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跟他女走了以后,每个人都说我风度好,处理得漂亮,连我自己也觉得难能可贵,姿态大方得近乎浪漫,只有戏中的女主角才会这么做。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的,真相同表面有很大的出入,但是我不想表露出来,因为没有人能够帮我。
每夜,落班之后,回到家里,我斟杯威士忌加冰,对牢书房间的一面空墙,诉说我的滴血的苦楚。
细节不欲多提,整个人濒临精神崩溃,但仍设法维持清醒。
然后我发觉我变了。
自尊心受到很大的损害,自信丧失,有点自暴自弃。
往日在工作上遇到挫折,会得一笑置之,从头奋斗,不放在心上。
最近即使是写错日子这种小事,都会引起惆怅:真没用,抓不住男人还情有可原,怎么年月日都弄错?王小珊王小珊,你倒底懂得做什么?
自怨自艾成了习惯。
又开始多心。
老是觉得亲友都在背后说闲话,所以不肯出外见客,渐渐孤独起来。
朋友是要常见的,一次两次不出来,人家也就不再来叫,谁没有谁不行呢。
我另外结识一班人,开始到同事家打麻将作消遣,看到人家丈夫殷勤地服侍妻子茶水,非常感慨,悻悻然斜眼看那些品貌皆不算出色的妇女,内心有点妒忌──何德何能呢,心想:也许是前辈子做了什么好事吧。
继而自怜,我长得也不差呀,学识过得去,堂堂留学生,也颇懂得打扮,却连一个普通的男人都留不住。
眼看这些女生都做了医师夫人,董事长夫人,要房子有房子,要护照有护照,这么有办法。
独独我一个人憔悴不堪。
没道理。
新朋友不知道我有心事.以为我作风如此,沉默寡言。
所以要找新朋友,贪他们不知首尾。
应酬完毕回到家中,也不见得有什么高兴,通常嘲笑地大声对墙壁说:“我还有健康,我还有工作。”
多出来的时间,用来打扮自己。
以往一直没有改发型,因为男人都喜欢长发,因为短发需要大量修饰时间,所以没有勇气实践,这下子立定心意剪掉二十公分,看上去年轻十年。
头发多,贴头皮剪,有种稚气,不过每半个月要修理,与男士一样。
我又放弃了高跟鞋,开始穿凉鞋,足趾修得干干净净,平跟鞋有它的方便,也有它的标致。
一不做二不休,连衣著的模式也跟著变,买比较便宜的,随和的便服,全棉、疏爽,舒适。
化妆也淡了,不知不觉改变形象,从一个矜贵明艳的事业女性一变而成为大学生风味。
办事的地方最上路,大内高手如云,卧虎藏龙,并不计较职业外表,只讲究工作能力。
我把自己隐藏在工作里。
下了班看书,最近读水浒传,青面兽杨志(他不是脸色发青,只是脸上有一塔青痣)卖刀,捧著那把刀三日,乏人问津。
偌大的东京,竟无一人识得宝刀。
我马上有感触,觉得自己好比那把刀。
唉,竟这样胡思乱想。
世界越来越小,自我越来越大。
难道人们说老姑婆怪僻,我已缓步进入那个世界。
苦笑苦笑。
真没想到一个男人可以令我这么衰老。
当然不值得。
我倒是没有立志要另找一个更好的来扬眉吐气,终归能够为你争口气的是你自己,靠男人是很落后渺茫的事。
我也开始读红楼梦。
适合失恋的人看,作者永远站在情场失意的林黛玉这一边,十分偏私,林妹妹并不可爱,甚至是讨厌的,但作者很明显的爱上她,非常护短。
看到落魄的情节会得哭出来。
心静、心哀、心死,才能好好看这样的书,飞扬跋扈之时,还是看悉尼修顿、马里奥普索算了,对我来说,书只有两种:好看与不好看。只要阅读性强,中外古今通杀。
阅读之余,偶而也出去走动,错不在我,我不必进修道院吧。
但本市地小人挤,不由你不信邪,一出去就碰见人家之新欢。
真是神采飞扬的,本来认为自己不差,同人一比,顿时矮一截。
做人要公道,谁是谁非是另外一件事,她比我年轻是事实,比我好看也有目共睹。
只见她戴著大耳环穿著大花裙,十分鲜艳活泼。
我偷偷溜走。
过几天也买了同样的衣饰,在家偷偷穿著,照镜子。
发疯了。
一个人发起疯来是这样子的。大胆的女同事叫我出去玩。
怎么玩?
