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诚医院是个大型连锁医院,全台湾由南到北共有八家,里面聚集了一流名医、一流设备,为生病的人们带来最好的医疗服务。
品诚医院的创办人叫谷振强,二十七岁那年,娶了中部富商的女儿,夫妻鹣鲽情深、形影不离,新婚初期创立台湾第一间品诚,并在之后陆续生下两男两女——谷绍阳、谷绍时、谷绍华、谷绍月。
他的事业蒸蒸日上,家庭和乐幸福,看在外人眼里均是欣羡。
然,幸福并没有维持太久,在谷振强三十五岁时,他的妻子在一场车祸中去世,留下四个孤儿和鳏夫相依为命。工作、孩子,弄得他心力交瘁。
幸而父母亲一直站在他身后默默支持,不但支持他的事业,还为他扶养四个小孩,让谷振强能在工作上专心一意。
五十五岁,他提早退休,将医院交到儿子女儿手中,带着父母亲移民美国,准备好好享受人生的最后快乐。
他的四个孩子,个个优秀、个个争气,在短短二十几年中,迅速将医院扩张到台湾各处,别说在台湾本土,就是在大陆、美国,听到「品诚医院」,哪个人不竖起大拇指,赞声好。
现在,我们来谈谈谷振强的退休生活。
初到美国,他邂逅一名金发女子,在儿女及父母的鼓励下,他梅开二度。翌年,生下小儿子谷绍钟。谷绍钟遗传了母亲的金发碧眼,和父亲的高大身量。
这个新报到的小生命,让一群老字辈的爷奶父母疼进心肝里,毕竟,在花甲之年还有此能力,可是件值得荣耀的事儿。
对谷家四个子女来讲,这个「弟弟」甚至比自己的儿女还小、还可爱,金色的小卷发、粉嫩的双颊、湛蓝的大眼睛,比起「三不鲁」里的小娃娃还漂亮上好几倍。抱着小弟,父爱母爱油然生起。
于是,在俗称坐月子的那个月里,谷绍钟的娘根本没机会抱抱自己的亲生儿子。晚上,他让爷爷奶奶霸在房里睡觉;白天,他在哥哥、姐姐。嫂嫂、姐夫的簇拥下逛遍美国各景点,直到首桌满月酒摆过,兄长整理行李回台湾,他才有幸认识自己的亲娘。
而旧就有句台湾俚语是这么说的——宠猪拿灶、宠儿不孝。
这个谷绍钟从小就让众人一路宠上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天下事,没有一桩不顺心,终于宠出他桀骛不驯的叛逆性格。
大人念两句,他冷哼一声,有听没到,气得四个老人家天天追着他的背影碎碎念。
问他,这样对待四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家,心里会不会过意不去?
他会对你笑笑,懒懒的说——他们之所以长寿,就是因为他给了他们足够的运动量。
当然,后面这段是本人加上去的想象词,事实上,正常的谷绍钟连应也不会应上一声,只将你当成是缺乏脑浆的六脚昆虫看待,要是问得他烦了,一个左勾拳,就能拦截下你的无聊。
举个实例来证明他的「不孝」吧!父母亲要他以哥哥姐姐当榜样,好好认真念书,他偏偏沉溺在电玩中,勉勉强强捞个三流大学混毕业,然后,在母亲哭死哭活,差点假自杀真上吊后,才把他退回校园将研究所读毕业。
谷绍钟念得不甘不愿,问他研究所滚哪个科系,他恐怕已经忘光了,不过好歹那张毕业证书,挽救下他母亲的老脸。
说他笨,其实不算,二十岁就能从研究所毕业的男人,你会以笨形容吗?说他聪明、连年跳级,更不然了,他只是懒得跟老师瞎耗时间,早点毕业省点烦。
不上学后,他成天在家里,窝在房中搞他的电玩,一天二十四小时中,睁着眼睛的时间全贡献给计算机。
可他是怎么玩的,谁也不知道,光是这样玩,他两年内玩出一间办公室、玩出上亿身价,玩得老人闭口不说话。也算他有本领。
