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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 帝国烽烟

祭秦论 第二节 历史实践与历史意识的最初分裂

作者:孙皓晖

  西汉以对秦文明的评判为轴心,历史的实践与意识出现了最初的分裂。

  历经为祸剧烈的秦末之乱与楚汉相争,西汉王朝终于再度统一了中国。当此之时,如何面对秦帝国及其母体春秋战国时代,成为西汉建政立国最为紧迫的实际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直接取决于主导阶层的历史意识。所谓历史意识,其轴心是社会主导阶层的文明视野,及其所能代表的广泛的社会利益,而绝非领袖个人秉性与权力阴谋所能决定。文明视野与社会利益的广泛度,有一个具体的基准问题:对待秦帝国所开创的大一统文明框架,是全面继承还是另起炉灶?

  从中国文明演进的历史意义上说,西汉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具有特殊意义的时代。这一特殊在于:西汉处在中国原生文明之后的第一个十字路口,最具有发生种种变化的社会潜质,最具有重塑中国文明的种种可能。一言以蔽之,西汉王朝承担着“如何承前,如何启后”的最重大的历史课题。唯其如此,西汉王朝的历史抉择,显得特别的重要。

  西汉的开国阶层,基本是由秦末各种社会职业的布衣之士组成的。其中坚力量之中,除了一个韩国贵族张良,刘邦集团的文臣武将大多由吏员、商贩、工匠、小地主、游士、苦役犯六种人构成。而刘邦本人,更是典型的秦末小吏(亭长)。虽有职业的不同与社会身份的些许差异,但就总体而言,他们都处于平民阶层。这一广大阶层,是孕育游离出战国布衣之士的社会土壤,其中的佼佼者,几乎无不具有战国布衣之士的进取特质。从社会意识与历史意识的意义上说,当时的士人阶层,是对历史与所处时代有着相对全面、客观、清醒认识的唯一社会阶层。基于这种社会根基,刘邦集团的种种政治作为,一开始便与项羽集团有着种种较为鲜明的反差。对待秦文明的基本态势,刘邦集团与项羽集团更有着重大的区别。项羽集团作为既得利益的丧失者,对秦文明恨之入骨,既彻底地有形摧毁,又彻底地精神否定,灭秦之后则完全复辟了诸侯制。刘邦集团则虽然反秦,却对帝国功业与秦始皇始终有着一种实实在在的景仰。对于帝国文明框架,则一开始便采取了审慎地权衡抉择的做法。

  汉高祖刘邦到汉武帝刘彻,历经百余年,西汉终于完成了这种权衡抉择。

  这一过程,并不全部都是难题。对于中央集权、郡县制、统一政令、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统一生产交通标准、移风易俗以及种种社会基本法度,西汉王朝都全部继承了秦文明框架。所谓“汉承秦制”,此之谓也。事实上,重新确立的秦制,也被整个社会迅速地重新接受了。所谓权衡抉择,主要集中于两个核心:一则,如何对待具有强大传统的诸侯分封制?二则,如何对这种实际继承秦制而道义否定秦制做出合理阐释?具体说,对待分封制的难点,是要不要仿效秦帝国废除实地分封制,实行虚封制?合理阐释继承与否定秦文明矛盾的难点,则是要在反秦的正义性与秦文明的历史价值之间,做出恰如其分的评判与说明。

  对于分封制难点,西汉王朝做出了有限妥协,至汉武帝时期基本确立了有限实地分封制。这一基本制度,比秦帝国有所倒退,也给西汉王朝带来了长期的恶果。这是“汉承秦制”历史过程中的另一个基本问题。尽管西汉的妥协是有限的,然由于分封制(即或是有限实地分封制)带来的社会动荡连绵不断,故在西汉之后,这种有限分封制一代比一代淡化,魏晋之后终于演变为完全的虚封制。也就是说,历代政权对秦制的实际继承,在西汉之后更趋完整化。这一历史现象说明。历经秦末乱世的复辟劫难,又再度经过西汉初中期“诸侯王”引发的动荡,历史已经最充分地昭示出一则基本道理:从秦制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其结局只能导致中国重新陷入分裂动荡;历经春秋战国五百余年激荡而锤炼出的秦制,是适用于社会的,是有益于国家的,是有利于华夏民族长远壮大发展的。从实际制度的意义上说,秦文明在本质上获得了完全的历史认可。

