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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他离开了领使馆“亲戚”处,留在友人的公寓里,我领他到超级市场买物,陪他配一副平光眼镜,平时戴着避人,他穿时髦的衣着异常好看。

  他头发长了许多,比我初认识他时更象一个普通人。我们在厨房忙着张罗吃的,因为出神高贵,占姆士的气质与一般上等的华籍男子相仿,并无太大的隔膜,我们相处得很好,我对他的态度沉淀下来,虽然不再轻佻,倒也活泼——至少比他的未婚妻要有趣得多。

  占姆士是一个氧气隔离箱内长大的婴儿,世上一切的不幸,他只在报章上阅到,遥远而不实际,他知道这世界上发生着什么事,但是没有概念,他平日除了洗脸与替自己穿衣服,就是剪彩与群众握手与在骑马放风帆滑雪当儿给记者拍照留念。

  我生活上每一细节都令他诧异与好奇。是以他觉得我是他枯燥日子中的阳光,三五天之后,他已不愿离开我。

  每日他都送我礼物,有时是一束花,差人送了上来,还笑说:“是你神秘的爱慕者呢。”

  有时是巨型的钻石,我也会笑说:“我下半生潦倒的时候,靠的就是这些东西了,我会流着眼泪卖掉这些最有纪念价值的礼物。”

  占姆士会悲哀的说:“你总是想离开我,宝琳。”

  压力总是会来的,南施姐先警告我,说她在新闻界有熟人,都疑心某国的王太子留恋异乡,这事迟早要被拆穿的。

  趁占姆士不在,她找上门来,予以太多的忠告。

  南施说:“或许你会觉得我多余,或许你会后悔将占姆士的身份告诉我,但宝琳,这件事不可持续下去,除非你有野心伤国际通讯社头条新闻,他现在当你是新鲜玩意儿,爱不释手,日后厌了怎么办?”

  “大姐,再复杂的事,在局外人看来,都是简单明了的,换了你是我,也许你没应付得我这么好。”我苦涩的说。

  “宝琳,你说得很对,但作为一个看你长大的朋友,我也不得不向你指出利害关系。”南施说。

  “我总是感激的。”

  “我也禁不住奇怪,他放着那么大的皇宫不住,守在你这间千来尺的公寓内做什么?”

  我感慨地说:“皇宫再大,不过是牢笼,他若当上了正主儿,能够发号施令,那又不同,但此刻他的身份,与一般的失匙夹万有什么分别?平民还能上夜总会坐坐,追求电视明星,到新界去飞车求发泄,他能够做什么?”

  “与他在一起,那感觉如何?”

  “感觉?他跟普通有修养的男士完全一样,没有分别,但是他比普通男人更懂得体贴女性。”

  南施说:“一切决定在你自己,宝琳,做得不好,你会轰动全球——呵,这真是一个至大的引诱,名扬五大洲哩,届时可以学根本七保子般在巴黎出其风头……”

  我冷笑,“可是西方社会很瞧得起她吗?”

  “总比光在娱乐周刊上刊照片的好。”南施理直气壮的说。

  “老老实实,如果占姆士是一个普通人,我会更高兴。”

  “这话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相信,”南施冷笑,“你现在好比抓着一柄实弹真枪的孩子,还不懂运用这枝武器,稍迟你就是一个危险人物,你听过‘挟天子以令诸侯’?”

  我静默了很久,然后寂寥的说:“我相信我自己上能把持得住。”

  “祝你幸运。”她说。

  “大姐,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我惊问:“你不再与我来往?你敢?”

  “你召我,我会来。”

  “你他妈的你竟用这种字眼——”

  占姆士敲门,我去开门,他见到南施,马上伸出手来,“我知道你是谁,你是宝琳口中的大姐,她跟我说过多次,她在黑暗中多亏你的引导。”

  占姆士的平易近人令大姐至为诧异。

  “你不是要走吧?且慢,喝一杯我做的咖啡如何?”占姆士说:“我的手艺现在不错。”

  “我……”大姐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占姆士幽默地说:“可是我脸上开花了?”