我实说:“怕脏。”指的是感觉。
她们却视之为俏皮话。
开始喜欢嘉菲猫。史诺比太纯,吃亏,我就是吃了大亏。
也开始抽烟,一天抽不了五枝,怕浪费,用一只小小塑胶储藏盒收起,防潮。
朋友发觉我有性格。
不美只好有型,最佳形容词,吊儿郎当,标新立异,懒洋洋,都是有型。
致力于吃。
到肉食店去买冷藏鸡翅膀,回来调味,搽蜜糖,放娲炉里烤廿分钟,香得不似人间有的食物,开一罐沙士,用面包夹花生酱,吃,撑死是理想的死,这一顿可增一公斤。
所有的矿泉水与沙拉俱往矣。
我不敢去旅行,太多单身女人做旅行专家,哗,啥地方都去:康城、纽约、卡曼都、津巴布韦……回来绘形绘色的讲其艳遇及见识,一本照片本子到处传闻。
也怕忽然致力于事业,要卖命便早卖,到三十余可位极人臣,等破男人扔弃才努力,还有什么好机会?
还有,也决不会出去学这学那,学啥个鬼,老狗学不到新意。
咦,这么说来,倒还没有乱了阵脚,是不是还有得救呢?
我坚持支撑下去。
我对牢墙壁大声说:“魔镜魔镜,请替我作主,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镜子不答话。
于是我走过去贴著墙壁,似做卡通,以魔镜的身份答王小珊:“不久会有爱你的人,手持金盾,前来打救。”
这样的神话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其实我从来没要追求名利。
只要那位仁兄肯对我好,婚后各自出一分力,日后养儿育女,也就是一辈子了,我没有野心。
可是他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于是我神经兮兮对牢墙壁说话。
早结婚有很大的好处,省力气省金钱,现在看样子无此可能,大可酸葡萄的说一句:早婚可惜,迟婚使人有机会将眼光放远。
迟婚最可怕的地方是过了期限,生不出孩子。
可爱的婴儿。
大表姐早婚,她女儿也早婚,祖孙三代走在一起,令人艳羡,分别是四十岁、廿岁与一岁。
四十岁的女人还可以很年轻,大表姐往往牛仔裤球鞋一度去照顾孙子,那小东西叫婆婆的时候,旁人听得下巴跌下来。
真不简单。
这个小孙,是咱们的成人玩具,他是通灵的,完全懂得大人在说什么,极少哭闹,很受欢迎。
因为空下来了,最近时常自告奋勇为照顾婴儿。
他什么都好,就是混身太软,费九牛二虎之力才抱得起,心理负担太重,情愿将他放床上,可惜他又爱蠕动,所以带他是相当吃力的一件事。
周末带宝宝,偏偏该日有同事跑上门来借东西。
我有一只电脑打字机,轻巧方便,同事甲想来试用,如果满意,她也要买一架。
木来她来不要紧,偏偏她带著异性朋友。
我抱著宝宝,披头散发去开门,腋底还夹著一只奶瓶,看到有男人,几乎找地洞钻。
倒底还没嫁人,还想留一个好印象给异性,这种景象传了开去,死无葬身之地,那里都不用去。
我瞪大眼晴。
女同事说:“还不招呼我们?这婴儿是谁,好漂亮。”
那位男士太懂事了,立刻使一个眼色,像是说“问这些私隐来做什么?”