  然则,在历史意识的评判上,却出现了巨大的分裂。

  西汉王朝发端于反秦势力。这一最基本的事实,决定了西汉政权不可能对秦帝国及秦文明在道义上给予认同。否则,西汉政权便失去了起事反秦的正义性。对于历来注重道义原则而强调“师出有名”的古老传统,这一点非常重要。中国古代社会之所以将“吊民伐罪”作为最高的用兵境界,其根源,正在于注重政治行为的道义原则。若对方不是有罪于天下的暴政而加之以兵,便是“犯”,而不是“讨”或“伐”;既是天下“讨秦伐秦”,则秦只能是暴政无疑。这便是中国古老的政治道义传统所蕴涵的逻辑。

  虽然,刘邦集团的社会根基不同,决定了其与六国贵族的复辟反秦具有种种不同。但在指斥秦政,从而使自己获得反秦正义性这一点上,却是共同的。其间区别,只是指斥秦政的程度与方式不同而已。如前所述,六国贵族对秦政是仇恨攻讦,是蓄意谎言。而刘邦集团的指斥秦政,则仅仅限于泛泛否定。

  细察《史记·高祖本纪》,刘邦本人终其一生,对秦政的评判只有两次,且都是同一句话。一次是最初的沛县举事,在射入城邑的箭书上说了一句:“天下苦秦久矣!”另一次,是在关中约法三章时,又对秦中父老说了一句:“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另外,还有两件值得注意的事情。一件事,是刘邦在称帝后的第八年,也就是临死之年的冬天,下诏为战国以来六位“皆绝无后”的王者建立固定的民户守冢制度:陈胜及赵悼襄王等四王,各封十家民户守陵,信陵君封五家;只有对秦始皇,封了二十家守陵。在其后两千余年的历史上,封民户为秦始皇守陵,刘邦是唯一的一个。与之相对比的是,汉武帝泰山封禅时,儒家大臣已经可以明确提出秦始皇不能进入封禅之列,而汉武帝也采纳了。另一件事,是刘邦在建政第六年,擢升秦帝国的统计官张苍为“计相”,并“令苍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者”。实际上,便是以萧何为总政丞相,以张苍为主掌经济的副丞相。以秦帝国经济官员为自己的经济丞相,刘邦实际推行秦政的意图是很明确的。这位张苍,后来在汉文帝时期一直擢升至丞相,总政十余年。其时,甚至连西汉王朝的历法、国运、音律等,都一律秉承秦文明不动。这种原封继承,一直延续到汉武帝。

  与刘邦同代的开国重臣,也鲜有系统指斥秦文明的言论。最典型者,是大谋士张良。张良曾经是韩国末世的“申徒”(民政经济大臣),纯正的六国贵族,且其青年时期始终以谋杀秦始皇与鼓动复辟反秦为使命。但是,在投入刘邦集团后,张良却只以运筹谋划为任,从来没有涉足实际政务,也从来没有对秦政做出过公然指控。刘邦称帝后,张良便事实上隐退了。身为六国贵族,张良的政治表现前后有巨大变化且最终退隐,颇值得探究。历来史家与民间演义,皆以“淡泊名利,功成身退”说之。实则不然,张良的变化,实际与刘邦集团的政治氛围密切相关。张良既不能使刘邦复辟诸侯制,又不愿追随刘邦实际推崇秦政,只有忍痛抛开历来的政治企图,而走入修身养性的“神仙”道路。此当较为接近历史之真相也。

