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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大成是作家。

  他在写作的时候,用一个很漂亮的笔名,大成不过是他在家唤的小名。

  我自小认识他,所以知道他叫大成。

  他的新朋友,都叫他峻峰──他的假名、篆名、写作人所用的艺名。

  大成有一年没有新作面世了,说来话长,都是因为被书评家害惨了的缘故。

  他们称赞地,捧他,但往往在评论后加一句:“峻峰原来可以成为严肃作家……他可以变得更好,他应该选择比较严肃的题材。”

  峻峰说,作者都希望变得更好,所以当他赚了一点钱,为求进步,便把工作停下来,思考严肃的题材,冥想,旅行,以求进步。

  评论家把他的行踪报导出来,猛赞他清高飘逸,是文坛将来未可限量的栋梁。

  真坑了他。

  大成是个天真热诚的人,人家批评他,他全相信,人家称赞他,他也全接受,情绪很易被不相干的人左右,这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我是一个顽强的人,人家说什么,我就算在乎也断然不会给人知道我在乎,何况我是真的不在乎。

  但又出乎意料,我与大成是好朋友。

  我做电脑,他干艺术,但我们是好朋友。我们的感情,好比兄妹。

  这一年来,他不住的流浪,找寻独步单方,参加很多活动,但是没有写作。

  他也与我谈过很多次,有关他写作的前途。

  我觉得他在廿七便名成利就,实在是值得骄傲的事,他应当写下去。

  写作人最要紧的事,便是坐下来写。

  他会说这是外行人所说的话。

  我与他争论过多次,但我无法说服他。

  我说:“你有你的读者,我见你在路上都有读者抓住你要你签名。他们喜欢你目前的作品,何必改变方针?”

  他说:“求进步。”

  “写穷人的生活便是进步?真荒谬。社会一般人都安居乐业,为什么不能写小资产阶级?”

  “我没有说要写穷人,何况贫苦的阶层也有资格入小说。”

  “然,很多社会小说也很好看,”我同意,“但是我更喜欢你的作品,反正爱穷的人可以一直耗下去,爱繁华的人可以照旧。但,请记住,这不过是生活方式,穷与气节高尚并无直接关系,手边有节储也与虚荣无关。”

  “对于科学家来说,当然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文学作风不是这样的。”

  “一定要穷是不是?住到山边垦荒去才有诚意。”我笑。

  大成一辈子活在大城市中,家里做小生意,只有他这个儿子,念中学时就爱写作投稿,进大学已经出书成名,他始终有种不满足,十甘心做一个流行作家。

  他大概想留芳百世。

  有些人在无意中就做到了,我相信曹雪芹这类作家在写作时并没有抱住要扬名后世的意念,相信杨振宁在做研究时也没有握拳疾呼我要成名。

  一切是果不是因,却是无意中得来,似大成这般到刻意要突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而且不一定会成功。

  这些论点我也同他说过了。这也许是我们两个人讨论过的唯一严肃的题目,枯燥得要命。

  我最讨厌严肃,不是说平日做事吊儿郎当,但下了班谁不要轻松一下,还牵涉到社会大问题干什么,没的头痛。

  好几次都是我自己举起双手投降,“不说了不说了。”

  但是他不肯再与我出去吃饭跳舞,他努力钻研学问,买了一大堆硬皮英文书来细读。

  我又弄不明白了,读南美洲作家的作品,对他的事业有什么帮助?我们住在亚洲,黄皮肤黑眼睛,天南地北,去读那种枯燥的作品干什么?