我招呼他们进屋子坐。
客厅乱成一片,我腾不出手来,同事替我接过小孩,叫我去拿打字机。
我顺便斟了茶。
宝宝怕生,开始扁嘴,我把他放进玩耍篮内。
没有比这更难为情的事了。
我把打字机的操作性能说一遍,女同事没有心情听,不住的逗婴儿玩。
“太可爱了!”她不住惊叹。
女人就是女人,你看。
结果她男伴掌握了打字机的功能,她没有。
女人在事业途中有太多旁骛,婴儿尤其是致命伤。
她说:“真想马上生一个?”
我说:“很麻烦的,别看他像天使,半夜哭个不停,就好比恶魔。”
他们笑。他是个很登样的年青人。唉,但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是你的什么人?”同事还在追问。
男伴白她一眼。
她笑说:“放心,王小珊冰清玉洁,这断不会是她的私生孩儿。”
现代女性说话大胆,叫男性脸红。
我微笑,乘机解释:“我是这孩子的姨婆。”
“哗!”他们惨叫一声。
谁还敢说孩子可爱?一开口叫人大家都升级做公公婆婆。
一层冰顿时融解,这一对在我处逗留成个下午才走。
人家总能找到更好的人。
人家一晃眼就能把自己嫁出去。
人家总能不劳而获,一切由男方供给。
人家总会得化险为夷。
人家能够求仁得仁。
人家总能够得心应手,心想事成。
人家……
我对宝宝说:“来,我们去问魔镜,你姨婆几时修成正果。”
他睡著了,晚上由他父母把他带回去。
我坐在露台喝酒,也不怕醉死。
屋子非常近海,有船只停泊,倒影是一道道金光,如此良夜,那抛弃我的人不知在做什么,也许在筹备婚礼。
想到这里,索然无味,上床睡觉。
做了许多恶梦,梦中年届四十,未婚,扑来扑去找工作,被社会唾弃,要多黑有多黑,怪叫起来,惊醒,发觉实际情形并不比恶梦好多少,冷汗更浓,深深太息。
天亮,红日冉冉,昨夜梦境忘一半,又开始游戏人间。
男人不大喜欢我这种类型的女人,男人喜欢娇小的、俏丽的,会说会笑的女子。
要不就做首屈一指的性格女,男人亦会把她们当手足弟兄,惺惺相识。
最差是我这种半天吊,半桶水。
那打字机还有下文呢,甲买了一架,乙也喜欢,听说我有折扣,都叫我同代理商联络,皆是知情识趣的人,事后要请我吃茶。
我首先的反应是拒人千里。
噫,要我做了头发换了衣服外出吃杯茶,才不干。
他们都不放过我。
“出来!同你介绍男朋友。”很大的应允。
“你知道我喜欢什么类型?”反唇相稽。
“说呀,什么类型都有。”
像金刚就不错。
一日在电视上看这套旧片子,真的,金刚很过得去,丑是丑一点,但他爱惜女人,保护她,肯为她牺牲。
我微笑了。
星期六中午,还是人情难却,抵达现场。
都一双双一对对的,精力充沛,嘻哈谈笑,打算直落玩到半夜。
吃到一半,有单身汉上来,大概是走两桌,第一桌有瞄头就不来了,第一桌乏味便到这里来瞧瞧,我觉得自己似菜牌上的一道菜。
顿时眼观鼻,鼻观心不言语。
心里面百分之一百不服,不行,下次要反败为胜,反被动为主动,待我也到处观察入微,走三桌又如何,每处逗留廿分钟,看有什么合适的人。
为什么要那么笨,呆坐此地,含羞答答的等人来拣货,咄!
