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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秦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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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不知道这件事应该从何说起。本来那天我约好了迷人的苏索尔小姐下午在谷仓里幽会,但自从中午,哈普上校找我借了一支钢笔后,一切都变了。

  哈普上校是我的上司,同时,也是迷人的苏索尔小姐的父亲,而我是他的文书。上校很少用钢笔写字的,平时都是让我代笔,天知道那天他发什么神经,大中午的就从我这里拿走了一支钢笔,在办公室里不停写写画画的。

  大概一点的时候,哈普上校把我叫进办公室,递给了我一封用蜡密封好的信,对我说:“小刘,麻烦你开车去一趟果苏尔镇,把这封信交给新任的镇长布托先生。”

  没办法,既然我一直拿着上校发给我的微薄薪水,那么这一趟我就跑定了。我只好给苏索尔小姐发了一条手机短信,便开着破旧的马鲁牌轿车,向果苏尔镇驶去。不过,直到我离开州府境内的时候,都一直没收到苏索尔小姐的手机回信。

  必须要说一下,马鲁牌轿车是由Y国生产的,除了便宜之外,再没有其他任何优点,除了喇叭不响,到处都响。轿车里,连空调也没有,就只有一台老掉牙的旋转风扇,在M国这炎热的旱季,即使开着风扇也只能吹出一股热风,让人觉得更加难以忍受。

  当然,开车的时候也不能打开两侧的车窗。有句俗话叫: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开车去果苏尔。从我所在的州府开车去果苏尔,只有一条年久失修的土路,当轿车驶过时,就会扬起铺天盖地的尘土。开车的时候,千万不能减速,否则后轮扬起的尘土便会立刻卷到挡风玻璃前,遮蔽住我那本来就很模糊的视线。如果车窗开着,尘土更会从车窗掠入车中,让我吃到一嘴的泥。

  所以,我只好开一会儿车后,便找路边有水有树的地方休息片刻,不然我一定会被热得中暑的。

  就这样,我行驶了整整一天一夜后,在第二天上午,我到达了距离果苏尔镇还有五公里的一处山谷。我踩了一脚油门,只想尽快到达目的地,将哈普上校的亲笔信交给镇长先生,然后赶紧回州府去,迷人的苏索尔小姐还在谷仓里等着我呢。没想到刚转过一个急弯后,我就听到车轮传来“扑哧”一声——车胎漏气了。

  我只好无奈地将车停在了路边,等到车后的尘土缓慢落地后,我摇下了车窗,朝外望了一眼。我看到公路的另一侧,是一片密密麻麻的乱坟堆。距离我最近的一处坟茔,坟头似乎被扒开了,露出半爿破烂的灵柩。

  真是晦气,这破旧的马鲁牌轿车居然在这个地方出毛病了。更糟糕的是,这里没有手机信号。

  我下了车,准备靠自己的土办法修车——便宜车也有便宜车的好处,最起码,修车是很容易的。可我一看轮胎,马上就傻了眼。轮胎上,扎了几根细长尖利的铁钉,此刻正“嗤嗤”地朝外冒着气。

  我不禁暗骂了一声:“可恶的奸商!”

  在州府,我有个修自行车的朋友,就常常在自己店铺外的马路上撒这样的铁钉。如果谁的自行车轮胎不巧扎到了他撒的铁钉,就铁定会去他的修车铺修理。他靠这个阴损的办法挣了不少钱,前不久才在州府郊区修了一幢别墅,还邀请我过去玩过几次梭哈。

  看来,在偏僻的果苏尔镇,也有这样的奸商。幸好我开的是马鲁牌轿车,即使没有修车行,我也能自己修好轮胎,我绝对不会让奸商赚到我的钱。

  我正准备打开后备箱,取出修理工具时,忽然听到“砰”的一声,抬头一看,原来是轿车左侧的车窗玻璃碎裂了。怎么回事?我走到车窗旁,才看到驾驶座上竟躺着一支强力弓弩射出的弩箭——是这支弩箭将我的车窗给射碎了。

  “小子,站着别动!”从我身后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尽管这个声音让我不要动,但我还是回过了头。我看到两个身材矮小肤色黝黑的M国当地人,一胖一瘦,都蒙着面,他俩手里端着强力弓弩,正虎视眈眈地望着我。

  刹那间,我便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这两个人是拦路抢劫的路匪,他们正巧将我当作了打劫的目标。

  “小子,我们只求财,不要你的命。”胖的一个蒙面路匪端着弓弩,阴恻恻地对我说道。另一个瘦路匪则径直走上前来,搜起了我的身。

  我很开心,在出发来果苏尔前,那个修自行车的朋友带着砍刀找我索要了一笔梭哈时我输给他的赌债。面对砍刀,我不得不把身上的钱全都交给了那个朋友。

  空瘪瘪的钱包被搜走后,瘦路匪显然很不满意,他把钱包扔在了地上后,又仔细搜查起这辆破旧的马鲁牌轿车。他一边搜,一边骂骂咧咧地说:“我要开这么一辆破车,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我只好苦笑,说:“我也想开宝马呢,可没钱呀!”

  瘦路匪在车里只搜到了我准备送给果苏尔镇布托镇长的那封信,他瞄了一眼,便随意地把信封撕成了两爿,然后扔在了地上。最后,他转过了头,对我说:“做我们这一行,是不能空手而归的,否则会不吉利。所以……”他的目光,落在了我穿着的这套笔挺的西装上。

  我穿着这套高级西装,本来是为了和迷人的苏索尔小姐幽会的,要知道会突然被派到果苏尔镇来送信,打死我也不会穿这么好的衣服。

  此刻说再多也没用了,在弓弩的威胁下,我乖乖脱下了西装,浑身上下就剩了一套皱皱巴巴的内衣内裤。两个劫匪扬长而去,而我只好躲入车中,等待着过路车辆的援助。

  可是等了很久,却一辆过路的汽车都没看到。果苏尔镇真是太偏僻了,估计在这么热的天气里,除了我之外,再不会有其他人经过这里。

  看来我只能自己救自己了。

  我从后备箱取出了一只打气筒,又嚼了一大块口香糖。然后,我把车轮上的铁钉拔了出来,再将嚼烂的口香糖贴在了轮胎的破洞上,最后“吭哧吭哧”地用打气筒为瘪了的轮胎打起了气。

  忙活了足足一个小时后,这堆破铜烂铁终于可以让我重新发动了。我正准备出发时,才发现自己还穿着一身内衣内裤呢,哪能这个样子去见镇长呢?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从州府来的文书。

  我不禁抬起头,望向了公路对面那座被扒开的坟茔。

  走到那具一半露在外面的灵柩旁,我一把掀开了棺盖。棺材里躺着一具尚未腐烂的尸体,是一个与我身材差不多的男人,不过男人的两只手都被斩断了,手腕处凝固着乌黑的血液。

  这个死者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会在死后被斩断手掌埋入地底呢?我不禁心生疑窦。

  不过,我才不关心这个男人是干什么的,我只关心他穿什么样的衣裳。谢天谢地,他穿的是一套崭新的蓝布对襟便装。

  我手脚麻利地扒下了尸体穿着的衣裳,穿在了自己身上。嘿,还挺合身。当我穿好衣服的时候,才发现这件蓝布对襟便装的左胸上,竟绣着一只红色的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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