  “你懂什么?”他摆摆手生气“对你来说,阅读不过是消闲。”

  “嘿!”我冷笑,“阅读还能帮我什么?你能从诗集里找到什么?不过有些人搓麻将,有些人阅读而己,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呢,做大事的全是科学家,科学家奠定社会文明,艺术家才得有机会做些锦上添花的琐事。”

  “你与你电脑去跳楼吧。”

  “没有电脑,你在银行排队要站大半天。”

  “我不喜欢你了。”

  我与他作一个鬼脸。

  后来他出发去旅行,选的地方是巴黎。

  “那不行”我加插意见,“巴黎是文明社会,有自来水供应,不够严肃,不作数,人家照样看不起你,住上十年也是个流行小说作家,你得选一些不毛之地,越苦越好,连厕所都没有的地方最妥当。”

  大成追着我来打。

  其实我说的都是实话,谁让他要走一条严肃的路呢?干革命的人哪有资格享福。

  大成在巴黎住了两个月,远远近近地方都去遍了,很寂寞,亦找不到什么新的题材,与我通了许多长信,也说过上万元的长途电话,最后觉得闷,决定回来。

  我去机场接他。

  他瘦了很多,清秀的面孔有一层风霜。看得出心理负担很大。

  你看你看,艺术家也不好做。

  他皱起眉头,“真伧俗,开口都是钱。”

  我一点都不生气,滑稽的朝他杯杯眼。

  “我想写一个移民的故事。”

  “何劳你写!!!本市每个家庭都有亲友在做移民或想做移民,多闷。”

  “我写的是一百年前的故事。”

  “当然是含辛茹苦了,苦苦苦,苦过黄连。”我挥舞双手。

  “你再这样咱们就不用说下去。”

  这种题材也不新鲜:辫子、小脚,铺铁路,开洗衣店,受歧视,遭侮辱……

  他双手捧住头丫,“那写什么呢?”

  “回家再说吧。”

  在车上我要求他写一个女强人甘心跟一个小男人作妾的故事:她帮他赚钱,他却把钱取回去喂原配与孩子,充满矛盾冲突……

  “天方夜谭。”大成说。

  “哎唷,可是能够满足一些男人呀,令他们觉得红颜知己仍然存在,尚未灭绝,多好。”

  “没有人会看这种令人生气的小说。”

  “不一定,我个人最恨“掀开社会阴暗面”的小说,越黑越有深度,父亲嗜赌,母亲生肺病,儿子带毒,女儿是妓女.,在一个雷雨之夜,齐齐服毒自杀──是谁的错?社会的错!金钱是万恶的.温情是永恒的。”

  “你没有同情心。”

  “你会写得很好!大成,以你的笔法,你会做得成功。”我说:“还有,对了,美姿画报找你写小说。”

  “你怎么知道?”他有点兴奋。

  “我听的电话,每千字四位数字,请你立刻同他们联络。”

  他很高兴,“美姿的要求一向严格。”

  我看他一眼,“不过假使我是你,我就不写美姿。”

  “为什么?”他愕然。

  “人家每个月出两期,期期销十多廿万册,太流行了,这么流行,怎么可以?人人都看的刊物,怎么严肃得起来?”我强忍着笑。

  他怔住,认真的思索起来。

  他这个人最近有点走火入魔。

  评论家把所有的文章分为明类:流行作品绝非文艺,凡是文艺必须曲高和寡,然后又慨叹文艺刊物都关门,没有读者,一有人看,又立刻把该等作品打入流行类,这不是开玩笑是什么。

  我说下去,你要写文艺作品,就必须放弃广大的群众作读者,只被少数的评论家品赏,评论家本身有没有作品不打紧,他不会写,他会批评就得了。

  “能不能做到雅俗共赏?”他天真的问。

  “谁肯承认自己是俗人,所以你说,做不做得到?”

  “你真狡猾。”

  “社会的错。”我挤挤眼。

  “有时很坏的作品也能得到好评。”大成不服气。

  我笑,“噫!你妒忌,你够胆说人家的作品坏。”

  他沉思。

  “大成,别再想下去,出版社来催稿了。”

  “我还没有题材。”

  我怕他在一夜之间白了少年头。

  “你以前说的,大成,顺手拈来的题材最好。”

  “不可以,读者要求不一样了。”

