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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三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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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三千年

23 十字军国家的黄金时代

  公元1131年—公元1142年

  梅利桑德和富尔克:皇室婚姻

  耶路撒冷人在治安官格雷尼埃的尤斯塔斯(Eustace of Grenier)指挥下,两次击退埃及人。举国欢庆的是,小鲍德温终于被赎回:公元1125年4月2日,耶路撒冷万人空巷来欢迎国王回家。这段牢狱生活使得小鲍德温开始集中心力专注于继承人问题。他的继承人是他的女儿梅利桑德(Melisende),他将梅利桑德许配给了能干且经验丰富的安茹伯爵富尔克。富尔克是品行败坏的朝圣者、黑人富尔克的后裔,他的父亲是一名十字军老兵,有着一个有趣的名字——“不得人心者富尔克”。

  公元1131年,小鲍德温病倒在耶路撒冷,他为了在大主教寝宫里犹如一名谦卑的乞求者那样死去,便退位以支持富尔克、梅利桑德和他们的幼子——未来的鲍德温三世。耶路撒冷已逐渐形成自己的王位加冕礼。富尔克和梅利桑德来到所罗门圣殿,穿着刺绣加冕袍,身披圣带,头戴珠宝王冠,骑上装扮华丽的座骑,由炫示着国王宝剑的王公大臣们所引领,后面跟随手拿权杖的总管和高举王旗的治安官,骑行在这座欢呼的城市——耶路撒冷最初的几位君主都是在重建的圣墓大教堂圆形大厅里加冕登基的。

  主教主持王室宣誓仪式后,连续三次向聚集的民众问话,以确定他们是合法的继承人。“啊,就是他们!”人群大喊道。两顶王冠被带至圣台。有人用羊角中的油为国王夫妇行施膏礼,随后富尔克接过象征忠诚的指环、代表统治权的宝珠以及用于惩罚罪人的权杖,再佩戴上象征战争和正义的宝剑。然后,主教为国王夫妇同时加冕并亲吻他们。圣墓大教堂外,典礼官扶富尔克国王骑上坐骑,并一同返回圣殿山。在圆顶清真寺举行的宴会上,国王先主动辞去王冠,然后群臣劝进。这项传统起源于耶稣行割礼的典故,据说当时玛利亚带着耶稣来到圣殿,将其交予上帝,而后又用一只羊或两只鸽子的代价将其赎回。最后,耶路撒冷居民呈上食物和酒,由总管和内臣呈现给皇家成员,典礼官则在一旁举着旗帜。纵情歌舞之后,治安官护送国王和王后回到寝宫。

  梅利桑德是当朝女王,但起先富尔克还希望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统治。他是个长着红头发、身材矮胖的四十岁军人,正如提尔的威廉所说,富尔克“好似大卫王”,但是记性差对于国王来说,总是一个缺憾。富尔克已习惯以自己的方式实行统治,他发现很难去控制他那飞扬跋扈的王后,更别说打动她的芳心。梅利桑德身材纤细,肤色黝黑,头脑聪颖。她很快便与自己英俊的表兄弟、儿时的玩伴雅法伯爵休(Count Hugh)交往甚密,后者是耶路撒冷首富。富尔克曾指控他们有不正当关系。

  梅利桑德女王:丑闻

  梅利桑德的轻浮起初只是停留在流言蜚语上,但很快就导致了一场政治危机。身为女王,她不大可能受到惩罚;但根据法兰克人的法律,如果一对男女被发现私通,女的要受劓刑,男的则要接受宫刑。只有一个方式才能证明清白,那就是决斗:有个骑士向休发出了挑战,要他通过决斗来证明其清白。但休逃到了埃及,一直到教会通过折中裁决,判处他三年流放,他才回来。

