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见过她四次。
她的名字叫玫瑰。
她比我大八岁。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十二岁,她廿岁。
那是一个夏天,我刚刚升了中学,不肯承认自己是孩子了,脾气很怪,声音在变,喉咙像小公鸡,瘦长个子,动不动面红,常常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父母都拿我没办法,反正每个男孩子都经过这一段尴尬时期。
有一天放学,我打完了篮球,一身臭汗,脏衬衫贴在背上,气喘喘的回家,佣人一开门,我就听见笑语声。家里很少这么热闹。
我先进厨房倒了一杯冰水,出来就看见她站在客厅中央,爸爸妈妈、兰姨、与一个年轻人,他们都在笑。
妈妈见到我就叫:“家明,过来。”
我走过去。近来父母常常让我见客人,表示我长大了。
妈妈说:“这是兰姨,你见过好几次了,这位庄先生,这是,唉呀,怎么称呼呢?”妈妈笑了,“如果叫玫瑰姊姊,你成了我晚辈,我不敢当,但你的年纪实在不过只可以做他的姊姊。”
这个叫玫瑰的女子转过头来,看牢我,展开一个笑容。
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笑脸。我呆住了。
今年我廿八岁了,我还是说我从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笑。
她浓郁的眉毛下是一双滚圆的眼睛,亮得像宝石,笑起来是弯的。雪白的牙齿,脸也圆,那是一个全神贯注的笑,把星星月亮太阳的光都装进去了,使我心抒。
她大概刚游完了泳,皮肤晒得红红,尤其是手臂,带一抹玫瑰似的颜色,看上去很舒服。脸上没有化妆,头发湿摆在脑后。
我看她,她也在看我。
然后她问我:“你几岁?”
她很神气,说话的姿态是飞扬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头。
我笑,不肯叫。
她说:“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着呢。廿岁?她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即使是二十岁,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软了声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说:“从来没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个,叫我一声好不好?”
爸爸妈妈、兰姨!那个庄先生,他们都笑了。
但是她这样的声音,这样的神情,叫我怎么拒绝呢?我乖乖的叫了一声“玫瑰阿姨”。我没有脸红,没有后悔,为了她,我肯叫。
妈妈脸上闪过一丝惊讶,我知道她心里奇怪,我是一个很固执的孩子,而且要面子要强。她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下子。
但是玫瑰乐极了,我认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经有一点胡须了。
玫瑰是第一个吸引我的异性。
我记得她的打扮。
当时的女孩子在她那种年纪,都爱穿旗袍,或是一条直上直落的裙子,尖头鞋、大手袋。脸上很多粉,唇膏是浅浅的,很不调和。
但她没有。
因为游泳了,她穿一条短裤,大腿是棕色的,细长但有线条,一件过头的毛巾T恤,一双旧的帆布鞋,就是这样。但是她长得真好看。
我当下连衣服也不换了,赖在客厅里看她,不肯离开。他们大人说话,我没有插嘴的余地,但是光听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烟,她喝拔兰地,她的姿势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过份,我觉得她与一般的女人不一样,她太自然,她太可爱,她太突出。
从话里我听出她有一个很好的家,只是父母守旧,不赞成她学画,但是她还是喜欢画画,一意孤行的走了出来,在外头一个人住着,姓庄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兰姨是她的监护人,现在她的生活由兰姨照顾着。
我很向往她。
脱离家庭是需要勇气的。学画画也是需要勇气的。
只是她在我们家里逗留了一会儿就走了。
爸爸妈妈送他们三个人出去。我有黯扫兴,我希望她会留下来吃饭。又有点羡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见要她。我想快点长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岁就好了。
我刚想回房间,看见茶几上面放着一只打火机。
她忘了带走她的打火机。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变了主意。我把打火机拿在手中,那是一只银登希尔。当时尚不大流行登希尔打火机,年轻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间,把打火机深深的藏在抽屉里。我不能解释这个举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样东西,因为我还没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后。
之后我的日子是平常不过的。
我终于长大了。
中学一年年的升级,没多久就毕业,再读预*。
我开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当我快接近廿岁的时候,我却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见过她一面。
但是但丁见过庇亚曲丝几次呢。
我常想:我终于长大了,我终于有二十多岁了。玫瑰呢?我现在可以与她说话了吧?六年前我只叫过她一声“玫瑰阿姨”,六年后我有资格与她攀谈了吧?她今年该廿六岁了。廿六岁的玫瑰最什么样子的?