  大姐跟我说:“宝琳,我佩服你,我想我应付不来,我先走了。”

  我微笑,送她出门。

  她如生离死别般拥抱着我。

  占姆士说南施长得秀气。

  我说:“在你眼中,一切东方女人都是美女。”

  “我可不晓得你如何维持那苗条的身段。你吃起东西来象条牛,而且年纪也不小了,应该中年发福了吧,所以了不起,你才是我见过最美的美女。”

  这话出自身经百战的花花公子口中,分量又不同,他见过什么女人呢?

  他涎着脸说:“在裸女杂志中。”

  真好笑。

  南施走了以后,惠尔逊有来了——应该是惠尔逊公爵,他怒气冲冲,又发作不得,已宣布我是他国第一号敌人。

  他板着面孔问占姆士什么时候回家。

  我穿着运动衣,坐在地毯上,用耳机听时代流行曲,他们的对白隐约可闻。

  占:“如果我回去,我要带着宝琳。”

  惠:“你疯了,你要学你表兄?他娶百老汇艳星,你娶东方掘金女?”

  我插嘴:“公爵,你言语间放尊重点。”

  占:“是老惠,否则我们要下逐客令。”

  惠:“占姆士,你留在这座转侧都有困难的公寓中干什么呢?”

  占:“这公寓清洁大方,为什么不?”

  惠:“你当心,我会告诉你父亲。”

  占:“你尽管说去,最好他选亨利或是爱德化当承继人,我就不必痛苦了。”

  老惠为之气结。

  这是他们家庭纷争,我管不了那么多。

  占:“你先走吧,老惠。”

  惠:“占姆士,我看着你长大,知道你为人,你总不能现在开始逃避责任吧?”

  “我没有说过要辞职,”占姆士怒道:“你少倚老卖老的教训我,一切还有我爹作主,到了限期,自然会回去的,你当心点,我承继了皇位之后,砍你的头。”

  我即刻鼓掌。

  老惠气得浑身发抖,“但愿上帝佑我,不待你即位那日,我已经魂归天国。”

  我说:“阿门。”

  他自己开门走掉了。

  占姆士哈哈大笑。

  我凝视他:“占姆士,你象离家出走的反叛儿童,而我是引诱你的坏人。”

  “不不,我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你的地位没有那么重要,爱人,”他很理智地说:“是我爱上了你,不是你引诱成功,我不见得单纯得如你想象那般。”

  “可是你爱上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你是那么寂寞苦恼,只要有人肯陪你说话……”我并不起劲,“没有选择,就看不到高贵,你躲在我这儿,不外是逃避现实,假期过后,一切回复正常。”

  他沉默。

  我略有歉意,“从来没有人这样对你说话吧?”很具试探性的问他一句。

  他仍然不出声,伊生气了。

  他轻轻站起来,说声“我有事先走一步”,便开门离开我的小公寓,我想叫住他,一时自尊心作祟,没有开口,他已经掩门走了。

  我独自坐着,心中闪过一阵恐惧,我吞了一口唾沫,假使他永远不再来,又有什么好怕的?不外是一个比较谈得来的朋友罢了。嘿!我叠起手,自鼻子里冷笑出来,但不知道怎的,心中凉飕飕,空虚得不得了。

  门铃一响,我心头跟着一轻,这老小子,才气了五分钟就蹩不住了,活该,这种游戏,根本是斗耐力,谁忍不住就谁输,小不忍则乱大谋。

  我的隐忧一扫而空,赶紧准备打落水狗,拉长了面孔预备给他看一点颜色的。

  打开门,外面站着一张熟面孔,却不是占姆士。

  我好不失望,顿时粗声粗气起来,“又是你,惠尔逊大人,你又来作甚?我这公寓浅窄的连转身也有困难,容不了你这等公侯伯子男爵等人,有什么话,在门口说了也罢,快快快,别浪费我时间。”

  他非常烦恼,异常不快乐的说:“我惠尔逊是世袭的第十六代伯爵,你这个骚货不该拿我来开玩笑,窝并不高兴在你这里进进出出,我也不过是食君之禄,替君办事而已。”

  “你为什么叫我骚货?”我责备他,“你若想人尊敬你,你就不能侮辱人。”

  他冷笑,“能被我叫骚货的女人还不多呢,占姆士呢?他在哪里?”