  在回耶路撒冷的路上,有一天,休正在皮货街的一家旅店里玩骰子,一个布列塔尼骑士刺伤了他。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但耶路撒冷“被这样的暴行震惊了,大批民众聚集在一起”,流言四起,谣传是富尔克下令刺杀的。现在轮到国王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了:这名布列塔尼骑士受到审判,并被处以肢解、割去舌头。但富尔克下令不准割掉其舌头,以证明他并非故意封口。这名布列塔尼骑士被整个肢解,甚至只剩下脑袋、躯干(和舌头)时,他仍坚持说富尔克是清白的。

  十字军国家因政治中的丑闻已经在欧洲变得声名狼藉,这并不足为奇。统治耶路撒冷是个挑战:国王们其实只是一些公侯,与其他贵族相比并无过人之处,但他们必须与十字军将领、野心勃勃的权贵、谋财害命的冒险家、来自欧洲的无知新来者、独立的军事宗教骑士团和满是阴谋诡计的教会人员相竞争,之后,他们甚至还要对付他们的伊斯兰敌人。

  这桩皇室婚姻已跌入冰谷,梅利桑德虽然失去了爱人,却得以重拾权力。为与皇后冰释前嫌,富尔克送给她一件特别的礼物——以她为名创作的奢华的《圣咏经》。[1]但是正当王国享受着其黄金时代之际,伊斯兰教已经开始集结力量。

  血腥的赞吉:鹰王

  公元1137年,摩苏尔和阿勒颇(位于今天的伊拉克和叙利亚)的阿塔贝格赞吉(Zangi)先后向十字军据守的安条克和穆斯林控制的大马士革发起进攻。两座城中任何一座失守都将对耶路撒冷构成威胁。近四十年来,耶路撒冷的陷落对于分崩离析的伊斯兰世界来说,并未引起太多关注。在耶路撒冷的历史上,宗教的狂热往往受政治需要的刺激。出于宗教和政治目的,赞吉开始利用因耶路撒冷陷落而引发的日渐高涨的仇恨情绪,他自称是“圣战斗士、无神论者的驯服者、异端的摧毁者”。

  哈里发赐予这位土耳其阿塔贝格“埃米尔之王”的头衔,以嘉奖他重振伊斯兰雄风的功绩。在阿拉伯人面前,他称自己是“信仰的支柱”;面对土耳其追随者,他管自己叫“鹰王”。在这个喜好诗歌的社会里,诗人是每个统治者的门面,他们聚集到赞吉的宫廷,歌颂着他的功绩。但赞吉是个心狠手辣的君主,他下令对劲敌处以剥皮之刑,次要的敌人处以绞刑,将踩踏庄稼的士兵钉死在十字架上。赞吉将自己的男宠阉割,以保持其美丽的容貌。当他手下的将军们被流放时,他下令把将军们的儿子阉掉,以警告这些人自己仍在掌权。借着酒劲,赞吉把他的一个妻子休掉,并在马房让手下的马夫们将其轮奸,而他则在一旁观看。奥萨玛·本·蒙奇德(Usamah bin Munqidh)回忆说,要是哪个士兵开小差,赞吉就会将其左右两名挨着的士兵腰斩。赞吉的残暴被穆斯林记录了下来。十字军则给他取了个绰号,叫“血腥的赞吉”。

  富尔克迅速前来迎战,但赞吉击败了耶路撒冷人,并在附近的要塞设下圈套,活捉了富尔克。耶路撒冷大主教威廉率军营救,他们激动地挥舞着真十字架振奋士气。赞吉明白大军就要赶到,所以他主动提出交出富尔克以换回城堡。这次紧张的脱险之后,富尔克和梅利桑德又达成和解。但六十岁出头的赞吉依然咄咄逼人,不仅威胁着十字军占据的安条克和埃德萨,而且还不断对大马士革发起进攻。大马士革的统治者乌努尔(Unur)惊慌失措,遂求助于耶路撒冷的异教徒,并与之结成了同盟。