我认识了很多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们都普通,她们没有六年前玫瑰的风姿。我永远忘不了玫瑰那个突然展颜的笑,她膀子皮肤上那一抹红。
她那只银子的打火机,仍在我抽屉里,这时候,人人手里都有一只登希尔了。
我过着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内我长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为我的卷发烦恼,因为有女孩子喜欢卷发。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胡髭。我的功课相当好。明年我会到英国去读大学。我还没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点也不愁。父母与我的关系很好,我尴尬年龄已过了。
当然妈妈会笑着跟朋友说:“家明这孩子呀,人人都说清秀。头发又留得这么长,又爱穿长袖子衬衫,手腕上套只银手镯,远看就像个女孩子。”
这么多朋友,就是不见玫瑰再出现。
兰姨只是来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没有机会问:“喂!玫瑰呢?”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见她了。
但我还是见到了她。
那个下午,在一间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见到了她。
乐队正在起劲的演奏,我停好了车子,走进酒店,就看见她坐在妈妈对面,左手边是兰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认出来了。
我的心惊喜地狂跳着。
刚才母亲叫我去接她,我还勉强呢,没想到一来却见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一步步的走过去,向着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脸。
啊!仍然是那样的浓眉,每个女人都拔眉毛,她还是留着浓眉。我注视她的脸,六年了,她一丝没有变,一点没有老,不过脸上的稚气与圆味没有了,下已略为尖了一点。她没有变,她垂着眼,睫毛重得很的样子,她仍然在抽烟,有点心不在焉。
她没有抬头。
没有看见我。
她穿着一件丝衬衫,胸前三粒钮子没有扣,颈上悬一只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衬衫外是一件-皮外套,配-皮长裤。她真是美。难以形容、突出的美。
认为她美的,不只是我一个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没有笑,是不是不快乐?为什么她会不快乐?是谁令她不快乐?
她的头发剪得这样短,比我还短,低着头,我看见她后颈是雪白的。她多久没晒太阳了?
我兴奋的看着她。六年了,我想念了她六年。我该说什么话呢?
妈妈看见我了,“家明,过来,干吗傻傻的站着?”
我走过去,我忍不住低下了头,看着玫瑰,我俯下身子柔声问她:“你还记得我吗?”
她抬起眼来,怔住了,她眼睛有点茫然的神色,她当然忘记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了,谁会记得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我不怪她。
她的脸色有点不大好,心不在焉,微微蹙着眉尖。
我说:“我是第一个叫你玫瑰阿姨的人。”
她想起来了,嘴角的笑意缓缓的漾开,溅到眼睛里去,不是十分开朗的笑,到底也是难得的。
“家明长大了很多。”妈妈在旁边补充。
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叹一口气,“孩子长大得真快。”她说。
我在她身边坐下。
她瘦了,瘦了很多,六年前那种小女孩式的夸张动作已经消失了。她默默的捧着一杯咖啡喝,手指是纤长的,指甲很长,没有指甲油,一种透明的红粉。放下杯子,她取起了烟,手有点微微一抖,她神经有点紧张──为什么?
兰姨与母亲絮絮的数看家常。
我逗玫瑰说话。
她喝完了咖啡,叫了威士忌加冰,下午的咖啡座最热闹的,人来人往,烟雾迷漫,音乐混着人声,但是我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她。
她问我,“你几岁了?”还是平常的问题,心不在焉的。
“廿岁。”我说:“中学毕业了。”
“有什么计划?”她淡淡的问。
“我在考大学,最理想是到剑桥去。”我说。
“是的,”她点点头,“剑桥很美,尤其是那条河,蒲公英种子夹在柳树中飞扬,到处是青苔,阳光根本没有气力透过那么深的绿,很美。”她像自言自语,但是又笑了。
她吸着烟,她的打火机换了,是一只金边镶紫红漆面的都彭。她用打火机很考究,她没有一处不精致,但是随身却又散着一种不羁。
我问:“你去过剑桥?”