  我很替他难过,他说过,一个写作人最怕碰到这种关口:文恩干涸。

  到家没多久,他便成为忧郁小生,深居简出,也不再接受访问,亦不搞宣传。

  我很怕他会得在本市消失。如果他一直有作品面世,那不宣扬也不打紧,怕只怕一无作品,二不露面,一下子他就遭淘汰。

  一日半夜,他打电话来,大成承继了许多候活晓治的习惯,他甚至不在白天与人聊天,因为他说黑夜令他觉得安全。

  他说他要写一本小说。(语气像他从前根本没有写过小说一样,一点信心都没有。)

  “用什么题材?”我怕扫他的兴。

  “我做了许多资科搜集,我要写三十年前的上海。”

  我不出声。

  这也很容易,随便找一个五六十岁的上海人,就可以从他口中得到一切资料,这有什么稀奇,很枯燥的题材,我看不出为何八十年代的读者要对三十年前的事感到兴趣。

  但我不敢发表意见,我怕他更加意兴阑珊。

  “战争场面很难写。”他说。

  “你可以写“冲呀”……”我忍不住说。

  “你再这样我真的不同你说了。”

  “大成,为什么一定要战争?”

  “战争铁蹄下的人民是伟大的。”

  “大成,我们不伟大吗?努力建设一个这样先进而繁荣的城市,每个市民都有发光出力,你为什么不在这方面取材?”

  “写一个富翁白手成家?”

  “不,大成,写一个中等阶层的白领在他工作岗位的斗争已经可以了。”

  “太普通了。”

  “我知道。就像画家说画人太不讨好,略为出错就吃不消兜着走。画鬼最容易,谁见过鬼?”

  “你见鬼。”

  “大成,无论写什么,别毁了你自己。”

  “你怕什么?”他诧异。

  我伯他会服食药物来刺激思路,又没敢说出来。人与人之间,已经长久没有正式交通了。

  “至要紧是写,”我说:“明天开始吧。”

  “我不想再写没有意识的作品。”

  “什么是有意识,什么没有意识,让读者决定好不好?”

  “读者最没有意识。”

  “这样说是很危险的。”

  “真的,谁写他们都看。”

  “那为什么美姿画报要出高价找你写?”

  “这是老板的虚荣心,他们喜名牌货色。”

  “那么开头你亦是寂寂无名之辈,你是怎么成的名?”

  “因为我比别人肯写。”

  我忍不住说:“大成,当然是因为你一直比人写得略好,读者与老板都对你有信心。”

  “是吗?”仍然自卑。

  我现在发觉了,要害一个人,千万别把那人批评得一文不值,要赞他,把他赞得上青天,下不了台。大成就是这样被害死的。

  我说:“大成,赶快写。”

  “我已经尽力,写不出。”

  “大成,千万别这么想。”

  “你会不会救我?”

  “如果我做得到,大成,我一定为你做,但别忘记我是外行。”

  “但你是一个读者。”

  “我说的话你又不相信。”

  “你说来听听。”

  “大成,我只有一句话,请写。”

  “这算是什么意见?”

  “大成,我觉得你已经住在一只茧里,很难接受外头的意见了。”

  说得严重点,他几乎已经病入膏肓,他一定要自蛹进化为蝶,事不宜迟。

  “快动笔吧。”我说:“我来帮你做大纲。”

  “真的,”他喃喃说:“你写得一手好字,我真惭愧。你懂电脑,我不懂,我会写字,你也会。”

  “会写字不一定会写小说。”

  “你太看得起我们了,不会写字的人,也会写小说。

  “出来看电影,大成,有几套非常好的科幻片子上演。”

  “我不想出来。”

  “别走进死胡同,我找人出来陪你聊天。”

  “谁?”

  我说了几个名字

  他沉吟说:“若果是他们,我情愿看电视算了。”

  “大成,你以前不是这样的,这些人纵有千般不是,也都是老朋友,怕什么?”

  “我心情不好,无话可说。”

  “你再这样,我放弃你。”

  “你明天还要上班,先睡吧。”

  “你又打算耗到天亮?”