  公元1140年,大马士革的乌努尔动身前往耶路撒冷,陪同他的是一个经验丰富的顾问,此人是叙利亚贵族,12世纪最优秀的穆斯林作家。

  奥萨玛·本·蒙奇德:大事件和大灾难

  总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知道在特定的历史时间和地点,谁将独立潮头,而他们也总是身处事件的中心,奥萨玛·本·蒙奇德就是这样的人。在他漫长的生命中,曾以宫廷侍从、武士和作家的身份服侍那些本世纪伟大的伊斯兰领袖左右,从赞吉、法蒂玛王朝哈里发到萨拉丁,另外,他还认识至少两名耶路撒冷国王。

  奥萨玛原是统治叙利亚沙伊扎尔城堡的王室成员,但他失去了继承权,他的家族也在一次地震中受到重创。在经历这些打击之后,奥萨玛成了一名骑士,准备去投靠任何一位能给他提供机会的统治者。现年,他已四十五岁,正服侍着大马士革的乌努尔。奥萨玛以打斗、捕猎和文学创作为生。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他屡战屡败,获取的财富和荣耀也充斥着血腥和荒谬。“又是一场灾难”这句话在他的回忆录《大事件和大灾难》(Great Events and Calamities)频繁出现。但他又是个天生的编年史家:即便自己追求名利的希望再度破灭,这位浪漫的、具有很高审美眼光的阿拉伯堂吉诃德,也能将之作为那些机智、犀利而又忧郁的作品的上好素材。奥萨玛热衷“阿迪布(adib)”——优雅的阿拉伯纯文学作品,他所著书和诗篇的内容有女性的愉悦、男子的礼节[《教养的要旨》(The Kerneles of Refinement)]以及色情和战争。在他的笔下,手杖的历史就是一篇关于年华流逝的散文。

  乌努尔和他身边那兴致勃勃的随从奥萨玛来到了耶路撒冷,奥萨玛写道:“过去在停战期,我常去拜访法兰克人的国王。”奥萨玛对待富尔克异常恭敬。[2]国王和骑士都津津乐道于骑士的品性。“他们告诉我说你是个了不起的骑士,”富尔克说,“但我并不相信。”“上主啊,我是自己民族和人民的骑士。”奥萨玛回答说。我们无从知道奥萨玛长相如何,但似乎奥萨玛的体格给法兰克人留下了印象。

  在耶路撒冷旅行期间,奥萨玛很喜欢研究十字军的劣性,他认为十字军是“十足的禽兽,毫无德行,只有胆量和战斗”。尽管奥萨玛的作品也显示,穆斯林的许多传统也像十字军的一样,既野蛮又原始。就像一名客观公正的新闻记者,他将敌对双方的善与恶都记录下来。当奥萨玛垂垂老矣,在萨拉丁的宫廷回首往事时,他肯定想起了十字军王国时期耶路撒冷那繁华的景象。

  梅利桑德的耶路撒冷:上层生活与下层生活

  与四十年前法兰克人征服时的那个十室九空、臭气熏天的耶路撒冷相比,梅利桑德的耶路撒冷被许多基督徒认为是世界的中心。的确,从那时的地图看,耶路撒冷呈圆形,有两条主街道交会成一个十字,十字的中心是在圣墓大教堂,凸显的是圣城耶路撒冷作为世界肚脐的地位。

  国王和王后在大卫塔及其邻近的宫殿会见群臣,而大主教的宫殿则是教会活动的中心。在耶路撒冷居住的贵族,生活显然要比欧洲君主们好一些。在欧洲,即使那些飞扬跋扈的贵族也穿着脏兮兮的羊毛衣,住在冷风吹拂、陈设简陋的石砌城堡里。12世纪末期,伊贝林的约翰(John of Ibelin)在贝鲁特的宅邸尤其豪华:马赛克地板,大理石墙壁,彩绘的天花板,还有喷泉和花园。即便那些并不太富有的城镇住户也拥有华丽的地毯、织花的壁挂帷幔、精美的彩色陶器、雕嵌着花纹的桌子和瓷盘。