“很多次。”她声音是低的。
“你会再去?”我问她。
“我不知道。”她答。
我们说话的声音很小,但是我听得见她,她听得见我。
我说:“你记得吗?那一天,你游泳回来,头发还是湿的,坐在我家客厅,那是我第一次见你。”
“是吗?”她尽量在想:“多少年了?我很久没有游泳了。”
“六年。”
“你还是一个孩子呢!”她惊奇的说:“记性太好了。”
我笑着点点头。
她说:“我那个时候大概很胖,光吃不动脑筋。”她解嘲地笑笑,“连我都不记得最什么样子了。”
她唱了一杯威士忌又一杯。
兰姨阻止了她,她耸耸肩。她有心事,她不开心。她人在这里,心根本不在这里。
妈妈没一会就说要走了。我没有法子,只好站起来。
我对玫瑰说:“下次见我,你会认得我?”
她注视了我一会儿,点点头。
我很高兴,我相信她。
我开车与妈妈回家。
我问:“妈妈,我们下次请兰姨与玫瑰吃饭。”
妈妈看我一眼,“玫瑰阿姨明天就动身了。”
我一怔,“走?去哪里?”
“去巴黎。”妈妈答。
“去学画?”我记得她是画画的。
“你记性倒是很好。不,不是去学画,她与开头的那个男朋友,那个姓庄的,分开了,兰姨让她到外边去散散心,不过是三两个月要回来的。”
“怎么分开的?”我问。
“我们怎么方便问呢?”妈妈笑着说。
“她难过吗?”
“没有很难过,只是有点心不在焉,大概是不开心。这年头,也无所谓,”妈妈感喟地,“男女关系越来越平常了。”
我不出声。玫瑰很难过,我看得出来,她有种沉着的哀伤,不过套母亲的语气:这年头,总是哭哭啼啼的女人比较得人同情。在别人眼里,玫瑰是不在乎的。
我当下说:“等她回来,我们请她吃饭。”
“好。我倒是喜欢她的,她长得好看,做人也大方,很有派头。连兰姨也请了来,大家聚聚。”
听见妈妈称赞她,我很高兴。
找问:“刚才是怎么碰见昀?”
“完全无意。她与兰姨自航空公司出来,路上碰见的,兰姨便跟我说了说她的事。女孩子长得出众,未必是好事,总带点怪脾气,如果玫瑰笨一点,也就安份守己的做人太太了。”
但天下也得有玫瑰这样的女孩子才好。否则都嫁了成了人的太太,我们还看什么风景?况且不见得玫瑰就不是好妻子!如果玫瑰与我一样年纪,我就一定去追求她。
她走了。
没有回来。
她在巴黎仿佛住定了。
搬了几次家,连兰娘也没有她的确实地址。
然后我考到了剑桥的达尔文学院,九月就乘飞机到伦敦。
我总想有机会见她的。
第一个假期是圣诞节,我千方百计的向妈妈打听到玫瑰巴黎的地址,过了海峡到法国,叫计程车直接驶到她家去,只在车子窗口远远的看到那座出名的铁塔。
天气很冷,但阳光很好,我花了很贵的车费,找到她的门牌。她住的房子不算讲究,只是一幢公寓,门口有十几个门铃,可见住客很杂,不过巴黎总是巴黎,房租恐怕已经非常不便宜。
我按铃。心跳得厉害。
房东是一个老太太,她来开门,知道我的来意后说:“玫瑰小姐到马赛去了。”
我站在她门口,泄了气,动弹不得。过了半晌才留下了字条、地址。很抱怨自己冲动,没与她联络就摸了来,原想给她一个惊喜,谁知世界上的事不巧得很。
我没精打采的参加了一个旅行团,胡乱走了一趟就回剑桥。巴黎给我的印象很坏。
她没有回信给我。
是的,王家明。两百多个中国男孩子都叫家明,看样子她又忘了我了。我唉声叹气,精神不振,没有恋爱就生有一种失恋的感觉。为什么她要比我大八年?