  刘邦之后的吕后、惠帝、文帝、景帝君臣,情形皆大体相同:极少涉及评判秦政,但有涉及,也只是淡淡几句宽泛指斥。也就是说,在汉武帝之前,对秦政秦制的理念否定尚停留在感性阶段——出于必须的反秦正义原则,仅仅对秦文明有原初的必须性的感性评判而已。于是,“天下苦秦久矣”便成为笼统的代表性说法。

  这种感性指斥,在汉武帝时期开始发生变化。

  西汉对秦文明的评判,由感性向知性转化,开始了大规模的理念探究。

  这一变化的背景是:西汉政权已经稳定昌盛,开始了结文治武功方面的种种难题。武功方面,是大力连续反击匈奴。文治方面,则以阐释继承与否定秦文明的历史矛盾为基点,确立国家意识形态的主流价值法则。在这一大背景下,文治目标的实现体现为两个方面:既涌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梳理华夏足迹的经典史书——《史记》,又涌现了大量的审视秦文明的言论与文章。

  从总体上说,西汉时代对秦文明的评判,以及对秦亡原因的探究,呈现出相对客观的态势。所谓相对客观,是西汉评判大体摆脱了秦末复辟者充满怨毒与仇恨的心绪,开始从论说事实的意义上评判秦文明。一个基本的事实是:西汉学人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秦政,都极少引用秦末复辟者咒骂秦政的恶辞,都是在陈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尽管其中不乏大而无当的囫囵指责,但就其基本面说,相对客观了许多。但无论客观程度如何,西汉对秦文明的理念否定是清楚的,且由感性到知性,越来越趋于理论化。

  具体说,为西汉官方认定的《史记》相关篇章中,尚很少对秦文明作总体指斥。在《货殖列传》、《河渠书》、《平准书》等综合性叙述篇章中,都是铺叙历代经济功绩与地域风习,基本不涉及对历代文明演进的阶段性总体评判。即或在专门叙述意识形态变化的《礼书》、《乐书》、《律书》中,也很少指斥春秋战国秦帝国时代。在《礼书》中只有一段隐约肯定又隐约指责的说法:“周衰,礼废乐坏……至秦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至于高祖……大抵皆袭秦故……少所变改。”在《太史公自序》及人物之后的“太史公日”中,偶有“秦失其道”“秦既暴虐”等言辞,但远未达到秦末复辟势力那般一体咒骂,亦远未达到后世史家那般总体认定“暴政亡秦”。

  汉武帝本人的态度,也是颇具意味的。

  《史记·礼书》记载了一则基本事实:汉武帝大召儒术之士,欲图重新制定礼仪,有人便主张恢复古代礼制。汉武帝便下诏说:“盖受命而王,各有所兴,殊路而同归,谓因民而作,追俗为制也。议者成称太古,百姓何望?汉亦一家之事,典法不传,谓子孙何!化隆者闳博,治浅者褊狭,可不勉与!”显然,汉武帝对复古是敏感的,也是严厉的,即或仅仅是礼制复古,也依然给予很重的批驳,将话说得分外扎实:汉也是历代之一家而已,没有自己的法度礼仪,何以面对子孙!敏感什么?警觉何在?其实际底线是很清楚的,便是不能因为否定秦政而走向复古。这次诏书之后,汉武帝没有接受儒术之士的理念,而是大行更新:改历法、易服色、封泰山、定宗庙百官礼仪,完成了既不同于复古又不同于秦制的“汉家礼仪”,“以为典常,垂之于后。”汉武帝的颇具意味处,在于其始终自觉地把握着一则施政理念:秦可否定,然既不能因对秦的否定而走向复辟,也不能如同汉高祖那样全盘继承秦制。如此理念之下,对秦文明的否定,自然很难如后世那般走向极端化。

  这一基本事实,透漏出一则值得注意的历史信息:即或已经到了汉武帝时期,西汉对秦文明的总体性评判已经明确持否定原则,然其基本方面依然是谨慎的,依然避免以系统形式作最终的简单否定。《史记》中“非秦”言论的感性闪烁,以及这一时代诸多思想家对秦政秦制的评判,都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几类汉初的贾谊。凡此等等,足证这一时期对文明演进史探究的相对慎重与相对客观。