  耶路撒冷结合了边境小镇的孤陋荒凉和皇家都城的奢华虚荣。在耶路撒冷,就连声名不佳的女子,比如大主教的情妇,也会炫耀她们的珠宝丝绸以博得众人的关注和非议。这就是圣城耶路撒冷,它拥有三万居民以及络绎不绝的朝圣者,它是基督徒的熔炉,也是军事指挥部,是由战争和上帝支配的据点。法兰克人、男人和女人现在能定期沐浴——在皮货街有公共浴池;罗马时代的污水处理系统还在使用着,那时可能大多数房子都配有厕所。即使患有伊斯兰恐惧症的十字军士兵也得适应东方的生活。在战时,骑士们将亚麻布长袍和阿拉伯头巾套在盔甲外面,以防止盔甲在太阳炙烤下发烫。和平时期,骑士的穿着和当地人差不多,他们穿着阿拉伯人的带风帽长外衣甚至包头巾。耶路撒冷的妇女穿着贴身的长袍,以及短上衣或绣有金线的长外套。她们的脸上涂得浓墨重彩,在公共场合通常要戴面纱。在冬天,不论男女都穿毛皮衣服,但过着苦修生活的圣殿骑士团禁止这类奢侈品,他们自诩是圣战之都的化身。各种骑士团都有自己的着装风格:圣殿骑士团束着腰带,大衣上印有红十字标记;医院骑士团则穿着黑色大衣,胸前挂着白色十字架。每天,三百名骑士会在城外的所罗门马厩热火朝天地操练,步兵则在汲沦谷练习射箭。

  耶路撒冷城里不仅挤满了来自法国、挪威、德国和意大利的士兵和朝圣者,同时也有大量的东方基督徒:短胡须的叙利亚人、希腊人,长胡子的、戴着高帽子的亚美尼亚人和格鲁吉亚人,这些东方基督徒住在收容所里或许多小旅店中。市井生活以罗马卡多街为中心,从圣斯蒂芬门出发,经过右边的圣墓大教堂和大主教区,然后分成三条彼此平行、设有顶棚的集市街。集市由许多纵横交错的小巷相接,在那里能闻到香料和熟食的味道。朝圣者们在厨艺街购买食物和饮品,在靠近圣墓的叙利亚货币兑换者一条街兑换货币;从拉丁金器商手里购买小首饰,到皮货街选购毛皮。

  早在十字军东征之前就流传一句话:“没有哪个旅行者会比来到耶路撒冷的朝圣者更加邪恶。”十字军国家是野蛮西方的中世纪版本:杀人犯、冒险者、娼妓都来此寻找发财梦,但古板的编年史家没告诉我们多少有关耶路撒冷夜生活的内容。然而,当地的混血士兵、土耳克伯佣兵、第二代出身贫穷且东方化了的拉丁人(又被称为“小马驹”)、威尼斯和热那亚商人以及新到的骑士,需要任何一座军事城镇都得有的旅社和寻欢作乐之所。每个旅店都在门口拴上了一条笨重的链子,以阻止那些鲁莽的骑士冲进店里。在店门口可以看到士兵们正在赌场掷骰子。欧洲来的妓女被运到这些海外王国供十字军士兵玩乐。日后,萨拉丁苏丹的书记员会从穆斯林的角度愉快地描述着这一船船舶来的货品:漂亮的法兰克女子,她们全身肮脏,充满邪恶,自豪地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她们的衣服突然被撕破,之后又缝补起来,皮肉划破又愈合了;她们为了金子与人做爱,出卖着肉体,顶着浑圆的臀部,姿态也优雅,像微醉的少女。她们把自己大腿之间的东西供奉给圣地。人们都不由自主地拉扯着她们身上的裙袍,像晃动的小树一样被她们迷得东倒西歪,恨不得立刻脱掉她们的衣服。