嫁了人的女同事可以大胆笑谑地说话,她们有人认头,她们的配偶没有异议,也就不关旁人的事。
单身女人一放肆就烂塌塌,谁都怕。
最难做的人是超过廿一岁的单身女,动辄得罪。
离过婚的又还好些,索性可以装一个阅人多矣,见识广的样子,离过两次婚更好,简直除死无大碍,什么都可以摊开来,豁出去。
所以他们说,一定要结两次婚。
放下杯子,我推有事,离开现场。
二十出头,还不必做得恶形恶状。
在电梯里,碰到从前那一位。
我一震,不想同他打招呼,马上架上黑眼镜。
他与亲人一道,不知是否与我一样心思,也没有同我说话。
大家是一定看到大家了。
没话好说就是没话好说。
顶多问句好吗。
不好也不能哭,也不能倾诉。
问来作甚,答来作甚。
电梯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总共三两分钟的时间,恍如一世纪。
我默默看著他背影,从前可以搭住他肩膀,响亮的吻他的脖子后面,现在这权利已属别人。
奇怪我心境却很平静。
电梯到楼下,大家鱼贯而出,他忽然转过头来,叫我:“小珊。”
我仰起头,“啊,好吗?”
这两个字真是天底下最大的废话。
他很殷勤的说:“你气色很好。”
“化妆而已。”
“胖了。”
“嗳,爱吃。”
“还在原来地方做事?”
“唔。”
“听说升了级?”
“没有哇,谁说的?”
“听人提过。”
我们已经走到门口。
大太阳照到我身上,炙然,我用手遮著额头,“再见。”我说。
“有人接你吗?”
我不答。“再见。”我转头走开。
有点似落荒而逃。
再说三个钟头也不管用,陌路人就是陌路人。
从此萧郎是陌路,他偏偏又姓萧。
真奇怪,居然还认得我,头发短那么多,人胖那么多,又相隔那么久。
并且他不停的说话,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似的,神经紧张。
我佩服自己镇定,不像是打败仗的人。
这原本是天大的侮辱,只不过我接受得好,一切深仇大恨如泥牛入海,无影无踪,半年过后,连我的仇人也忘了他险些儿杀掉我。
而我逃得小命,居然若无其事。
瞧,本事不止一点点吧,唉,谁没有一两招护身之宝呢。
不不不,我并没有忘记,怎么可能,一切牢牢记在心头,吃一次亏学一次乖,不过表面就不必露出来了,不要解释,不要抱怨,不不不。
我怅惘的想,本来我可以活到一百二十岁,经过这次内伤,顿时减寿,大概起码要少活六十年。
再失多一次恋,真会立刻翘辫子,以后的日子,焉得不步步为营。
表姐说:“哼,这好叫内伤?我同你说什么叫内伤,当一班同事数人,人人于同一日升职,而阁下独独留任原职,却又因经济情形不能辞职,还得强颜欢笑在第二天早上爬起身继续上班,这才是内伤!随后又发觉学历潜力最好的是阁下,而阁下升不上去是遭奸人所害,嘿,真想杀人,可是形势比人强,不做吃什么?硬生生忍气吞声,难怪人会生癌。”
我不敢言语。
“失恋算什么?街上有的是男人,待你年薪六十万,宿舍一千平方米,公司供给汽车司机的时候,你怕找不到男人?有的是沧海水,有的是巫山云,你少担心。”
我吐吐舌头,那么偏激,大概是家务做腻了。
做家务本是最佳运动,但重复又重复,闷得发疯,天天抹那几张桌子椅子,天天熨那几件衣服,每日要吸尘,朝朝洗浴间……
一定要请女佣做,不然人生一点意义都没有了,光是洗完煮,煮完吃,原始过原始。
佣人告假的时候,家里通常一团糟,周末提起劲来狠狠收拾,不错是略为整齐,可是到了星期一,又乱成一片,于是干脆不做。
婚后不知谁做家事?