好啦!话讲到这里,大家应该了解宠孩子是件多要不得的坏事了。相信正常人都能理会,但在台湾的兄长却一点危机意识都没,还是拿他当模范青年来宠。
就拿他十八岁生日那年为例,他的同学们很迷一个台湾偶像歌星,他只不过顺口跟哥哥姐姐提上一提。这位名歌星居然就出现在他的生日派对上,为大家做现场演出。
据说,事后那位偶像歌星还在美国停留数目,成了他的床上佳宾。
再谈谈谷绍钟这个人,要说帅嘛,整体说来,不会比他那些帅哥哥、美姐姐多漂亮上几分,但是,中国人特有的儒家气质再加上美国人的金发碧眼,就多了那么一点邪魅。
人人都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而他就是那种又坏又让人爱的男人。
自从荷尔蒙快速在他身体分泌起,他的桃花就从没间断过。
女孩为他单恋、为他相思,症状轻点儿的,彻夜失眠;严重的,去看心理医生、吞安眠药,他让许多医生免去失业苦。
不过,说男人贱,就是贱在这点上,那些爱他爱得不知日月晨昏的女生,他一个也看不上眼,老嫌人家花痴,口水里颜色太杂。直到冷艳的名模凯琳,在网络上对他冷眼一抛后,他的心就为她深深着迷。
他透过各种管道认识她、追求她,花了他整整半年工夫才让她在床上顺利躺平,这可是史无前例的纪录。
为了这难得的「纪录」,谷家四个老人瑞,原本早没指望在他身上看到开技散叶,这会儿突然曙光绽放,便急急忙忙帮两个登对的年轻人办起婚礼。
谁料得到,当一切顺顺利利,谷绍钟准备好当个二十二岁的小新郎之际,居然在一次突袭中,他在名模床上发现另一个男人,一个在商业杂志上。红透半边天的秃头男人。
这对他这个要风连雨一块来临的天之骄子,简直是无法容忍。
当场,他打电话给父母爷奶取消婚礼,二话不说驾驶车子一路在街上演起警匪追逐片。然后,在一个失速转弯中撞上墙壁,他跌入一片昏暗。
这个撞击,按掉他的大部分记忆,心疼他失恋的长辈,忙连夜打包搬回台湾,并把他送入自家的品诚医院治疗。
这是他生命的前半段,一个自我中心、桀骛、被惯坏的大男孩。
在失忆后,谷绍钟被带回台湾,带回一个他不太认识的环境。
###########################他又生气了!
从S王进入特别病房到出来,加加减减,总共七分零三秒。
情况很糟吗?还好啦!上一个S张只留了两分十七秒,就被赶出门,大概不会有人运气比S张还背的吧!
这个特殊病房位于品诚医院的顶楼对八楼,那里原本只有院长的办公室和休息室,可是为了迎接这位「新院长」,旧院长——谷绍阳,自动让出自己的地盘,把休息室改成病房,欢迎亲弟弟回国治疗。
至于,谷绍钟怎么会当上院长?那是他们兄弟姐妹一致表决通过的结果。
他们会有这个决议,一方面是因桃园新成立的品城医院需要大哥去坐镇,担心他两边跑会累坏身体,一方面是想趁小弟头脑不太「健全」的时候,半强迫他加入家族企业。
可怜无辜的失忆症病人,就这样成了台北品城分院的新院长。而旧院长已经下达命令,希望由别的同事去试试。」她尽量收拾起残破自尊,把事情以公事化方式表达。
又一个被赶出门?她实在应该以一个「表哥小姨子」的身份,去好好说说这个小表弟,可是………听说他连亲哥哥亲姐姐帐都不卖,她进去会不会碰出一鼻子灰?
「一群废物,几年的护理训练都白学了吗?居然连个失忆症病人都没办法应付。」
骂归骂,但也不能放任他不吃饭啊!旧院长宠这个新院长,宠得人尽皆知,要是他少掉一公斤肉,会不会连她也要挨一顿狠刮?