  她们中大多数最后在阿克港和提尔港上岸,港口大街上到处都有意大利水手。耶路撒冷已被官员们管制起来,以期改善基督徒的品行,但那儿还是什么人都有。

  当朝圣者生病时,医院骑士团的成员会在医院里进行护理。出人意料的是,医院骑士团还护理着穆斯林和犹太人,甚至还遵照犹太和伊斯兰的教规烹调食物以供他们食用。但死亡的阴影仍然萦绕在人们心头:耶路撒冷是个大墓地,年迈有病的朝圣者希望死在耶路撒冷,并埋在此地以等待复活。对穷人来说,在玛米拉墓地与地狱谷的阿克尔达玛有不少空的埋尸坑是可以让他们免费使用。在12世纪晚期爆发的瘟疫中,每天会死掉五十个朝圣者。每天晚上祈祷后,都会有马车来将尸体运到城外。[3]

  生活从根本上围绕着两座教堂进行——圣墓大教堂和天主圣殿——且年复一年遵行民间习惯的仪式和历法,周而复始地循环着。“在这个具有强烈戏剧色彩的时代,每一项技术都通过展示表演来激发民众的热情。”历史学家乔纳森·赖利-史密斯(Johnthan Riley-Smith)写道。耶路撒冷的神龛看起来就像一座座舞台的布景,被一遍又一遍地模仿和改进以加强戏剧效果。每年的7月15日都要庆祝耶路撒冷城的收复,主教会带领几乎全城民众由圣墓走向圣殿山。然后,主教要在所罗门圣殿外祈祷,接着率领队伍穿过金门——公元630年,最早的十字军军人希拉克略皇帝带着真十字架穿过此门——并来到北墙,北墙墙头立着巨大的十字架,当初戈弗雷就是从这里攻入耶路撒冷的。复活节是所有节日中最令人兴奋的戏码。圣枝主日这天日出前,主教和神职人员拿着十字架,从伯大尼走向耶路撒冷。同时,另一支队伍拿着棕榈树枝,从圣殿山出发,到约沙法谷与主教会和。两支队伍最后合而为一,他们一起打开金门[4],然后走向神圣广场,最后开始在上帝圣殿里进行祈祷。

  圣星期六(指复活节前一周的星期六)这天,耶路撒冷人聚集在教堂准备迎接圣火。一名俄国朝圣者看到“人群冲了进来,摩肩接踵,推推搡搡”,人们哭泣着、哀号着、喊叫着:“我身上的罪孽会阻止圣火降临吗?”国王从圣殿山走来,当他来到教堂时,因人群太过拥挤,连庭院里也人满为患,他的部下不得不为他开出一条道来。一进门,国王就“泪如泉涌”。他走到圣墓前的布道坛,那些哭泣的侍从围在国王身边,等待着圣火点燃。神父一遍又一遍地唱诵着圣歌,所有人在日渐昏暗的教堂中喜极欲狂。突然间,“圣火照亮了教堂,无比明亮,金碧辉煌”。这时,大主教出现了,他激动地挥舞着手中的圣火,并用圣火点燃王灯。圣火在人群中传递,一盏又一盏提灯被点燃。最后,人们提着灯在街上游行,就像奥林匹克圣火从大桥传到天主圣殿一样。

  梅利桑德极力美化耶路撒冷,使之不仅作为圣殿圣地,也作为政治首都所在。我们今天所见的耶路撒冷,多半出自梅利桑德之手。十字军创造出一种独特风格,融汇了罗马、拜占庭和黎凡特的建筑艺术。这种建筑还有着圆顶的拱门和粗大的柱顶,并带有精美的花形图案。女王还在圣殿山以北、毕士大池的地方修建了具有纪念意义的圣安妮教堂。今天,教堂还在,它被看作十字军建筑风格最简洁最质朴的代表。圣安妮教堂的修道院是那些失宠的王室妻妾的收容所,最近又成为梅利桑德的妹妹伊薇特公主的府邸。在耶路撒冷,这家修道院接受的捐赠最多。集市中有些店铺打着“ANNA”的字样,以表明店铺的盈利会流向何处;其他一些店家大约为圣殿骑士团所有,标有符号T,代表圣殿骑士团。