  西汉的官方历史意识,在汉武帝之后开始了某种变化。

  变化的标志,是在官方声音中开始出现总体否定秦文明的说法。所谓总体否定,是否定中不再包含肯定,而是全部一概否定,对秦文明的分析态度开始消失。最基本的事实,是汉昭帝时期的盐铁会议大论争。作为会议记录的《盐铁论》,如实记载了“贤良文学”与中央主政大臣桑弘羊的争论。其集中涉及评判秦文明的篇章,有《诛秦》、《周秦》、《伐功》、《申韩》、《备胡》等。贤良文学者,西汉之职业理论家也,儒生之群体也。他们对秦文明的评判,是总体否定而不包含任何肯定的。其典型言论有:“商鞅反圣人之道,变乱秦俗,其后,政耗乱而不能理,流失而不可复。”“秦任战胜之力以并天下,小海内以贪胡、越之地。”“秦力尽而灭其族,安得朝人也!”等等。连反击匈奴这样的正义之举,也被说成“贪地”,其荒谬可见矣!中央主政大臣桑弘羊的评判,则截然相反,这里不再列举。虽然,从形式上说,这种整体指斥秦文明的论说,只是中央会议的一家之言,并不绝对代表中央朝廷的声音。但是,能以全盘否定秦文明的历史价值观为基准,以群体之势向朝廷正在奉行的实际政策发难,其中蕴涵的转机是意味深长的。

  西汉时代的历史意识,更多表现在官员学者的个人论著中。

  在官方探究的同时,西汉时期具有官员身份的学人,对秦政得失与秦亡原因也开始了大规模探究。这种探究有着一个鲜明的趋势:总体否定秦文明而局部或有肯定,力图从秦文明本身的缺失中寻觅秦帝国灭亡的原因。就其论说的影响力而言,西汉的不同时期分别有四个代表人物:一个是淮南王刘安学派,一个是贾谊,一个是贾山,一个是董仲舒。淮南王刘安的学派凝聚了一部作品,名为《淮南子》,其对秦文明、秦帝国、秦始皇一体指斥,从经济、军事、政治、民生等基本方面全面论说,其最终的评判属于全盘否定式。《淮南子·汜论训》的经济否定论可谓代表,其云:“秦之时,高为台榭,大为苑囿,远为驰道,铸金人,发遗戍,入刍稿,头会箕赋,输于少府。丁壮丈夫,西至临洮、狄道,东至会稽、浮石,南至豫章、桂林,北至飞狐、阳原,道路死人以沟量!”

  贾谊的《过秦论》,是被历代推重的一篇综合评判性史论。贾谊的基本立场是否定秦文明的,然其中也对秦孝公商鞅变法作了高度肯定,对秦始皇的基本功绩也作了高度肯定。贾谊对秦亡原因的总论断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贾谊对秦文明的总体论断则为:“秦王……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故秦之盛也,繁法严刑而天下震……秦本末并失,故不长久。”

  贾山给汉文帝的上疏,也是明确指控秦政,号为“至言”。其代表性言论是:“秦……赋敛重数,百姓任罢,赭衣半道,群盗满山,使天下人戴目而视,侧耳而听!”其文咒骂秦始皇尤烈,“秦王贪狠暴虐,残贼天下,穷困万民,以适其欲也……秦皇帝身在之时,天下已坏矣,而弗自知也!”因贾山之说大而无当,几近于秦末复辟势力之怨毒咒骂,故其影响力在后世较弱,不如贾谊与其后董仲舒的论说。

  董仲舒的指控秦政,属于全盘否定式的代表,其经济指控、法治指控、教化指控最为后世“暴秦”论者看重。董仲舒一生文章极多,仅上书便有一百二十三篇其论秦之说主要有两则,一则见于本传记载的上书,一则见于《汉书·食货志》转引的“董仲舒说上曰”(上书或问对记载)。两论皆具后世“暴秦”说的典型性,被后世史家反复引证为吏料依据,故此摘录于下:

