字。而她既然死在这两回内,后文不能再出现,于是又改写第六十四回补漏洞,将新寡的多姑娘配给丧妻的鲍二。但是第七十七回多浑虫仍旧健在。

  第七十七回内,书中去年的事已是"前年"了,是早本多出一年来。

  第六十四回乙回末有一对后加的诗句,所以此回是一七五五年诗联期改写的。因此第六十四回丙是一七五五年后改写的,距此书早期隔得年数多了,所以作者忘了第七十七回有多浑虫夫妇。

  新添了泼醋二回后,第四十七回插入泼醋余波,带改这一回与下一回,插入贾赦罪案,又在第十七、十八合回加贾赦罪案的伏笔;又更进一步加上第七十五回贾政罪案,一七五六年初夏誊清此回。同时又补了第六十四回关于鲍二夫妇的漏洞──这是第六十四回丙,一七五五年后写的──因此上述一联串改写都是在一七五六年春。

  第四十三回祭钏是新添的两回之一,引起金钏儿本身是否也是后加的问题。庚本格式典型化的回前附叶总批都是一七五四本保留的旧批。金钏儿在第三十、三十二回都很重要,而这两回的总批都没有提起她。

  第三十六回内王夫人向薛姨妈凤姐等说:"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句下各本批注:"孩子二字愈见亲热,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后文"指第三十四回王夫人与袭人的谈话。这是第三十六回原在第三十四回前的一个力证。

  第三十三至三十五这三回写宝玉挨打与挨打余波。第三十六回回末湘云回家去了。原先湘云回去之后宝玉才挨打,因此挨打后独湘云未去探视。挨打本来只为了琪官,今本插入金钏儿之死,第三十六回移后,湘云之去宕后,零星的湘云文字也匀了点到挨打三回内,免得她失踪了。三回内,部份原文连批注一同保留了下来;此外这三回一清如水,完全没有回内批。傅秋芳一段是原有的;早本宝玉年纪较大,因此傅秋芳比今本的宝玉大八九岁。

  第三十四回有加金钏后又一次改写的痕迹。己卯本此回回末标写"红楼梦第三十四回终"。在一七五四本前,书名"红楼梦"期间,此回显已定稿,加金钏后又改过一次了。因此加金钏还在"红楼梦"期前。

  全抄本第二十四回的一句异文透露晴雯原有母亲,下场应与金钏儿相仿。此后晴雯的身世与结局改了,被逐羞愤自杀成为一个新添的人物的故事。但是早在"红楼梦"期前已经加了金钏儿,直到一七五六年才添写祭金钏,因为与祭晴雯犯重,所以本来没有,酝酿多年,终于写了青出于蓝的祭钏。

  明义"题红楼梦"诗中咏小红的一首,内容与第二十回麝月篦头一段相仿。周汝昌说就是指麝月那一场,"小红"是借用婢妾的泛名。

  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第二十六回红玉佳蕙谈话,两节都来自晴雯金钏儿还是一人的早本。百回"红楼梦"前,金钏儿已是另一人,当然这"红楼梦"中已有红玉这两场。初见一场末尾又解释红玉通称小红,因为避讳宝玉黛玉的"玉"字。这样着重介绍小红这名字,明义诗中不可能称麝月为"小红",混淆不清。而且诗中是白昼,别的丫头们都不知到何处游玩去了;第二十回麝月那一节是晚上,丫头们正月里都去赌钱了,情景也不合。

  明义咏袭人被宝玉换系汗巾的一首诗也与今本情节不同。这一首是咏红玉,廿首中只有这一首用书中人名,因为恰合"小红"的典故。

  篦头一节是麝月"正文",却是套用早本红玉篦头。麝月是写曹雪芹的妾,但是她的正传是真人而非实事,也可见书中情事是虚构的,不是自传。

  戚本、蒙古王府本共有的一则总批与畸笏的一条批都说此书"百回"。蒙本独有的一条,批第三回袭人劝黛玉不要为宝玉疯疯癫癫摔玉伤感,否则以后伤感不了这许多:"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百十回"类似"众里寻他千百度"、"感慨万千";"百十"、"千百"、"万千"都是约莫的计算法。周汝昌误以为证实全书一百另十回。

  八十回本加"后卅回",应有一百十回。但是"后卅回"这名词只出现过一次,在补录的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里。这条批也同时提起"题红楼梦一律",显然当时书名"红楼梦"。明义所见"红楼梦"已完,因此当时还没有八十回本之说。"后卅回"是对前七十回而言的。

  脂批透露百回"红楼梦"八十回后荣府虽然穷困,贾赦的世职未革,宅第也并未没收,显然没有抄家。获罪止于毁了宁府,使尤氏凤姐都被休弃。荣府一度苦撑,也终于"子孙流散"。

  书中不但避免写抄没,而且把重心移到长成的悲剧上──宝玉大了就需要迁出园去,少女都出嫁了,还没出事已经散场。大观园作为一种象征,在败落后又成为今昔对照的背景,全书极富统一性。但是这块房地产太值钱了,在政治清明的太平盛世,一时似乎穷不到这步田地。这也是因为文字狱的避忌太多,造成一个结构上的弱点。为了写实,自一七五四本起添写抄没。

  宝玉大致是脂砚的画像,但是个性中也有作者的成份在内。他们共同的家庭背景与一些纪实的细节都用了进去,也间或有作者亲身的经验,如出园与袭人别嫁,但是绝大部份的故事内容都是虚构的。延迟元妃之死,获罪的主犯自贾珍改为贾赦贾政,加抄家,都纯粹由于艺术上的要求。金钏儿从晴雯脱化出来的经过,也就是创造的过程。黛玉的个性轮廓根据脂砚早年的恋人,较重要的宝黛文字却都是虚构的。正如麝月实有其人,麝月正传却是虚构的。

  红楼梦是创作,不是自传性小说。

  ────一九七六年九、十月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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