  有座名叫“圣吉尔斯(St Giles)”的小教堂建在大桥上,面朝着圣殿山。城外,梅利桑德又扩建了约沙法圣母教堂,也就是圣母墓,梅利桑德死后就葬在此地(她的墓冢保留至今)。她还修建了伯大尼修道院,任命伊薇特公主为修道院院长。在上帝圣殿内,梅利桑德又增建了一道制作豪华的金属栅栏,以保护中间的岩石(今天,栅栏的大部分存放在圣殿博物馆,一小部分仍留在原址。圣殿博物馆中可能还留有耶稣的部分包皮,[5]后来甚至还出现了穆罕默德的胡须)。

  在拜访富尔克和梅利桑德期间,奥萨玛·本·蒙奇德和他的主人——大马士革的乌努尔获准到圣殿山祷告,在那里,他们见识了法兰克人的偏狭,也看到了他们对外扩张的野心。

  奥萨玛·本·蒙奇德和犹大·哈列维:穆斯林、犹太人和法兰克人奥萨玛与圣殿骑士团的一些人成为了好朋友,他们曾经在战场上和谈判桌上见过面。如今,这些骑士团的成员护送着奥萨玛和乌努尔向那块神圣的空地进发,此时这片空地已彻底基督化,成为了圣殿骑士团的大本营。

  一些十字军士兵现在说起了阿拉伯语,修建了许多带有庭院和喷泉的房子,就像穆斯林权贵的一样;有些人甚至开始吃阿拉伯食物。奥萨玛还遇到一些不吃猪肉的法兰克人,“他们摆出一桌丰盛的食物,非常干净可口”。然而绝大多数法兰克人都不赞成过度本地化的行为:“上帝已把西方人改造成了东方人,”富尔彻写道,“在这片土地上,罗马人或法兰克人已被改造成加利利人或巴勒斯坦人。”同样,奥萨玛和圣殿骑士团之间的友好关系也是有限度的,他们对彼此表现出来的开阔胸襟是有所保留的。当一名圣殿骑士团的成员将要回国时,他会邀请奥萨玛将自己的儿子送到欧洲接受教育,这样“受教育者返回时,就会成为一个真正理性的人”。而奥萨玛却忍不住对此嗤之以鼻。

  当他们在圆顶寺祈祷时,有个法兰克人走向乌努尔问道:“你想看到上帝年轻时的样子吗?”

  “当然想。”乌努尔说道。法兰克人领着他和奥萨玛来到圣母玛利亚和圣子耶稣的圣像前。

  “这是年轻时的上帝。”法兰克人说道,而奥萨玛感到非常可笑。

  奥萨玛随后径直走向所罗门圣殿即以前的阿克萨清真寺进行祷告。虽然奥萨玛在大庭广众之下念诵起了《古兰经》的经文——“阿拉胡阿克巴——真主最伟大”——他还是受到了圣殿骑士团朋友们的欢迎。但后来就发生了令人不安的事:“一个法兰克人猛地向我冲过来,并一把抓住我,将我的脸扭向东边:‘就这样祷告!’”“圣殿骑士马上冲向他,并将此人从我身边带走。‘那人是新来的,’骑士们一边致歉,一边连忙向我解释,‘他刚从法兰克王国来到此地。’”奥萨玛觉察到“刚到的人比起那些已适应穆斯林生活的人要粗鲁些”。这些新来的人“仍旧是被诅咒的民族,他们依然对异族存有戒心”。

  不仅穆斯林领袖可以到访梅利桑德的耶路撒冷,穆斯林农民也每天都来卖水果,只是一到夜晚他们就要离开。到了12世纪40年代,原先禁止穆斯林和犹太人进入基督城的法令已经松弛,因此,旅行作家阿里·哈拉维(Ali al-Harawi)写道:“法兰克人统治时期,我在耶路撒冷住了很长时间,以至于我十分清楚有关圣火闹剧的秘密。”已经有一些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居住了,但朝圣依然危险。