  《汉书·食货志》转引其经济指控云:

  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供;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又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汉兴,循而未改……

  《汉书·董仲舒传》载其法治指控秦云:

  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天下也。诛名而不察实,为善者不必免,而犯恶者未必刑也……又好用悟酷之吏,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群盗并起。是以刑者甚重,死者相望,而奸不息。

  《汉书·董仲舒传》记载其教化指控云:

  至周之末世,大为亡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王之道,而专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自古以来,未尝有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人民嚣顽,抵冒殊扦,孰烂如此之甚者也!孔子曰:“腐朽木之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

  董仲舒经济指控与法治指控的经不起推敲,我将在后面一并澄清。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董仲舒在教化指控中,将西汉“习俗恶薄”的原因,没有归结为六国贵族集团大复辟带来的社会大破坏,而全数归结为秦政,这是显然的历史偏见。这种偏见并非误解,而是蓄意为之。董仲舒的目标很明确:促使汉制“更化”,变为以“三代王制”为本体,而由儒家执意识形态之牛耳的实际制度。而如果将世道沦落之根源归结于复辟动乱,则无异于否定了儒家颂扬“王制”的正当性。所以,只能将世风败坏的罪名,整体性推于秦政了事。此等基于显然的政治意图而全盘否定秦文明的做法,实在不甚高明,也存在着太多的矛盾纰漏。是故,并没有从总体上动摇“汉承秦制”的实际国策。董仲舒生于西汉中期,距秦帝国时代不过百年上下,对复辟势力的暴力毁灭、相互背叛、杀戮劫掠、道德沦落等等恶行,及其破坏力与后遗症,应该很清楚。对最为残暴的项羽集团的大破坏,董仲舒应该更清楚。然则,董仲舒却将这种破坏整个文明结构与社会伦理的罪责,转嫁于素来注重建设而法度整肃的秦文明时代,事实上是不客观的,是经不起质疑的,其学术道德的低劣亦实在令人齿冷。此等理念的背后潜藏着什么样的居心,不值得后人问一句么?

  西汉之世,秦末复辟势力的历史谎言遭到了总体遏制。

  然则,西汉之世对秦文明的总体评判,也第一次以理论化的否定形式出现了。这种理论化,既表现于相对谨慎的官方探究,更表现于以私学官学中的种种个人探究为形式特征的普遍的“非秦”思潮。正是在诸如贤良文学、淮南王学派,以及贾山董仲舒等儒家名士的部分或全面指控秦文明的思潮中,使秦末复辟势力的历史谎言,又有了重新复活的历史机遇,并最终酿成了西汉末期王莽复辟的实际灾难,又最终弥漫为久远的历史烟雾。

  从形式上说,西汉时代对华夏文明演进的总结与审视,对秦文明的总结与审视,是中国历史意识的第一次自觉。但是,由于具体的政治原因,由于所处时代的文明视野的限制,这次大规模的相对自觉的文明史审视,却最终产生了接近于“暴秦”说的否定性结论。这一结论,导致了中国历史意识不可思议的分裂:实际继承秦文明,理念否定秦文明。

  此前的中国,历史的脚步与历史的意识从来是坦率合一的:一个政治集团认定并推崇某一种文明,必然竭尽全力去追求并实现,反之则断然抛弃。只有从西汉这个时期开始,中国历史的脚步与中国历史的意识,出现了怪诞的分离。尽管这种分裂是初始的,远非后世那般严重。但是,这一分裂因东汉的秉承而延续跌宕四百余年之后,却终于积淀为荒诞的历史定式。作为实际继承秦文明的两汉中央政权,基于种种原因,始终对这种荒诞的分裂保持了默认,保持了实际上的支持。同时,由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方略的确立,儒家历史价值观日益占据主流,中国历史意识对秦文明的荒诞分裂——实际建政与价值评判的分裂,随着历史的推移而更趋深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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