「护士长,我……我可以先下去了吗?」Miss王战战兢兢。
「下去?把事情推给我就没事了吗?」一点责任感都没有品诚的名声就是被你们这群人拖垮的。」巫婆眼斜过,定身咒施下,Miss王不敢动弹。
品诚的名声好得很,医术、服务样样佳,君不见品诚医院一间一间开,哪来名声拖垮之说,冤枉啊!司法黑、人心好诡啊!
这些话闷在miss王肚子里,一句都不敢往外吐,低下头瘪瘪嘴;想吐舌头又拍让巫婆割去煮巫婆汤。
骂人通常为发泄,江玲发泄得差不多,再以瞪眼做最后收场。
「去把下午没班的人全集合过来;我就不信一个个换,整个医院找不到能用的护士。」
西宫慈禧下达命令,明知道这个命令会引来八国联军,Miss王还是乖乖去把同事招来。
下一个倒霉鬼不知道会轮到谁?但……真是倒霉吗?其实……能看到那张帅得惑人心目的脸,说倒大霉,还不至于啦。
##############################好想睡觉,辛穗一路走来,已经连连打过十几个哈欠。昨天不该心太软,帮Miss许值夜班。这会儿。人家疯了一夜正在家里睡大觉,她却要粉哀怨的当自己的班。
好不容易,吃饭的时间到,虽然,她已经饿得四肢天力。可是她罔顾消化系统的苦苦哀求,宁愿牺牲午餐,也要好好睡场午觉。
半-着眼,她走路歪歪斜斜,一不小心,撞上走在前面的小佩。
小佩着着一张脸彷佛手上端的不是餐盘而是鹤顶红,一尝就要结束掉她美丽的幸福人生。
「辛穗,你小心一点,这是要送上去给院长的。」
院长?辛穗想起来了,他是住在十八楼的神秘人物,整个医院的医生护士对他都是又爱又怕。
他的暴戾乖张让人想退却三大步,可是,他的院长身份却又是人人乐于亲近。于是在各种矛盾情结下,大家想制造机会见他,却又不敢见他。
「哦!辛苦你-,我要去休息室睡一觉,拜托拜托,如果护士长问我怎没在护理站,就帮我遮掩一下,说我在上厕所。」
「我都自顾不暇了,哪有本事管到你,我救你,谁来救我?」哀怨吐气,并非她轻友,她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都保不齐全了。「不然……」
她想起辛穗的「善良」,春风拂过,一张笑脸绽开。
「不然怎样?』请看腕表,还剩三十分钟,三十分只够她走到周公家门口,周公连烧壶热水招待来客都来不及。
「你帮我把饭菜送到特别病房,我就帮你遮掩,随你爱睡多久就睡多久,下午我没班,我帮你处理负责的病床。」
「真的?」一下子工夫,三十分钟延长为五小时。
「我保证,如果明天护理长发觉你缺班,我把一个星期的薪水送给你。」
「美女一言!」
「快马十鞭!」一个GiveMeFive,两个小女人在十六楼的楼梯口。订下瑷珲条约——满清末年的不平等条约,在二十世纪重现江湖。
踩着白色护士鞋,哼起快乐颂,辛穗一步步往十八楼方向走。
小佩望着她的背影,叹口气,「辛穗,人类自私是基因和染色体的杰作。千万别怪到我头上。」转身,往相反方向走,她要去准备白包。
敲敲门,辛穗走人病房,把饭菜摆在桌上。
################################有钱人真好,随随便便一份午餐就有鲍鱼龙虾,她想吃这一道,还要等别人家婚丧喜庆才有机会。
悄悄打个呵欠,她真的好想睡觉,但前提是——先忙完这一摊。
「院长,请你起来吃饭。」从进门到现在,她完全没看向她的院长大人,眼光全扫着那盘丰富的午餐,肚子饿得更严重。
「妈的,不想吃,拿出去。」气死了、气死了,真没有人听得懂他说话?难道他还要丢出几个枕头,才能把这一大票讨人厌的护士通通赶走?