  就在公元1141年,犹大·哈列维——一位著名的西班牙诗人、哲学家和医生,据说已从西班牙来到耶路撒冷。在他的情歌和宗教诗中,他歌颂“大美至美的锡安”。在耶路撒冷,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的争斗在剧烈上演着,这些流散的犹太人则是“陌生土地上的鸽子”。终其一生用希伯来语写作诗歌但说着阿拉伯语的哈列维坚信,总有一天犹太人要回归锡安:啊!最贞洁纯净的世界之城,

  我从遥远的西方向你遥望,为你叹息。

  啊!要是我有鹰的翅膀,我会飞向你,

  用我那涟涟泪水润湿你的土地。

  朗诵哈列维的诗歌至今仍是犹太会堂礼拜仪式的一部分,像任何一位描绘过耶路撒冷的诗人一样,他沉痛地写道:“当我梦到囚虏归来之时,我愿化为竖琴,与你唱和。”我们不清楚他是否在耶路撒冷实现了夙愿,但有个传说是这样讲的:犹大·哈列维走过城门时,被一个骑兵(很可能是法兰克人)骑马践踏而死。他的一些话显示他也许已经预见到自己的命运:“我倒下的时候,脸会贴着你的土地,在你的石头上我会带走欢乐;蒙着你的尘土,我也感到亲切。”

  犹大·哈列维的死并没有使奥萨玛感到太吃惊,他了解法兰克律法的残暴。在去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奥萨玛看到两个法兰克人正通过搏斗来解决法律纠纷:一人猛击另一人的脑袋。“那是他们的法律习惯,也符合他们的法律程序。”一个人如果被指控杀害了朝圣者,在审判中,他将被捆紧并扔进水池。如果他沉了下去,就证明他是无辜的,但如果浮起则表明有罪。且正如奥萨玛所说,“他们还把化妆墨弄到他的眼睛里”,结果这个人就瞎掉了。

  至于法兰克人的风化,奥萨玛会兴奋地讲到,有一个法兰克人发现另一个人与他的妻子同床时,他只是口头警告对方,就让对方走了。而另一名法兰克人则要求男性理发师剃去他妻子的阴毛。说到医术,奥萨玛会说起,当一个东方的医生正用膏药敷治一个法兰克人腿上的脓肿时,一个法兰克医生闯进来,用斧头砍掉病腿,并留下一个流传后世的问题——他是想一条腿活着,还是保住两条腿死去?但病人最后还是死了。当东方的医生给一个“体液缺乏”的妇人开出专门的饮食处方时,同样是这名法兰克医生,则诊断病情为“魔鬼躲在了她脑子里”,于是将十字架钉进她的颅骨,这个妇人因此死去。当时人们普遍认为最好的医生是说着阿拉伯语的基督徒和犹太人:甚至耶路撒冷的国王们也青睐东方的医生。但奥萨玛并不赞同这一说法,他提到的两个病例都是靠法兰克人的药得以治愈的。

  穆斯林把十字军当作野蛮的劫匪。有关十字军都是蛮族而穆斯林是唯美主义者的陈词滥调显然不符合事实。毕竟,奥萨玛侍奉过的赞吉就是个施虐狂。通读奥萨玛对伊斯兰暴力的叙述,其残暴程度仍足以让现代人感到震撼:收集基督徒的头颅,把他们自己的士兵和异端者钉上十字架,或砍成两半。伊斯兰教法中有着严厉的惩罚规定,奥萨玛就记录了他的父亲是如何在暴怒之下,砍掉了身边男侍的胳膊。无论是十字军还是穆斯林,双方的暴力与律法之残酷都不相上下。法兰克骑士和伊斯兰骑士有很多相同之处:他们跟随的领袖都是那些白手起家的冒险家,鲍德温家族和赞吉,他们都建立了战士的王朝。两种体制的运行都依赖于将采邑或财富分封给军事首领。阿拉伯人用诗歌炫耀自己的功业,并兼具娱乐和宣传之效。奥萨玛侍奉大马士革的乌努尔时,曾用诗文与埃及人谈判,而十字军骑士则写下了典雅的爱情诗。十字军骑士和阿拉伯骑士在生活中遵守着相似的贵族行为规范,有着相同的嗜好——宗教、战争、骑马——以及同样的竞技运动。

