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哥,吐蕃人,其发迹之始,“能通诸国言语,故尝为西蕃译史”,是个有语言天赋的“高级翻译”。当然,在元朝仅仅是个“舌人”翻译是混不出名堂的,即使是会造抛石机的“高工”,攻城缺材料时也会被蒙古人扔入濠沟充当填充物。桑哥之所以能接近帝室,最主要原因在于他是蒙古国师胆巴的弟子。
胆巴之名,现在几乎无人知晓,但在元朝时,他的大名仅次于八思巴。胆巴本人是“法王上师”萨班的高徒,中统年间(也可能是圣元年间)由帝师八思巴推荐,得以面见忽必烈,得到信任,奉诏居于五台山主持佛事。由于他名气大,常往来京城间,为蒙古王公们授法灌顶,加上他能以藏药治病什么的,很受器重。胆巴的相貌很特别,长有两颗大而长的暴牙,露于齿外。这种大眦牙,在当时蒙古人眼中都被视为“异相”。这哥们一张大脸虽然有些像鼹鼠,为人却很正直。
至于桑哥,由于一直“狡黠豪横”,胆巴对这个徒弟日益生出反感,斥责并与之疏远。但是,桑哥“好言财利事”,正得忽必烈欢心,先把他升为“总制院使”,类似今天“宗教事务局”的主管,“兼治土蕃之事”,又有治理藏地的实权,地位越来越高。他入相后,向忽必烈进谗言,把胆巴国师外贬,一会把这位高僧贬往临洮,一会儿又把他流往潮州,很想在途中使胆巴劳累得疾而死。
恶徒欺师,从此即可看出桑哥卑劣的人品。不过,胆巴命大,桑哥被诛后,终于活着回到大都。
其实,阿合马、卢世荣被诛后,忽必烈也意识到儒臣的重要性,并任命程文海(字钜夫)为侍御史,行御史台事,派他到江南招募汉族名儒。
台臣对奏,表示说程文海是“南人”,年纪又轻,“不可用”。忽必烈大怒,叱责道:“汝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台、院,必参用南人。”以此,忽必烈也想平衡西藏色目“财臣”和汉人儒臣在朝中的政治势力。
行诏江南时,忽必烈一改昔日蒙古文书,“特命以汉字书之”。
程文海此次江南之行收获颇丰,为元朝网罗招致了叶李(曾在南宋上书指斥贾似道)、赵孟(宋太祖之子秦王赵德芳之后)等二十多位名儒,惟独南宋旧臣谢枋得坚守臣节,力辞不至。
汉人儒臣虽得任用,儒户御役也得减免,但元朝兵戈繁兴,维护帝国如许大的摊子,没钱万万不行。于是,吐蕃人桑哥又被忽必烈当作新一位“财神爷”。
公元1287年初(至元二十四年),在麦术丁建议下,忽必烈任桑哥和铁木儿为平章政事,重新立尚书省,“改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六部为尚书六部”,更定钞法,在朝境内颁行“至元宝钞”。
桑哥这位吐蕃人翻脸不认人,上任后首先检核中书省账目,查出中书省“亏欠钞四千七百七十锭”,时任尚书省平章的麦术丁自认倒霉,只得“自伏”,心中暗悔日前荐引桑哥当“理财”大臣。于是,桑哥雷厉风行,在省部及各地大行“钩考”,当众命从人殴打汉族大臣,杀了不少与己议不和的人立威。
由于桑哥敛财有道,为元廷在半年多时间内增加了不少收入。汉人左丞叶李等人希旨,上奏忽必烈认为桑哥应该任“右丞相”。所以,同年十一月,元廷就诏任桑哥为“尚书右丞相兼总制院使,领功德使司事,进阶金紫光禄大夫”。桑哥乘机又擢升了好几个私人党羽。
纵观桑哥的“经济改革”措施,其实与阿合马如出一辙。其一,“以理算为事”,设征理司这样的新部门,对江淮、四川等六个行省财赋进行理算,“钩考”地方仓库,大肆搜刮,“毫分缕析,入仓库者,无不破产,及当更代,人皆弃家而避之”,天下骚然。其二,更定钞法,发行“至元宝钞”新钞。新钞折中统旧钞一贯文折五贯文。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增加课税,盐引由三十贯增为一锭,茶引由五贯增至十贯,商税方面更是大幅增收,江南地区增至由先前十五万锭至二十五万锭,内地由五万锭增至二十万锭。“世祖(忽必烈)皆从之”。
其实,桑哥“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钞法”,原意是想“新者(至元钞)无冗,旧者(中统钞)无废。”但岁赐和饷军等事皆以中统钞为准。百官会议时,桑哥等人提出“至元钞二百贯赃满者死”。众人唯唯之时,新入朝的赵孟年轻气锐,高言道:“始造钞时,以银为本,虚实相权。今二十余年间,轻重相去至数十倍,故改中统(钞)为至元(钞);又二十年后,至元钞必复如中统(钞)。使民计钞(以钞额数量)抵法,疑于太重。古者以米、绢民生所须,谓之二实,银、钱与二物相权(相比较),谓之二虚;四者为直(值),虽升降有实,终不大相远也。以绢计赃,最为适中。况钞乃宋时所创,施于边郡,金人袭而用之,皆出于不得已,乃欲以此(钞额)断人死命,似未可也。”这位宋朝王孙以刑名说事,实际上是他已经指出了桑哥“钞法”的虚弊。
大臣中有人为巴结桑哥,又欺赵孟是新入朝的“南人”,厉声指斥说:“现在朝廷推行至元钞,所以犯法者以此钞来计赃论罪,你这么一个黄口孺子,怎敢有异议,难道是想阻碍至元钞的颁行吗?”