说脏话耶!家教不良。吐吐舌头,接下饥饿口水。「你不想吃,可以给我吃吗?」抬起头,辛穗总算正视了顶头上司。
一眼,单单一眼,怦怦怦怦怦……她的心脏不规则跳动,暖暖的、热热的、甜甜的,有一点酸酸、一点点说不出来羞赧,在她心中不断不断扩散。
这种感觉是不是就叫作爱情?有柠檬蜂蜜的滋味,不、不对,是热的苹果醋,也不对。
这种发酵知觉要怎么形容?说不清楚耶!还是用爱情来形容好了,虽然爱情是名词、是动词不是形容词,但是,再也没有哪个字眼,比这两个字更适合用来比喻她的心情。
一见钟情!哈!她居然会对个素昧平生的男人一见钟情?很不可思议。摇摇头,她连忙否认掉自己的感觉。
「妈的!看够了没?花痴!」受不了,台湾女人都没见过男人吗?伸出十指,耙耙他一头乱糟糟的金发,右手抓起一个枕头蓄势待发。
鼓起嘴,她不晓得自己像只发情青蛙。
可恶,居然让番仔王喊她花痴!
擦擦口角,蛮湿的,不知道这潮湿是「目啁饥」还是「腹肚饿」?她的行为对不起千千万万贞洁娴静的中国女人。
不行,她得克制自己的淫念,别污染中国女人流芳千古的名声、尤其在这个阿兜仔面前。
「我想问……你不想吃便当,可不可以把它送给我?」
再看他,收起眼中的爱恋,她催眠自己,她已经又累又饿,没有力气去谈情说爱幻想浪漫。
原来她眼底的企盼是来自那盘食物,不是他?这倒有趣。
松开枕头,他的手交迭在脑后,跷起二条腿,他要看看她想玩什么把戏。
微微一晒,他难得绅士地点了头。
「谢啦!你真是好人。」说完,她低下头,扒开筷子,开始进攻那盘比「吃桌」还丰富的菜肴。
好人?嗤鼻一笑,那些被他K过的女人,再见他只会把他当恶魔。
好人?也许吧!看在那盒便当的份上。
辛穗吃得很快,因为她的工作,她必须吃得快,否则吃到一半,病房临时发生问题,她的用餐时间就要over。
谷绍钟看她狼吞虎咽的模样,有这么好吃?看着看着,视觉神经促使肠胃蠕动,他也开始饿起来,几次想走近,把饭盒抢过,但已经答应送给人家,怎可说话当屁儿。
「真好吃。这一定是饭店师傅的手艺,有钱人真好。我想他一定没放味素,因为我对味素过敏,一吃到就会头昏脑胀……这个厨师太厉害,居然能把菜炒得这么鲜……」
她一路吃,一路赞,惹得直喊不饿的他饥肠辘辘。
不到五分钟,辛穗吃饱,饭菜还剩下大半,擦擦嘴,满足地打开饭盒附赠的饮料——牛奶,咕噜咕噜几声,她的嘴边沾上一圈乳白。
「我最爱喝牛奶了,又香又醇又浓,小时候人家都说喝牛奶会头好壮壮,可是,我怎么喝都长不高,不过,我还是很爱喝牛奶,各种口味都喜欢。」
对着他直直瞪视的两个眼珠子,辛穗尴尬笑笑,寻来话题,继续对他滔滔不绝。
他没对她的话作回应,仍是紧紧盯住她。盯得她脸红心跳,手抖脚颤。
他要干什么?不会突然间煞到自己吧!虽然说……她也很愿意,可是……太快了啦!