  很少有士兵或小说家能像奥萨玛一样捕捉到战争的刺激和乐趣。读奥萨玛的书,就如同在耶路撒冷王国骑着马加入小规模的圣战一样。奥萨玛所写的战争纪闻使他大放异彩,这些战争纪闻有:勇于冒险的骑士,奇迹般的逃脱,可怕的死亡以及无政府状态下的兴奋,闪光的刀剑,汗水淋淋的战马和喷溅的鲜血。但奥萨玛也是一个崇尚天命、相信上帝仁慈的哲学家:“即使是最微不足道、毫无意义的小事也会导致毁灭。”毕竟,基督徒和穆斯林都相信——用奥萨玛的话说——“战争的胜败只有上帝才能决定”。宗教就是一切,奥萨玛对朋友的最高褒扬就是“一个天才的学者、真正的骑士、真心虔诚的穆斯林”。

  梅利桑德控制下的耶路撒冷的平静,被一场意外突然间击碎,导致这场意外的,竟是穆斯林和法兰克权贵共同喜欢的一项运动。

  * * *

  注释

  [1] 《梅利桑德圣咏经》,封面用象牙雕刻而成,上面装饰着绿松石、红宝石和绿宝石,由叙利亚和亚美尼亚的艺术家在圣墓大教堂的缮写室中完成。这本《圣咏经》汇集了拜占庭、伊斯兰教和西方的风格,显示了在这位半亚美尼亚半法兰克女王统治时期,十字军艺术和东方艺术是如何融合的。

  [2] 富尔克不是奥萨玛认识的第一个耶路撒冷国王。1124年,小鲍德温曾被囚禁在沙伊扎尔,也就是奥萨玛的家族城堡中。在那里,小鲍德温受到很高礼遇,从此十字军也开始尊重奥萨玛及其家族。沙伊扎尔城堡的遗址位于叙利亚境内,今天仍可以见到。

  [3] 在基督徒推崇的阿克尔达玛藏尸所上方,修建了一座东正教教堂和拉丁教堂。在那里,尸体通过教堂顶部的洞口被放下去。人们相信,这样尸体会在二十四小时内无声无息地腐烂,不会产生臭味。最后一次使用这些藏尸所是在1829年。如今拉丁教堂的藏尸所已经填满了土,而希腊东正教的藏尸所至今还能见到。透过一个小小的洞口,人们可以看到白骨。但两座教堂都已不复存在,很可能是被萨拉丁摧毁了。

  [4] 神圣的金门一年只打开两次,金门外的墓地是一块特殊的长眠之所,很可能属于圣殿骑士团建立的女修道院。据说,谋杀托马斯·贝克特的凶手就埋在这块墓地。几个有名的法兰克骑士也葬在圣殿山上。1969年,一位名叫詹姆斯·弗莱明的研究《圣经》的美国学生在给金门拍照时,脚下的土突然松动,掉进了一个8英尺(约2.4米)深的坑中。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堆人骨上。这个坑原来是希律在位时用方石建造的整齐的拱门,这些骨头可能是十字军的遗骸(1148年,雷根斯堡的腓特烈埋在了这里;1891年,考古学家康拉德·希克在此处发现人骨)。十字军东征前后,穆斯林把这块地方用作专门的墓地。遗憾的是,弗莱明没能做进一步研究,因为穆斯林当局迅速将此地用水泥封存了。

  [5] 耶稣的包皮(圣包皮)仅仅是浩如烟海的中世纪陈列品中的一件。查理曼在公元800年加冕前,曾将耶稣包皮的一部分呈献给教皇利奥。但很快基督教世界就出现了八到十八件这样的圣物。鲍德温一世在公元1100年送了一件到安特卫普,而梅利桑德也拥有一件。像这样的遗物,绝大多数已在宗教改革期间遗失或遭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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