这些不算细节,是每日都要面对的难题,婚前一定要坦白。
我学精了,以后择偶,头脑一定清醒。
不过那人在那里呢?
别去想它。
不知道如何处置自己,好像有一半魂魄不知所踪。
尽管他们都说“小珊不知担心什么.包管一下子就找到更好的人”,我还是闷闷不乐。
打败仗不是光荣的事。
我们散开的原因非常简单,他开始约会别的女性,我们认识已有两年,两年之后他混身发痒,一次两次三次被我发觉同别人去看戏听音乐,他的时间不再留给我专用,我要找他非常困难,需要排期。
闻弦歌而知雅意,他并不隐瞒行踪,分明有意要我知道消息,知难而退。
我成全他。
外头人把我看得太潇洒,其实我给他机会已有一年.也很盼望他回头,只是他没有。
走了三年,他也不好意思直截了当公开把我休掉,大抵是要给我下台的机会,我当然没有大哭大闹,诸人问起,只说意见不合。
嘿,意见不合,误尽苍生。
他大概是厌倦了我,我有自卑,自觉个性乏味,不及他女婀娜多姿。
他暗中给我面子,有人问他“到底谁扔谁”,他总是说:“我这付德性,自然女方不要我。”
人问我,我也不约而同说:“如我这般白开水女人,当然是男朋友甩了我。”
他说假话,人家当真,因为我从没张扬过,而女人很少这么大方。我说真话,人家以为是假话,因为女人很少承认被扔。
事情更加迷离,不过都赞我们好风度,内出血,没人知。
他身边有许多女孩子.最后固定下来的,是那个很时髦的大耳环女郎。
我戴耳环不好看,─粒头珍珠或钻石尚可,大耳环就是不行,因为心中不服气,近日来很少戴耳环,在首饰店看到耳环.立刻别转头。
我并不比谁更大方。
我没有炸起来,是因为我比别人自爱。
似我这么可爱的女子,倘若找不到更好的男人.皇天无眼,瞧,越来越会得安慰自己。
在很困苦的时候,对墙壁说话的巧技也越高,若果隔墙有耳,那双耳朵准会滴出耳油。
初初决裂,天真地以为表明心态.或会令他就范,等他打电话来说后侮,足足等了一个月。
他没有打来。
好不容易脱身,还打来干吗。以前一天打七次是以前的事。
分手后只觉时间奇多,足够再世为人/重读文凭/休养生息/写一本文艺巨著。
一年之后,我终于心死,不再去想那件事。
终于痊愈那一日,自己并没发觉,听见同事租游艇出海,我把头伸过去说:“我也夹一份。”
“携不携眷?有眷五百,无眷三百。”
我苦笑,“两百买个眷?真值得。”
“你只要来就有,我们通知叔伯兄弟,叫他们把单身汉都带来。”
我咕哝,“一天到晚狼来了,手头却没有好货。”
众哗然。
我出去买件电光紫的一件头新式泳衣,免得单身汉也说船上没好的货。
又去熨了头发,免得湿水后光看头似小男孩子。
如此兴致勃勃及讲究.可见战伤已好得七七八八。
周末是个艳阳天,一船都是人,挤得我怀疑船会沉下去,但没有。
船上有好些小孩,有个叫罗拉的小女婴,才一岁多,穿粉红色比坚尼,对我一笑,要了我的老命,心花怒放的同她玩,忘了卖弄风情。
忽然有人同我说:“他们告诉我,你已经做了姨婆。”
我抬起头,“你是谁?”很讶异。
那年轻男人笑:“我未来大嫂,是你的女同事。”
我打量他,唉,个子略矮,发式有点过时,肩膀在脱皮,怎么看都不似白色武士。
不过双目明亮,笑容活泼,也有可取之处。
我只得向他点点头。
“喜欢孩子?”他问。
我又点点头。
这是复国的机会,不得轻易放弃。
我展开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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