后来我认识了很多女孩子,但是我始终在寻找着另一个玫瑰,她那天下午那种茫然与失意,比多年前的神采飞扬更为吸引。
第一年我没回家。
第二年爸爸妈妈打电报来叫我回去。
到了家,我才发觉我真长大了。我很独立,也很冷静,反而照顾起爸妈,他们很快乐,暑假过后,我还是要走的,到底见过父母了。
妈妈不担心我的头发长短问题。
她很小心的问我有没有女朋友。
她的意思是不喜欢外国人。
我笑说:“放心好了,带洋味的中国女孩子我都不要。”
我心里只有玫瑰。
在家那么久,我只穿一件旧蓝布外套,上面钉满了英国各郡的徽章,都是我到过的地方,妈妈不喜欢这件破衣裳,很有意见。我一笑置之。
妈妈喜欢给我介绍各式各样的女孩子,我也一笑置之。我抽屉里仍然故着那只打火机。
我看见了玫瑰。第三次看见她了。
这一次运气特别好,只隔了两年。
我从外边回来,兰姨在与妈妈诉苦,我一见兰姨,马上想到玫瑰,马上想到思念之苦,马上想在兰姨身上寻蛛丝马迹,我不肯放过这机会,上去缠住了她。
兰姨先是惊奇,“呀,你长得这么高了,”她说:“回来度假?你妈妈福气真好。唉,我还是老样子……玫瑰?啊,她回来了,在郊区租了间房子,专心画画,说专心,还不是那样子,在法国耽了半年,再下去不得了,我把她拉回来的,叫她去散心,她大解放了,做她这个监护人,真不容易,快三十岁了,她还像孩子一样……你想见她?我正去找她呢,你跟我一道来吧。”
我乐不可支,开车把兰姨送到玫瑰的家去。
那一天很热,她住的屋子门口有一株两人合抱、火艳艳的影树。唉,英国风景再美丽,就是没有这种逼人而来火辣的感觉。
门没有锁,兰姨推门而人,一面皱着眉头。
玫瑰的家不像一个家。
柚木地板很亮,铺着一张极大极美的天津地毯,蓝杏两色,地毯一头放着青瓷中国大花瓶,里面插着大篷大篷的干花,褐色的、米色的。屋顶上吊下来无数的玻璃珠玻璃球,又堆着画、画架子、颜料、画布、笔,屋子里空宽得很。
但没有开冷气,热浪是惊人的,透过露台上的竹帘,阳光一丝一丝投在墙壁上,墙上挂着一幅字,写得龙飞凤舞:“记得那年花下深夜初识谢娘时水堂西面画廉垂携手暗相期惆怅
晓莺残月相别从此隔音尘如今但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我怔住了半晌。
全间客厅可以坐的地方只有一只大樟木箱与一张摇椅。
兰姨当然讨厌这里,她叫着:“玫瑰,玫瑰!”
一阵风来,露台上的铜风铃、贝壳风铃一起响了起来。
玫瑰出来了。
她胖了很多,但看得出是那种结实的胖,赤脚,一条破得深深浅浅打补钉的牛仔裤,一件芝土布的衬衫,没有内衣,她丰满的体型包在这种原始的衣服下,像重诺亚笔下的女人,脸颊是红的,皮肤崩紧着,闪着光,浓眉下的眼睛充满了笑,她向我们走来。
她厚厚的黑发束在顶上,盘成一个髻状,插看一枝玉簪。这样不中不西的打扮,就在她身上,才显得奇异的美。她比两年前反而年轻了,添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野气。
我难以自制的趋上去。
她看着我,她问:“家明?你是家明吧?”