  “你别管我。”他挂断电话。

  以前,以前大成不是这样的。当大成写得最多的时候一天要生产五千字,但每个字都有纹有路,每篇文章都拥有读者,每天他只工作三小时。

  那时他是神采飞扬的,热爱生活,也热爱朋友,一叫就出来,玩得痛快淋漓,有说不尽的话,发表不完的意见。

  他穿得时髦,吃得精致,略有空便去旅行,爱宣传时便接受访问,爱静时使隐居一会儿,一切率意而行,是一个有作品的艺术家,风度翩翩,成个人洋溢着气质。

  我真不知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种奄奄一息的样子。

  那时他根本不留意到本身的存在,天天工作,为读者服务,今天的他多么做作,又这样又那样,不外为着标榜自己,把读者丢在脑后。

  他丢弃读书,读者何尝不懂得丢弃他。

  我怀念过去的大成。

  他成个人变了,我渐渐不认识他。

  以前我们逛书店便可以消磨成个下午。

  逐本言情小说取出来研究,取笑别人的书名及笔名,打开来看作者附送的玉照,谁实际已是老女人了,谁又稍欠风骚,然后大成会取起他自己的作品,批评得一文不值。

  我们去乘地下铁路,如果遇见有人看他的作品,我便会打开话匣子,诧异地与那名读者攀谈:“好看吗?峻峰的小说好看?不会吧?”也不理人家怎么想。

  很多人以为我们在恋爱,其实不是的。

  此刻看来,未免庆幸我们从来没有恋爱,否则结了婚,他忽然之间要寻找自我,那可怎么办,由得妻女吃西北风,抑或男女平等,由女方来背家庭担子?

  所以这年头,女人的门槛也精了,很少人向往嫁艺术家,科学家专业人士之类越来越受欢迎。他们不但情绪稳定,收入也很稳定。

  又过几个星期,大成没有影子。

  在情在理,我都不能就此放弃他,我只得登门造访。

  下午五点,他还在睡觉。

  佣人说他在街上逛至天亮才回来,又狂写一轮至中午,才上的床。

  我很高兴,日夜颠倒不要紧,只要紧他在工作。

  进他书房一看,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写是写了,满地都是字纸,团成一堆堆。

  等于零。

  我拾起看,有些只写一个字,有些有两三行字,有些写了半张,也有全张的。

  至大的浪费。

  从前他写文章,如行云流水,运笔如飞,思潮汹涌,从不用真正绞尽脑汁,一切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写一本书比什么都容易,才情真正丰富。

  现在不知如何会这么困难。

  书架上四五十本书本本畅销,有几本特别受欢迎的已经出了精装版本,专供读者收藏……

  他退步了,不能再写了。

  我坐在他书桌前,感慨万千。

  忽然听见大成在背后说:“你来了。”

  我转头问:“难道不可以来看你?”

  他双目红如小白免,人很瘦,走到我身边坐下。

  “大成,这是为什么呢?”我呶呶嘴,叫他看地下的废纸。

  “写得不好。”

  “也许读者喜欢看呢。”

  “不能欺骗他们。”

  “言重了,如果他们觉得不值,下一本就不买了,你又不能骗他们一世,他们也是很精明的。”

  他点起一支香烟。

  “你抽烟!”我惊呼。

  “抽烟有什么稀奇?哪个作家不抽烟?”

  “峻峰就不抽烟。”我不服帖。

  “我就是峻峰。”他笑。

  “你是怪物。”我说。

  他抄起一本书向我掷来。我闪避。书落在地上。

  我拾起,爱惜的抚著书面子,这本小说叫“曼陀罗日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许他以后都写不出这样的书来。峻峰会不会从此消失?