  “他不在这里。”

  “你当必知道他在哪里。”

  “我真不知道!你这老头怎么浑身找不到一丝高贵气质?你嚷嚷干什么?一副奴才样,”我翻翻白眼,“我偏不告诉你。”

  “现在不是说笑时分,他母亲在这里。”

  “他母亲?”我张大了嘴。

  “她要见他。他父皇催促他回家去,你就把他交出来吧。”

  我打开门,“这里才多大?你尽管进来搜他。”

  就在这个时候,占姆士的贴身保镖出现,他贴着耳朵与惠尔逊说了几句话,老惠才相信了。

  这老头的脸皮转为一种肉粉红色,非常异相,皱纹忽然加深,一道道向坑沟痕,他喃喃说:“难道又是注定的?”

  我看着他,心中生了不少怜悯,但如果我略退缩一步,又得沦为茶花女身份,故此死命撑着与他斗着。

  他说:“宝琳,你总得换件衣服与我走一趟,你不去见我主母,我无法交代,要在你家上吊了。”

  “她要见我?”我发呆的。

  “放心,她不是那种人。”

  我反问:“不是哪种人?”

  “给你一笔巨款,叫你离开她儿子的那种人。”

  “唉,”我说:“我就是一心等待这种母亲,你们就是舍不得这笔巨款,贵国也真的没落了,连个把骚货都打发不得。”

  惠老头与我强嘴:“是咱们不愿意作见不得光的事,你以为奈不了你的何?”

  “你们不会小题大做吧?”我问道。

  “看你是不是逼虎它跳墙。”

  “恫吓!”我说。

  “快换衣服吧,宝琳。”

  “老实说,我不敢去见她。”

  “你如果没做亏心事,怕什么见她。”

  “我不习惯见皇后。”我终于承认,“我怕出错。”

  “宝琳,相信我,皇后此刻也就是一个平凡的母亲,焦急而彷徨。”

  “她是否生气?”

  “狂怒。”

  “或许见到了我,她会令人除去我的头颅。”

  “她还要知道她儿子的下落呢,你马宝琳小姐人头落了地,我们到什么地方去找占姆士?”

  “我真的不知道占姆士在什么地方。”

  惠尔逊看着我,“你们吵架了是不是?”

  “他如果那么容易被得罪,”我摊摊手,“我没有办法。”

  “宝琳,你真是好胆色,他的未婚妻身为女勋爵,也要对他sir前sir后,你竟顶撞他?”

  我沉默一会儿,“老惠,你若为人夫,被老婆这样称呼,心中滋味如何?别告诉我你喜欢这种礼节。”

  他居然也叹口气,赞同我的说法。我进房中换了一件体面点的裙子,抓起手袋,跟他出门。

  在车上,他忽然说:“我开始有点明白占姆士为什么喜欢与你相处。”

  “我不会误会你在赞美我。”我说。

  我们在其余的时间里保持沉默,没有说话。

  车子向占姆士“朋友”的屋子驶去,那是他们国家大使馆。

  车子停下来,司机替我开门,我很紧张,胃绞紧着。

  老惠与我踏进那间白色的大屋,马上有人出来接待,我们在蓝色的偏厅坐下,女佣退出不多久,立刻有衣服悉索声,老惠一听之下马上站起来,显然这种塔夫绸的轻响对他来说,是最熟悉不过的。我犹豫一刻,也跟着站起来。

  在我们面前出现的是一个有栗色卷发的妇人,约五十多岁,碧蓝的眼镜炯炯有神,肤色细腻红润,妆着薄薄的粉,身材并不高大,却有一股母仪天下的威势,我大气儿也不敢透一下,平时的烂佻皮劲儿一扫而空,只听见自己一颗心怦怦的跳。

  老惠立刻说:“陛下,马宝琳小姐。”

  她开口了,“马小姐。”那英语发音之美之动听,是难以形容的。

  “陛下。”我说。

  “请坐。”她递一递手,本人先坐下了。

  她穿着一套宝蓝色的绸衣裙,式样简单,剪裁合度,坐下时又发出一阵轻轻的悉索声。

  女皇双手优雅地放在膝上,浑身散发着说不出的高贵气质,我禁不住肃然起敬。

  她说:“马小姐……我简直不知如何开口才好。”

  我低下头,双膝有点颤抖。

  然后她直接的问:“占姆士呢?”