我点点头。
她坐下来。
我点点头,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她从茶几上拿起了一只盒子,打开了,里面有烟丝,她拿纸张卷好了一枝烟,用卡地埃打火机点者了,把烟以食指与拇指轻轻拿着,一口口的吸。
我狂喜,我终于找到她了。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从房间里走出来一个外国男孩子,金色的卷发垂在肩膀上,眼睛翡翠似的绿,一件汗衫,一条长裤,手里拿青一杯饮料,杯子里的冰块与玻璃撞得叮叮发响,混着风铃的声音。阳光使我目眩,我知道我又来错时候了。玫瑰自他手里接过饮料喝了一口,他自玫瑰手里拿了烟过去吸。
我来得不是时候。
兰姨交待了几句话,就走了,我也走了。我来得不是时候。
缘份就是时间,这是对的。
这一次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暑假过后,我回去读书,一直读到毕业。父亲最大的愿望是要一个博士儿子,我就让他达到愿望望,我没有让任何人失望。我回家找了一份工作。
我认识了更多的女孩子,但是没有一个真正合我的心意。
有时候我与她们出去一次,两次,但从来没动过要结婚的念头。我觉得她们的不足,做女朋友就可以,妻子?妻子到底是一辈子的事。
对我有兴趣的女孩子很多,我一点也没有大言不惭,我尊重她们,但也避着她们。
我廿八岁了。
妈妈开始焦急,她要我结婚。
我常常用微笑推搪她。
我的老板不多久就知道厂里这个人,他很赏识我,要请我吃饭。夜饭设在他家里。我必需去,于是我一个人去了,他很惊异,他问:“没有女伴吗?家明?”我摇摇头。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了,但老得很风趣,不讨厌。
他招呼我到他的书房里去坐,他是个风雅的有钱人,家里布置得豪华,不过相当含蓄,我拣适当的话说,他很喜欢我。“我们需要你这种青年。”他由衷的称赞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他抬起头来说:“啊,家明,来见见我太太。”
我转身,我看见了玫块,我完全呆住了。
玫瑰春到了我,也怔了一怔。她放肆的着着我。我侧面的着着她。第一次,第一次,她开始真正的看我了,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现在是男人了。
她嫁了人,这个人是我老板。
嫁了多久了?怎么认识这有钱老头子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会放她走了。
她没有提出以前见过我,我们三个人坐在一桌吃饭。我暗暗留心着她,她嘴角凝笑,晓得我在留心她。这就够了。我不觉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认得她,那时候我的老板不晓得跟谁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宽身的绣花旗袍,头发梳在脑后。并没有多老,但是皮肤变了一种颜色,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经的捧着饭碗,拿着一副银筷子吃饭,这么文静,这么贤淑,我莞尔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面目冯?
这顿饭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着一只灿烂的大钻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画画了?她真的修心养性了?
不,不,她是不会老的,像她这样的人,是不会老的。
饭后我们闲聊,她丈夫去听一个长途电话,留下我与他在书房里喝茶。
我试探的说:“很久没有见面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问:“我们见过面吗?”好像真的一样。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紧,至少我现在吸引她,这就够了,但我得提醒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里,直至现在。
我低声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里闪过复杂的神情,她想起来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来了。
她微笑,浓眉如昔,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说:“我老了。”但是口气一点也不遗憾。
我摇摇头,“你没有老。”我说。
“刚才一见,我只道在哪里碰着过,只是想不起来,你不怪我?”她问,问得那么缓柔的、腻性的。
“我永远不会怪你。”我说。
我拿起我的拔兰地杯子,走到她身边去,站在她面前,她仰起头,带点迷惑的看着我。我几乎可以嗅到她的发香,我整个人有种溶化了的感觉,溶在她皮肤的磁白里。
我等了这么久。
她终于说:“你长得很漂亮,家明,有时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闪看无法泯灭的野气。她丈夫没有办法制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脸。我不觉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经在印象里物过她无数次了。
这一次我不会让她走。
我在她身畔轻轻的再说一次──
“玫瑰阿姨。”
这是我第四次见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终于得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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