  他听了好几次电话,都是出版社打来追稿的。

  我突发奇想:“我来替你写如何?反正现在外国有些出版社认人不认货,捧一个香艳的名字出来,其实是集体创作──当然,如果你打算拿诺贝尔文学奖,那是没有可能的。”

  “银行通知我,往来户口的数目已见赤字。”

  “但你还有美金储蓄。”

  他不响。

  我温和的说:“大成,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浪漫要宣告结束了。”

  “一百个奖也抵不上读者的支持,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对自己要求越高越好。”

  “定下小小目标,逐个完成,没多久你会发觉已经去到很高。”

  “可以吗?”他很怀疑。

  “可以。来,我们步出牛角尖如何?”

  他深深叹一口气。“我是怎么会做这一行的?女人写稿,还可以说是最佳副业,反正要嫁人的,写作好过打麻将,清高一点,男人也做这一行……真是,怎生得老?若干年后,白了双鬓,为了油盐柴米逐个格子爬,多么窝囊,我想到这里,心灰意冷,有谁要看五十岁老头子所写的言情小说?”

  我觉得事情的严重性。

  他可是要转行了?

  我勉强的说:“你离开五十岁,选有很长的一段日子。”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那一日终于要来临的。”他说。

  “你打算如何?”我惊问。

  “我打算罢写。”

  “不!”

  “我今年二十七岁,回头还来得及,也写了十年了,人家也约略知道我想到美国去读张教育文凭,回来谋一教席,转行,闲时或者写一点东西,但不是全职。”

  “那多可惜。”

  “有什么可惜?本市起码有五百多个作家,个个都觉得自己写得比人好。”他微笑。

  大成仿佛想通了,脸上有笑容有光芒。

  我说:“也是好的,读书总是好的。”三年后也许他会回心转意。

  “这一行跟做明星一样,趁着青春好年华,出一阵锋头,就算了,上了年纪做,不但落魄,而且猥琐。”

  “不可以这么说,有许多老作家写得又多又好。”

  “是吗,谁?”他问。

  大成伸伸懒腰,打一个呵欠。

  但我是这样喜欢看他的作品。

  我说:“停笔后你会寂寞。”

  “小姐,别忘记我入行已经十年,我不是新进作家,忙不迭日,在报上告诉人他吃过什么穿过什么,我早已渡过那个阶段。”

  “如果你忽然得到好题材,那怎么办?”

  “到时再说吧。”

  “什么时候去找学校?”

  “明天。趁今年十月入学。”

  他已经深思熟虑。

  真没想到他会有这样意外的决定。

  从流行小说到试图转变风格,然后急转直下,变为离弃这个行业。

  套句陈词滥调,简直是读者的损失。

  “读者耳根清净才真。”他笑。

  我拍手,“我知道,你写不出更好的作品,便要读书去,这跟女明星没有拍戏便上大学有什么分别呢?”

  谁知道他一口承认,怅惘的说:“真的,你什么时候听说金庸要转行读书求进步突破呢。”

  “我会想念你。”

  他长长呼出一口气。

  “我已经答应美姿杂志替他们写东西,不过不一定立刻动笔,几年后也许。”

  “写学生生活?”

  “少开玩笑,连牛津剑桥这种学堂一年之内都有上千成万的人毕业,我算老几,何苦野人献曝。”

  “仍然是老本行,写小说?”

  “再说吧。”

  我没出声,这里的一切,他舍得吗,房子要卖,朋友要分手,锦衣美食,什么都要放弃,去过纯朴的学生生活,可以吗。

  不过他已决定,逐步进行,他开始收拾行李,房子没有卖,租出去。食物开头有十箱,后来觉得不像话,扔掉一半,剩下五箱,还觉太多,再淘汰一半,先寄了出去。

  他又整洁起来,但性格已不如前,他变得很沉默,成个人成熟,真的像一件大事等着地去做似的。

  一个月后他乘飞机离去。

  又不见一个好朋友。

  我一直留意报章,等大成的新作出现,但没有。

  他给我写很长的信,说:“……也许等我生活与收入都稳定的时候,我们之间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我很高兴。

  他的名字在报章杂志上消失,人们暂时还没有忘记他,都说他是传奇人物。

  我很为他骄傲,又从头开始读他的小说,觉得百读不厌。

  我会等他回来。

  看看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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