  我抬起头,“我不知道。”

  “半年前他自医院出来,便开始展开地毯式的搜索,务必要寻找到你为止,五个月前他得知你的下落,赶到香港,至今我已经有一个月没见到他了。”她的声音清晰动听,但隐隐也觉得有一丝焦急。

  “我——”我愧意万分。

  “这不能怪你,马小姐,”她十分明理的道:“占姆士的牛脾气,我们都知道,况且他也三十三岁了。”

  我嗫嚅,“我们只是朋友。”

  她凝视我,双眼犹如一对蓝宝石,眼角的细纹增加了慈祥,“惠尔逊公爵不相信你们只是朋友,而我,我是相信的,一眼就知道你不是一个厉害精明的女子。”

  我感激了,“谢谢你,陛下。”

  她微笑,“我听说你在公司里甚至斗不过一个爱尔兰混血种。”

  我苦笑,“你们清楚我的事,比我自己还多呢。”

  “亲爱的,世事往往如此。据欧洲一些小报上的消息,过去十四年间,我曾怀孕九十三次,与丈夫闹翻六十七次,而我丈夫则打算退位三十三次,他有一个私生子,今年比占姆士还大五年,贵族与否,我们面对的烦恼是一式的,因为我也是一个女人,一个母亲。”

  我呆呆的听着。

  她轻轻地站起来,“亲爱的,我希望你能以朋友的身份忠告占姆士,他有责任在身,我限他三天回国,他不能效法他表兄,他表兄只有一个衔头,他却有皇位在等待他,无论在等待的期间多么烦闷,他都不能退出。”

  女皇说:“我们不能退出,因我们是贵族,享有权利,就得尽义务。”

  她这一番话说得斩钉截铁,毫不含糊。

  我轻轻说:“我恐怕我没有这样大的说服力。”

  她说:“亲爱的,你将你自己低估了。任何人都看得出,占姆士已爱上了你。”她冷静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温情。

  我苦笑,“这是你们的想象。”

  “旁观者清。”

  “他并不爱我,他爱的是一点点自由。”我说。

  “叫他回家,告诉他,他母亲在这里。”

  “我会的,陛下。”

  “也告诉他,他的未婚妻已经清减了许多。”

  我叹口气:“是。”

  “你一定在想,马小姐,这一切原与你无关,真是飞来的烦恼,是不是?”

  我点点头。

  “你难道与占姆士一点也没有感情?”她问。

  我一半为争一口气,一半也是真情,缓缓的摇摇头。“陛下,令郎并非一个罗拔烈福。”

  她的蓝宝石眼镜暗了一暗,叹口气。过半晌她说:“你既然救过他一次,不妨再多救他一次。”

  我轻轻问:“我会再获得一枚勋章吗?”

  “会。”她肯定的说。

  我不出声了。

  她说:“谢谢你,马小姐。”

  我迟疑一下,“陛下,有句话我不该说,有忍不住要说,既然占姆士向往自由……”

  “不能够,”她打断我,“我帝国悠悠辉煌历史,不能败在他手中,我国不比那些小地方,皇帝在马路上踩脚踏车,尚自誉民主。”她双目闪出光辉。

  她站起,“那拜托你了,马小姐。”

  惠尔逊连忙拉铃召随从,替她开门。

  皇后一阵风似的出去了。

  惠尔逊掏出手帕来抹额角上的汗。

  我冰冷的足趾开始又活了,身子慢慢的温暖起来,血脉恢复,双膝也可以接受大脑的命令,我站起来。

  惠尔逊说:“宝琳,我送你回去。”

  我点点头。

  “这件事,宝琳,你别宣扬出去。”

  “我明天就举行一个千人招待会——这不算宣扬吧?”我瞪他一眼,“老惠,你不算坏人,你就是太小家子气。”

  他不出声。

  回到公寓,我觉得象做了一场梦似的。

  电话铃响,我去接听。

  “宝琳?宝琳?”是占姆士的声音。

  “占姆士。”我的平静令我自己吃惊。

  “宝琳,你到哪里去了?快来救我。”

  “你在什么地方?遭人绑架?”

