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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也是有迹可循的——过失犯罪动机

  对于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所以,现在有很多犯罪分子犯罪后, 强词狡辩,说自己是过失犯罪,企图以此逃避罪责。其实,真正的过失犯罪是没有的, 并且绝大多数的过失犯罪都是有动机的。

  过失犯罪的动机无非有下面几种:

  第一种是贪利。有这样一个个体建筑队,由于人员复杂,技术不过关,本来没有 能力和资格承建大的工程项目,但由于会拉关系,请客送礼,争取到了承包某住宅区 的建筑工程。住宅楼建好以后,由于施工质量不过关,造成新楼倒塌的重大责任事故。

  第二种是虚荣。有的人虚荣心特别强,好面子,爱逞能,甚至夸大自己并不熟练 的技能。一个司机刚学会开车,就在朋友面前自吹自擂,夸自己如何聪明,车开得又 稳又快等,结果不慎轧死行人。

  第三种是为了取乐。有的人喜欢用危险的方法开玩笑,往往在无意中导致过失犯 罪。如某部队一战士在休息时,用枪对准战友的头,不许动的话音刚落,砰的一声枪响, 战友应声倒在血泊之中,该战士后悔不迭。另外,还有用鞭炮吓人致人重伤、残疾的, 用汽车开玩笑(擦人身边而过以图吓人一跳)致人死亡的,等等。在这些事故中,行 为人的注意力集中在取乐、寻求刺激上,而忽视了这些行为的危险性,因此,用危险 的方法开玩笑是不可取的。

  第四种是为了逃逸或避险动机。一些负有特殊任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危险出现, 需要奋不顾身抢险,以避免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却逃离现场,逃离危险。

  第五种是为了晋升或者说是图名。有的人为了升官或者希望自己出名,以致考虑 问题不全面,主观武断,不进行深人细致的调查研究,或不顾实际情况,做出错误的抉择和行动,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某单位领导为了升官,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导 致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需要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过失犯罪都不必负刑事责任,事实上过失犯罪的动 机是判断其罪行性质和考虑量刑轻重的情节之一。当然,这也是诊断过失犯罪人心理 问题、矫治其心理缺陷的一个依据。所以,在面对过失犯罪时要更多地探讨有关动机 的问题,这样也有助于进一步了解犯罪人的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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