赵孟气势仍盛,据理力争道:“法者,人命所系,议有重轻,则人不得其死。我此来乃奉诏参与议论,不敢不言其真。今中统钞虚,故改(为)至元钞,如谓至元钞终无虚时,岂有是理!您不与我相较财理,而空口陵蔑,可乎?”一席话,说得对方愧然而退。虽如此,蒙汉色目大臣皆知桑哥有忽必烈撑腰,基本没什么人出头对“新法”说不字。
“桑哥即专政,凡铨调内外官,皆由于己,而宣其敕,尚由中书。桑哥以为言,世祖(忽必烈)乃命自今宣敕并付尚书省。由是以刑爵为货而贩之,咸走其门,入贵价以买所欲。贵价入,则当刑者脱,求爵者得。纲纪大坏,人心骇愕。”所以,桑哥专政后,“组织部”归于“财物部”,又兼“国务院”功能,桑哥把朝廷当成了市场,官位当成了商品,卖官鬻爵,肆无忌惮。
当婊子不忘立牌坊。为相两年后,他差使手下谄谀小人上“万民书”,要求元廷为桑哥“立石颂德”。忽必烈得知此事,对这个能为他敛财的“大狼狗”很支持,吩咐说:“民欲立则立之,仍以告桑哥,使其喜也。”为此,翰林院蒙汉高手奋笔疾书,详列桑哥功德,在中书省府院前坚立一巨石,上题“王公辅政之碑”,规模还不小,“楼覆其上而丹雘之”。“丹雘”本是指赤石脂一类的鲜红涂料,在此名词动用,是讲元廷在“桑哥辅政碑”的大石头外面又盖了色彩鲜艳的宏丽阁子,雕镂精细,惟恐内外不知桑哥的“政绩”。
折腾了四年,桑哥弄得天下怨起,人不敢言。最后,还是赵孟对忽必烈的高级侍卫彻里(奉御官,“怯萨”的一种)讲:“皇上论贾似道误国,常责留梦炎等宋朝大臣不能挺身而出。现今,桑哥之罪,有甚于贾似道!我等不言,他日何以辞其责!然我乃疏远之臣,言必不听。侍臣中,惟君为皇上所亲信,读书知义理,慷慨有大节。倘若您能不畏天威之怒。为百姓除此凶残之贼,真仁者之事,公必勉之!”
有赵孟一番激励,趁忽必烈在柳林打猎心情好的机会,彻里纵言桑哥误国害民,“辞语激烈”。起初,忽必烈闻言即大怒,责斥彻里“诋毁大臣”,命令左右卫士猛搧彻里嘴巴,“血涌口鼻,委顿地上。”稍停,忽必烈又问彻里是否知罪,彻里“辩愈力”,朗声言道:“为臣我与桑哥无任何私怨,现不顾生死揭发他的罪状,实出于对国家的忠心。如果我害怕皇上震怒而不敢谏,奸臣何得而除,万民何得而息!”
闻此言,忽必烈沉吟。随同忽必烈外出的蒙古贵族也里审班、也先帖儿等人见状,也一同跪下,劾责桑哥专权黩货等罪。
忽必烈还是不大相信,急召出使在外的翰林学士承旨不忽木来问情实。不忽木在行宫营帐里见皇帝,痛心疾首地说:“桑哥壅蔽聪明,紊乱政事,有言者即诬以他罪杀之。今百姓失业,盗贼蜂起,召乱在旦夕。如不诛桑哥,恐此人将为陛下深忧!”在场的贺伯颜等人也力证桑哥奸邪,“久而言者益众。”见这么多蒙古贵族指斥桑哥,当然害怕危及元朝的统治,忽必烈就下决心把“财神爷”送入阎罗殿。于是,他下诏御史台及中书省辩论桑哥之罪,并命人毁弃“桑哥辅政碑”。
怯萨,从职责看仅仅是皇帝身边的带刀侍卫,诸王贵族身边皆有“怯萨”。与历朝历代不同,元朝皇帝的“怯萨”源由蒙古旧制,其组成人员皆是蒙古或色目的高官贵族子弟以及各地地方长官子弟。这些人,皆是蒙古帝王最信任的贴心人,他们负责皇帝的日常起居和宫廷内事务,基本把太监该干的活计都干了,这也是有元一代没有太多宦官乱政现象的最主要原因。怯萨不仅仅是充当皇帝禁卫军那么简单,他们常常出任地方高级官员,或口含天宪巡视地方,因此元朝才有“怯萨入仕”这个名词。当然,“怯萨”到了元朝后期,滥竽充数者不计其数,只要花钱就能买这个“身份”。忽必烈时代,怯萨可说是除亲王、嫔妃外最接近皇帝的人员,所以赵孟才激身为怯萨的彻里前去说服忽必烈。如果换了汉人官员在忽必烈面前讲正当红的桑哥坏话,估计会立时被砍掉脑袋。
忽必烈不做靠山,桑哥肯定玩完。有司抄家,桑哥的家财竟然“半于大内”,皇帝首富,他第二。
几个月后,元廷有诏斩这个吐蕃人于闹市。金山银山,地狱里也享受不到分毫。恼怒之下,忽必烈又派彻里到江南行省,把桑哥的妻党要束木以及忻都、王巨济等党羽押还大都,审问之后,均送闹市开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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