  “我在附近一间……香香冰淇淋室,我吃了一客香蕉船,身边也没有带钱,不能付帐,呆坐了半天。”

  “身边没带钱?”我啼笑皆非。

  这也是真的,他身边带钱干什么?他根本不用花钱。

  “我马上来。”我放心电话去救驾。

  他呆坐在香香冰淇淋室,女侍们尽朝他瞪眼,看样子真坐了好一会儿了。

  他问:“宝琳,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去见你母亲。”

  他整个人一震。“我母亲?”

  “玛丽皇后陛下。”我带哭音。

  “她在此地?”

  “是。”

  占姆士显然深惧他母亲,“她……说些什么?”面色都变了。

  我说:“她说限你三日内回国,占姆士,她叫我劝你几句。”

  “她待你可和蔼?”占姆士说。

  “太好了,但是我的双腿不住的抖,我天不怕地不怕,天掉下来当被盖,但是看见她,真是魂飞魄散。”我犹有余怖,“嘴里说着话,喉咙都在颤抖了。”

  “不怪你,许多老臣子见到她都发抖。”

  “真劲。”我吐吐舌头。

  “三天?”他喃喃地反问。

  “占姆士,回去吧,我认为她是爱你的,而且你不为她,也得为国家为民族。”

  “你要是知道国家民族认为我们是负累,你就不会劝我回去。”

  “你留在这里又有什么好做的呢?我才在香港住半辈子,就都快闷得哭了,来来去去不外是上浅水湾与跑马,有啥味道?”

  “那么回家就很有味道吗?”占姆士痛苦的说:“依照我父亲的健康情况看,我继位时应是五十五岁左右,这整件事根本是一个大笑话,五十五岁,宝琳!在这廿二年当中,我只能做一个傀儡,你知道这滋味吗?”

  我悲哀的看住他,爱莫能助。

  “你看我未老先衰,我头顶有两寸地方已经秃得清光,靠前额的头发搭向后脑遮住,我整个人是一个可笑的小老头,宝琳,尽管你是一个自力更生的小白领,你也不会看上我。”

  “你有你的女勋爵呢,她为你清减了。”

  占姆士冷笑,“开头的三年,她会觉得这种生活挺新鲜,值得一试:新的环境,新的衣裳,新的首饰,大婚后的低潮尚容易捱过,但廿二年可望不可及的真正权势!”

  我沉默一会儿,“她还年轻,她可以等。”

  “所以太子妃必须要年轻,她等得起,而我,我却已经三十三岁了,我只希望我有点自由,有点私生活,即使我狩猎堕马,也堕得秘密点,别老是有一架摄影机等我出丑。”占姆士咬牙切齿说。

  “报上说他们会派你去继任总督,你会开心点吧。”

  “我只知道,与你在一起,我开心。”

  我只好勉强的笑,我与他在一起,何尝不开心。

  他挽起裤管,大腿上有动手术后的疤痕,“那次我输了三品脱的血,如果没有你救我,爱德华就可以即位做承继人。”

  “你的大弟?”

  “是,他是那个有罗拔列福面孔的弟弟。”他苦笑。

  “占姆士,回国吧,你所畏惧的婚姻生活,不久便会习惯。”

  “谁说我怕结婚?”

  “不用心理医生也知道你怕的是什么。”我笑。

  “宝琳,与我一道回去。”

  “不可能。”

  “不要这么决绝。”

  “老占,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

  他冷笑,“但愿你嫁只烂虾蟆。”

  “我会吻它,它就变回一个王子。”我温和的说着。

  他转过身去,连背影都是骄傲寂寞的。

  “占姆士,回去吧。”

  他疲倦的说:“不必催我,我这就走。”

  “我会时常佩着你送我的胸针,占姆士,它太美太美。”我低头看领子上的胸针。“有什么需要,我定与你联络,咱们是老友。”

  “我向你保证,你的事业会一帆风顺。”

  “谢谢。”我的声音忽然沙哑。

  “我去见见母亲。”

  我自窗口看下去,“你的车子与保镖全在楼下等。”

  占姆士的双手反剪在背后,“再见。”

  “在你去之前,我们还能再见吧?”