摇摇牛奶,空了!她对上他的视线,笑得嘴角抽搐。
「我吃完了,谢谢你的招待,我把餐盘送出去……对了!能不能请你帮一个忙,如果护士长问起,你不要说见过我好不好,不然我会很惨的。」
转过身,手尚未接触到门把,他的声音便从身后传来。「死女人,你吃饱就够了,不用管病人吗?你这算是哪一国的护土?」
猛地转头,她看见他下床,大步朝她的方向走来。
他越走近,辛穗就越觉得他身材高大,大得窒人呼吸,还是远观的好,没本事亵玩的人,站在远距离欣赏会比较安全。
吞吞口水,彷佛他那双大手已经聚拢在她细白的颈项。不会吧!就为了贪吃一个便当,她死得太不值得。
「你肚子饿?我把饭菜吃掉……可,这不是我的错,是你自己要给我吃的。」
他二话不说,端过她手上的餐盘,就她刚刚坐下的位置坐落,拿起她用过的竹筷子,两三日将饭菜扒进口中。
味道还不错,但没那个女人表现出来的这么夸张。
「是不是有人要谋害你?」辛穗小小声问,难怪别人送东西进来他都不吃,非要她尝过了,他才敢吃。
他的回答是冷眼一记、继续吃饭。
辛穗不想自讨没趣,走到他的床边,整整棉被、拍拍枕头,顺便敲敲自己的笨脑袋,告诉自己,人家不会煞到她,想太多会把人想笨。
辛稳坐在他的床边,等他吃完东西,好收拾餐盘。
看他慢条斯理吃着盘内东西,唉……人帅连吃东西部帅得紧,抱起软软的枕头,她浮起一个甜甜笑容,他……正和她间接接吻呢!
笑着、摇着,疲软感重新上身,辛穗把自己摇进梦乡,头一偏,躺入他的大床,临睡前的最后念头是——真好,有钱人的床和他们穷人家的就是不一样,又软又舒服,如果床是人类到周公家的交通工具,那么,她家的床是高龄公车,而他的床是捷运……哈……再打个呵欠,真要睡了……拜拜,小佩你要记得罩我……谷绍钟吃饱饭,再抬眼,发现他的特护已经在床上睡着。
「起来,不要在我床上睡觉。」踢踢她垂在床边的脚,两条细细白白的小腿,挂在那里荡啊荡的,勾不到地板。
她是人类和冬瓜的混血儿吗?简直矮得过分。
「喂!我叫你给我起来。」大手一提,她两条细瘦手臂被拉上半空。
真瘦,两条加起来没他一根手臂粗,说错了,她不是人类和冬瓜混种,是人类和小黄瓜混种。
他一提拉,提出她两分意识,挣扎着打开眼睛,嘟嚷一声,「哦!」她把脚上的鞋子踢掉,翻个身,抱起他软软的枕头,继续睡觉。
瞪她,看她半晌,谷绍钟突然大大笑开。
很好,至少这一个瓜类动物是他来到台湾后,唯-一个能惹出他好心情的人物,留着吧!心情不好的时候拿来逗逗玩玩也好。
他把辛穗往床内侧推挤,推出一个可以容纳自己的位置,抢下她手中的枕头,垫在头壳后方。吃饱饱、心情好,这一觉,他要一路睡到天黑。
叩叩,门被敲开,下意识,他把棉被拉高,把他身边的小黄瓜全都盖住。
「院长,你好,我是江玲,这里的护士长,也是你表哥的小姨子,刚刚我让特护送来饭菜,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味口?」江玲笑得极度谄媚。
「出去!我要睡觉,没事不要来吵我。」他人情世故学得太少。
江玲看见桌上扫得一乾二净的饭盒,很好!他吃饱了。
弯腰端起盘子,她说:「那我先离开,有任何需要,随时按铃叫我。」
「慢着!」
两个音节,江玲忙停下脚步,转身,又是一脸不自然笑靥。
「院长,还有事情吩咐吗?」
「帮我送一打牛奶上来,各种口味都要,还有,我要刚刚那个送饭的小护士当我的特护,不要再换人。」
「是、是,我马上让小佩来照顾。」端起盘子,她退出门外。
太好了,他终于肯吃饭、也不再刁难护士,要是知道自己的魅力这么大,那她早一点上来看看这位小表弟不就好了。
表姐出马,一切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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