  “后天下午三点,”他说:“我来接你。”

  “好的。”

  他转身向大门走去,我替他开门。

  “很高兴认识你。”我忽然说得那么陌生。

  “吾有同感。”他忽然矜持起来,向我微微一弯腰,离去了。

  我关上门,到露台去看他上车,他抬头向我望了一望,我举起手向他摇一摇,他的随从与保镖跟着他上车。

  过半晌,我举着的手才放下来。

  第一件事便是约南施出来。

  她说她不知有多牵记我,“事情怎么了?”

  “他后天回国。”我简单扼要的说。

  “感谢主。”

  我没有提及玛丽皇后,这件事有点象天方夜谭,不提也罢,至今想起犹自忐忑不安。

  “出来吃杯茶,”我说:“我想选一件礼物给他留念。”

  见了面,叫了饮品,南施打量我,我也打量她。

  她仿佛胖了一点,气色很好,但是女人最忌人家说她胖,于是我只说:“你越来越有风采了。”说完自觉非常欠缺诚意。

  她说:“你呢,几时再出来做事?”

  “休息了个来月,益发泄了真气,不想再劳劳碌碌,为了什么呢,总共才活那么几十年,行行役役,一饮一食,莫非是前定?”

  “做栏外人了?”她笑。

  我苦笑。

  “你与占姆士的一段情——”

  “别乱说,我们是清白的,”我挤挤眼。

  南施轰然笑出来。

  我白她一眼,“你为何不去吃鸡包翅?”

  她笑着摇头,“史提芬呢,他还不来接你?”

  我用手撑着头,“大姐,真是有缘分这件事的,他等我九年,可是等到真有机会,我与他竟失去了联络,你说多荒谬。”

  “可怜的史提芬,他也该知道马宝琳这女人的心念一天转七十次,机会瞬即立逝,他赶到香港时怕要步梁山伯之后尘——”大姐吊起喉咙做唱白:“我来迟了。”

  我叹口气,“这倒未必,我已决定嫁他。”

  “世事多变幻,我看来看去,宝琳,你不象那么好命的人:不是每个女人都可以有福气顶着丈夫的姓氏无名无闻在家养宝宝的。”

  “何必说这样的话百上加斤。”我不悦。

  大姐含笑喝着咖啡。

  我问:“中环那些男生都还那个样子?”

  大姐差点噎住,她笑道:“唷,新闻越来越鲜,林青霞订婚以后,月入一万以上的王老五觉得非常寂寞,打起邓丽君的主意来了,此刻中环起码有三五千名叠着小肚皮、做点小生意、头顶微秃、开部平治的才俊们,到处挽人介绍小邓呢。”

  我很想狂笑,但不知道怎地,只觉凄清,于是牵了牵嘴角。

  大姐说:“都麻木了,寂寞如沙漠。”

  这样子比较下来,史提芬也不愧是个好丈夫,我黯然。

  大姐振一振精神,“怎么,还打算在家享福,当心骨头酥了。”

  我不出声。

  大姐责问道:“宝琳,你脸上老挂住那个苍凉的微笑干什么?”

  我一愕,“我几时有笑?”

  “还说没有?一坐下来就是那个表情,双目空洞,嘴角牵动,象是四大皆空,万念俱灰的样子,干什么……?”

  “史提芬不见得在沙漠搭个帐篷就过一辈子,他总会回来的,何必心灰意冷?有空闲就为自己办办嫁妆,打扮的漂漂亮亮等准夫婿来迎娶。”大姐说。

  我只觉得深深的悲哀,丝毫找不出具体的因由。

  南施轻轻的问:“你爱上了占姆士?”

  我不耐烦的说:“没有可能的事。”我总是否认。

  “如果不想嫁史提芬,押后也是可以的——”

  “大姐,我们出去逛逛百货公司,我想买一件礼物。”

  “心中有什么特选?”她问。

  “别致一点的东西。”我说。

  那一日,浪费了南施的宝贵时间,唯一的收获不过选到了一件合心意的礼物送占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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